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涟漪》——江韵飞虹
第一章 似梦非梦
当刘狗娃醒来的时候,头疼欲裂,浑浑噩噩,彻体冰凉,眼前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待麻木的身体恢复了些知觉,刘狗娃尝试着站了起来,却来不及站稳,又摔了个趔趄,因为他踩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
“他娘的,晦气!”狗娃恼怒的骂了一句,回头狠踹了一脚。这一次却感觉踹到了人身上,狗娃弯腰用手摸了一下,摸到了一张人脸,冷冰冰的,心里吓了一跳。这他娘的谁啊,睡觉不盖被子?狗娃心里暗骂道。以为是宿舍的某位舍友,半夜糊里糊涂踹了被子。
咦?这里是哪啊?一阵寒风拂过,适应夜色的刘狗娃不禁打了个寒噤,忽然发现自己所处地方是一处小山岗,朦朦胧胧中看到了不远处婆娑的树影,还看到了远处山峦叠嶂。
记得自己是在流水线上加班,没日没夜的赶货,虽然精疲力竭,但穷人的孩子就这么贱,别人看不起的几百,我们得拿命去拼,你们眼中的这点鸡肋钱,可以解决我半个月伙食了,在我那山旮旯家乡,能解决很多问题了。虽然钱不是万能,没有钱你就万万不能,因此我不能不在加班的火线上拼命,但我怎么会莫名其妙的来到了陌生的荒山野岭?
“兄弟,兄弟,醒醒。”刘狗娃下意识的又摸到那人,轻推了一下,但触手处一片冰凉,寒气森森。
“死人?”刘狗娃心底打了个寒噤,顿时醒悟过来,连忙睁大了双眼,努力的寻视四处。朦朦胧胧中,却见不远处的山坡一片凌乱,腥味氤氲,随风扑鼻,横七竖八的躺满了大大小小的尸体,衣衫褴褛,老幼妇孺随处可见,就似到了阎王殿阿修罗场,恐怖之极,令人毛骨悚然。
“又做噩梦了。”刘狗娃在心底肯定道,但心里还有些惊疑,遇到了这么大的惊吓,怎么还没有梦醒呢?以前也没少做类似的噩梦,每到惊险处都会自动惊醒,出一身冷汗而已,刘狗娃不禁伸手在脸上狠扭了一把。疼痛,让刘狗娃打了个激灵,整个脸部都麻木了,连思想都麻木了,这个梦也太真实了吧,真实得让人难以相信。
一阵寒风拂过,刘狗娃不禁又打了个寒战,收回思绪,才发现自己也是衣衫褴褛,裤裆兜风,两手两脚瘦骨嶙峋,只不过是十三四岁的孩子的模样,咋越活越年轻了?真是不可思议。
四面冷清,月色晦暗,树影婆娑间,刘狗娃突然发现一双青幽幽的眼睛,正阴冷冷的盯着自己,一动不动,好像对自己刚扭打脸的动作莫名其妙,看到自己注意到它,眯着眼呲牙咧嘴,露出森白森白的长牙。
刘狗娃刚开始以为是野狗,当他看到了那耷拉着的如扫把的尾巴,才确认自己真遇到了狼,心底不禁直打鼓,真是祸不单行啊。
狼和蛇一样,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令人毛骨悚然的生物,凶狠残忍,形象骇人。这些在动物世界里,刘狗娃看了N次的生物,了解了一些它们的日常生活习性,跑肯定跑不过他们,只有跟它对视,然后慢慢后退,它才会认为你是在退让,不是惧怕。
万幸的是,这是一只孤狼,也没把注意力放在刘狗娃身上,而是专注于山岗上的尸体,把那尸体啃噬得一塌糊涂,肝肠血污满地,浊气掀天,令人作呕,不忍卒睹。
当刘狗娃胆战心惊的离开了那小山岗时,不禁大大松了口气,有种绝处逢生,再世为人之感。
今夜,狼也温柔。
天色微明,月儿西沉,薄雾皑皑,刘狗娃才蹒跚地来到山脚一条大道,说是大道,其实是一条坑坑洼洼的泥路,虽然路上没有什么行人,但也让刘狗娃舒心不少,不用再独自面对山里的那些恐怖场面,不用再担心狼的袭击。因为有路就会有人,人也是群居生物,人多力量大,就会更安全,这是每个人在面对危险时,都会有的心里暗示。
刘狗娃顺着泥路向东徐徐而行,四下荒芜,道旁曾经的农田也长满了及人膝的野草,刘狗娃初以为梦中回到了家乡,共和国的家乡也是这般荒芜,那是国家进入了工业国行列,到处是工业城市,工业大行其道,山村里的年轻劳动力都进城打工去了,家里的农田就没有人侍弄了,渐渐也荒芜了。
直到刘狗娃看清楚不远处,朝阳中的一座古代的小城,才彻底否定了心里的想法,也更加肯定自己真真正正穿越了,回到了未知的古代。因为他看到了一座斑驳残破的小城,三三两两的古人,妆饰古朴,衣衫破旧,发髻凌乱,或挑或担,或抬或提,在小城门口进进出出,全是小商农。
“噢操!"刘狗娃看着自己全身破破烂烂的衣衫,穿越也穿越的这般落魄,不禁仰天悲呼,心里大不平衡,别人穿越不是王侯公卿将相,就是富商世子员外,金手指一戳,要啥有啥,咋到了俺穿越就不一样呢,要啥没啥,至少给条裤子穿穿吧。
“站住!举起手来!”正当刘狗娃在心底暗暗不满嘀咕的时候,一声响亮的断喝命令,突兀的在刘狗娃身边响起来,吓了刘狗娃一跳,不禁有些愕然。
“举起手”只见城门口肃立着二十几个身穿皮军甲的士兵,一名身材魁梧,面带恶相的军头重复命令道,见刘狗娃还在发愣,举起手中的马鞭作势欲抽。
刘狗娃见状,连忙举起了双手,心中却暗骂,他妈的,连古代的投降方式都是举起手来,中国文化真是源远流长,不知道骂人的话跟后代的是否相同?
刘狗娃紧张的举起双手时,身上那件破破烂烂的裤子本就没法系紧,瞬间掉了下去,引得众官兵一阵哄然大笑.
“他奶奶的,一看你小子就不是好人,在城门口鬼鬼祟祟的。”那军头笑骂完,两名士兵如狼似虎的扑过来彻底搜身.
听着那军头的叫骂声,再看着那两名士兵在破衣烂衫里左翻右搜,刘狗娃彻底无语了.
“进城干什么?有没有县保?乡保?”那军头见那两名士兵搜的差不多了,又对刘狗娃问道.
“哈哈,禀报队官,这小子啥也没有,小屁股上倒有一枚大官印.”刘狗娃还没有来得及回答,搜查的一名士兵抢先答道,好似发现了什么滑稽的笑料,自个直抖个不停。
“哦,是什么官印?”那名队官听了,不禁惊奇的疑问道,并对刘狗娃命令道:“小子,把官印拿过来俺瞧瞧.”
“队官,拿不动的,是刻在他小屁股上的.”另一名搜查士兵也忙答道.
那队官闻言,转到刘狗娃身后,查看那枚连刘狗娃自己都不知道的官印,不禁啧啧称奇。
刘狗娃刚穿越过来,对现在的自己还没有彻底了解,虽然不知道自己屁屁上怎么会有枚奇怪的官印,但自己的屁屁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难免也羞得无地自容。忙提起破裤,怒道:“你们干什么!”
“留检校尉,你家有人做了留检校尉么?”那队官不答反问,对刘狗娃的无礼不以为忤。
“不知道。”刘狗娃愤愤道,刘狗娃的语气引得进出城的农商侧目相看,不知刘狗娃有何底气,敢对如怒目金刚般的守门军士叫嚣。
“小子,得瑟什么,是你家的大人想做官想疯了吧,竟在屁股上打官印。去,去,城里戒严了,没有官府的具保文凭,任何人等不能进出城门。”搜查的一名官兵见那名队官难得一次没有生气,便忙自作主张的,用力把刘狗娃从城门口推了出去。
刘狗娃逡巡在城门口,现在真正是穷困潦倒,举目无亲,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偏肚子又不争气的咕噜咕噜闹将了起来,不知道这具身体有多久没吃东西了。
这时,从城里快马驰出十几个军士,到城门口也没有停留,那队官忙把城门口的那些农商,全驱赶到两旁,然后又忙点头哈腰的,向出城的那些军士行礼问好,那些出城军士却趾高气扬的一直驰出城外,扬了刘狗娃一身尘土。
刘狗娃正要望尘开骂的时候,希鲁鲁一声马鸣,领头的一名青年军官兜转马头又驰了回来,回到刘狗娃身边翻身下马,双眼如刺般盯着刘狗娃上下打量。
刘狗娃被他盯得心里直发毛,纳闷道:古人不是这么厉害吧,俺都还没开骂,就知道俺要骂人了,回来治俺的罪了?
“你是狗蛋!哈哈,几年不见,长高了,差点认不出来了。”那青年军官突然擂了刘狗娃一拳,哈哈大笑道,着实吓了刘狗娃一跳,也彻底被他叫的名字雷倒。
本来共和国时代,刘狗娃出生在山旮旯里,父母没文化,见识浅薄,给他取了个粗俗不堪的名字,让他闹了许多笑话,现在穿越到古代,名字还是带狗,前世后世都跟狗有缘,名字还是一样粗俗,叫人情何以堪。
“哎哎,俺不叫狗蛋·····”刘狗娃有些局促的否定道。
“你小子就是狗蛋了,名字还是俺爹给你取的呢,咦······”那青年军官肯定道,突然想起了什么,不禁又疑问道:“俺爹不是说你死于叛军叛乱之中,怎么你又·······”
刘狗娃对那青年军官硬说自己是狗蛋很无奈,但听他问起自己前身的事,只得一五一十的,把自己怎样从死人堆里反生,夜遇独狼,狼狈逃离山岗的一段重说了一遍,当然也隐瞒了自己穿越的事,想必说出来也没人信,反让人把自己当傻子看而已。
经过那青年军官的自述,刘狗娃才知道自己穿越到了五代十国的石晋朝,碰巧宋城的将军谋反,自己所处的陪城小宋城随之兵乱,自己在兵祸中丧生,之后便被遗弃在那乱葬岗,而且那青年军官还是自己的东主少爷,姓林名昆,拆开来就是木棍,专打俺这狗的,他爹取名也够绝的,一点不肯吃亏。
林昆父母在这小宋城开了间酒馆,自己身体的前主人就是他们家的酒保,也就是在他家酒馆打工的小二。林昆在后唐末年被迫强征入伍,经过这几年的乱世中英勇打拼,做到了石晋朝的都尉,管制五百多兵士。对于俺的弃尸荒野,他深表歉意,原因是他爹娘不肯花冤枉钱收尸,且当时城里叛乱未平,而他忙于接收俘虏,抚恤安民,以致后来在堆积如山的尸体中无法找寻自己。
第二章 回到古代做店小二
拿着林昆的名敕,一种证明身份的文凭,进城畅通无阻,守城队官客客气气的把刘狗娃送进了城里。在城里,刘狗娃第一次看到了古代的城堡模样,一条破破烂烂的石子街,贯穿东西,街道两旁木质的房子,参杂着少量高门大户的砖瓦房,鳞次栉比,高低参差。离街道稍远处,则是密密麻麻的茅草民房,杂乱无章,污秽横流,蝇虫肆孽。现在,刘狗娃才知道,电视上说的古人每攻下一座城池,放一把火便能毁掉一座城池,真真不假。
刘狗娃彳亍街头,不知往哪走,前身的记忆消失得一干二净,不剩一丝一毫,林昆还以为他是前身狗蛋,匆忙间也没有告之林家地址,便驰马远去了。
刘狗娃也不知道这具前身有多久没吃东西了,一路走来,肚子也咕咕叫了一路,现在进了城,饿的全身发软,头眼昏花。
顺着长街走不远,便见到几处卖馒头的小摊,馒头冷飕飕的,没有加热设备加热,可能是刚战乱过后,街上冷冷清清,也没有多少人来买馒头。
刘狗娃饿的实在难受了,便来到一摊馒头档前,档主小哥热情洋溢的招呼他买馒头,可当知道他身无分文时,便又像驱苍蝇般的把他驱走。
来到第二档时,一位妇女背上背着刚满岁的儿子,手里还拉着一个四五岁的邋遢小女孩,在无精打采的卖馒头,那小女孩瘦骨嶙峋,脸色有些苍白,一双深陷的眼睛紧紧盯住那些馒头,一眼不眨,时不时咽了一下口水。
那妇人见刘狗娃挪到她摊前,便说道:“这位小哥,乞吃的便到下一家吧,咱家就剩这些馒头了,咱和孩子都不舍得吃,只盼能换些钱子好去买点粗盐,家里好些日子没吃盐了,孩子没盐难受得很。”
刘狗娃以前读过白毛女那篇文章,知道长期缺盐少钠的恐怖,况且吃什么都没有味道,跟喝白开水一样,想想都让人绝望。刘狗娃对古代的生活一点也不了解,共和国时代的盐那价格是最贱的,不禁问道:“你们这里很缺盐吗?”
“本来前些年是不缺的,唐国商人每年每月都会贩些粗盐过来,价格也不算太高,但自从晋国实行盐铁军管后,那价格......唉!”那妇人很无奈的说道。
亘古至今,刘狗娃也没听说过食盐会被军管,军管的只能是与军队休戚相关的战略物资,比如生铁,皮革,牛筋等等,古代的食盐只能算是生活必须品,但又非常稀缺,价格颇高,通常由官府掌控,很少涉及到军队。刘狗娃不禁又疑问:“军队也会管盐么?”
“咋不管了?不管,他们拿什么上缴朝廷,朝廷又拿什么上缴给契丹狗?”那妇人见左右没人,低声气愤愤的道。
刘狗娃知道现在的石晋朝父侍契丹,每年都要向契丹贡赋,中原本就不是产盐地,却不知道食盐是否在贡赋之列,不禁问道:“朝廷也要向契丹贡盐么?”
“前些年不用,这一年才增加了贡盐一项的,听说是渤海国国人暴乱,断了契丹狗的主要盐道,契丹狗便只能对朝廷下达了贡盐的圣旨。咱们皇帝也只能对国内各州府,下了禁管食盐的圣旨,州城里的张将军不肯将从唐国买来的食盐上缴,违抗了圣旨,还大骂皇帝认贼作父,言语有些难听,惹恼了皇帝,前些天朝廷派来了大军征讨,攻破了州城,张将军也被砍了脑袋,现在军队又全城收盐了。”
“把盐都贡给了契丹人,那咱们还吃什么啊。”刘狗娃听了那妇人絮絮叨叨的话,不禁也有些气愤。
“官府每个月也会定时定量出售一些粗盐的,不过价格有些虚高,让人无法忍受。”那妇人无奈的说道。
刘狗娃无心再问下去,因为他的肚子真的很饿,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心慌慌,现在他的心真的很慌,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况且他还自认不是英雄呢。
一路走下去,人流渐多,乞讨的人也随处可见,电视剧里常播映的饥饿英雄遇到好心人施舍一包一粥的童话,也始终没有出现在刘狗娃的身上,毕竟艰难的现实里,谁也不会轻易舍弃赖以为生的物质,高尚的只是些文人幻想罢了。
刘狗娃为解决眼前的温饱,决定自力更生,做回老本行,共和国时代的穷人职业~打工。
当刘狗娃问了几家商铺和几家酒栈后,彻底的绝望了,现在的世界简直无法想象,连打个工做个店小二也要卖身为奴为仆(短期的卖身,随工期的结束而解约,不同于终身为奴为仆的死契),成为店家东主的家仆下人,根本就没有打工一说。
“狗蛋哥哥,你怎么会在这里?咱们好几天都没见你了。”正当刘狗娃绝望无助的时候,一句幼稚的童音在他身旁响起。只见一个十来岁样子的小男孩,黑瘦黑瘦的,身上披着一件脏兮兮的破麻衣,一手端着一个空破碗,一手柱着一条青竹棍,十足的乞丐相,双眼却有些清澈,正疑惑的仰望着刘狗娃问道。
刘狗娃看着这邋遢的小男孩,不知道他怎么会认识自己,应该是认识自己的前身,不禁问道:“小兄弟,你认识我吗?”
“狗蛋哥哥,你不认识俺了?俺是张三啊,接油汤总排第一的张三啊。这几天没见哥哥,大伙以为哥哥生病了呢,都琢磨着要去看望哥哥呢,但林掌柜总不让俺们这些丐儿靠近酒栈,还说哥哥出远门了,永远不会回来了,大伙都不信,很是想念哥哥,李四那家伙还哭了鼻子呢。”
“兄弟,哥哥真的出了趟远门,现在回来了。”刘狗娃听说这么多丐儿在这乱世中挂念着自己,不禁有些感动,心想这叫狗蛋的前身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在这里受到了这么多丐儿的拥护。
“张三兄弟,李四兄弟他们怎么没跟你在一起?”刘狗娃接着问道。
“李四他们在城南,估计他们也没乞讨到吃的,听说城南刚新来了一大批难民,大伙的日子可更苦了。”张三有些无奈的答道,随后又欣喜的道,“不过,哥哥回来了,俺们的好日子也要回来了。”
详细询问了张三才知道,前身狗蛋以前在林家的酒栈做小二时,经常在早上把洗肉后浮了一层油的洗肉水和晚上刷锅的油水剩汤留起来,然后分发给他们这些丐儿,他们拿回去用火简单煮了吃,可以补一下油肉气,这就是他们的好日子了。
作为未来共和国时代的过来人,刘狗娃打工虽然十分辛苦,但温饱肉菜还是没有问题的,现在这些丐儿的愿望是如此之低,想想都让人觉得心酸,原来他们的好日子是如此的简单。
在张三的指引下,刘狗娃回到了林家酒栈,酒栈不是很大,没有迎客的酒幡,也没有名号招牌,吃住一体,差不多属于未来酒店的雏形,木质结构,前堂招待吃喝,后堂才是住人客栈。
古代的酒栈和客栈是有很大区别的,酒栈主要经营吃喝,住宿倒成了副业,客栈主要经营住宿,酒食类经营则是副业,因此,林家酒栈也是前宽后窄,住宿的房间并不是很多。
林坤的父亲林掌柜,五十多岁,皮肤虽皱却白,时时眯缝着一双小鸡眼,脸上也时时挂着满足的笑意,一副地主老财相,但当他看到刘狗娃突然出现在酒栈门口时,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眼里也只剩下了惊愕,不容置信的看着他,哪敢相信一个刚死去的人,现在又活生生的站在了他面前。
再次把自己复生的经历,对林掌柜重述了一遍,在一片对生命奇迹的感叹声中,刘狗娃饱吃一餐后,才重操旧业,一份既陌生又熟悉的工作,属于打工性质的酒保,也叫店小二。
因为刘狗娃的前身狗蛋小时候是被租客遗弃的孤儿,吃住在林家,可以说是吃林家饭长大的,虽然没有签下卖身契,但也相当于林家的下人仆人了,所以他是没有工钱的,只有很少的月利,也就是说每月给点零花钱。
刘狗娃的月利虽少,但多年积攒下来,也有四两多银子了,林掌柜在刘狗娃回来时,便把这四两多银子和他的私人物品都还了回来,物品中只有两套半旧衣衫,和一块椭圆形的黝黑泛红铁牌,铁牌的上端有一个环形的扣孔,初看还以为是金庸先生写的《侠客行》里的玄铁令,虽然不是玄铁,但也极为罕见,显然是前身狗蛋的贴身之物。
作为工商业时代的过来人,知道品牌的作用,刘狗娃建议在酒栈门口挂上林家的招牌,刚开始林掌柜还不同意,认为平日光顾酒栈的多是城里熟人,何必多此一举,还要请人写字,既破费又麻烦,但经过刘狗娃对品牌作用的细心解释后,才勉强同意去请一位书塾先生写上林家的招牌。
林家的菜式也比较单一,不是煲便是煮,而且做法千篇一律,不知变通,在刘狗娃亲自露了一手煎炒煮炸炖焖烧后,林掌柜不禁对他刮目相看,直夸他简直是灵童转世,只因天上有地下无的大神通,差点把做菜的掌厨给辞掉,好在刘狗娃无意于厨房油油腻腻的工作,答应把这些半生不熟的厨艺无私奉献才作罢。
虽然刚经历了战乱,小宋城作为州城宋城的陪城,地处唐晋两国的交通要道,商业依旧繁荣,战乱平定,两国的商贾重新南来北往。林家酒栈因刘狗娃推出了各种新颖的菜式,名气渐渐传了出去,生意也渐渐比以前好了许多。城里的兵士也卖主将林昆的面子,这段时间也经常光顾林家酒栈。
有一天,一名士兵喝醉了酒,突然嚎啕大哭起来,很是伤心,拍着桌子,破口大骂:“他娘的庸医,一群无用的废物……呜呜……”旁边的兵士都在好心劝慰。
刘狗娃留了心,便陆陆续续听到了这些士兵的谈话,才知道那名喝醉酒的士兵的兄长因为伤口感染,痛苦的坚持了五天后,于昨天才刚刚死去。
古代的手术,刘狗娃是不敢恭维的,伤口的消毒处理就是一个难以逾越的难题,一旦感染化脓,就只有等死,听天由命了,虽然华佗扁鹊的医术传得神乎其神,但那都是神话般的传说,传下来的实用医术少之又少。
专业消毒的还是后世的高度酒精最实用,现在的人连酿的酒都是低中度酒,根本还不会弄出高度酒精来,刘狗娃便暗暗在心底打定了主意,一定要把这高度酒精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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