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曾逝去的青春》——潇潇雨落歇
第一章 故事总得有个开头
很多朋友告诉我,不要尝试以第一人称来写故事,因为没有多少人会去在意,会去看……可那又怎样,尽管不愿意看下去,我也会写到结局……
时间是最难理解的东西,懵懵懂懂间,花开了又谢,春天去了又来,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经度过了许许多多的时光,回想以前的往事,也大多都不记得了。
那些不重要,不深刻的事情,有多少人会去在意呢?
我在意就够了……
其实……我们都有遗憾过,那青涩幼稚的时候。
那年……电视还在打着黄金手机998的广告。
那年……电脑还是成为富裕家庭的一种代表。
那年……苹果手机象征着有钱人的标志……
那年……我还小……
还是那年,我还记得那年,在破旧的课桌椅子上,看着她安静的侧脸,也是上课发呆所做的唯一感到心中甜蜜的事。
我叫林辰。
是个普通得不能够再普通的名字,我的家庭背景很简单,一个好像啥事都会的老妈,和一个做着大事业的老爸。
爸爸总是告诉我:“要读书,读书才有前途,等你读好书了,上大学了,懂得赚很多钱了,你想要什么有什么,还怕什么烦恼!”
我会很好奇的问老爸:“爸爸,你读书时候成绩是不是很好啊?”
“不好,”他会叹气,“我念完初中就没有再继续了。”
“那你还不是赚很多钱,我不想读书,我想像爸爸一样!”我会很傲气的说出这样一句话。
这时,他会很认真的告诉我:“以前的时代和你们现在的不一样,我那是运气,你记得好好读书,目前任务就是好好读书,以后才会有出息!”
时代不一样,改变了那么多,是吗?
或许吧,毕竟,过了那么久,时间走得那么快,都不一样了……
后来,在我还念一年级的时候,我还七岁的时候,一次完美的误会,爸爸妈妈离婚了……
那时候的我什么也不懂,外婆们问我选择谁的时候,我想起妈妈的温柔,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妈妈……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是那么的傻。
我这种决定,老爸会有多么伤心……
两个人在一起不好吗,为什么非要分开,刺激的生活才有意思吗?
也许我还小,什么也不懂。
爸爸带我到照相馆照了几张相片以后,让我好好保管,然后……消失在我的生活里……
偶尔会给我打一些生活费,但我却不曾遇到过他。妈妈和他,就像是从未见过一般。曾在好多个夜晚,我躲在被子里,想起爸爸对我说的好多好多的话,默默的,眼泪划过脸庞,打湿了枕头……
妈妈也会想爸爸吗?
这我并不知道,也不会知道……因为,我还小,什么也不懂。
后来就是后来,现在就是现在。
我安安心心的读完整个小学,后来因为成绩不好,是用找关系把我强送进去一中的,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我报出小考分数后那老师有些鄙夷的脸色。
我不是不想学,是学不进去。
我从小就喜欢唱歌,三四岁那会儿还经常拿着个电视遥控器电池当初话筒瞎唱,我经常幻想着有一天我能够开一场演唱会,上万人来到我的现在听我唱歌。
以至于在上课的时候,老师在上面讲课,我在下面小声的哼着曲,那时候的我已经开始自己编歌词,自己编调调,虽然不堪入耳,但是自己至少很开心。
这样的开心,就换来了读不下去书的结果……
因为读书,没少被臭骂。
我喜欢一个人,安静舒适……不喜欢那些吵吵闹闹的群体,所以直到上了初中,我也一个朋友都没有。我都是生活在自己的世界,每一次回到家,就是钻进自己的房间,把今天写的“歌”给认认真真的唱一遍。
有时候觉得歌词不好或者调调不对,又会很认真的修改,一改就是很久。
甚至我妈有段时间感觉我有自闭症,忧郁症。
当她发现我喜欢音乐之后,二话不说就给我报了一个钢琴班,还花了三四万给我弄了一架来练练,那时候我对钱没有什么概念,也没有什么有钱人孩子的这种心理,后来才知道……那时候的三四万,貌似可以做的事还不少。
说实话,我是不喜欢钢琴这个东西的。
但是自从看到电视上那些歌星边弹边唱的时候,我即便是不太喜欢,可也去认真学习了。
我独立的时间有点早,因为爸妈的离婚,所以老妈需要一个人来养我和外公外婆,具体情况我现在也已经不太能够记得清,反正就是老妈要去很远的地方工作,那天她拍了拍我的头,甩了一张银行卡,一把钥匙,和一个手机就走了。
我读书的城市离外公外婆有点远,因为种种麻烦,我并没有成为所谓的上上代养着的孩子,而是就这样被扔在家里,一个人……
那时候我十二岁。
对于别人家的孩子来说或许这个年纪早就当家做主,可我却不在这其中之列,我会的家务一只手都能够数得过来。
因为新学校有食堂,所以老妈并不担心我会被饿死,至于洗衣服什么的,楼下有间店铺,就专门干这行的,我也不用担心什么。
那时候还没有智能手机,能够用上一个触屏的,都已经有些高端大气上档次了……
我的第一部手机是iPhone3g,虽然很好用,但那时候的手机功能没有现在那么丰富,我还是比较喜欢玩电脑……
唔……相信我,这不是在炫富,而是在讲故事。
我没有朋友,所以不像其他孩子一样有玩伴,能够好几个人在地上玩小弹珠,我会很羡慕,但不会烦恼,因为人太多的话,会打扰我唱歌的心情。
没错,就是那么牵强的理由。
终于,在那个秋天,一中开学了,我也上初中了。
而我的第一个故事,就是从初中开始。
有点幼稚,有点甜蜜,虽然没有结果,但这是我一生都忘不掉的事情。
重新介绍一下自己。
我叫林辰,这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名字……
第二章 有个同桌的你
我记不得那一天是几月几日了……
反正,我遇见了她。
生活依旧很美,不擅长打扮的我,开学这天就穿了很简单的白色短袖和牛仔裤和帆布鞋。
我带着钱走老师那里缴完学费后,就去我被分配到的那个班级,初一三班,听起来不错,比较吉利……反正我不是“一班人”就对了。
同学们来得很快,或许是那个时候的我们,还没有养成拖拉的习惯吧。
这个学校是个封闭式学校,大多数人都是住校生活,我不一样……我忍受不了那种一天都被关在学校里的生活,我还要写歌呢,于是乎理所当然的办了走读。
当然,吃饭还是在学校,不然我会饿死。
我记不得等了好久,还是有好一会儿的吧,教室里这才坐满了人,看着那些我一点也不熟悉的面孔,我倒是觉得没什么,因为我并不喜欢和人打交道,不熟悉就不熟悉吧……反正熟悉对于我来说也没有什么用。
位置是乱坐的,老师还没有排位置。
我的旁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胖子,唔……是男生。
他有着一头油腻腻的头发,长长且充满黑色污垢的指甲,灰尘夹泥土布满的鞋……还有两根调皮的鼻毛从鼻孔里面露了出来。
当时我的心里只能喊着哦买嘎,这对于有着轻微洁癖的我,显然是一个极为强大的杀伤力武器,我只能忘旁边挪一下,并且祈祷着他不要和我说话。
不过幸好,那时候大家都还是很羞涩的模样,他一脸严肃的坐在我旁边,并没有想和我说话的意思,这可是不幸中的万幸!
后来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叫做彭浩。
和我见到他的第一印象一样,是个极为邋遢的人。
时间已经不早,夜色已经缓缓降临,学校的夜晚,除了花园路灯带来的微弱黄光,还有教室内的白炽灯,简直就是漆黑一片,若说非要有点其他光亮,那便是月光轻洒而下,被层层绿叶割成的光芒碎片。
第一节是班会,晚上八点钟开始。
因为这个学校是住校,所以这个时间点也没什么奇怪的。
老师来了,是个女老师,和我想象的就是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的那般,装作一脸愉悦的样子,用貌似很轻松的语言来向我们说明,能够接到我们这个班是多么多么开心,我们是多么多么有缘分。
然后按照剧本一样,讲了一会儿就换上了一个冷冷的表情,告诉我们她如何如何厉害,眼睛怎样怎样好,耳朵是那么那么的灵,别在她课上搞小动作,不然她又会用贼厉害贼厉害的方法来教育我们。
整个过程弄得我昏昏欲睡,如果不是这个季节都还有一些坚强的烦人的蚊子,我估计都已经开始打呼噜了。
终于,大概在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老师总算是讲完了,我也不知道她是怎样的组织自己的语音,我听都听不动了,她还是依旧精神抖擞。
我当时不由的瞅了瞅我的同桌,也就是那个胖子。
饶是想认真的他,都有些二愣二愣的。
或许是因为有些早熟,那时候的我想法早已经和他们不在一个平行线上,我很喜欢去揣摩别人的故事。
依我看来,彭浩应该是那种小学成绩并不是怎样太好,却是自以为很聪明的人。到了初中以为换了一个学校,就能过摆脱小学那种成绩不上不下的状态,鱼跃龙门,一飞冲天!
我估计在他心里早已经幻想了N多种考到了全级第一名的情景,然后得到很多人的夸奖。
其实像这种人是很可怜的,他们想要一个好成绩,却是学不进去,不论是注意力不够集中,还是脑筋转不过弯,一开始下定这种决心的人只有两个结果。
要么是克服了自己以前的坏习惯,真的成为了一个学神,要么是自觉性不够强,注定在学习一路上平平凡凡。
后者的特点很明显,是有着很多人都有的一项“优点”,那就是一日复一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我记性不太好,这忽然间彪出的几句诗词应该是错的……
不过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老师讲完之后,就开始调位置了,因为我们目前乱坐的位置,不仅身高不适合,男女比例也不适合。
就着当时那种老师普遍的思想,就是让矮的坐前面,高的坐后面,男生和女生是同桌,以为异性之间上课说话少。
在某种角度上来说,这种想法也对。
毕竟那时候的早恋没有现在那么猖狂。
“我喜欢你”这种话在男女生之间就如同叫你一口气吃掉一大盆小米辣一样,没有豁出去如果付出生命那般的勇气,是很难说出口的。
我一开始选的位置是最后一排的一个角落,因为我不太喜欢和人说话,选这个地方按照我性格来说也是理所当然。
只不过因为那可耻的身高问题,我被换到了靠窗户比较中间的位置,不过因为换掉了那个邋遢的同桌,我的心里不仅没有抱怨,反而欢喜得不得了。
穷不可笑,我这辈子都不会嘲笑穷人,但是脏这个问题……我就有些看不下去了!
最后,座位定下来了。
我得到了一个看起来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女同桌,比之前那个赏心悦目多了,希望不唠叨。
过了一会儿,她转过头来对我说话。
也是她对我说的一句话……
“同学,你叫什么名字呀?”
她的声音很好听,这我不可否认,长得也很不错,这个我也不能撒谎……不过,就这一句就把我刚才心里的祈祷给打破了,她这个人注定叽叽喳喳,一点都不安分。
而我注定会有一个麻烦,啰嗦的同桌。
我在这里郑重的说一下,我并不是一个同性恋患者,只是不喜欢和人交谈罢了。
“林辰。”我回答她道,她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然后又换上一个好奇的表情来追问我。
“是形容早上的那一个凌晨吗?”
我没有回答她,有些懒得和她说话的意思,我拿出笔在纸上用力的写上我的名字,想要告诉她是这样写的,只是我没想到的是,她接下来的动作让我今生难忘……
只见她捂着自己的嘴,嘿嘿的笑着,告诉我,“你写错了……”
我记不得当时我的表情有多黑,我感觉我可以把她的智商按在地上摩擦。
那时候我就是这么个不耐烦的心情,现在想想,却是显得有些好笑……
我暗自摇头,不在我的名字上面做纠结,转头问她:“你呢?”
“周紫薇。”
幸好我的智商还保存完好,至少她的名字我一听就懂得是哪几个字,我并没有想和她聊天的意思,问完名字以后,我就把头转向窗外,小声的哼着曲。
看着窗外的操场,我心中也是有些感概……一中不愧是一中啊,贼漂亮!虽然大晚上的看不清楚什么东西,但感觉这学校里面有着一种书香气息,想着接下来要在这里度过三年,也是蛮好的。
“你在唱歌么?”听到这个声音的同时,我就已经闻到一股清香,有些偏向于桂花那般,使我整个人放松了下来。
我转过头来,却是吓我一跳!
周紫薇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靠得我很近,我这么突兀的一转头,鼻尖差一点就装在了一起!
然后在接下来大约五分之一秒的时间,她猛然坐回去,腾的一下脸红了起来,即便是我这种脸皮极厚的人,都感到有些尴尬。
“咋了?”我下意识的摸了摸鼻子,问她。
或许是看到我的动作,她整个人更加不好意思了,小声的说着:“没什么,我只是说如果你在唱歌的话,能不能转过来唱给我听听,我想听……”
“你确定要听吗?”
“嗯。”她回答道。
“好吧,”我深吸一口气,“觉得难听别怪我。”
说实话,我在这之前就根本没有唱过歌给谁听过,跟别说像周紫薇这种认识不到一个小时的女孩,可当时就不知道为什么,听到她说想听我唱歌,心里面还是有些小快乐的。
即便当时的我讨厌着的啰嗦的她,刚认识的她……在听到唱歌这个话题后,也想都没想的同意了。
我随意的清了清嗓子,开始缓缓地,小声的,温柔的在她耳旁唱起来我刚才哼的旋律……
那是一首周杰伦写的歌,据我那个时间大概出了一年了,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听过,反正我会唱就对了,她也没什么要求对不对?
小学篱笆旁的蒲公英
是记忆里有味道的风景
午睡操场传来蝉的声音
多少年后,也还是,很好听
将愿望折纸飞机寄成信
因为我们等不到那流星
认真投决定命运的硬币
却不知道,到底能,去哪里
一起长大的约定
那样清晰,拉过勾的我相信
说好要一起旅行
是你如今
唯一坚持的任性
一起长大的约定
那样真心
与你聊不完的曾经
可我已经分不清
你是友情
还是错过的爱情……
…………
直到现在想来,若是还有机会,我还想在她的耳旁,轻轻唱着这首《蒲公英的约定》,也不管她觉得好不好听,愿不愿意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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