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罗曾在》:初临贵地
初临贵地
英吉利海峡一如既往的热情好客,欢迎着来到她臂弯的“小”家伙们,伟大无比的她可分不清楚所谓的大英海军旗舰与从各个殖民地回来的偷渡船有任何的差别。不管如何,来者是客,起码在她的地盘都得乖乖听话,那些调皮的小家伙们,大都在她的肚子里等着海水的腐蚀,少数好运者,或许能留个片甲,带回故土安葬。
这些好运者不包括罗森,在十天前的一场滔天巨浪中,他所乘的“黑珍妮“号,十分不幸的被卷入了深海之中,那艘可怜的双桅老船,在被海军折腾了十数年后,被卖给了私奴贩子,在贩子手中兜转数载后又来到了另一个走私贩手中,年老失修的她在海洋母亲的“关怀”下义无反顾的留在了她的肚子里,连同他的最后一任船长——那个莲蓬胡须,经常叼着烟,在船上走来走去的邋遢大叔,和他手下的四十七名成员和鬼知道有多少的各类偷渡客,一起葬身海底。
罗森并不想想起这些无聊的玩意,说实话他对于船长的老二有多大这种无聊的传闻一点兴趣都没有,身为一个背井离乡的清国人。向来以明哲保身为最高标准的存在。他在印度帮过船长,船长答应带他来英国,这本来就只是交易,就像妇道人家上街买菜一样。他要去英国,这个世界的霸主以强硬的姿态敲开了古龙之国紧锁的大门,让这个昔日高贵的国家只能在洋枪大炮前抛媚眼。这同样和现在无关,只是海上漂流的日子十分的无聊,无聊到可以让他想起那些被他刻意遗忘的事情。碧蓝的天际线在刚开始的日子十分好看,太阳的东升西落如此平凡之景在大海与天空的交际处却显得壮丽无比。当然这仅限刚刚漂流的时候,到了现在经历了四次交换之后,罗森看到太阳只想竖个中指,这巨大的火球让他身体的水分流失的格外的快,从海洋中捕抓的鱼血已经不足以弥补,天天的生鱼片快要让他疯掉了,要不是灾难发生时他恰巧在擦拭佩刀,可能现在他连生鱼片都没得吃。
时间在罗森无聊的意想中流过,靠着旗杆的罗森想起很多他以为在醉酒中已经遗忘的东西,海上的风告诉罗森他正在飘往伦敦港,空气中的煤味与海水特有的腥味混合在一起钻入罗森鼻孔,让他恍然醒来。
前面有一艘蒸汽船,不同于靠风帆加速只能祈祷海神庇护的老古董帆船,这些源自人类工业结晶的产物无需风的引导,借用自然千万年前的遗产便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哪怕是恐怖的无风带肆意横行,这些钢铁造物轻而易举的撕碎大清的遮羞布让清国三百年来的闭关神话不攻自破。不过现在的他们却是罗森最想见到东西,人总是社会动物,哪怕罗森再讨厌不过这些将他平静日常撕碎的玩意。
随着风的指引,一艘庞然大物在罗森眼前慢慢浮现,那是一艘钢铁制造的巨型怪兽,庆幸的是船上没有那些望而生畏的巨炮与士兵。
“是艘游轮。”罗森心中自有定义,在师父的教导下罗森无数次看过关于它们的照片。只有蒸汽机这种神奇的玩意,才能让它在没有风帆的情况下仍旧能在海上活动自如。
罗森可没有上前去求救的白痴打算,他只是一名偷渡客,不是顶着诸多头衔前来友好访问的外交大臣。严格意义来说他还算是一名国际级的通缉犯,这是他老师告诉他的名词。被抓到除了遣送回国被砍头和就地被砍头外没有其它选择。
这艘船明显是开往海港的,海风将烟柱吹向内陆,浓浓的黑烟为默默跟着的罗森指明方向。
罗森用爱刀做成的浆拼命的划水,即使现在有些许的缺水与饥饿感,不过不能影响罗森的体力太多。毕竟罗森从小就生活在无情的修罗场中,学会忍饥挨饿是本能之事,在绝地中求生更是家常便饭。
蒸汽船的速度快的让罗森绝望,在科技的结晶面前,人类显得异常无能为力,不过问题并不是特别大,因为透过常年的海雾中,罗森隐隐约约看到了城市的大致轮廓,飘扬的黑烟与大海的迷雾重重交织,为伦敦形成了天然的屏障——在这样的天气中最好的火炮手也休想看到岸上的一草一木。
罗森继续前进,双手不知疲倦的挥舞着手中的长刀,传自师父的“八尺乌”不知道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被用来当浆划船,如果佩刀真的有灵,估计会把他的主人杀上一万遍吧。
城市的轮廓越来越清晰,当太阳缓缓落下时,罗森已经能听到伦敦城中的特有的钟声。连响六下,罗森站在小木筏前段,静静的听着来自人类文明最朴素的呼唤,深吸一口气,将刀别在腰间,缓缓闭上眼,直立迎向城市。
“再见,我的朋友。”罗森右手拔刀斩出,八尺乌从黑色的刀鞘中射出,斩向身后的木筏然后收刀回鞘,一跃入水中向海岸线游去。身后的小木筏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仍旧向着岸边飘去,却在一阵逆风的吹拂下,散落成木条,浮在海面上飘向远方。
罗森不知道身后发生了什么,就算知道也不会在意,他在意的是该在哪里上岸。听死鬼船长说伦敦的阶层分化十分严重,上城区和下城区是两个不同的世界。以他一身和乞丐毫无二至的装束,贸然在上城区出现岂不是暴露身份?就在想着,离海岸越来越近。
那是一个码头,老天似乎也不想太刁难这个在海上求生了四天五夜的年轻人,离罗森最近的是海岸边缘居然是一个码头,船只停泊看上去凌乱无章,也不见之前那些昂然大气的钢铁乌龟,只是一些与家乡海边并无二至的捕鱼船,很显然这是一个渔民码头,而这种码头显然是不会在以高贵优雅为名的英国贵族居所附近出现的,换言而之这里就是罗森之前所乘现在在海底翻滚着的走私船的目的地——白教堂区码头,下城区最大的走私码头,同时自然也是伦敦城最混乱的城区,偷渡客的聚居地,伦敦百分之七十的犯罪率所在地。
罗森在渔船的掩护下游向岸边,水手们的吆喝声,货物运转的轰鸣声,蒸汽机特有嘟嘟声,交会于空中,形成专属于海岸码头特有的奇异音乐。罗森找到一处石台,用出最后的力气,攀爬上去。海水特有的咸湿气息从他身上慢慢离开,他贪婪的呼吸着陆上的空气,哪怕其中的煤味已经严重超标,以至于他被呛了一口,吐出几口海水和没消化完的鱼片。
这是独属于伦敦的的腥风,他到了这里,这个让他日夜想念的地方,经历难以为常人述说的磨难后,他终于来到了这个夺去了他心中太阳的地方。
身无分文
有位不知名的大资本家说得好“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罗森不知道这句至理名言,但他却确身感受到了这种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的无奈。
突如其来的灾难下,他自然不会记起把那仅有的财物带上,事实上他的所谓财物也不过是几张印度发行的英钞,这种海外殖民地的专属通行货币能不能在本土使用真的只有天才知道。不过那可是罗森在印度港湾“友情”帮助当地英属政府镇压了几次水手苦力暴动的报酬,当初那个大腹便便的区长可是信誓旦旦的向罗森保证这些东西可以在本土换成等值的钞票。罗森之前还想如果换不成就让那个死胖子亲自把这些废纸吃掉来的,看来现在是没有机会证实这一点了。
罗森站在离他上岸点附近的一家酒馆前,正在犹豫着要不要进去。这是一家维多利亚时期风格的老古董酒馆,在这个时间点上,按照家乡的传统和老师书中的记载,这种可以给劳累一天的水手们和下层苦工提供朗姆酒和收费特殊服务的地方怎么说也该人满为患,这样也好罗森施展从小在市井间学来的偷鸡摸狗之道,但事实并非如此。眼前的这家看上去就很复古的酒馆冷清的可怕。
在罗森的观察中经过这里的家伙大都加快脚步,就好像有人在后面扇风点火一样。打量了一下自己此时的尊荣,胡子有个三四天没刮,是显得虚长了一点,在海上漂泊有个四五天没能洗澡,外加上天天生鱼片的生活,浑身上下自然有一股怪味,而黄色的肤色确实在白人中有些许的显眼。不过这应该不是导致那些水手不来这家酒馆的原因,那些匆匆过客里不乏有如罗森此时尊景者,更大的原因是站在酒馆斜对面的那群家伙。个个人高马大,就身板而言每人的影子都能给罗森乘凉庇荫,这样的大家伙有三人,虽然穿着的不是黑西装亮皮鞋,但也不是像那些水手一般的破布烂衫,麻布背心。起码也是中等布料缝纫的居家装,再加上身后若隐若现的砍刀和别在裤裆旁的火枪,就差没在脸上写几个“我是黑社会”的字来表明自己的身份。
罗森显然不知道这些站在酒馆斜对面,一看就想干扰生意的家伙和酒馆老板有什么过节,不过他知道,他饿了,四天的生鱼片生涯让他想起小时候在战场上和野狗争食的不堪回忆。哪怕在面前的是刀山火海,也不能阻止他吃饭的脚步,更何况几个抠脚大汉还不被他放在眼里。
无视从对面射来的包含威胁意味的目光,罗森推门走进了这家内部和外表一样很维多利亚的古董级酒吧,它也与他身份相符的有一个老古董的老板,一个坐在吧台上独饮的老头子。
“嘿,老先生,醒醒。”罗森将刀别在腰间,用手在老头的眼前使劲晃了晃。老板抬起头,用手将额前花白的头发往后捋了捋,睁开半醉半醒的双眼张嘴叫骂道“你们这群兔崽子,别想把那玩意带进老子的酒馆,老子就算是关门大吉也不会给你们机会的。”
“呃,我只是想来吃顿饭而已。”罗森第一次觉得小时候老师逼自己学的英语如此的有用,起码他现在能清晰的表达他想要吃饭而不是问候别人全家,虽然刚刚这个半醉半醒的老头子似乎在不经意间问候了一遍自己的,不过想想待会说不定还要吃霸王餐的话还是稍微容忍一下好了。
老头的酒意已经去了八层,略有迷惑的看着眼前的年轻人,这个一看就是穷鬼的家伙就不怕“暴徒”们找他麻烦?不过他还是转身回到后面的厨房里,不一会,端出了一份热乎的黑面包加奶酪,还有中午吃剩的半块牛排。
罗森端坐在吧台的角落,打量着这家复古的酒馆,看得出来老板真的是维多利亚时期的老兵,墙上摆着的非洲狮头说明了很多,只有在那个时期去过非洲大草原的捕奴团才有机会猎杀兽群里的雄狮,头上没有枪口,只有眼珠子被挖开,显而易见这是利用步枪从直接正面射入眼珠子才能做得到,这老板不是什么普通人啊。就当罗森如此想时,老板转回来了走出吧台,将食物放在罗森面前。这个老人不如之前那几个黑帮大汉一般高大威猛,却也有一股巍峨如山的气息,站在那就让人仿佛面对着层层浪花一般喘不过气来,当然这不包括罗森。
“吃完赶紧走。”老板甩下食物不想多说,黄铜餐盘盛着的食物足够让罗森将胃中的酸涩解除。两块胳膊粗的黑面包,半碗果子酱,还有半块七成熟的牛排。这可是英国中产阶级家庭一餐都不一定能有的美味,更别提在海上漂泊了多日,只吃生鱼片的罗森。
罗森用刀叉将还在飘着热气的黑面包切开,用果子酱混调,入口中除了黑面包特有的苦涩外还有果酱的甜美,哪怕这味道稍有过期,罗森对结束海上漂流的第一餐十分的满意,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一阵推门声后,刚才站在街对面的黑帮三人组,进来了。
“渍渍,老头你还有客人啊。”为首一人坐在罗森旁,眯着眼看着正在狼吞虎咽的罗森,三角眼散发出危险的目光,另外两人则一左一右站在两侧如同铁塔一样拱卫着三角眼。
“这里不欢迎你们和你们的新玩意,给我滚。”老板气势强硬不输于三角眼,甚至犹有胜之。
“不欢迎我?”三角眼好像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哈哈大笑起来。“那你欢迎谁?这个东方的穷鬼?”三角眼在桌上伸手一推,将罗森还没吃完的半截面包和半块牛排推下桌子底下,翻到的果酱将罗森被海水染黑的裤子变成了红色,那半块牛排也在罗森脚下静静的躺着,罗森默不作声的捡起牛排,继续啃着,让想看笑话的三角眼一时间不好发作。
三角眼摇了摇头似乎在为自己和一个乞丐较真而感到羞耻,老板眼中的某种期待也不言而落。
“老头,只要答应我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要管酒馆里的东西,让我们能好好卖'烟',我们就不找你麻烦,你也能赚笔大钱。”三角眼知道这个老头子软硬不吃,但身为一个小头目还是考虑要以最低代价换取利益的。
“无论你们来多少次,我还是那句话,滚,我的酒吧不卖大烟。”老头子气的脸红气喘,血液将那张满是皱纹的老脸涂成红色。
“老小子你这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啊,还真把自己当成是英雄了?”三角眼的气量没有他自己想象的那么好,随即抽出腰间的匕首插入老板面前。老板也不甘示弱,掏出他藏在吧台下的猎枪,黑洞洞的枪口指向三角眼。
“嗝”就此千钧一发之际,一声不合时宜的打嗝声传出“我吃饱了,还真是多谢老板的款待啊。”罗森放下手中被啃成骨头的牛排,面向老板“呐,看你现在很危险的样子,需不需要我的帮忙呢?毕竟师父可是教导过我不能做不劳而获的事情啊。”罗森起身看着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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