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圣人》——月明下天风
第一章 徒手摘星辰
大魏南部多山地,反而北方常是一马平川,故而千年以来,妖族南下,只要突破九边任意一点,都能大获而归,四十年前大魏闹义军的时候,烽火不断,各地厢军军备废弛,缺兵少甲,不得不从安西调边军回朝作战,安西四镇自此被妖族侵占,同时九边告急,辽东镇总兵官李成栋被妖族策反,妖皇阿史那额烈御驾亲征,一路摧枯拉朽,直直的捅到了大魏都城。
尽管北地天寒地冻,江右却是一副初春样子,随处可见的翠色,实在让人心旷神怡。
薄雾缭绕,有露水自树叶滴下,泥土芳香,有蚂蚁被露水砸到,困于其中,挣脱不得。
“先生,先生,您不累吗?”朱红色的采衣,对襟被衣带系紧,故意装作很大人的样子,小童子头上的两个冲天揪晃来晃去,煞是可爱。
被称为先生的人伸手摸了摸童子的小脑袋,一副中年文士模样,头发湿漉漉的披在肩上,天青色的纶巾洗的微微泛白,面目算不上精致,但整个人说不出来的一种气质,中正平和且平易近人,就像他在这坐了一夜,浑身被露水打湿,夜静观星辰,初晨看蚂蚁,似乎这一切便应该如此。
“唔,爱儿,为师昨晚夜观天象,推算出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呢!”中年文士笑眯眯的说道。
“先生!您别诳我,上次您说徒儿印堂发黑,会有血光之灾,骗我去酒窖偷酒,师娘可差点打我手心。”小童子心有余悸的搓了搓手,面带怀疑的看着自家先生。
“哈哈..哈哈..这..先生那是试探徒儿是不是个君子。”似乎是被人揭穿了丑事,先生略带尴尬的打了个哈哈,而后又是一副君子模样,面目端正,若是仅看表情,绝对想不到他之所以借格物之名在外过夜,是因为教唆徒弟偷酒被婆娘发现,被罚三天不能上床。
“爱儿,先生昨夜摘了颗星星,今天打算出远门送给一个好久不见的朋友。”
“噢!”徐爱抓了抓脑袋,然后顺脚将一边的小石子踢远,“那先生可以把星星给我看看嘛?我白天可从来没见过星星呢!”
“那星星就在先生手里,不过却不能给你看,等你长大了,先生教你怎么摘星星。”先生一脸慈爱的望着自己的小徒弟,仿佛在说着长大你就可以自己下山买糖葫芦的家常话。
“嗯...好吧,那先生您什么时候回来?中午还给您留饭吗?师娘说中午咱们吃酒糟鱼。”小徐爱人小,但是很聪明,师娘已经好几天没给先生好脸色了,今天师娘特意做了先生最爱吃的酒糟鱼,那就说明先生今晚可以回房睡觉了,但是先生今天要出远门,师娘肯定是要生气的。
“哦?这样啊?你回去告诉你师娘,就说先生有点事,这几天都不用做我的饭了,让她在家少舞刀弄棒,闲来多看看书!”先生捋了捋纶巾,嘴角带笑,说出的话却显得无比高冷。
“那我呢?”徐爱仰起头,眼睛仿佛如溪水般透亮而又清澈。
“你就把我前些天教给你的慎独意修炼好,若是我回来还不能入意,可要打你的手心。”
“我且走了,早些回去,让你师娘别做我那份了。”
话音未落,先生便走远了,一看离人二三里,再看渺然无踪影,步子不大,但可缩地成尺。
同一时间的北荒则大为不同,北风卷地白草折,人说北地八月即飞雪,更不用说如今寒冬腊月,白雪皑皑中,有一城池,拔地而起,在一望无际的雪原里,煞是突兀。
城名碎日城,妖族敬月,每到月圆之夜便是妖族吞吐月华修炼己身的最好时机,同时圆月还会增幅妖族的各项能力,让他们更亢奋,更嗜血。倒也不是人就一定喜欢太阳,上古传说中,也一样有看太阳不顺眼张弓便射的神话。但妖族不管,穹顶之上,只有一日一月,星辰太多,懒得去争,圆月为我之图腾,太阳便是你的,故而城名为碎日,就是这个意思。
碎日城的由来说来耻辱,北地多为草原,缺砖少瓦,那还是大魏前朝李燕王朝,妖圣呼延灼肉身成圣,妖皇气吞万里如虎,除了开国一代,有燕一朝,几乎都活在北荒妖族的阴影下,妖族时常南下,碎日城便是那时妖族掳掠几十万百姓耗时二十年建成,整整二十年,白骨无数,可以说一砖一瓦皆是血,皆是百姓之血。
有魏以来,皇帝无不以在碎日城插上皇旗为目标,将军无不以攻下碎日城为最高荣耀,士兵无不以第一个登上碎日城为第一进身之阶。但自碎日城建成以来,连常年来往于南北间的商人都未曾进过这个妖族最繁华的城市一步,更不论大魏的军队了,当年太祖兵锋最盛时,也不过是将妖族赶出了九边以外,再无力进军北荒。
碎日城里长满了铁梨树,这是一种极其高大的怪异树木,枝干硬如金铁,水火不侵。铁梨树不结果,只开花,开梨花,一年四季也不凋零的梨花,白白的,柔柔的,如丝如絮,给这座充满妖异的城池平添了几分柔弱的反差美。
不同于人族的城池,碎日城里只有遮天蔽日的铁梨树,唯有一处不同,与开满了梨花的碎日城格格不入,那是一座耸入天际的高塔,塔曰:“大圣”,大圣塔并非同碎日城一起建成,若论起来,大圣塔远比碎日城的历史要长,碎日城之所以建在此处,倒不如说是因为大圣塔在此,所以碎日城才建于此。
大圣塔到底是何时建成已经是个谜,有人知道里面住着妖族的大圣,就是呼延灼那种,可以一棒子把城墙打碎,渣都不剩。
此时已是日落时分,日光洒在大圣塔上,将大圣塔映的昏黄,黝黑的瓦片寂静无声,但只要你看到,便仿佛能听到它在轻声述说万古的沧桑,妖族的兴衰史都应在这一片瓦,这一座大圣塔上。
大圣塔高三十三层,大圣呼延修罗最喜欢坐在塔顶看落日,碎日城的妖众们也都知道历代大圣的爱好,如果要找大圣,就去大圣塔顶好了,大圣们最喜欢坐在瓦片上看风景,不管是几百年前的老大圣,还是现在的新大圣,如果找不到也不要急,大圣们总会回来看日出日落的。
“今年的梨花快败了啊。”呼延修罗不经意间扫到了大圣塔下的铁梨树。
“昨天晚上少了一颗星星。”两句不相干的话,让一旁的小猴子有点听不懂。呼延修罗把毛茸茸的手抬到嘴边,沾了沾口水,然后顺手捋了捋鬓毛,如果是个人类,这个动作看起来一定十分臭美,但是放在一只猴子身上,多少有点滑稽可笑,呼延修罗做的却很认真,认真的可笑。
“等会有个老头要来跟老爹打一架,你看好了!”灵活的尾巴将贪玩的小猴子拽到身前。
“什么人敢欺负到咱们地头上?老爹打死他不就完了?”呼延小罗有点莫名其妙,每年意图混进碎日城的曹魏探子数不胜数,但是能跟自家老爹打上一架的实在是少之又少。
“小猴崽子整天就知道打打杀杀,如果杀能解决问题,咱妖族早就把曹魏灭了。”说话间呼延修罗已经把盘龙棍提在了手里。
聪明的呼延小罗不再说话,因为他还没见过自己老爹跟人打架用过这根棍子。
但是他又感觉气氛有点压抑,此时的他才反应过来,沉沉的落日已经落下,原本天色慢慢已经开始阴暗,但此时却不暗反亮,犹如红日初升,其道大光。原本昏黄的瓦片开始被天光映的通红起来,如地底岩浆一般,鲜红,滚烫。
事实上,不止是他,忙碌的碎日城所有妖怪们都感觉到了,都看到了!
呼延小罗抬起了头,哪怕日后他也成为了大圣,他也不会忘记那一天,天顶站着一个纶巾飘扬,衣衫作响读书人打扮的人类,如仙人般迎风独立,手里举着一座山,不,那不应该叫山,因为呼延小罗没见过圆球一般的山,也没见过那么烫的一座山,通体赤红,如天火坠地,天上没有太阳,但大地已经被映的透亮,望着这颗火球,呼延小罗突然想起了有一个东西跟这个圆球很像,天上的星辰!这人莫非真是天上的仙人?
没等呼延小罗搞清楚这到底是不是真正的仙人,只见那人从鼓鼓囊囊的怀里拿出来一壶酒,顺着壶嘴流下了一道鹅黄色的酒来,呼延小罗觉得这人很邋遢,虽然老爹也经常不洗澡,但是这人喝酒都流到衣服上了,恶心!
没错,遗世独立,手握星辰的正是早上从家里出门被徐爱称为先生的王子昂。
似乎是喝撑了,又好像是路上已经喝了不少的酒,先生打了个酒嗝,“嗝!大圣可是在找这个东西?”
呼延修罗手握盘龙棍,站在大圣塔上,一端直指天上的先生,身上战甲被罡风刮的猎猎作响,“老头,大手笔啊,这是要同我不死不休?”
“大圣言重了,只教大圣知道,我还没死,不教而诛谓之虐,想我人族千百年来没少教化妖族,而今不知道是什么又给了你们南下的勇气,特来送一份大礼,大圣且接好!”似乎黄酒也能喝多,先生站在穹顶,打了个趔趄,托举的星辰随之不稳,整个压了下来。
呼延修罗长啸一声,整个激射而出,安静肃穆的瓦片被踏碎成更小的一块块,还有的弹飞出去,似乎控诉着这个人族圣人是个破坏者,他手中的盘龙棍随风涨大,猴牙紧咬,像是要将那颗星辰一棒抽回天上。
这一架打了三天四夜,后来大魏的史书上这样写,大魏隆武九年,妖族犯边,先生亲自摘妖族气运之星镇压之。
真正的结果怎样不得而知,人们只知道妖族真的退兵了。
第二章 娶不上媳妇的李忘言
小心翼翼缩了下裸露在北风中的脖子,顺便将搂在袖筒里的手又紧了紧,仿佛这样可以留住本就不多的体温,袖口黑的发亮的破袄子只能聊以自蔚,好歹还有件过冬的衣裳,不至于光着膀子过年,尽管做足了所能做到的一切保暖措施,却架不住北风如刮骨钢刀般锋利,比起还能擦火柴取暖的小女孩,李忘言觉得自己的意念取暖可能更惨些。
“真是该死,这鬼天气一年比一年冷了!”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着什么人抱怨。
“嘿!别闹!”疾走的人突然停下来看起来那么突兀,李忘言却早已习惯了这个样子,虽然村子里的人总觉得他们父子俩都神神叨叨的,一个老酒鬼和一个小疯子的搭配才更符合大家对于凄惨的定义。
大魏隆武九年春节刚过,李忘言就急匆匆的踏上了回镇子的路,他在镇上龙场驿旁边的一个小酒馆当小二,这世道,富人才过年,穷人?穷人其实也有穷人的过法。
“呸!去他娘的娶媳妇儿,劳资才十五岁!”李忘言恨恨的呸了口口水,显然对早上出门时村口大妈们的窃窃私语耿耿于怀,事情很简单,穷苦人家的孩子成亲都早,像是家里富裕点的说不定还会养童养媳,在大魏朝像李忘言这个年纪的社会底层,只要人品不差,再踏实勤奋点,至不济也该定亲了,但是李忘言家不然,老头子嗜酒如命,老娘早早病逝,家里就两个光棍大眼瞪小眼,家里又没有地,全靠李忘言在酒馆里那点可怜的工钱。
李忘言长的不丑,绝不是那种看起来就让人退避三舍的类型,相反,他长得还挺帅气,李忘言经常厚着脸皮对着水缸里的倒影夸自己“逸气如太阿之出匣。”虽然夸张,但是总还是有一股子少年人的英气。常言道“穷不可怕,怕的是心穷。”如果说每个村子都有那么一户惨兮兮的人家,每个班级总有那么几个活着就是笑话的同学一样,李忘言的家很明显就是这种典型,没有女人愿意嫁到这个家里来,哦,不对,还是有的,李忘言想想老板娘的女儿就不寒而栗。
那是一个叫方七菱的姑娘,李忘言一直怀疑老板娘是不是担心自己闺女不够早熟,所以取七菱八落的七菱给自己闺女当名字,然而事实与老板娘所期望的恰恰相反,小姑娘不会打扮,看上去有点土气,但在拥有现代审美观的李忘言眼里,绝对算得上是个美人。
想到这里,李忘言叹了口气:“唉!你说要是七菱不傻多好?哪怕是不流口水呢?”
是的,小姑娘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傻子,天然傻无污染的那种,这也不是李忘言第一次叹息这种事情了,他很清楚老板娘为什么招自己当店小二,还不就是自己虽然看起来油滑但内心却是个可以包天的性子?更大一点在于自己没什么出息和志气,七菱嫁过来,也没有婆婆嫌弃,酒鬼老头给点钱就打发了,这样一想,李忘言还真觉得自己简直就是送上门的上门女婿啊!
酒鬼老头是不会操心自己的婚事的,他只操心有没有酒喝,李忘言心里暗下决心,自己一定要好好干活,争取以后去大点的酒楼当小二,这样就可以逃离老板娘的剥削和魔掌,还有那个老是对自己流口水的傻姑娘了!
是的,李忘言是个穿越者,而且是个很没志气的穿越者,不然也不会穿越了十五年到现在还是个店小二,翻开尘封的记忆,李忘言自己都快不记得自己是个穿越者了,那是一个阴雨绵绵的下午,在部队休假的他还没回到家便看到有个漂亮妹子跳进了滚滚长河,本着军民一家亲,李忘言当然毫不犹豫选择了跳水救人,但事实证明姑娘是抱着必死之心跳河的,不然李忘言也不会被一起拖下水,好歹也是某特种部队的铁血汉子,海训的时候也是武装泅渡过五公里的主,李忘言到现在也不明白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绝望会让人有着那样的必死之心。
不知道过了多久,李忘言甚至觉得那些记忆是一场梦的时候,他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一个历史上从来没有存在过的世界,大魏。
这是一个有点像上一世小说里的世界,有着一样悠久的历史与灿烂的文明,甚至还有着儒释道这些宗教,李忘言一度怀疑过这是个与上一世相同的平行世界,直到他在这个世界出生没多久便见到了一群不是人类的东西。
很难用上一世的世界观去判断他当时所看到的场景,一群穿着衣服却又有着动物特征的人类,李忘言当时把他们理解为人妖,毕竟妖怪要么是奔波儿灞那种,要么就是幻化成人的那种,漫画里倒是有那种混合在一起的画风,但李忘言固执的认为那是人妖,不是奔波儿灞或者灞波尔奔。
直到他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很久才知道,那些东西是妖族,这个世界是人与妖组成的奇怪世界,不过李忘言并不关心这些,他现在只是个店小二,什么“衣冠南渡”什么抗妖千年史离他太远了,他只想安静的度过这一世,当务之急是找媳妇儿,少想那些有的没的。
天上没有太阳,只有北地的刮骨寒风,终于在午饭之前赶到了酒馆,他还是很珍惜这个活计的,毕竟自己家里没有土地,以前有,但是自从被酒鬼老头换成酒之后,就没了。李忘言还记得自己当时穿着七窍玲珑八面透风的裋褐来找活计,老板娘笑吟吟的问:“咱这酒馆虽小,一个月工钱却也有三百文呢,要是一个伙计来找活计都穿着破洞的衣服,而且我还收了他,你会怎么想?”
李忘言沉吟片刻,对上老板娘犀利的双眼同样笑吟吟的回道:“那这个伙计的裤子一定很讲究。”
是啊,那时候老娘刚去世不久,临死前一直念叨着给他做一身衣裳,尽管病重,却还是给他做出来了一条裤子,不用怀疑,即便是李忘言原本的世界,古代劳动人民穿的衣服绝不是电视里的那种长衫,那是只有读书人或者富贵人家才穿的起得衣裳,也只来得及做好裤子,老娘便卧床不起了,再也不能给他的儿子做最后的衣裳,所以对于那条裤子,李忘言还是很爱惜的。
老板娘听了之后直接笑的直不起身来,一边拍着李忘言的头,笑骂着这还是个会来事的!当场就留下了,还给他弄了一身短打,说是不能糟践了那条裤子,也正是这样,李忘言才松了口气,他本来不抱希望了,毕竟这个世界的底层人民还是比较喜欢勤恳的老实人,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也不敢保证就能过关,因为老板娘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也正是这样,李忘言同样弄清楚了一件事,老板娘也不简单呐。
“偷懒的杀才,今天才来,早让你初七就过来,偏偏等到初八,老娘昨天忙的脚后跟打后脑勺!”老远看到李忘言过来,老板娘便掐起了腰,伴随着熟悉骂声的还有七菱嘿嘿的傻笑声。
酒馆冷清的响马来了都能掉眼泪的样子,李忘言撇了撇嘴:“得嘞老板娘,谁家做生意的不是初八才开门,也就你舍不得那点工钱,非要我初七来。”
李忘言知道老板娘就是刀子嘴豆腐心,他在这边做店小二一年多了都,龙马驿在官道上,人流还是挺多的,但是相应的什么人都有,他知道女人操持着这一摊子也不容易,不泼辣点实在吃亏。
“哟,好你个小兔崽子,过个年翅膀硬了,你再这样跟老娘顶嘴,老娘迟早辞了你,换个懂事听话的!”老板娘眼睛一瞪,李忘言配合的把脖子一缩,每次老板娘都说要辞了他,他一认怂,老板娘便高高举起,轻轻落下,这也是枯燥生活中的一点乐趣吧,李忘言这样认为。
“去去去!把桌子凳子都给老娘擦干净,然后把后面的鸡杀了,今天七菱想吃鸡!”果然老板娘不再追究。
“得嘞!”李忘言熟练的溜着嗓子,绕过翻白眼的老板娘,进了熟悉的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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