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带只嘤嘤怪》——刘少冲
第一章 嘤?
“我林牧以后就是偷电瓶车,被人抓住了打,被打死,死外边,也绝不会再去写稿子了!”
愤愤的声音还没从脑海消失,眼前的穿越,就让林牧当头挨了一棍般地难受。
林牧是个老书迷,看的书多了,就想着写一本,反正看那些作者写得挺轻松的,自己写应该也没问题吧?
这一写,就是噩梦的开端。
从玄幻写到仙侠,从都市写到科幻,武侠、历史也试过,一个字:扑!
“凭什么别人能成神,我就扑街?”
因为这个疑惑,林牧甚至跑到阅文年会上,找那些大神、编辑请教。
事情发展到这,一切正常,如果没有以后的事情,林牧也不会发现那些大神的秘密,也不会穿越了。
林牧到现在,仍旧记得自己偷偷摸进阅文总部时,不小心看到的一幕。
无数个作者的身影,无数个世界的虚幻,在演绎着一个个小说世界精彩震撼的故事。
林牧看到,在《仙逆》的世界中,一头白发的王林杀伐悲情,可是在那一回头间,竟然显现出耳根的胖脸和圆身材来,一个近乎300斤、一头白发的王林,摆了个“乌鸦坐飞机”的姿势仰天悲愤:“顺则凡,逆则仙,我辈修士,何惜一战……”
林牧更看到,在《回明》的世界中,风流潇洒的杨凌,又有了一张“月关脸”,而且还是秃头,正抱着成绮韵,在那滚烫的大石上一跳一跳……
就在这个房间,万千让林牧无语的世界虚影间,一个银色的小圆球半悬空中,滴溜溜地旋转……
林牧拿了那个球……
……
杂草处处的庭院里,一个压水井边上,林牧呆呆地看着那水池中,堆成一片的瓷碗、瓷盘,那油腻的水面映衬下,那个六七岁的幼稚身影。
好吧,穿越回到了1997年,也就是自己七岁时。
没来得及去看周围的环境,林牧抬起左手,瞧着手中那个带着丝银线纹的小小肉球,如同气球充了水一般的小圆球,如果不是它能自动悬空在林牧身前,林牧几乎以为这是个死物。
“以后就叫你肉蛋吧!”林牧自言自语道。
“嘤!”
肉球突然发出一声奇怪声响。
“咦,会说话!”林牧惊奇道,“肉蛋你还会说什么?”
这一次,肉球却是没再吱声,只是漂到林牧的肩膀上,仿佛休息一般。
面对这样一个犹如机器猫般的存在,林牧的好奇心急速爆棚。
只不过,这个肉蛋目前似乎还只是幼生期,偶尔的两句“嘤嘤”声,似乎都能消耗其很大体力,任凭林牧怎么摆弄,反应也不大。
目前看来,这个肉蛋和个充气的女朋友差不多,只能无聊时玩玩。
……
又试了几次,林牧突然就感觉肚子一阵乱叫,饥饿的感觉袭来。
“找点东西吃……”
这片杂草丛生的后院,里面也没种什么菜,除了一个装满剩菜碗的水池,林牧正要走到前院,脑海里突然出现的“记忆”,却是让他呆了一呆,怔怔地站在那里。
在这个世界里,自己仍旧叫做林牧,拥有着与前世一般无二的经历与亲人。
一个辛苦勤劳的母亲,尽全力节约着每一分钱,农活、家务全做,将自己养育长大后,因为家里实在没钱用,只好到一家工厂打工的母亲。
而在家里,却是那个自小就好逸恶劳、整天只知道和村里一群闲汉,大吃大喝的父亲,林母出去打工,本该照顾林牧的林父,却是懒散依旧,只顾自己潇洒。
一对龙凤胎的小弟小妹,才不过四五岁的年龄,被他分别寄养在姥姥和小姨家……
如今,大概是1997年的春夏相交,普通人家吃饭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但却是最需要钱的时候,在五分钱的硬币,还在社会上流通的这个时候,“万元户”是众人最渴望的目标。
而对于现在还处于七岁小幼齿身体的林牧来说,比其他留守儿童更不堪,每天饥一顿饱一顿,有时候能跟着林父吃一顿,大部分时间,却是只能五毛钱买袋方便面,或者周围亲戚喊自己吃饭了。
林牧一脸麻木地走进前院厨房。
果然,如记忆中一样,自己母亲年初刚离开没两月,煤炉就熄了火,现在自己饿得肚子响,但找遍了厨房,也没找到哪怕一块馒头!
往正屋里走了一圈,林牧“惊喜”地发现,面袋里竟然还有三四斤面,不止如此,在堂屋的门后,竟然还有三四十个“南街村”的啤酒空瓶!
“可以!还给我留了点啤酒瓶!”
林牧也不知道自己是该痛恨,还是该庆幸了。
自己这个父亲,前世就是如此,潇洒了一辈子,哪怕喝得一身是病,依旧不管家人的劝阻,整日与些酒肉朋友吃喝,在林母撑起这个家后,他吃喝起来更是毫无压力。
林母一辈子辛苦,是那种最典型的慈母,为了家,为了儿女,从青丝红颜忙到白发苍老、皱纹横生,吃了一辈子苦。
而林父,却是清闲了一辈子,几十岁的人,还和个小孩一样没一点责任心,只要自己有酒喝有肉吃、在酒桌上有面子,家里哪怕再穷,只要饿不死,他都浑不在意的样子。
由于这样的情况,林牧与林父的关系一直很差,因为母亲的劳累,青少年时,更是恨极了自己这个父亲。
后来到了四五十岁,林父性子总算有些“沉淀”,也开始关心起儿女的生活来。
再加上林牧为母亲撑腰,曾针锋相对地顶了他两次,这对林父估计也有不小震动,暴虐尽消。老年时林母整天唠叨、说林父时,林父也整天厚着脸皮受着,算得上是另一种的“和睦”,让林牧总算是体验了一把家庭温暖。
这让林牧对林父的感情很复杂,既痛恨他的不负责任,又心疼他老了后的病痛身体,如同天下间大多数父子关系一样,感情复杂。
而在现在,林牧七岁的时候,正是不到30岁的林父,最“年少轻狂”的时候,自己饥一顿饱一顿,也就成了司空见惯的生活……
第二章 坑儿子的爹
顾不上去想父子间的关系,林牧用自己最快的速度,把厨房里的锅碗瓢盆洗了干净,又压了桶清水,取了些面在瓦盆里,用自己最快的速度和了块干硬的小面团。
把大面团切成几个小的面块,扯宽扯长,放到一边,又切了根葱。
林父长年在家吃喝,林牧家的厨房,自然不会缺葱。
坐在锅台前,林牧有些生疏地引燃一把麦杆,填到灶肚里,小心地稳住火后,见铁锅里的残余水汽慢慢消失,就小心地往里面倒了些豆油,整个厨房,顿时散发出一股诱人流口水的香气来。
“咕咕……”
揉了揉肚子,林牧见油热了,把葱放进锅里翻炒了两下,便倒了一瓢水进锅,盖上了锅盖。
长舒了一口气,林牧坐在锅台前,慢慢地填着火,明暗的炉火前,思考着未来的生活。
目前的第一要务,就是填饱自己的肚子。
兜里,有林父给自己的两块钱“饭钱”,够买四包“小保姆”方便面。
面袋里,大概还有三斤多面,自己省点吃,也能熬个四五天。
那三四十瓶“南街村”啤酒瓶,是啤酒瓶里的“贵族”,一个瓶两毛钱,大概能换八块多钱。
大概够自己吃一个星期的。
至于林父,他在外面自有地方吃饭,不用林牧操心。
七天之后呢?吃什么?
林牧实在懒得理会现在的林父,甚至都不想与他说话,心里更是有种置气的感觉。
“我就是去偷赵寡妇的私房钱、抢小女孩的买糖钱,也不会跟他再要一分钱!
现在是春天,地里倒是能挖些野菜……
花两毛钱买把鱼钩,说不定还能钓几条鱼……
村口沟里有一块淤泥地,那里应该存着许多泥鳅、黄鳝,不过要当心其他坏孩子抢,毕竟我现在还是个七岁小幼齿……
对了,家里有小麦,我把麦淘淘,村口有打面的,不过淘麦、晒麦,可要抓紧,家里的面不多了……”
“嘤!”
就在林牧思考间,锅里的水已经开了,肩膀上的小肉球原本没什么反应,见林牧还傻着个B脸烧火,这才“嘤”了一下提醒。
林牧瞧了一眼肉球,随即就跳了起来,急速地洗完手后,把撕扯的“面条”,丢进了泛着油花的锅里。
水一开,面熟得就快了。
不过片刻的功夫,林牧就闻到一股面香,拿筷子夹了尝尝,感觉熟了,便兴高采烈地捞了一大碗“面片”,准备大吃一顿。
天可怜见,前世的林牧除了没吃过紫光阁的地沟油,平日里街上见个美腿妹子,都要上去啃一口,什么没吃过?
谁曾想,好不容易穿越一回,吃碗葱油汤面,都馋成这个样子。
“嘤嘤!”
肩膀上的肉蛋凑到碗前,软软的身体一蹭一蹭趴在碗边,圆滚滚的身体,也凸出一个极小的嘴来,不停地吸啜着面汤。
只不过,这货的饭量似乎很小,才吸了不到一勺汤汁、一点面片,就满足地跳回到林牧肩头。
“!!!”
林牧一脸震惊:“亏着你不是个圆柱体,否则现在长了个嘴,可不就是个‘丁丁怪’!!”
肩头的肉蛋滚了几滚,仿佛抗议一般。
好在肚子是真饿,林牧顾不上理它,筷子一夹,就挑了根面片往嘴里吃去。
浸了油花的面片,多了层香气,原本显得有些厚的死面,在做熟后多了两分嚼劲,咬起来极是带劲,吃起来爽快无比!
“唔!好吃!”
林牧一口把这根面片消灭,美美地端起碗喝了口面汤,满足的感觉充塞满身,原本空空荡荡的胃,向全身发出“愉悦”的信息。
天可怜见,自己是饿了多久?
心里顾不上这些散乱念头,林牧只是埋头大吃,虽然没有菜,但这顿汤面,竟让林牧感觉前所未有的满足。
厨房里,林牧七岁的身躯坐在小板凳上,满足地坐了一会,叹了口气,开始洗涮起锅碗来。
粮不足七日,钱不过十元,没时间伤春悲秋。
……
下午四点多,村间的小路上。
“小仓娃我离了,登封小县~~”
林父哼着戏调,刚刚在村头“金权饭店”喝了酒,酒友喊自己去旁边例行泡澡时,看到酒店鸡肉的林父,却是想起三个儿女平时最喜欢吃鸡腿,林牧也已经啃了一天多的方便面,就打包了根鸡腿,哼唱着往家里赶去。
一路上,见到的村民,俱都是打着招呼,林父笑脸相迎,只觉得生活滋润。
林父识字,一个70后能识字,在当地已经算是文化人,加上他会来事,酒桌文化课满分,整日里与村里“有头有脸”的那群人吃喝,而且还在村大队做事,说话“顶用”。
因此,虽然林父也好吃喝,但在村里的人缘倒是挺好,村民有什么事情想办时,也大多找他帮忙。
今天的村民,让林父觉得有些意外。
尤其是眼看走到家门口,二大娘见了醉薰薰的他,却是没如往常那么随便说话,而是瞧了瞧他手里的鸡腿,叹了口气:“小牧多好个孩儿,伟你可心疼心疼他吧!”
林父有些疑惑,但也没有多问,刚一进院子,就闻到厨房透出一股淡淡的豆油面香。
“开火了?二姐来了?”
几步走到正屋,林父更是疑惑。
里面没有自己想象的二姐,但却已经有了极大不同。
堂屋里散乱的啤酒瓶子,已经不见了踪迹;横七竖八的桌椅,也都摆正,擦得干净。
碗盏的碰撞声,从后院传来,林父摇了摇有些醉的头脑,跌跌撞撞地走过隔墙的门户,就是一呆。
只见压水井边,自己那七岁还显得有些瘦小的儿子,正坐在一个小板凳上,身前的两个盆里,一个正在刷洗脏盘子,另一个盆里的碗盏,却是已经干干净净,莹润的瓷器,让人心里就透出一股舒服来。
“你……你饿了没?吃……吃鸡腿!”
林父只觉得酒气上涌,头脑一阵迷糊,自己那个平日里就知道看电视的儿子,会洗碗了?
说起来似乎无法理解,但对于小孩来说,刷碗洗衣服、甚至是系鞋带,如果没有长辈教着,确实是难以做到的生活技能。
说完这些话,林父把塑料袋往林牧手里一放,就跌跌撞撞地往着东间睡觉去了,只留下一脸哭笑不得的林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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