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青春里的少年》——惊鸿居士
序言
我真的非常羡慕你们这种人。
明明活得无比艰辛,却可以无忧无虑地开心。
就好比那年盛夏最后一节课教室窗外的蝉鸣。
明明本是聒噪之音,却可以心不在焉的动听。
原来我是一个选择长痛的人。
第一章 新生入学
我叫叶寻欢,性别男,今年十六岁,就读于樱花中学国际部,单身。
与所有单身的文艺男青年相同,爱好诗词,平日里喜欢舞文弄墨,被周围人看作不同寻常的奇葩。但我则不以为然,安然且踏实地活着,认为自己是高人一等的异类。
当然,异类也有同党。
我有两个死党,一男一女,男的叫江吟风,女的叫秋荻,是我的小学兼初中同班同学。
江吟风,一个风华正茂的理科男,性别男,十六岁,爱好女,涉猎甚广,无所不略懂。同窗九年与其有绯闻的女生两只手都数不过来,人送外号“江淫疯”。其影响之深,声名之广,上至初三女学霸,下至小学刚入校的幼稚园女孩,但凡一个正常的雌性动物,只要听闻他的名号,犹如深夜狼嚎,可止小儿啼。
秋荻,一个不胜娇羞的女汉子,性别女,亦可男,十六岁,性格开朗,善交际,精通三门语言,中文、英语、西班牙语,自学成才,天资不浅。曾经谈过一个男朋友,分分合合了许多次,令我和“淫疯”唏嘘不已。不禁感慨,大兄弟得有多不长眼,才会选择和这人复合,而且是好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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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寻欢!你是不是又在说我和江吟风的坏话!“
一道娇叱平地响起,犹如九天之惊雷,噼里啪啦地向叶寻欢砸去。
高一三班后门处最后一个座位旁,一个身材窈窕,身高一米六七,鹅蛋脸、单眼皮,披着一头乌黑亮丽的齐肩长发,白皙的脸上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女生正揪着一个身高一米八三、一头干净短发、一身衬衫格子衣,眉目清秀的单眼皮男生。
叶寻欢紧忙将手中的小本子收进抽屉,双手高高举去,目色诚恳地望向眼前这位面容姣好而雷厉风行的女生,一本正经地说道:“绝对没有,我以我高尚的人品保证,从一进班门到现在,我一个字都没说过,一直在座位上构思我的小说。”
“切,得了吧,一字不说我倒相信,毕竟以你这个闷骚的性格,我也不认为你有勾搭其他女生的勇气。但你的小说,我可就不敢恭维了。自打初二那年暑假起,你和江吟风就抽风似地开始捯饬小说,这都构思一年多了,我咋没见到什么实质性的成果呢?“
“成果?您老人家不是只看实体书的吗?我们俩打算出了实体书再通知您,这怎么着也得过个三五六年吧。”
“嘁,落魄书生还故作清高。走吧,大中午了,江吟风刚刚还发短信叫咱们去食堂吃饭呢。”
2015年,九月,一个同往年夏天一般炎热的夏季,叶寻欢和秋荻、江吟风考入了樱花中学国际部。
“喂,叶寻欢,你说前天的入学分班考试到底怎么分的?咱们不是有入学考试吗?干嘛又要再考一次?还有江吟风怎么分到四班去了?“
教室在教学楼四层,在去往教学楼旁五十米处的独立食堂的路上,秋荻忍不住问道。
“听我们宿舍的一个老生说,咱们国际部人招的不多,大部分都是本来有意愿将来在大学出国的,也有少部分是考不进高考班继而交了赞助费进来的,所以这次分班考试就是重新洗牌,将比较有天赋又热爱学习的学生分在三四班,而那些有天赋却不热爱学习的分在一二班。至于三班四班的区别,虽然是名义上的平行班,可在有心人看来,数字越大则代表水平越高。“樱花中学是寄宿制,每两周回一次家,回想起昨晚在宿舍听到的点点滴滴,叶寻欢整理道。
“你说的可够委婉的。前天晚上考完试你是不是快哭了,只考了两门科目,英语和数学,哈哈,没有语文、没有语文,这下你最强势的科目可派不上用场了。“秋荻忽然想起前天的考试,好看的眸子一闪一闪地笑着。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所以我这才和你分到了三班,多么令人遗憾呀。“叶寻欢故作无奈地摊了摊手,向秋荻回以微笑。
“好呀!一个暑假不见,你怎么跟四班那位一样越来越皮了。看来晚上班会上的新生介绍,我可要向新同学揭一揭你的老底,想必你也是不会介意的吧。”秋荻倒也不慌,反而略显狭促地笑着。
“唉,你这个人,真心无趣。”叶寻欢犹如一只软脚虾,向秋荻投以投降的目光。
九年朋友,叶寻欢的一言一行秋荻都了如指掌,每次她使出这招,叶寻欢都不得不服软。
“说啥呢?我最亲爱的两位老同学,在说什么好玩的呢?叶先生,你怎么愁眉苦脸、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是不是秋大哥向你讨要暑假欠下的那笔债了。”
就在这时,一道磁性而爽朗的声音从背后包围而来,叶秋二人同时回过头,只见一个身高与叶寻欢相仿,但明显眼睛更大、眼神更加炯炯有神的翩翩少年站在二人身后,张开手臂搂着叶秋二人,薄薄的嘴唇噙着一抹放荡不拘的笑。
“江先生,你可来了,你要再不来,我以后在三班可没法做人了。”叶寻欢见到昔日战友,一股欣喜感如井喷般从心头涌出,嘴上学着江吟风的模样,熟练地说着俏皮话。
“叶先生,你可别说了,能和秋大哥这种神仙般的人物一班,你就知足吧。昨天宣读分班情况的时候,我可是目光灼灼、眼巴巴地瞅着,我们四班美女哪有你们三班多,为了这事,我跟班主任要求了好几次说我要换班,可她就是不让,还委任我做我们班的班长。你说说,人要优秀起来,拦也拦不住。”说话间,江吟风骨节分明的右手比了个大拇指,向秋荻说道。
“是呀,人要不要脸起来,那是拦也拦不住。”秋荻心里虽然受用,却不以为然道,“毕竟你作为数学、英语两科第一名,不把你放在四班当学神供着,难道还要将叶寻欢当学神供着呀。”
“喂喂喂,你讽刺他就讽刺他,可别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我这伤春悲秋的小心脏也受不了你这如狂风浪潮般的打击。”叶寻欢高举双手表示不满,无力地回应道。
“叶先生、秋大哥,你们两位也别争执了,其实除了中方课之外我们还有加方课,加方课也会重新分班,到时候再举办一次单独的英语考试,根据不同的英语水平把所有同学分到六个班级,上不同水准的加拿大高中课程。所以,咱们三个还是有可能分到一个班的。“江吟风略有所思地沉吟了一会儿,随机嬉皮笑脸道,“秋大哥我倒不担心,她的英语早就过了大学四级水准,进入六班跳过语言课程直接上学术课程都是妥妥的。至于叶先生,哎,你就自求多福吧。”
“等等,英语考试?考不考口语?“叶寻欢微举着手,弱弱地问道。
“那倒没有,只有笔试。所以,我前面早就说了咱们三个还有可能分到一个班的嘛。”江吟风故弄玄虚,尴尬而又不失礼貌地笑着。
“好了好了,赶紧去排队买饭吧。两个大男人磨磨唧唧的,老娘都饿得前胸贴后背的了,我去给你们占座,还是惯例,三碗米饭,两荤一素,嗯,我的份。你们随意。”很快就到了食堂门口,秋荻将饭卡甩在叶寻欢脸上,头也不回地朝着窗口对面的座位处走去。
“得,看来她是真的饿了。”叶寻欢和江吟风相视一笑,朝窗口卖方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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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叶寻欢,性别男,今年十六岁,就读于樱花中学国际部,单身。
我热爱文学就像热爱生命。可你问我这世上有什么比生命还要重要的东西吗?
我会说,有,而且有很多。
比如沙漠里的一片绿洲,比如迷路时天边的北极星。
但最令我感到温暖的,竟是平淡生活里的一幕幕历久弥新的记忆画面。
它不像洪水海啸般天崩地裂,却是涓涓流淌的细水长流,一遍一遍地在你饱经沧桑的心灵洗濯。
而在记忆深处最重要、也是最美好的地方,放这一副我们此生永远也参不透的画面,那就是我们有且仅有一次的青春。
而我要讲述的故事,就发生在一批住在青春里的少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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