《欧陆风云之瑞典王》——派若达克斯

时间:2019-01-22 21:42:57   浏览:次   点击:次   作者:派若达克斯   来源:qidian.com   立即下载

第一章 穿越

五月的江南是水揉的姑娘,闷闷地粘着你,骄阳下的空气中蔓延着湿热的蒸汽,而你如果惹恼了这个姑娘,她不介意让你体验一场滂沱大雨。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特别是这些女孩子们,心思难猜,脑回路更是新奇,这不今天我们的男主人公林勇就倒了大霉。林勇是通大的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四学生,家境也是普普通通,爸妈都是公司职员,朝九晚五,从小林勇就由爷爷奶奶带大,所以造成他性格上有些懦弱。身高勉强及格,长得面善却跟帅字怎么也搭不上一撇,甚至有点屌丝,因为家里条件一般自己又不修边幅,从小衣服都是爸妈买的,更没有多余的零花钱去买潮牌了。本来像他这样的男生是应该绝种的,绝对是女生的绝缘体,但是不幸中的万幸是他的大学专业是英文,文科。近水楼台先得月,班上几十人除了他之外的男生只需一只手便可以数过来。缘分是很奇怪的事情,据说天天见面的人总能产生好感,道理就是这样的,所以林勇也有一个女朋友,魏媛媛。具体两人如何认识,怎么熟络,本书不表。

两人从大一开始恋爱,第一年可谓是情投意合你侬我侬,第二年那是如胶似漆双宿双归,莫要误会这里的说的宿是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而归只不过是回宿舍的那段路罢了。这第三年那叫个好,已经不能用成语来表达,我只能说这种人的朋友圈我一般都是屏蔽的,免得狗粮吃多了又胖了。夫妻皆有有七年之痒,三年之痛。情侣到了第四年,难免发现激情的消退,爱的涣散,这时候很多小小的事情就显得罪无可恕了。

今天,林勇就是触了这个霉头,这不因为学生会搞活动让老学长学姐把书捐给新来的学弟学妹,林勇和班里唯一的几个男生被派去跑腿送书。魏媛媛早上感了冒没去上课,也不知道林勇被学生会指使去送书的。送书送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就下起了大雨,几个男生就合计着分开送吧这样速度快点,林勇刚好被分到给一个女生宿舍的大二学妹送书,到了宿舍楼下给人家打电话的功夫刚好被出来吃午饭的魏媛媛看见了,魏媛媛正为林勇这几天没陪自己去上课而恼火呢,其实是因为林勇找了一份翻译的实习工作,现在已经不去上课了,两人最近在冷战,这事情嘛也没沟通好。林勇可不敢说我要去上班不顺路,所以就不送你了,那魏媛媛还不得问“是老娘重要还是你的工作重要啊?”想到这里,林勇就打算等发了实习工资给魏媛媛买一套她喜欢的衣服然后跟她解释清楚这几天为啥没理她。另外一头,魏媛媛调查了林勇最近没去上课还气了好久,心想林勇一定又翘课在宿舍玩欧陆风云了。

言归正传,当魏媛媛刚要上去和林勇打招呼的时候,刚好C学妹出现了,因为是夏天又不想让送书的人久等所以穿的还是宿舍里面穿的清凉的薄纱睡衣,C学妹披头散发,一丝丝秀发遮住半边脸颊让人不得以联想到白居易的诗句“犹抱琵琶半遮面”,江南女子的韵味显得淋漓尽致,殊不知这一身清凉的打扮可是把魏媛媛给气的火冒三丈。林勇把书交给学妹然后两人客套了几句便各自告辞,做了个笑脸,结果在魏媛媛眼里就成了大奸情。

很快林勇就收到了魏媛媛的分手短消息,一心在上班的他只觉得莫名其妙,心烦意乱的他连着翻译出错被领导狠狠训了一顿。当天晚上下班了拖着疲惫的身躯准备去找魏媛媛把话说清楚,虽然他不知道要说清楚什么,但是对喜欢的女孩子咋能不去哄呢。

通城的路况因为多日的暴雨并不是很好,郊区很多路面坑坑洼洼的形成了隐藏的水沟,林勇心不在焉地骑着电动车飞驰在大雨中,满脑子想着魏媛媛,结果一个不小心滑进了一个水沟里,急忙刹车,前轮卡在了坑里,急刹造成的惯性瞬间让林勇完成了原地起跳的动作,整个人成一个抛物线落向了路边的通城河。

政府派遣的路段抢修人员刚好目睹了这一切,吓得他们赶紧跑去河边找人,可连日暴雨河水上涨,原本平静得如同初恋的河水变成了凶狠的泼妇,施工队员们愣了半天也没见林勇浮上来,几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也没人敢下水施救,只得打电话给110。

林勇并不会游泳,在水里奋力挣扎却被拖入一个越来越深的漩涡,一个小型虫洞。小型虫洞吸收了林勇后突然发生了反应,发出一瞬间的璀璨的白光,而这时刚好一阵电闪雷鸣,岸上的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林勇在白光中消失了。。。

在那一瞬间的亮光中,林勇只觉得双眼都要被光线挤爆了,他丝毫没有发觉他的身体正在一步步消融。

那个虫洞的中央传来一声咒骂,“该死的Max,跟你说了多少次,我们是来完成任务的,不是来度假的。”

光团中又传来一个满不在乎的声音回答道:“老板,这是我们第4538次破坏人类的粒子对撞实验了,作为一台正常的人工智能机器,我觉得我们需要尝试些新玩意了。”

“闭嘴吧!我们飞船的量能变了,有什么东西混进来了,快给我查出来,不然我们回不去我们的世界了!我发誓这次回去一定把你清除了,让总部给我换一台辅助机器。”

“您别激动,这是您第2333次这么说了...啊哈,我查到了,是个人类的灵能混进来了,话说他也真是倒霉,刚好撞到我们飞船,身体直接被分解了。”(灵能是人类在高纬度的体现,现有的人类科技并不能观测到灵能,他没有质量,但却是一种高纬度空间存在的量能。)

“什么!那我们怎么办?我们没法带着这个过安检,我们会被上面清除的,老子我要是被发现出错了,这年度的审核怎么办?我还准备领奖金回去和我的玛丽安小姐度假呢!你给我立刻,马上,现在,算一个最优解!”

“遵命,老板。”“经过我0.001微秒的运算,显然我们没法复原他的身体,但我们可以给他找一具新的身体。”(在低纬度世界中,高纬度文明并不一定具备重塑或者大规模改造低纬度文明的能力。打个比方,我们假设蚂蚁是生活在三维空间中的二维文明,你也许能踩死一只蚂蚁,但你还做不到同一时间踩死所有的蚂蚁,同样你也做不到复活一只蚂蚁,那你要如何“复活”一只蚂蚁呢?你可以画一只蚂蚁上去,人类的眼睛看见的是二维的世界,经过大脑的脑补完成三维的认知。)

“说得容易,从哪里找一具新的身体给他?”(如果要瞒天过海,在人类的三维认知世界中必须画一个一摸一样的蚂蚁,还必须是3D版的同时附带一系列动作,同理在更高纬度换人就必须找一个匹配其高纬度形象的人物。)

“老板,我已经找到了,这个您看看?”说着光团中出现了一块平地,硝烟弥漫,仔细一看平地中央两个不同集团的火枪手用着17世纪新改进的燧发枪进行着惨烈的排枪互射,他们的侧翼奔腾着持着火器突袭中的龙骑兵,背后还跟着一部分胸甲骑兵,如同趴在狼身后的一只恶狈,一但龙骑兵打开一个侧翼缺口,这只恶狈不介意上来冲杀一阵。

战斗已经在白恶化的档口,穿着蓝色,黄色,红色军服的一方已经对穿着杂色军服的一方形成合围,经过场面上彩色军服人数并不占优,但是谁说打仗是靠人数,鉴于合围之势已成,在侧翼杂色一方一名士兵往往要承受多名敌方士兵的攻击,杂色军服的士兵显然不是进行排枪对射的高手,往往前方的队友倒地便不知道该进该退,相反彩色军服的士兵显得沉稳得多,哪怕自己身边的队友一个接着一个倒下,也没有停下自己装弹瞄准的频率,他们很明显要训练有素的多。

“真是愚蠢的人类,真不知道他们的战争有什么意义,到头来还不是万骨成灰。如果不是因为他们的好战性,也许星盟会允许他们加入十八方议会。”

“我的老板,您说的真是太正确了,不过你也应该明白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上面创造他们的时候就决定了他们的天性,如果他们不去争名夺利,他们会丧失将自己基因延续下去的可能,毕竟这也是上头的意思,当年的实验不就是叫做《三维人类》么?封锁人类的高纬度触感,从而使他们永远不会使用高纬度的量能,活在这个世界的他们的确比原始的初种要好战的多。”

“Max你又扯远了,赶紧给我找个合适的身体,把这团灵能装进去,我已经等不及回去度假了。记住,这次别再出错了。”

“老板,您放心,我已经替他找好了躯体,现在我只要动一动手脚,让他们融合一下。”

一丝不为人知的东西飞向了战场,同时,杂色军服方发动了一阵猛烈的炮击企图站稳收缩的防线,随着炮声的呼啸而过,战场中蓝色军服拿着一把砍刀指挥士兵冲锋的一名黑发褐眼的年轻军官突然被那丝东西命中然后倒地了,身边几名护卫一样的人员大呼一声来不及思考原因立马把他背上往后撤走,惊慌的护卫来回翻看年轻军官的身体却又找不到伤口,急得他们团团转。

“Max,你这样把他的灵能转到另外的人类身上没有关系么?这个人岂不是有两个灵能了么?你当我是瞎子么?而且现在是1642年,你让这个人类的灵能回到了三百多年前!”

“老板,这就是你有眼无珠了,我可是精密计算过的,他们的融合一定完美无缺。您在这低纬世界待了太久了,可能忘记我们在高纬度看这个世界的时候视角是不一样的。您看,什么时候你居然相信有时间的存在了?那可是人类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就和他们搞不懂问题就盲目拜神一个道理,他们用时间来做统计无可厚非,毕竟在这个世界时间是存在的,可是从宇宙之外观察他们的时候,时间并不存在。”

“该死的,我没空跟你废话,赶紧搞定,我们返航。”

此时,林勇的灵能正在与那名青年军官的灵能融为一体,两团灵能互不相让,都做出一副吞噬对方的样子,年轻军官的灵能显得要坚韧一些,但是林勇的灵能要比他的庞大的多,兴许是因为林勇来自于后世,灵能更为强大,胳膊拐不过大腿,渐渐的林勇占据了主动权,年轻军官的灵能被林勇蚕食殆尽,带着最后一丝不甘,化作了林勇灵能的一部分。

而他的身体正被一群护卫和一个牧师看着,牧师静静地为年轻人做着祷告,之前请来的医师已经检查过林勇的新身躯却表示无能为力,毕竟任谁也看不出来什么外在的伤口,总不能把我们的卡尔殿下给解刨了吧,凭17世纪的医疗条件,感染的几率太高了,外伤只能采用截肢来去除感染的部分,我们的卡尔殿下现在并没有外伤,任一个神医也不敢动一下。

(备注:时间可能只是人类的幻觉,上世纪60年代有两位新泽西的物理学家普林斯顿大学的约翰·惠勒(John Wheeler)和IAS的布莱斯·德维特(Bryce DeWitt)提出了一个饱受争议的假设,他们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方程与量子力学理论结合后,时间因子在数学方程中被完全抵消。两套方程得出了一套描述宇宙行为的新方程,不过此时在其数学表述中,已经没有哪个量可以标志变化或时间流逝了。惠勒-德维特方程表明,宇宙是静态的,没有任何东西在演化。不过呢,身处于中的我们也当然都感觉得到时间与变化。

详见知乎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3704799)

第二章 莱比锡后事

第二章莱比锡后事

莱比锡的战斗已经告一段落,陆续归营的斥候们带来一个又一个好消息,神圣罗马帝国的联军溃败了,瑞典又一次取得了战略上的主动权,这时候远在奥地利的斐迪南三世已经没有足够的兵员应付侵入帝国的瑞典人。

随着时间的流逝,卡尔殿下并没有转醒的迹象,几名守护依旧忠心地守护在军帐外,躺在帐篷中的卡尔身边坐着一名年迈的牧师捧着一本威克里夫版本的英文圣经如同生父般凝视着卡尔,他此刻并不知道他身旁的这位贵族卡尔仅仅是一具被林勇霸占的躯壳。

“牧师,将军来看殿下了。”帐篷外的守卫传话道。

话音刚落,“我可怜的小卡尔,他怎么就受伤了呢?护卫你们都是干什么吃的?传令让护卫长兰斯特来见我!我要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

“报告将军,兰斯特他率领一群护卫去给殿下报仇了,现在还没回来。”

牧师推开帐链出声道:“伦纳特男爵,现在不是争论责任的时候,当务之急是如何医治好殿下。”

“艾伦牧师,您瞧我这不也是为了殿下着急么?您别见怪。咳咳。。”说着这个魁梧的大汉就走进了帐篷,刚刚下第一线指挥的他忍不住口干舌燥,拿起一杯水就往嘴里灌。

“将军阁下,战事进行的如何了?”

“牧师您就放一万个心吧,你也看到了,那些教廷的走狗们今天被我们打得溃不成军,我已经派了骑兵驱赶他们,应该还会有不少的斩获,目前为止,我军大获全胜。”

伦纳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心里可是苦逼,这次战役虽然成功打击了天主教的士气,但是自己的伤亡也很大,这次战役虽然消灭了近万的天主教联军,然而瑞典方却损失了四千条生命,对于人口小国的瑞典来说,补给兵员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每次战役瑞典都是面对以少战多的局面,若是战损比只是1:2,那么对于天主教联军来说并不是那么不可接受,毕竟瑞典在此时只有约一百三十万的人口(来自公元1600年的统计),而神圣罗马帝国却有两千余万,虽然神罗中有很多新教领地,但是让他们支持瑞典人的“入侵”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艾伦看见伦纳特面带苦色,以为他是在心疼自己手下的士兵,于是拍拍他的肩膀说:“放心吧,那些死去的战士一定会回到主的怀抱,他们是为了真理而死的。”

伦纳特感激地点了点头,他并不是一个宗教狂热者,作为一名指挥官,他最在意的还是自己手下的士兵,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自己下地狱,也不希望看见这些昨天还活蹦乱跳的小伙子们埋骨沙场。

被褥上的林勇早于与卡尔的记忆融合在了一起,其实他已经醒来了,却留了个心眼听着旁边两人的谈话,他不敢相信自己居然真的穿越了,而且运气不错的穿在了一个贵族的身上,作为欧陆风云的骨灰级玩家再融合了记忆之后,他当然知道现在他是堂堂一名贵族,按照历史也是未来的瑞典帝国皇帝,当然了,那还要过十二年,自己也没当几年皇帝就被庸医治死,死于肺结核。

前一秒他还在心疼魏媛媛与自己分手,没想到下一刻命运跟他开了如此一个玩笑,让他穿越成了一个欧洲人,还是17世纪的,这下自己这辈子都不会遇到魏媛媛了。本来他还有些纠结,但是想清楚了自己与魏媛媛再也见不着的时候,他瞬间觉得自己很轻松。不得不说感情是很奇妙的东西,对于男生来讲一旦发现事不可为,他是不会去再为感情纠结的,相反女生却容易碎碎念。

就在林勇纠结应该怎么插入艾伦和伦纳特的话题的时候,突然有人闯了进来。

“牧师!将军!殿下醒了么?“来人是卡尔的护卫长兰斯特,卡尔晕倒后,他带领护卫们将卡尔安置好后又返回战场,那时候天主教联军已经溃败,为了给主子报仇,兰斯特率领一半的护卫,一人双骑追击溃败的天主教士兵,一路大有斩获,但也是累的不行,一身臭汗的他也顾及不了什么形象,闯入帐中。这里兰斯特作为卡尔家族的骑士,并不对牧师和将军效忠,所以并不是很在乎自己的言辞。西欧封建制度跟中国大有不同,一句老话说得好“我的封臣的封臣并不是我的封臣。“很形象地表达了领主与臣子的裙带关系,和古中国的“一言堂“大有不同。

艾伦牧师无奈的摇了摇头,看见牧师不置可否的回答兰斯特凑到卡尔身边打算确认一下自己主子是否还有口气在,这一下可不得了,兰斯特虽然是一名骑士,但是17世纪的欧洲人普遍不爱洗澡,兰斯特上一次洗澡好像还是过圣诞节?也许都不是去年的圣诞节,而是前年的?加上白种人的狐臭概率是很大的,兰斯特也是土生土长的金发碧眼白种人,他走到哪里都有一股味。林勇哪里知道这个汉子味道这么冲,憋住呼吸的他实在忍不住咳出声来。

同时间兰斯特正在虔诚地做着祷告,祈祷自己的主子能吉人自有天相,毕竟这年头主子死了,自己也要跟着失业。这段时间,战事顺利,兰斯特收集了大把的战利品,主子死了,自己必然被发配回家,回家?十七世纪属于小冰期,常年的战争和新兴的资本主义使农奴人口流失严重,一想到回到自己的庄园里种田,兰斯特只觉得自己索性也跟农奴一样一起种田吧。可能上帝真的听到了他的召唤,下一秒被褥中的卡尔殿下就咳出一声来。

“殿下!Oh my god,上帝一定听到了我呼唤把你送回到我的身边了!“兰斯特突然来了一句扑倒在卡尔榻下,艾伦牧师赶紧在胸口画了个十字,心里碎碎念道自己刚刚为卡尔殿下祈祷怎么没用,难道这个护卫长在神学方面有什么超凡的成就?自己回去一定要把过这个程告诉教会里的兄弟姐妹。

捏住鼻子的卡尔清了清嗓子用着这个身体的声线和陌生的语言说道:“兰斯特你个猪皮给我去洗澡,现在就去!不然今天晚上就拿你喂猪。”卡尔的记忆里,兰斯特与自己同龄,从小与自己长大,是非常要好的伙伴,也正因如此被家族安排当自己的护卫。说完,从床上爬起来一脚把兰斯特踹出营房。兰斯特一脸无奈的招呼几个守卫一起去河边洗澡,如果不是因为大战过后身上黏糊糊的,他宁可不去洗澡。

一旁的伦纳特和艾伦一脸震惊,这还是自己认识的从小在宫廷收到良好教育的卡尔殿下么?林勇也知自己可能做得有点过了,不过比起这个来,爽快地呼吸明显更重要一些。林勇心道自己以后还是小心一点为妙,千万不能让人看出自己是个穿越党,搞不好要上十字架。多亏了融合了卡尔的记忆,林勇的瑞典语和英文可以做到脱口而出。问题是自己身为一个普通老百姓,真的能当好一个未来的国王么?作为欧陆风云游戏的骨灰级玩家,林勇当然知道亲爹国的几个比较有名的皇帝,自己的身体占据着的是比肩瑞典一代开国明君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的卡尔十世·古斯塔夫,虽然自己没有人家的文韬武略,但也算兢兢业业为帝国在三十年战争后的发展做出了不少贡献,特别是多次与宿敌俄国,丹麦,挪威会战都处于不败之地。这个时代,瑞典是北欧数一数二的强国,就连俄国人都敢揍的战斗民族中的战斗民族,这个开局对于林勇来说应该算不错了,自己就算啥也不干,当个贵族也能过好这辈子了。一想到这,林勇不由得有点沾沾自喜,前世他看了不少的穿越小说,特别是穿越到德国逆袭二战的,明末复兴的,战国灭强秦的,主角个个龙傲天附体,从弱国一步步发展打败强国,随便搞点发明创造走上强军之路,然后再用贤臣以定天下。有的小说还开了无数后宫,反正主角各种神通广大,林勇痴痴地想着。

“殿下?你发什么呆呢?“艾伦牧师拍了拍卡尔的肩膀道。

“啊?我...“林勇一时语塞,艾伦牧师是管理自己领地教区的牧师,从小看着自己长大的,算是亲近之人,平时这个卡尔没有少跟艾伦牧师做祷告忏悔,虽然新教不再拥有赎罪卷这个东西,但是却加重了牧师的职责,以前的“罪人“买个卷就了事了,现在要逼逼半天把自己的罪行说给牧师听,让牧师给自己祈祷恳求上帝的宽恕。卡尔殿下也不是圣贤,自小就给艾伦牧师忏悔不知道多少次了,现在刚刚占据卡尔身体的林勇差点条件反射把自己想的一股脑告诉牧师,毕竟潜意识里他还是那个卡尔。

“我看卡尔殿下是受惊吓了吧,也难怪,我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也是这样的,让他好好休息吧,艾伦牧师我们也该去为死去的战士准备一场隆重的葬礼了,最好还是由您来主持。“

“说得没错,我们两个人在病号这里唠叨半天了也该出去透透气了。卡尔殿下,稍后我让下人把晚餐呈上,晚上再来看望你。“

两人先后走出了营帐,林勇叹了口气,又闭上了眼睛,虽然他与卡尔已经融为一体,但是人还是昏昏沉沉,心里想着怎么回到21世纪,想着想着又睡着了...

十月的布赖滕费尔德透着明媚的阳光和丝丝凉意,结束的战场上年轻的瑞典军士康德跪坐在自己哀鸣的战马旁,可怜的战马不幸被火枪洞穿了胸口,铅弹卡在了马的肩胛骨,眼看是活不成了,这个年代中了铅弹基本上是无法医治的。如果是人被击中了这一枪,可能早已经一命呜呼,可是马不一样,被人类驯化的野兽依然保留着一丝兽性,对于生命的渴望更是动物的本能,雄壮的褐色战马眼里透着一丝不甘。康德是来自斯德哥尔摩的义务兵,他是家里最小的男性,几个哥哥已经战死在早期的三十年战争中,天道无情,眼看着自己老爹也要被拉去当兵了,未成年的康德只得挺身而出报名参加了轻骑兵,骑兵的待遇优厚而且是志愿兵性质的,可以替家人免除兵役。若是古斯塔夫二世在此,定然勃然大怒,自己当年定下的义务征兵制是为了增加兵员没错,但是没想到被滥用如此,也算为日后瑞典败给俄国埋下了伏笔。

这匹马叫玛莎,是跟随康德同时入伍的,今年才三岁,长得矮小,耐力好,拥有北瑞典马的基因(瑞典语:'Nordsvensk Brukshäst'),本来她只是另外一匹农庄里的马,因为康德入伍,部队从当地征用的,被征用的时候她也只是刚刚成年而已,就跟康德一样。一人一马的遭遇让他们在陌生的征途上惺惺相惜,康德还依稀记得入伍时自己的马术教官提醒所有人道:“你们要牢记,战场上除了你身边的队友可以信任,还有你胯下的马儿,因为你们是骑兵。“康德铭记在心,他一直把玛莎当作自己最好的伙伴,这种感情比后世的某些动物保护者们要真挚多了。从喂养玛莎到给马屁刷皮,再到第一次驰骋疆场,那些场景历历在目。这是康德第二次上战场,第一次自己被下士克劳德照顾,安排在了冲锋最后面的位置,自己连子弹都没打出一发,更没见到敌人,敌人就溃败了,简单的胜利让康德产生了一种安逸的幻觉,也许有一天自己能活着回去,回到斯德哥尔摩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市民。也许战争并不是每一次都那么残酷,而每一次的死亡是那么真实,康德没想到自己的伙伴这么快就离自己而去。

玛莎喘着粗气,身为一匹马,她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只记得自己和往常一样跟着自己的主人还有无数的马儿们奔跑在一处平原上,有一刻她是那么满足,自己有一个善良的主人照顾自己,有机会和无数的同伴们一起撒开蹄子撼动地脉。可是突然,她发现,自己病了,自己的胸口撕心裂肺地疼,玛莎速度一慢,后面的马儿不满地发出一声嘶啼,只好强忍着跟随着马流。血总有流尽的时候,随着奔跑的继续,自己的主人越来越重啦,玛莎最后发出一声哀鸣倒了下去。自己的主人立马跳下了马鞍,捧着自己的头说着什么,可是这空气越来越浑浊,玛莎听不见主人的声音了,这时候的她有点想家了,想回到那个可以看见极光的小马厩。

最后的时刻,她只感觉到热乎乎的水滴在了自己的额头,作为一匹马儿她不知道马的体温跟人类一样都是37度,而一段感情永远离不开温度。

热泪盈眶,康德泪别了自己最亲密的战友。那一颗子弹杀死了玛莎,那是从一名神罗溃兵发出来的子弹,如果没有自己一时兴起的追杀,如果自己看见敌兵竖枪的那一刻不是把自己埋进马头而是机动规避,如果自己不是那么贪生怕死渴望活着回家,也许有一天玛莎会跟自己回家。此时此刻,除了死亡,莱比锡的战场似乎诉说着什么比死亡更可畏的东西——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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