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波蹈海:马丁路德金三部曲之一》免费试读_万年看客

时间:2019-02-07 08:08:21   浏览:次   点击:次   作者:万年看客   来源:qidian.com   立即下载

一,先行者弗农.约翰斯1

1867年,将近七百名黑人教会成员——其中有些人穿着白色长袍——并肩迈步发动了一场远征。他们跟随着白人布道人从第一浸信会教堂(First Baptist Church)出发,向北穿过城镇来到哥伦布街,然后向东爬上泥泞的山坡来到了雷普利街。在一片空地上,这群会众宣布有色人种第一浸信会正式成立,并且规定了祷文与仪式规范。一个名叫内森.阿斯比(Nathan Ashby)的前黑奴成为了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镇独立黑人浸信会教堂的第一位牧师。

大多数当地白人都认为,鉴于南北战争之后普遍存在的社会乱象与令人麻木的贫困,将黑人信众从教堂里分离出去其实是白人占了便宜。安德鲁.约翰逊总统对于地位显赫的前邦联要人的态度还算友好,因此阿拉巴马州长罗伯特.M.帕顿与新成立的州立法机构决定抓住这一点狠狠赌一把,公开否认了承认黑人公民权利的第十四项宪法修正案。结果一位联邦军准将闯进州议会大厦宣布州政府要再次暂时关门,直到政府官员愿意改弦更张为止。这一事件沉重打击了白人的威风,鼓舞了黑人的志气。此时蒙哥马利镇的人口已经膨胀到了一万四千人,黑人与白人的比例是三比一。作物歉收与耕地止赎迫使黑白双方的贫苦农民纷纷逃离农村涌进蒙哥马利。他们经常在街头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他们的娱乐活动无非是观看露天进行的被扣押房屋拍卖。

社会环境已经如此恶劣了,再加上美国国会正在威胁要推出第十五项宪法修正案来确保黑人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因此大多数白人都没心思争辩黑人应该享有怎样的宗教权利。对于许多白人来说,能够将成群结队的黑人从自家教堂的地下室里轰出去实在是天大的好事,即便这一局面意味着曾经任由他们支配的财产如今要在哥伦布街与雷普利街的角落自主履行教会事务,他们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所谓教会事务包括提出议案,辩论议题,设立委员会,投票选举,雇用与解雇布道人,募集捐款,搜集砖石,组织义务劳动,等等。随着一条条长凳与一面面玻璃窗各安其位,美国第一家由自由黑人成立并管理的组织机构也随之出现了。早在黑人家庭合法化之前就在某些方面取得合法地位的黑人教会就像强力溶剂一样将众多信众调和在了一起,甚至比当地殡仪馆更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不过十年后,有色人种第一浸信会还是分裂了,一群异见者们再次出走并且自立门户。这一事件为两家教会都打上了永久的烙印。双方都尽力淡化了这次分裂的意义,对外声称分裂只不过是成长中的阵痛,原因在于原来的教堂过于拥挤。但是对于一个积年以来一直渴求社会地位的族群来说,像这样的争吵肯定不可避免。双方也都会将这次争吵的来龙去脉告诉各自信任的传人。毫无疑问,黑人群体内部的紧张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要归咎于奴隶制时期的历史遗产,因为即便在黑奴当中也有地位高低之分,在田间劳作的黑奴自然地位最低下,料理家政的黑奴则地位略高一点,后者往往是黑白混血儿。双方之间的紧张关系最终因为一场争执达到了顶点。教会当中的“高等成员”们发起了一场运动,打算将教堂整修一番。教堂正门原本正冲着一路上坡的哥伦布街,如果赶上下雨,在星期天来到教堂的信众们难免踩在泥水里弄脏鞋子。因此高等成员们主张要把这个入口堵住,朝向较为干燥的雷普利街另开一个正门。他们认为翻修虽然昂贵,但是能让进出教堂更清洁且更体面。

大多数教会成员与一部分执事都认为如此计较个人外观未免不太得体,甚至有悖基督徒的立身原则。但是数目可观的少数派却始终放不下这个念头,以至于最终另立门户成立了有色人种第二浸信会。尽管这批分离主义者无法摆脱时代与种族压在他们头上的贫困——他们召开组织会议的地点也是当年位于哈威尔梅森的奴隶窝棚——但是他们却为自己营造了一个派头更足的小世界。一位正经来自英国的牧师为他们的教会举行了第一次洗礼,前来观礼的宾客包括三位来自北方传教团的正经白人女教师。此时北方传教人员依然还在源源不断地流向南方,旨在教化自由黑人并且将他们拉进基督教。1879年1月,新教会花费二百五十美元买下了一栋矗立在城镇中心的建筑及其门前空地。这座建筑位于德克斯特大道边上,距离阿拉巴马州州议会大厦的气派正门只有几步之遥。然后这个全黑人教团将自己改名为德克斯特大道浸信会(Dexter Avenue Baptist Church),教会第一任牧师是一位名叫查尔斯.奥克塔维斯.布斯(Charles Octavius Boothe)的前黑奴。根据他的记述,教会成员都是“有钱的体面人”。他还夸口声称会众当中有一位名叫比林斯莱亚的理发师拥有价值三十万美元的财产。这项主张虽然广受质疑,但却被写进了教会的官方正史。

自从创建之初,德克斯特大道浸信会就是一座“执事教会”。换句话说就是未曾领受圣职的管理人员利用浸信会教团完全自治的特点来自行其是。他们可以任意雇用他们看中的任何一位布道人——无论此人受训与否,身份是否合适——而不必考虑主教的意见或其他教会等级的规矩,反正浸信会既没有等级制度也不会对布道人的受教育资质提出任何要求。这一点极大地促进了浸信会在文盲当中的扩张,无论这些文盲是白人还是黑人。只要肺活量足够大并且坚定声称自己信教,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布道人。在奴隶制时期,布道是唯一一项允许黑人从事的白领职业——在奴隶制时期的南方各州,教授黑人阅读或允许他们从事任何需要一丁点读写技能的工作都是犯罪行为——因此布道人与有志成为布道人的后辈们总会为了争夺信众认可而激烈竞争。对于黑人来说,宗教演讲术成为了唯一安全的就业技能,舌灿莲花的美名足以取代文凭以及所有其他资质凭证。在下一个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一位渴望成为圣徒的虔诚布道人往往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与另一位一门心思只想捞钱的同行一较高下,因为每一条布道之路都会在黑人教堂里相交。对于黑人群体来说,教堂不仅只是礼拜场所而已。教会为没有通信机构的黑人们充当了交换消息的公告栏,为没有银行账户的黑人们充当了放款救急的信用社,甚至还承担了民事调解法院的职能。教会的上述功能以及众多其他功能进一步增强了教会牧师的重要性,所有这些功能带来的机会与压力锻造出了一类全新的人物。饱学的怀疑主义者W.E.B.杜博斯在十九世纪与二十世纪即将交替时宣称,“布道人是黑人在美国土地上发展起来的最独特的角色。”

并不意外的是,这些强大的角色们并不是好相与之辈。浸信会教条赋予了会众极大的权威,而会众们运用权威的能力则遭到了布道人的严苛考验。布道人一般都很不待见教会民主。他们认为上帝将摩西的角色赋予了自己,让他们身兼统治者与先知,而且唯有全体会众像儿童那样听从自己的号令——就像以色列的子民服从摩西一样——才能让教会欣欣向荣。能够对抗布道人权威的教会屈指可数,德克斯特大道浸信会就是其中之一。这里的布道人也时刻打算压倒教众,而执事团每每总会寸步不让地将布道人怼回去。事实上执事团的身份似乎就根植于以下信念,即教会的水平不仅要由牧师决定,也要由教众决定。这些执事历来只会挑选训练最精良且抱负最远大的教士,因此德克斯特大道浸信会的教会生活内部充满了足以与欧洲王室政治博弈相提并论的激烈冲突。教会成立的最初十年里就更换了将近十二个布道人。

相比之下,有色人种第一浸信会始终是一个“布道人教会”,教会成立以来的最初五十七年里仅仅更换了三位牧师。这些高高在上的布道人们养成了以势压人的习惯,以至于在1910年教堂失火焚毁后不久又触发了另一次大规模会众外流。当时教会的牧师名叫安德鲁.斯托克斯(Andrew Stokes),是一位杰出的演说家与组织者。在他登上布道坛的第一年里就为数量惊人的一千一百名新成员施行了洗礼。长期以来斯托克斯治下的第一浸信会都是美国最大的黑人教会,直到1917年的黑人大迁移在芝加哥产生了规模更大的会众群体为止。此外斯托克斯也是一个很有经济头脑的人。卖不动房屋的白人房地产经纪人经常会借给斯托克斯一笔首付款,让他拿上这笔钱也来竞购同一座房产。然后众多群情激奋的白人买家们就会纷纷慷慨解囊,不惜加价也要将黑人阻挡在自己的社区之外。“购房失败”的斯托克斯则会从地产商那里得到一笔“补偿金”。斯托克斯经常与执事们开玩笑地说这笔钱是他向白人征收的偏见税,而且他总会将一部分收益捐给教会。这样做固然无可厚非,但是斯托克斯后来的举动还是引发了争议。教堂被焚毁后,他提议将重建地点转移到东北方向几百英尺之外归他所有的一块地皮上。他愿意将这份地产的所有权交给教会,以此换取牧师宅邸的产权。这一主张在教会里引发了轩然大波,随后的辩论造成了许多无法愈合的伤口。斯托克斯不惜承诺要让新教堂入口面对雷普利街,就像三十多年前较为富裕的会众们要求的那样。但执事团当中的精英分子们却丝毫不为所动,干脆改换门庭投奔了德克斯特大道浸礼会。

据说德克斯特大道浸礼会实际上并不太欢迎这些新成员的加入。他们觉得在目前七百多名会众的头顶上再压上一批新人将会降低教会的整体水平。还有几个德克斯特的执事们公开放话声称,如果不依靠德克斯特的捐助与帮扶,斯托克斯永远无法重建第一浸信会教堂。毫不气馁的斯托克斯继续向那些留在身边的贫困信众布道。假如找不到愿意接纳他们的教堂,他就露天布道。他为会众们立了一条规矩:无法满足重建教堂捐款要求的贫困会众每天必须向新教堂的建筑工地送去一块砖,无论这块砖是买来的、偷来的还是从南北战争的废墟里挖来的都无所谓。五年之后新教堂终于落成了。在献堂礼上斯托克斯引领全体会众慷慨激昂地感谢了教堂的建成,这座教堂从此拥有了“一日一砖教堂”的美名。

在接下来的三十年里,两家教会之间的摩擦越来越弱。尽管它们在社会活动方面依然各行其是,但是宗教事务方面的合作却逐渐形成了常态。重要社区领袖的小型会议往往由德克斯特承办,第一浸信会的宽敞圣所则是举行大型集会的理想地点。双方都养成了十分稳定的会众群体与相映成趣的传统。双方的神职人员大都是当年脱离白人教会的第一代会众的孙辈,以及因为泥水与阶级问题而分化开来的人们的子侄。此外他们的个性往往也反映了两家教会的风格差异。第一浸信会的教会秘书威廉.比斯利(William Beasley)为人和蔼、体格强壮、性情张扬,好几代祖辈都是劳工。德克斯特的教会书记官R.D.奈斯比特(R.D.Nesbitt)终日不苟言笑,举手投足一板一眼。他的正式职业是一名保险经理。他有着淡褐色的皮肤,平日里穿着考究,职场气质浓厚。他在陌生人面前少言寡语,甚至在有些朋友身边也惜字如金。他们之间还有另一项区别:奈斯比特与他的布道坛委员会将要遭受一连串的厄运。尽管德克斯特教会与其牧师的关系历来争斗频发,但是他们的遭遇依然十分突出。

1945年夏末,奈斯比特平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参加了全国浸信会大会。当时已经拥有五百万名会员的大会是全世界规模最大的黑人社团。尽管没有遭到当地白人的注意,但是为期五天的会议依旧气氛火热。一千五百多名黑人布道人、唱诗班成员以及教会管理人员订满了各家宾馆的客房,让酒店经理们眉开眼笑。参会人员忘我地投入了各项活动,例如布道、唱圣歌以及竞选。酒店大厅里站满了一队队身着亮丽长袍的唱诗班歌手们。福音音乐之父托马斯.多尔西(Thomas Dorsey)经常派头十足地参会亮相并且指挥唱诗班演奏自己的作品,例如“亲爱主,牵我手”。失业的唱诗班导演抓紧难得的开张良机拼命工作,老朋友们聚集在摆满了各种油炸美食的长条桌旁叙旧。在声浪喧嚣、情绪高涨、纵情吃喝的会场里,一座座教堂的布道坛也纷纷得到了填充。

那一年,奈斯比特从大会上带回了一个名字。他想为近来无人主持的德克斯特教堂布道坛物色一位布道人,而这位候选人不仅声名在外,而且训练有素。另外此人不仅上过五所大学,而且他的名字足有四节——阿尔弗雷德.查尔斯.利文斯顿.阿尔布恩(Alfred Charles Livingston Arbouin)——这两点都很符合德克斯特教堂的口味。六个月后,经历了德克斯特教会惯常的精心挑选过程,阿尔布恩成为了这里的新一任布道人。

阿尔布恩很快就来到了蒙哥马利。但出人意料的是他居然还带来了一位妻子——不知何故,针对他的背景调查居然没发现这一点。执事们纷纷在私下里感到忧心忡忡。进一步的调查更是火上浇油,却原来阿尔布恩牧师不仅已婚,而且以前还离过婚。当阿尔布恩请假参加1946年的全国浸信会年会时,教会陷入了每一位执事都恐惧入骨的梦魇:在牧师离家期间,阿尔布恩夫人与麦克斯韦空军基地的一名士兵进行了过从甚密的交往。执事们赶在阿尔布恩回来之前私下与她开了个紧急质询会。正当执事们苦口婆心地跟阿尔布恩夫人讲道理时,她突然打断了他们的话头,在他们面前袒露了布满淤青的肩膀与双腿,告诉他们自己是家暴受害者,还声称她对自己的出轨行为毫无悔意。

面对着要求他赶紧辞职的执事团,阿尔布恩拒绝让步。他认为他的家庭生活是他自己的私事,别人管不着。他认定执事团不敢把这桩丑事向全体会众公开,因此颇为有恃无恐。但他却没想到执事团居然把他告上了法庭并且申请了秘密审理。结果案件进程一个字也没有登报,无论是黑人的报纸还是白人的报纸。

尽管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但是阿尔布恩依然为自己提出了强有力的辩护。他声称宪法规定政教分离,因此法官无权裁决教会内部争端。就算退一步说,按照浸信会的惯例,是否解聘牧师也要由全体会众投票决定,不能任由执事们自说自话。执事们也也没闲着,他们动用人脉请来了全国浸信会大会主席D.V.杰米森牧师(D. V. Jemison)出庭作证,向法庭陈述了此类敏感案例的适当应对规程。闭门审判结束后,一名白人法官做出了最终裁决。杰米森牧师的陈词无疑为法官留下了深刻印象,此外他也意识到了执事团多么不支持阿尔布恩。于是法官命令阿尔布恩牧师在规定日期之前离开布道坛,但是在这一天到来之前,奈斯比特与其他四位联名提出诉讼的执事们不得在德克斯特大道浸信会教堂的四壁之内说话、唱歌甚至祈祷,否则就要取消判决。就这样执事们终于将教会从他们自己的错误判断当中拯救了出来,阿尔布恩也全身而退,没有陷入公共丑闻。接下来的十七年他一直在纽约某教堂担任牧师。本着好说好散的精神,德克斯特教会的官方正史声称“他的整个教牧生涯都得到了上帝的庇佑。”

奈斯比特与德克斯特大道教会的执事们花了将近一年时间来恢复元气,然后才开始寻找下一位牧师。这次他们交了好运,收到了一封来自阿拉巴马州立学院某位新任音乐教授的推荐信——这是一所在德克斯特教堂的地下室里创建起来的黑人学校,德克斯特教会成员大都是学校的教职员工。阿尔托娜.特伦特.约翰斯(Altona Trent Johns)是一位小有名气的钢琴家兼音乐老师,也是一位大学校长的女儿。自从二十世纪初期亚特兰大的黑人上层阶级兴起于“甜蜜奥尔本”大道以来,她一直是一名声誉良好的上层阶级成员。而且对于奈斯比特来说最重要的是,她还嫁给了当时最杰出的学者布道人之一弗农.约翰斯(Vernon Johns)。对于当年的美国黑人来说,他与末底改.约翰逊(Mordecai Johnson)以及霍华德.瑟曼(Howard Thurman)就是布道人这一行的三巨头。

通过约翰斯夫人牵线搭桥,奈斯比特邀请这位著名布道人进行了一次试讲。当弗农.约翰斯的伟岸身影登上布道坛的时候,教堂里早已挤得水泄不通了。他没有查看圣经就引述了一大段经文,紧接着又口若悬河地说了半个小时,中间既没有停顿也没看过讲稿。这番表现震得全体会众无不目瞪口呆。德克斯特的执事们也算见过世面,一般的高水平布道并不足以令他们动容。听完这次布道之后他们才意识到约翰斯与他们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听说约翰斯打算搬到蒙哥马利与妻子团聚之后,执事团在奈斯比特的记忆里首次搁置了审查候选人的一切程序,既没有做背景调查也没有安排第二次试讲就向约翰斯让出了布道坛。约翰斯于1948年10月搬进了位于南杰克逊街的牧师住宅。接下来的四年里他的举止将会为整个教会带来无尽的敬畏、欢乐、鼓舞、恐惧与烦恼。对于一贯负责的奈斯比特来说,约翰斯将会带来他在教会生涯当中见识过的最难以言说的苦恼。

先行者弗农.约翰斯2

黑人在绝大部分白人眼里都是不存在的隐身人,弗农.约翰斯也不能例外。但是在隐身人群体内部他却堪称传奇。人生问题与种族问题的最深切奥秘在他体内搅成了难舍难分的一团,直到去世那天他的头脑始终在飞速运转。他的祖上充满了潜藏不露的狠人与写进故事书里都嫌离谱的角色。他的爷爷曾在奴隶制期间抡起镰刀将自己的主人一斩两段并因此遭受了绞刑。甚至八十年后约翰斯家族内部依然传说当年他爷爷下杀手的地点有凶灵环绕,以至于吓得猎犬都不敢接近。

约翰斯的姥爷是一个名叫普莱斯的苏格兰裔白人。此人有两个完全隔离的家庭——换句话说他娶了一个白人妻子与一个黑人妻子。这种一肩挑两家的生活方式虽然相当普遍,但是无论在白人文化还是在黑人文化当中都得不到公开承认。黑人妻子的子女们向自己的后代讲述了普莱斯如何成为了新建的弗吉尼亚州监狱的第一批囚犯之一,罪名是杀死了另一个企图强奸他的黑奴情妇的白人,“简直就好像她也是白人一样。”这一点为他赢得了不少黑人的钦佩。但他本质上是一个凶狠、暴力且性情复杂的人。当他的黑人妻子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去世之后,他把所有的黑人孩子带到另一个家庭,交给膝下无子的白人妻子“凯蒂小姐”抚养。弗农.约翰斯的母亲萨丽.普莱斯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就经受了这次家门变迁。多年后她告诉自己的家人,当年的家庭严格遵守了各种社会禁忌,即便在家门背后的私密环境里也不例外,尽管家庭现实截然相反。比方说她从来没有管普莱斯叫过父亲——因为仅仅在黑人儿童是孤儿且白人夫妇像传教士那样收养照料他们的情况下,黑白混杂的家庭才算得上体面。普莱斯于1900年去世的时候,萨丽带着年幼的儿子弗农与丈夫威利.约翰斯——一名遭受绞刑的黑奴的儿子——一起参加了葬礼。一家人坐在“分离但平等”的席位上,凯蒂小姐以及普莱斯的白人亲戚们则坐在他们对面,普莱斯的坟墓就隔在双方中间。

此后不久威利.约翰斯也去世了,一段时间之后萨丽就改嫁给了亡夫的弟弟。于是弗农.约翰斯就成了叔叔的继子。他的一位祖辈是个杀死了奴隶主的奴隶,另一位祖辈则是个为了保护奴隶不惜杀人的奴隶主。性、家庭、奴隶制与暴力在他身上纠结成了一团,只有在圣经里他才能找到关于这一切的坦诚讨论。

弗农.约翰斯出生于1892年,在爱德华普林斯县的法姆维尔附近长大。这里的位置如此偏远,以至于当地居民依然保留着早期苏格兰移民的独特语言习惯。他们的口音在外人听起来多少有些伊丽莎白时代的味道,与这里的落后环境相得益彰。这个县位于丰饶的农业黑土带的最北部边界,因此弗农.约翰斯始终坚持认为农业是独立和繁荣的根本。即便二十世纪市场经济早已经致使他的家乡地区沦落成了类似附近威廉斯堡那样的鬼城,他也依旧不改初衷。

约翰斯长着一张四方大脸,鼻孔外翻,胸膛隆起,双手硕大——他曾经开玩笑说自己的双手就像弗吉尼亚火腿切片一样大。他的造型就像农夫一样,本质上他也确实是个农夫,只不过他总是带着一副书卷气十足的牛角框眼镜。他的视力很差,以至于少年时曾经发誓只肯将小字印刷的圣经阅读一遍。通常他更喜欢听别人大声朗读圣经。很快他就彰显出了过耳不忘的惊人天赋,只要听别人念诵一两遍就能将大段经文倒背如流。在语法学校里,有一次老师写了满满一黑板的本周家庭作业,然后约翰斯不慎将黑板擦了个一干二净。遭受了老师的斥责之后,约翰斯凭着记忆把黑板上的内容一字不差地重写了出来。很快他又创出了更为实际的壮举,记住了长篇圣经段落,包括整本罗马书。他的父亲威利在周日的时候经常离开农场充当“马背布道人”,借此赚取外快。儿子的天赋自然令他非常高兴。

像大多数黑人父母一样,萨丽.约翰斯和她的丈夫将微薄的教育经费投资在了大女儿身上,弗农则呆在农场里帮工。不过自学过程似乎并未磨灭他的天赋,反而使其越发发展壮大起来。他会在扶犁的时候背诵诗歌,还会四处讨要图书并在晚上阅读。凭借着天赋与机智,他旁听了好几家学校的课程,包括位于林奇堡的弗吉尼亚神学院。因为不听话被赶出来之后,他逃离家乡来到了俄亥俄州的奥柏林学院,强行闯进院长办公室并宣布自己随时可以开始上课。当时正是一战期间,奥柏林学院是一座著名的自由主义白人学院,院长本人也是一名学识渊博之人。尽管如此,面对这名粗鲁的黑人青年,院长依然没有居高临下地直接下逐客令,而是尽可能礼貌地告诉约翰斯,奥柏林学院之前已经拒绝了他的就读申请,因为他的学分完全无效。。

“您的信我收到了,菲斯克院长,”约翰斯不卑不亢地答道。“我只是想当面问问您,您更想要有学分的学生还是有脑子的学生。”

日后菲斯克与约翰斯分别回忆两人第一次见面的场景时都提到了以下这段情节:菲斯克不耐烦地扔给约翰斯一本德文书让他念——结果约翰斯当真令人大跌眼镜地念了出来。菲斯克随即打发约翰斯去面见奥柏林学院的神学院院长爱德华.因克莱斯.博斯沃斯博士(Edward Increase Bosworth)。博斯沃斯为约翰斯出的考题是阅读一段希腊语圣经。约翰斯一看见这段经文就露出了搔着痒处的微笑。日后约翰斯将会因为审美口味不合而放弃拉丁语与希伯来语,但终其一生他一直在收集心爱的希腊语史书与诗篇。约翰斯的表现为博斯沃斯博士留下了深刻印象,他破例将约翰斯当做临时学生招收了进来。到了学期结束的时候,他干脆将这个不寻常的年轻人收编成为了自己的私人弟子,并且正式向约翰斯授予了神学院本科就读资格。此外他还为手头拮据的约翰斯联系了一份兼职布道人工作。不出一年,约翰斯就成了全班第一名。班上原本的第一名罗伯特.梅纳德.哈钦斯是一位来自中西部地区的自由派,从小就受到了废奴主义传统的熏陶。尽管如此,这么快就被约翰斯顶下来的事实依然令他感到忍无可忍,以至于声称没有哪个乡下来的黑人能够不靠作弊就取得约翰斯这样的成绩。这话传到约翰斯耳朵里之后,他立刻在学校里堵住哈钦斯,骂他是个狗娘养的,并且一拳捣在了他的嘴上。(这两人也算不打不相识,后来反而成了好朋友。日后在哈钦斯担任芝加哥大学校长的漫长任期内两人一直交往密切。)

在1918年春天的毕业仪式举行之前,约翰斯被校方选中在纪念拱门进行年度学生献词,纪念在中国义和团起义期间遇难的奥伯林学院学生。毕业后他又考进了芝加哥大学神学研究生院,这座学院是社会福音神学家总部。然后他回到了黑人就业受限的校外世界。他身为宗教学者与布道人的名声很快就给他带来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最好的布道与教学工作机会。不过由于性情所致,一连好几份工作他都没有干得太久,最后他还是决定返回弗吉尼亚州家中的农场里。他将自家农场当做根据地,在附近的黑人教堂以及东海岸沿线的学校布道授课赚点零钱。出门的时候他总是穿着一件口袋里面塞满了书的破烂外套登上隆隆作响的里士满火车,回来时他弟弟经常牵着一匹精神饱满的马匹在车站迎接他。回家后约翰斯就会花几天时间下地干活,直到下一次讲课邀请到来为止。

当时正是田纳西州进化论审判的时代。自由派和原教旨神学家们不仅在教堂和学院里高谈阔论,还将各自的观点引进了法庭、立法机构以及各大报纸的头版。他们的热论议题不仅包括创造论与童贞受孕,也包括基督徒的社会义务。争论各方都有自己的小册子、杂志、年会以及宣传人员。约翰斯是自由主义神学的热情拥护者,因此当他看到自由派们未能将任何一场黑人布道纳入年度最佳布道词的的时候心里很是恼火。他向负责出版年度最佳布道词的神学家们寄去了末底改.约翰逊与霍华德.瑟曼的几场布道词。这几份投稿都被拒用之后,约翰斯干脆亲笔写了一篇布道词,题目是《转变时刻》(Transfigured Moments)。1926年这篇文章成为了《最佳布道》上发表的的第一部黑人作品。文章分析了高山在摩西、以利亚与耶稣基督的生平当中的象征意义,下一代黑人神学学生将会把这篇文章当成深入研究的范本。约翰斯还写了另一篇长文,主题是领导者的激励与普通人的实际体验之间发生联系的必要性。“体会一番山巅的风景对人很有好处,”他在文中写到。“眼看着人群当中最为鲁钝卑下之辈也开始朝着群星的方向进发却感不到一丝一毫的激动喜悦之情,这样的心灵实在与基督徒背道而驰。”

黑人教会是一个与白人世界绝缘但内里却生机勃勃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约翰斯已经足以与时任华盛顿特区霍华德大学校长的末底改.约翰逊以及国际知名神秘神学家、即将在黑人大学与白人大学都获得突破性职位的霍华德.瑟曼相提并论了(约翰斯曾经追求过瑟曼日后的妻子,还从末底改.约翰逊手中接过了西弗吉尼亚州查尔斯顿第一浸信会牧师的职位)。他与他们既是朋友也是同道中人,但相似之处也仅止于此而已。约翰逊和瑟曼都是体面考究的人物,受到黑人上层阶级的崇拜。他们的行为表现也像受到尊敬的学者一样循规蹈矩——定期在领军期刊上投稿,在负责任的行政职位上任职,在身后留下一批与业内其他知名人物的笔谈通信。相比之下约翰斯却是一个特立独行之人。他很少写东西,即便在参加社会名流的聚会时也会毫不在意地穿着不配对的袜子,鞋子上还粘着自家农场的泥土。

1927年约翰斯娶了某大学校长的女儿,从此打入了学术圈子。但是他始终没拿自己当成圈内人,只是以游客的身份在圈里转转。在大萧条期间,他的古怪性情使得他从特立独行更进一步,或多或少地过上了波希米亚式流浪生活。他经常会拉上某个朋友跳进车里就走,一连几个月不回家,一路旅行一路布道,在各地的牧师集会上兜售旧书,向别人推销新近创刊的杂志,借以筹措旅费。他在旅程当中遇到的大多数人都对他的智识成就一无所知。至于那些对他有所了解的少数人则很奇怪他为什么选择公路上的生活,而不是待在相对安全的大学里。约翰斯根本懒得回答他们,他就是喜欢旅行,仅此而已。由于黑人在奉行种族隔离的南方各州很难找到愿意提供服务的汽车旅馆和餐馆,他总会用冰桶保存几大块奶酪与几瓶牛奶放在车里充当口粮,然后一路不停地开下去,一边开车一面背诵诗歌。同车的旅行者们在阿拉巴马州境内听他背完了济慈全集,抵达法姆维尔之前他又背完了拜伦与勃朗宁的作品。约翰斯以诗歌为单位计算行车距离。偶尔背诗背烦了,他就改口背诵几段军史著作。

当美国经济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得以好转之后,约翰斯又踏上了大学巡回讲课的道路。他与随军牧师、历史学家甚至经济学家相谈甚欢,与神学家同行的交流更是不在话下。但他的行为举止始终没有遭到社交常规的同化。大学官员应召前往他的“办公室”,却发现那不过是公共汽车站旁边的电话亭。受命接待他的学生开车送他前往校长贵宾下榻处,主动要帮他拎包,然后约翰斯就将一个杂货店购物纸袋递给了他——里面装着几本书,几件内衣,还有一件穿了两三天的衬衫。通常来说,他的精彩讲座总会让人们忘记这些怪癖,至多也只是将其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不过蒙哥马利市德克斯特大道教堂的许多成员很快就会意识到,约翰斯的破旧立新作风也具有咬人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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