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着不就是为了修仙》免费试读_欲罪红炎
第一章 少年
那时他还年轻,不知道人可以这样邪恶。
那时的天上还挂着太阳。
树叶也还是绿色的。
人还是人。
“我从没见过像你这样的混蛋,”朽老看着沉潇的眼神恨铁不成钢,“窝囊、可耻、不伦不类,却又令人欲罢不能。”
朽老说得没错,沉潇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沉潇总是会想起那个惨无人道的夜晚,并将一直坚信,直到自己死去的前一秒,依然会心如刀绞地悔恨当初的那个决定。
不过幸运的是,在眼下,朽老明显远远比沉潇更混,天壤之别的那种蛋。
朽老花白的头发足足垂到脚踝,套着一身与头发一样长的遍布褶皱的破袍,深暗而低调的棕色彰显着它悠久的历史。朽老曾经不止一次地向沉潇炫耀,这是用哺乳动物的肚皮做的,足足有九九八十八层,夏天保湿暖,冬天透心凉,堪称一绝。
朽老不姓朽,更不姓老,朽老没有名字,也没有姓氏。
“要个破名字有什么用?不能吃,不能穿,还难写,”每当沉潇想要推敲朽老的家族史的时候,朽老总是磨着他那珍藏的四十米长的青铜板刀,用带着经年磨痕的磐石将片片铜绿从刀身上蹭下,然后猛地拍一下大腿,懊丧地说:
“大约是连我也不记得我是谁了吧?”
可他的风流事倒记得清晰。
他曾经在这片最神奇的大陆上、最伟大的帝国里、最宏伟的天牢中威风八面,几乎达到了唯我独尊的境界。他是站在天牢人脉金字塔上最顶尖的那个人,即便是奉烧杀抢掠为根本宗旨的十万八千大罪囚,也无一不唯其马首是瞻,堪称人中马杰。
就连被问斩,也是他一马当先。
每当沉潇假装听修朽老引以为傲,以至于总是有意无意地想找人吹嘘却无人可诉的往事,以便趁机试探一下在天牢里男女混押的感觉是不是非常爽的时候,朽老总是摆着手叹息:
“要不是我对龙阳之兴下不去手,我早把隔壁那死娘胎里的活变态打烂了。”
朽老曾经无比畅快地告诉沉潇,在被扔进天牢之后,他感觉整个世界一下子都清净了。没有了恩怨情仇的江湖,也没有了柴米油盐的烦扰,如果不是基佬遍布,那儿真可谓是世界上唯一一方极乐净土。
从那以后,他再也不用担心被捕了。因为他已经被捕了。至于用的是什么理由,无论是皇家执法队大队长心血来潮,还是王庭审判会原告告错对象,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被抓到了。当守督把他的头摁进面团里做成模型,以防这个根本不想越狱的男人越狱后用来雕刻通缉令的时候,朽老甚至打心底里有一些暗自庆幸。
因为在天牢里,他的脸上总挂着谁敢来动我一根毛,我就把谁打成肉泥来搓澡的表情,所以他遇到的最麻烦的事情,不是提防被别人弄死,就是要不停地弄死谁。
他曾经因为把守督当成犯人打成脑瘫的壮举而成为帝国历史上第一个有幸提前结束每天只有一顿、每顿只有一个、每个只有一点、每点只有一只蚊子般大小的伪装成包子的馒头的悲惨生活。
作为破纪录的褒奖,他将被入土为安。虽然最开始打算用的是斩首,但是仁慈的审判长还是认为筛刑更人道一些。筛刑有一个优点和一个缺点,优点是方上午上刑,缺点是不方便下午清理。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刑罚,用两张有米粒孔大的网眼的筛网,一上一下把人反复遴选,直到全身器官,包括头骨,可以无碍地流过网眼为止。为了增强观赏效果,善良的行刑官还不会使用容器,所以通常导致颜色各异的肉浆在审判广场上流得到处都是,惊起一片围观群众的惊呼。
这并不可怕。
更可怕的是,在沉潇还剩最后一个小伙伴的时候,小伙伴偷偷扯着沉潇的耳朵说,其实朽老是自愿滚进的牢。他有理有据地解释道:“可聪可蠢的天才们有好有坏的脑子里总是或多或少有一些不大不小的毛病,不管在多远多近的时代都是不惊不怪的现象。”
“朽老?不可能!说谎是不好的,”沉潇像看着傻子似的看着他的小伙伴,难以相信怎么可能有人会有这样的想法,“就算天才的标准降低百分之九十九,朽老也不可能是天才,他顶多只是脑袋坏掉了。”
“的确如此,说谎是不好的,”后来,朽老把小伙伴的头,从左手扔到右手,顶着天灵盖倒着转了三圈,然后在惯性驱使下勾起手指把它丢给沉潇,这颗头与朽老临终前的那颗如此相似,“不过很高兴,我想不会再有人说谎了。”
因为从那以后,就只剩他们两个人了。
再也没有人知道,朽老到底如何用一个夜晚的时间,只身从天罗地网的黑暗牢笼中成功脱逃的。直到沉潇遇见了那个人,静静地在天牢的最底层喝了三年又五千六百一十一天地下深处带着和海藻一样味道的苦涩岩风的,一人之上万人之下的那个。
不过在这之前,更要紧的事情是,朽老已经开始老去。当他发现他已经抱不起他自己的时候,便痛哭流涕地对沉潇说:“天啊!我已经老到这种程度了!”
“真是件令人痛心疾首的事情啊!”沉潇无数次地安慰他,不过在内心的最深处,还是隐隐约约地有一种预感,传说中左脚踩着右脚上天的人,不是他爹,就是他妈,“如果再年轻一点,你就能抱得起来了!”
人最害怕的不是孤独,而是寂寞。孤独是一种现象,寂寞是一种状态,现象并不能引起什么后果,但状态可以。朽老开始花费一切心神,琢磨他心目中最完美的事业,以证明他曾经在这个世界上活过。
但他其实什么也不会。
他不知道如何写字,别说用指尖留下什么传世奇书——类似不可描述的大陆第一旷世巨著《女性架构原理》,这本书其实还分上下册——就连提笔,他也是用两只手来完成的。
朽老曾经严肃地对沉潇说,经过他一夜未眠地论证,终于发现“四”字只有三笔。左一笔撇,右一笔捺,还有一笔正方形。这其实这并没有错,看得懂的字都是对的字,看不懂的字才是好字。
沉潇也曾经想教他一些认字本事,但也经过一夜未眠地论证,发现这根本不可能。他曾经拿着匕首在墙上如同狗刨墙一般地瞎划,活生生把一堵墙从简约风格装修成了抽象风格,以至于沉潇一度以为他已经疯了。
“又思春了吗?昨天抓的野猪应该还可以将就一下,”沉潇麻木地看着他痴癫癫的样子,“虽然吃得只剩半只了。”
“不,我在数战利品,”朽老一派风清地指着密密麻麻的刻沟说,“一只明明鸡,二条乌乌鸟,三条合欢蛇,和正好一万尾扁桃体大蛹蜂。”
“首先,万不是这么写的,”沉潇愤懑地用手捂住脸,抱怨为什么人的年龄总是与智商成反比,“然后,你为什么不写一窝?”
“最后,我们吃的是蜂蜜不是蜜蜂,知道多少有什么用?”
发现智商是条死胡同后,沉潇建议他作画,因为这不需要脑子,至少不需要有逻辑的脑子。但他义正言辞地拒绝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他看着《苍穹变》说,“连这张白纸都能成为经典,我对未来生物的智商能不能看懂我的英雄事迹深表担忧。”
沉潇觉得他可能不适合艺术。不过这并不是什么大事,因为《苍穹变》之所以名垂千古,只是因为印象派的开山始祖在上面署了名。和白纸的区别是,这叫留白。
世界上能名垂千古的的东西,除了书画,便只剩容貌了。
可惜的是他生不得一副好皮囊。
更可惜的是他就算生得一副好皮囊他也只是个男人。
但沉潇欣赏他的勇气。
“谁要那些喜欢生吞胭脂的公色鬼来欣赏?”朽老仿佛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俊俏模样,那里藏着他堕入悲怆前的忠诚信仰,“没准往后五百年就是母系社会,该女人欣赏男人,而不是男人欣赏女人。”
“所以吧,趁现在你还走得动,赶紧把叫得上的和叫不上的胭乡粉地都逛一遍,”沉潇把大陆地图扣到他的脸上,花花绿绿的城市村镇上注明了全大陆所有还没有倒闭的快活楼,“等你和全世界的王公贵族都混出招牌,就是你功成名就的日子了。”
但他终究还是没能迈出那一步。与其据他自己说,这是因为他的流行太过前卫,在当下习俗来看格格不入,以至于他能明显预见到,他将以悲剧收尾,倒不如说他已经年老色衰,过了色诱别人的年纪。
在以武为尊,以胜为王的泱泱大陆,居然有男人靠卖身不卖艺为生,这要是传到魔界,能让千万小鬼笑出屎来。
只可惜沉潇再也没有嘲笑他的机会了。
在一个明月高悬的宁静之夜,沉潇与梦中仙子翩翩化蝶之际,朽老扛着他日夜雕琢却始终一派绿色的四十米大板刀便闯进了沉潇的房间。
“我来了。”
朽老的表情仿佛闻到了一股人间腐臭,酸酸咸咸的表情看起来格外别扭。在那么长的时光里,他一直是这一副病入膏肓的模样,只是似乎越发严重起来了。
“我知道你来了,”沉潇看着他扛着的四十米大板刀,他的肩膀就像一个跷跷板的支点,“但是你劈我的门梁做什么?”
朽老望了一眼还有二十米在屋外的板刀在月光下熠熠生辉,回过头面带忧伤地说:“本朽要死了。”
“你早就该死了,”沉潇叹了口气,不让别人睡好觉是除了老婆和别人睡好觉之外最令人恶心的事情,“如果你非要把剩下二十米塞进来,你死得更快。”
“我有话想对你说。”
“我还有事。”
“大晚上的,能有什么事?”
“大晚上的,没事你进我屋干嘛?”
“我找你有事。”
“只准你有事,不准我有事?”
朽老一脸憧憬地看着沉潇,好像他曾经是个女人一样:“我只是想告诉你,忍着点。”
“我现在请你立刻从我这边马上滚远点谢谢!”沉潇瞪着他,额头的青筋已经凸得像一片片小山。无论朽老把四十米大板刀顶着他的下面,还是把天牢里那个死断袖的爱恨情仇转移到他的上面,都不太是个好消息。
“疼你就哭出来。”朽老看着沉潇的眼神饱含爱与恨、喜与怒、苦与甘,从瞳孔里迸发的噩念,远比往日所见的更黑暗,以至于几乎要活活把沉潇睁死:
“反正我也不会听。”
帘外夜久春寒。
这一夜太长,长到这个月第一千零一夜,沉潇才第一次从朽老口中知道,这个和他的命运最终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连名字都没有的人,有着一个家喻户晓的绰号:伏世仙。
“在命运的蹂躏下死皮赖脸,该怪命运的不公,还是自我的奋斗仍不够?”
沉潇回望一眼俯在案上的朽老,他粗糙的皮肤上遍布的毛孔已如沟壑般深沉,紧紧地包着一身枯肉,肉片像纸张一样层层叠叠地架在坑坑洼洼的白骨上,干涸的眼球看不出任何昔日的灼光。拂过窗边的微风轻轻推起一根发丝,碰到另一根而一同断成四截,落在血液早已凝结成板的青石砖上,却再也弹不起来了。
“这一次,我将为你证明,你并没有错。”沉潇推开摇曳欲坠的门扉,沐浴着明月溅进的余辉,轻轻一笑,不带一丝嘲唠。
“毕竟,我是你最得意的作品。”
第二章 朽老
朽老还活着的时候没有什么爱好。
这是一种绝症,极大可能的根源在于主神造人的时候可能忘了放配料,比如七情涮肠汤什么的。当然也不排除是绝情酿已经过期,或者是高浓色欲丸变了质的情况。
从沉潇认识他开始,他的抱怨就像不夜天里的青川水,涛涛不绝。他会看着《武策》里的小人说:“手脚伸长顶了天就两米远,四向比划着了地也就一个圆,真想不通有什么好打的。”
如果沉潇要是告诉他,打完了还不一定能剩几只腿,他绝对更不喜欢了。
但他并非生无可恋。
在沉潇还没有被家族抛弃的时候,朽老还不是沉潇的师父,更没有像之前一般顽固,或者像现在一般腐败。那时候朽老还年轻,长着一副只要是个女人,无论是变过性的还是死的,一看见就会想亲的脸。
年轻时候的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泡馆,就是在酒馆里酩酊,把白天认成晚上,晚上便是晚上。在酒鬼的眼里,是没有白天的。
那时候的他在帝国最大的英雄酒馆里足足呆了三个月,除了桌子哪也不睡,除了酒什么也不吃,却硬是没有饿死。
于是他遇见了她。
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他还没有朋友,更不要说女朋友。在那之前,他一直在向酒馆里的人们洗脑: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其实是酒做的。有了酒,哪里还需要什么女人?”
所以他的爱情故事比较婉转。严格来讲,不是他泡她,而是她泡他。朽老极其认真并且再三确认地告诉沉潇,在一个朝霞满天的黄昏,她勾搭上了他。
她非常有心机。她把喝了一半的带着浓郁腥香的兽血红酒倒进了他的半杯酒里,然后咬着性感红唇,眼里充满着迷离的欲望,把带着唾液的香呵,吹向他快乐的耳垂。
但是她高估了他的情商。他重新倒了一杯。看到他倒酒的样子,她恨不得把他的脑袋拆掉,看看里面究竟装了什么屎。
于是她要求他也帮自己倒一杯。可是他把混了两个人唾液的那杯酒推了过去。她可能想死,但是能勾搭上他的女人都必有过人之处,这是毋庸置疑的,至少是那方面的过人之处。
大厅里的觥筹交错声此起彼伏,英雄们都迷乱在光与影中。她的青葱玉指,顺着沟股滑进他的大腿内侧。此刻整座酒馆的英雄们或许都不知道,在酒桌下究竟发生着什么醉人的故事。
他可能也想也死,毕竟是一个男人,虽然没有感情,但感觉还是有的。精神上看似越坚强的人,承受能力反而越弱。
但沉潇并不知道接下来她还进一步做了什么,因为他不肯说。
可最后应该还是败露了。
因为第二天,他一到柜台前,所有的英雄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老伙计,你的脸上添上新唇印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
他们又故意地高声嚷道:“你一定做了羞羞的事了!”他睁大眼睛说:“你们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什么清白?我昨天亲眼见你捏了那个女人的胸!”
他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英雄的事,能算捏么?”
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以身证道”,什么“自清”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她可能是他名义上的第一个女人。
那时候的太阳还是金色的,彩雀也还会叫,清晨的风也还是有些冷,可他却已经开始向酒馆里的人洗脑: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其实是酒做的。有了女人,就拥有了酒!”
但无论沉潇再怎么问,朽老都不肯再说,接下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每当他回忆到这一段,便吞吞吐吐地假装解释说,他的记忆,被她抢去了。
可能是拿去喂狗,也可能是拿去烧柴,反正没了就是没了。再后来,和后来的后来,直到沉潇遇见他的后来的这段漫长的时光里,他的思想就这么凭空蒸发了。
每当此时,沉潇便笑他又要糊弄人:“不说就不说,反正藏着你的故事又不能生蛋。”
可他却还记得,她叫仪世。
“我曾经以为在这片大陆上除了螃蟹就只有我能横着走,可后来才知道,就算是英雄酒馆里最年轻有为的修者又如何呢?”朽老毕生的夙愿,只为再见她一面,“不过是一场笑话,别人看着我笑,我自己也笑。”
阳寿有限,思念无限。
那一夜,朽老对着沉潇呆呆地哂笑,笑容很纯、很清、很无杂,像个刚出生的孩子,只是太老、太苍、太像骷髅。
“你一定觉得我像刚从坟墓里爬出来似的,可我又何曾不想再来一遍,”朽老毫无色泽的发迹间摊现出灰白的面孔,他心前的肋骨已被扒开,空荡荡的胸口却流淌着胶体一般粘稠的黑色血液,“从来都是我摆弄人,如今却轮到了我自己摆弄自己。”
没有人能逃过宿命,即便是仙,哪怕是伏世的。一个人的归宿,并非没有,而是多久。
“无论是十年还是一百年,”朽老满怀憧憬地对沉潇说,似是已经看到了他与她相聚的那天,“如果见到她,请把我的心给她。”
“我如何能认出她?”
“这是最不需要担心的事情了。”
朽老右手轻轻握拳,拍着自己的胸膛仰头咳笑,然而仅仅一丝的弧度却几乎要把喉结扯断,一不小心竟将拳头拍进了胸口。他的喉结已经固化,只能一边能发出带着沙哑声线的啧啧笑声,一边低下头有气无力地费着劲地抽出手,肋骨像铲子一样在手背上刮下三卷肉来,团成并排在一起的三个环。
“见到她,我的心会提醒你的,飞快地,比名字更有用。”
沉潇低下头,胸口上安放的心已无痕迹,只是承载了太多的遗憾、悲伤、期待与忍受,呼之欲出。
“你的遗言呢?”
“忘了。”
从朽老死掉的那一天开始,沉潇成为了全大陆唯一一个人匠。
工类之大,无所不有。有救死扶伤者,名医;有投机折利者,名商;有四方征战者,名军;有耕锄耘作者,名农;亦有拆卸组装者,名匠。
天下万宗,人匠为祖。医者执药,商者易货,军者弄武,农者操械,匠者装人。何为人?不过医、商、军、农之流而已。
人匠待人同物,在其无知觉下,剥其皮、断其肉、撕其筋、抽其骨,亦或反之。拆如取件,骨肉留坑、血脉断横;装后如初,随意曲伸、皮缝无痕。
在很早之前,很早很早,早到朽老甚至已经不记清是猴年马月了,反正那时候大陆还没有三足鼎立的王国。
那时后的风还很羞涩,总带着清水与泥土交吻的醉人芬芳。
那时候日子也还和往常一样,平静得令人难以想象。
那时候,匠术还是天下第一术。
不仅是因为它伤人第一,自伤也是第一。人匠是双脉传承,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单传。人匠一生只收两名徒弟,每一名徒弟在为人师表后依旧只收两名徒弟。
“这应该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因某个爱闹事的徒弟惹上恩怨身亡而断代的风险,”沉潇对朽老说,“就像生二胎一样,只要能活一个就行了,管他是谁。”
“不是因为担心外界的影响,”朽老垛了垛烟斗,把烟丝塞进斗钵里,“而是来自内在的需求。”
这个需求略微有些惨无人道。
正如饭不能一口吃饱,技术也不是一学就成,更休谈天下第一术。在徒弟入门之初,学的是理论技巧,比方说人有几块骨头,怎么拆比较方便,哪儿比较滑,哪儿会很卡,哪块肉味道比较好等等。
掌握了基础理论,便开始实操。起先是用便宜量又大的柔骨兔做实验样板,因为柔骨兔一窝生十只,一月生四窝,一辈子不是在带兔子,就是在生兔子。往院子里扔两三只,每周都能收获四五笼,实乃不二之选。学艺不精的徒弟常常会搞得乌烟瘴气,器官拆不下来于是硬拔的水准也是屡见不鲜。
然后才是人。
可是人毕竟没这么好找,谁没事把自己的小命贡献出来给别人练练手?自己生是不可能生的,这辈子都不可能自己生的,抢别人的又抢不过,只有打着带徒弟的幌子收两个人互相切磋,才能勉强维持得了供需这个样子。
所以人匠虽然会收两个徒弟,但往往只有一个,甚至一个都活不下来,旗鼓相当能互相救活的少之又少。
人匠之业日益衰微,也不足为奇了。
时至今日,人们已经记不得这个世界上曾经出现过冠绝群雄的技术,更不会记得,在三十六万八千四百一十二年前那个寒冷初秋的午夜零点,人匠第一次在大陆上出现时,始祖无方传下的古老寒谶:
人匠出世,天崩地裂,海倒山翻,群龙舞于星团,无云空降血雨。
人匠灭世,反之。
然而,这话朽老似乎忘了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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