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群雄逐鹿》免费试读_皇埔嵩
第一章最后的任务
正当盛夏时节,没有一丝风,明晃晃的太阳悬在头顶,烘烤的人透不过气来,树上的叶子也被阳光晒得卷曲。已经有十几天没有下雨了,脚下的大地干燥的裂开一道道细长的口子,热气腾腾的往上冒着热气。
正午时分,六位身穿迷彩服的年轻军人,正在训练场抱着大树干练仰卧起坐,然后是抱着树干跨栏。之后是练习逮捕,武装泅渡,武装越野,这些训练他们已经习以为常。在他们的面颊,额头上不住有汗水流淌出来,一直流到脖颈处。也没时间伸出手抹一把脸上的汗水,他们好像并不感觉疲劳反而更加卖力的坐着训练,两条腿快速且有节奏地向前迈动着,丝毫不会因这点汗水而停下脚步。
这时候警报响起一级战斗准备,六人立刻放下手头的训练,全体到齐。
“报数”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报告首长,嗜血小队应到人数六人,实到人数六人请指示。”
“稍息,立正。我们话不多说,这次任务是解救一个人,这是照片。你们要做的是把她带回来。告诉我能完成任务吗?”
“时刻做备着”
“好,我等你们的好消息。下去准备吧,一小时后出发,解散。”下午四点,我们六人登上了猎鹰直升机,飞向任务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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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地平均海拔高度为1500-3000米,土地肥沃,气候温湿。亚热带的长时间的日照使这里有足够的阳光促使各类植物的生长,东南亚的季风带的变化使这里形成了干湿两季,夏季西南季风从海上带来大量湿热性水分形成充沛降雨时形成湿季,东季北方干冷季风带影响时形成了旱季,这种周期性的变化调节着当地生物的节律。东南亚地区长日照、低纬度、高湿度的气候极易于动植物的生长繁衍,进而形成了当地特有的雨林性气候,造成了这里生物的多样性。
茂密的热带雨林深处,烈日下显得那么的宁静,然而,宁静的后面,却处处隐藏着浓浓的杀机!
“血狼,血狼,敌人以经向76B地区潜逃,请你立刻追击。血蛇,血鹰会在75C地区,血狮,血豹会在64D支援你。”重复一遍,“血狼,血狼,敌人以经向76B地区潜逃,请你立刻追击。血蛇,血鹰会在75C地区,血狮,血豹会在64D支援你。“血狼明白,立刻进动,血狼明白,立刻进动。”“好的,血狼,请随时保持联络,好的,血狼,请随时保持联络”
通话结束秦臻关掉耳脉,重新带好了头盔,又看了看带在手腕上的多功能手表,一头钻进了丛林中。
秦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军区的特种部队的一名战士,现年二十二岁。在高中毕业了之后,秦臻连续打过几份工作,都让他做的不开心,上司的刁难、同事的诬陷诽谤,让他没有一点心思在工作上做下去。
正在这个时候,一家小的餐饮公司濒临倒闭,于是在家里面的资助下,秦臻接手下了这家公司。经过半年时间的努力,秦臻也挣到了第一桶金。
在别人看来这已经不错了,可是秦臻缺感觉枯燥乏味。在看了吴京演的《战狼》后,因为其中的一句“当兵后悔两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
他热血沸腾,他感觉自己找到了理想,在与家人商量后,报名参军入伍,九月秦臻成了一个新兵。
第二年,因为秦臻出色的表现,秦臻被连队里推举参加了特种兵的选拔。经过一系列的繁重训练,再经过层层选拔,最终脱颖而出成了嗜血特种部队的一员。
代号“血狼。”在嗜血小队中担任狙击手,执行任务二十多次,没有一次失手!
装备武器有:丛林吉利服、88式狙击步枪、一把副武器92式手枪、多功能战术刀一把、还携带有驼峰水袋、高压缩能量食品。
这次的首要任务是将照片上的女人安全带回去,再然后连根拔起这伙毒贩。首要任务已经完成,现在是毒贩的扫除工作。秦臻和战友们在丛林里以经渡过了两天一夜了,和恐怖份子发生了三场激战,一共击毙了二十五名恐怖份子,残于两人正在向边境方向逃窜。
秦臻正在警戒四周,突然远处的高地一道人影闪过,秦臻立刻从背上取下了88式狙击步枪,调整了镜头嘴里微微的念道:“北风,风速3米/秒,距离一千一百米!”接着秦臻毫不客气的扣动了手中狙击枪的扳机。子弹从枪口飞出,三秒后,正中眉心,打的脑浆迸裂。秦臻内心念道:“还差一个,不知道在那呢?”
天色已经完全暗下,周围只听到虫子的鸣叫,抬头望去,天空中挂着几颗星。月亮好像个害羞的大姑娘露出半个月牙儿。秦臻顺着最后一名毒贩的痕迹来到一处悬崖。
“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军人!”一个冷冷的声音突然右旁边响起,就是用脚趾头才也知道是怎么回事。所以秦臻也没理会他
“你是我陈大海最佩服的敌人!你应该骄傲!因为你有这个资格!”陈大海说道。
哦,是吗?那我还应该感到荣幸?”
不错,如果你不是杀了我二十多弟兄,我真想交你这个朋友!”陈大海看看秦臻,然后抽出军刀,向秦臻走了过去。
怎么?陈老大,怎么连枪都不用了?不会没子弹了吧?”秦臻也是诈一诈他。见陈大海不说话,秦臻立刻一个擒拿手。
陈大海也没闲着,挥刀砍过来可能真是枪里没子弹,双方,你来我往,有大战三百回合的样子,由于近身肉搏不方便,随身携带的装备物品都被我丢在一旁。毕竟陈大海能做到老大的位置,手底下还是有些真功夫的。
眼看就要制服陈大海,这丫的还有点血性,可能也是坏事干多了怕抓起来一条条判受折磨。心一横反正最后还是死,不如拉个垫背的。于是把我锁住,我当然不乐意了,开始奋力挣脱。可能人之将死,他也爆发出他最后的力量了。我竟甩都不开他。
虽然执行过二十多场的生死战斗,早已经不怕死。但是不怕死,不代表想死。最终秦臻还是错过了最佳时机,与陈大海一起坠下悬崖。
这是他二十多次任务中唯一的一次失败,也是最后的一次失败,而这次任务的失败付出的代价是他的生命。耳边回响起教导员的那句话:“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第二章偶遇人家
也不知过了多久,秦臻悠悠醒转过来,发现自己躺在河床边上。感到头还有些昏,秦臻猛地摇了摇头。秦臻的心中有些疑惑,他只记得当时,陈大海想要拉个垫背的,然后陈大海成功了,俩人一起掉下悬崖。
稍微清醒了点,秦臻朝远处看去,只见满眼都是绿草苍翠树木,左右看了看。发现陈大海的尸体就在前方石头上,血肉模糊一地的暗红色血水,早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其他还是一样的景色。也是自己命大掉在水里,陈大海就没那么好运了直接撞石头上。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古人诚不欺我。”秦臻看着尸体,再想想自己从悬崖上掉下都没事。自己真是福大命大啊。
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这是第一件事。装备都丢在悬崖上了,身上就一身军装,袋里还有两块巧克力除此之外就什么也没有了。不知道指导员他们怎么了。要快点到上去了,任务完成了,可以休个假了。
说着抬头一看,我差嘞,九十度的悬崖怎么上去?估摸着有个一千多米的样子,算了还是往前吧!这荒山野岭的也没人,武器装备也不怕被人捡去。
经过一个小时的路程终于走出了崖低,秦臻奋力爬到一颗大树的最高点,手搭额头上,举目向远处观瞧。映入眼帘的还是一片碧绿,好个一望无际的大森林,仿佛没有尽头一般,与天连成了一线。不看还好点,看完之后,秦臻暗暗咧嘴,现在他可以肯定,这里一定不是自己掉下来的金山角那个悬崖,因为哪里绝对没有如此大的树。
这是什么地方?秦臻咬了咬嘴唇,顺着树干,慢慢从树上滑了下来。若是换成旁人,这时候恐怕会感到绝望,身无长物,莫名其妙地来到一座巨大的森林,想生存下去,基本没有可能。而秦臻只是吃惊而已,但心里并无畏惧。作为名特战队的队员会怕这个?这是最基础的生存技能好吧。话是这么说,但是人是群里动物,一人在荒山野岭有个人说说话也好,虽然在部队有过一人独自生存的训练,但是还是很寂寞,孤独的。
不知不觉间已经在山里行走了几个小时,秦臻的步伐更快了,如果在太阳落山之前,他还没有找到人家借宿,他将独自一人在荒山野岭过夜。看了一下军用手表,六点四十五。现在正值夏季,太阳落下的是时间是七点三十,还有半个小时左右。
又走了二十分钟,看了一下周围还是,除了树就是树,不要说走出山林了,就是连一户人家都没有看到。秦臻不由得有些紧张起来。
就在太阳快要完全落下之时,在昏暗的余辉之中。秦臻突然看到有一股炊烟徐徐的升到半空中,顺着炊烟往下一看,在不远处的山坳里隐约有一户人家。秦臻猛然间像是被打了一剂兴奋剂,两腿更加快速的跑动着。朝那处人家跑去。这种心情无法用言语形容,打个比方。就好像溺水的人在慌忙之中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不管发生什么事也死死不松开。几公里的路在这种心情下,只用了十几分钟。
等秦臻来到屋舍门前时,天空已经完全黑了下来。秦臻整理了一下衣服,抹去了额头上的汗珠,轻轻抬起右手敲了敲木门。
喊道:“老乡,有人在家吗?”屋舍内没反应,于是秦臻又叫了一声。
“奇怪,明明看着炊烟才跑过来的,怎么会没人呢?”秦臻心里说到。这时,秦臻听到屋内有响动了。
片刻后,一个老汉摸黑将院门打开一条缝,问道:“你是何人?怎会来此?”老人说话的腔调有点怪,语气之中颇有戒备之意。
秦臻借着月光打量的一下开门的老汉,看了看他的穿着。老汉个子不高,头发花白,饱风霜的脸上,刻满了岁月留下的皱纹。蓄着一撮短而硬的山羊胡,一双棕褐色的眼睛深陷在眼窝里,长着一头灰白长发,头上带官且横插着一支发簪。身穿一身古代长袍。虽然对老汉的身着打扮很是惊奇,但是秦臻对此却毫不在意,毕竟深更半夜敲开人家的们,不管是谁都会存着戒备心理的。
“老人家,你不用怕,我是来这山中探险驴友。只因迷路了,和其他成友分散了,在山里瞎转了,好久才辗转寻到这里。希望老人家能卖我一些吃的,借我个地休息一夜。”秦臻诚恳地说道。
老汉伸出头四周打望了一眼,然后也借着月光从头到脚打量了秦臻一会儿,对秦臻的穿着也表示惊奇,不过还是打了开院门道:“想来这位公子是游玩的士族公子吧?若不嫌弃寒舍简陋,就请到老朽寒舍休息吧。”
老汉语气之中颇有谦卑之意,可能真的以为秦臻是贵族公子吧,秦臻连忙道谢抬腿走进了小院。秦臻刚刚进院子,随即老农赶紧又将院门插上。山中多猛兽,老汉这样做可能就是为了防御猛兽的袭击吧。
秦臻随老汉走进屋内,只觉得黑暗一片什么也看不见。只听砰的一声,随即随即面色一紧。黑暗之中,别人看不清他脸上的变化,但他自己却清楚自己的表情。原来他看不见脚下的路,撞在了桌子的一角上。
“老人家,这乌漆麻黑的怎么不点灯啊?”秦臻忍不住道问道。
“回公子的话,这山里穷苦人家哪点得起灯啊!你稍等片刻,老朽去拿以前剩下的一些蜡烛。”语气之中颇有苦涩味道。
秦臻不禁吃了一惊。点不起灯?这怎么可能?就算国家电网还没有深入大山,怎么可能油灯都点不起。而且这老汉刚才叫我公子,迎我进门时还说我是士族公子,这,这是什么称呼?士族、相公、公子,这都是什么和什么啊!这是什么情况?天啊,秦羽内心有十万只草泥马狂奔而过。
“老人家,现在是那年那月年月?”秦臻急声问道。
老汉恭恭敬敬地答道:“回公子的话,老朽也不知道现在是那年那月,五年前我夫妇二人是姜国人士。三个儿子在保卫国家的战争中死去了,姜国也亡国了。我与内人到处漂泊,可能是人老了想要个根,两年就搬到这里居住。”老汉的声音很轻。可听在陈楚耳中却不亚于晴天霹雳。
姜国?姜国?是哪里啊!完了,完了,这他妈的究竟是哪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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