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公儿女》:25岁之前
25岁之前
门前的风景
我的家在济源毗邻王屋山的一个小村庄,这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听老一辈的人说,村子因为解放战争时期一个革命烈士刘庭芳而得名。
村子三面环山,只有南边一条公路,属于典型的盆地。一条自北向南的河流,蜿蜒曲折的依附着村子,好比一位古稀老人守卫着她的儿女,多情而饱经沧桑。干枯的河床,似乎在诉说着久远的故事,么有了夏天汛期来临之际的热情奔放。河的流向因为少有,故名:小有河。远处一颗高大挺拔的白杨树丫杈之上,喜鹊妈妈正在喂养自己新生的几个可爱的小宝宝。如今,正值腊月寒冬,草木枯黄,万物凋敝,几天前的一场大雪,使得这个小山村更加的静谧,更加的秀美。
记得小时候夏天的时候,很喜欢去河里游泳,这时候父母总是说:河里有水鬼,小心把你抓走。刚开始很害怕,后来变得调皮了,总是跟着年龄比较大的小伙伴一起去嘻戏玩水,不亦乐乎。有胆子比较大的,直接模仿电视里边的跳水运动员,从足有三米高的石壁上往河里跳。只听扑通一声,泛起一大片水花,小伙伴都非常的开心,比谁溅起来的水花大。而运动员们比的是水花小,或许这就是孩童时代的天真吧。
有时候也约上两三个小伙伴去附近的另外一条小河沟抓螃蟹。大家玩的都是开心,有不小心夹到手的,眼泪刷的当时就流出来了,不过瞬间就又笑了,已然掩饰不住内心的窃喜。大家抓的螃蟹都是拿回去放到脸盆里玩。可怜的螃蟹成了我们的玩物。或被拔去几条腿,或被我们拿着木棍**。仿佛在说,你来抓我呀。傻傻的螃蟹总是瞪着两只凸出来的恶狠狠的眼睛,狠狠的夹住我们的木棍,我们总是开心的笑了。也有被螃蟹戏耍的,被夹到了手,哇的一下就哭了。然后气急败坏的被我们拔掉它的两只嵌子,给小伙伴出气。
春天的时候,喜欢用杨柳的枝条,反复揉搓,抽去里边洁白的枝条,剩下褐绿色的表皮,做一种乐器。暂且叫做mi,总能在我们的口中吹出不知名的美妙音符。也喜欢采摘蒲公英,几个小伙伴,在嫩绿的草地上,追逐嬉戏,那时候的游戏,总是有很多种,怎样开心,怎样来。然而到了夏天,我们最喜欢的就是捉蝴蝶。那时候小麦才抽穗,绿油油的。我们喜欢在田间地头奔跑着抓蝴蝶。效果总是不太理想,调皮的蝴蝶,似乎看穿了我们的心思,故意调戏我们,让我们抓不到,让我们气急败坏。不过这难不住我们聪明的小伙伴。大家纷纷想出了绝招,用大扫帚拍蝴蝶,还有的,当蝴蝶落在花瓣上时候,就蹑手蹑脚的走过去,以讯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它,尽管有时候娇嫩的小手不小心被花刺划伤,但大家依旧很开心。普通蝴蝶都是白的,或者黄色的,略带花纹,偶尔会遇到几只颜色亮丽的花蝴蝶,或者整个身子都是漆黑的大蝴蝶,我们都会跟踪尾随蝴蝶老远,抓住它,每当这时候,大家都很开心。漂亮的翅膀,仿佛孩子们天真无邪的眼睛,大家都幻想着可以拥有蝴蝶一样美丽的翅膀飞起来,都很羡慕。在抓蝴蝶的过程中,我偶然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不亚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欣喜若狂。那也是一个偶然的早晨,我起的很早。去我家的麦田里玩,本身是想去采摘一朵小花花,没想到看到了许许多多的白色的蝴蝶,静静地抓住田埂上野草的枝蔓,让我好不开心,我随即就抓了好几只,回去和小伙伴们一起分享了。我给大家分享了我发现蝴蝶的秘密,大家都很开心,以后大家总是趁蝴蝶休息的时候,去抓他们,可以事半功倍。到了秋天,我们最开心的就是去偷水果,和捉萤火虫。前者体验了一把惊险刺激和现实版的速度与激情,后者则是慢动作的浪漫。抓到萤火虫,看到它腹部发出幽绿色的光,我们很开心。还有更会玩的小伙伴们,把萤火虫放在一个被揉软了的,去了里边瓤的小瓜(俗称马不旦,济源方言)里边,这样仿佛我们提着一盏墨绿色的灯笼,好开心!尽管萤火虫有一种臭臭的味道,也丝毫抵挡不住小伙伴们喜欢它的热情。写到这,我想到了南北朝时期一位著名诗人写的《咏萤》:逢君拾光彩,不吝此生轻!貌似在歌颂爱情,或者某种知遇之恩。也让我想起了囊萤映雪的典故,只不过当时的我们仅仅只是单纯的喜欢萤火虫发出的绿光。秋天是收获的季节,会帮助大人收割庄稼。闲暇之余,也会去上柿子树,枣树,核桃树以及其他有瓜果的树解馋,那时候很少家里会买水果,都很穷的。除了逢年过节。冬天最喜欢的就是溜冰,只有天气上冻了,不论是否下雪,总喜欢在略微下坡的地方泼水,等它慢慢结冰玩,刚开始总是满地找牙,后来也逐渐在摸爬滚打中掌握了一些平衡的技巧。临近年关,也是小伙伴们最开心的时候,因为大家平时都很少可以吃到肉,除了几个家庭条件比较好的。因为在我的印象里,过年总是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还有大红包,好开心。那时候父母还很年轻。多么美好的时光!
父母都是在家种地的,他们勤劳朴实善良,虽然么有给我好的生活条件,但是在我小的时候给了我全部的陪伴和疼爱,我,很感谢他们。记得四五岁时候,家里还喂养两三头牛,一次爸爸妈妈吵架,那天下雨。爸爸抱着我,妈妈一起之下,打着伞回娘家去了,足足有三公里,妈妈一个人下着雨,走去的,我依稀记得好像是牛生病了,爸爸责怪妈妈么有喂养好。妈妈就生气了。再后来家里承包了苹果园,印象里他们都很忙。再后来村里有制种西红柿的,父母也参与了,再后来村里有繁制种白菜籽,玉米种子的,父母也参与了,他们勤劳勇敢,脚踏实地,省吃俭用,供养我和妹妹上学,家里的房子也修起来了两层小洋楼。我感觉自己对不起父母,么有好好读书,家里人都是很支持我的。而我却在本应该努力的高中时光,么有好好学习。如今我踏入了社会,不怎么经常在家。每当回去时候,父母总是嘘寒问暖,让我很感动,很内疚。我一定会好好努力,改变家里的生活,好好孝敬他们。
门前的那片风景,不断重复着春夏秋冬,仿佛一张纪录片,记录着村里人和家里人平凡的生活。改革开放也过去了那么多年,村子里也有了很大的变化,最近几年来旅游,漂流,玩滑雪,赏风景的人都很多。上天依然眷顾着生我养我的地方,我相信大家的生活都会越来越好。
门前的风景又变成了冬季的底片,而我却不在父母的身边,愿皑皑白雪带去我的思念,就让时光慢些吧,别再让你们变老了,我愿努力工作,让所有的良辰美景不被辜负!
而我如今
遥望31公里的幸福
题记:世界上只有两种地方,一种是城市,一种是乡村,而对于我来说,幸福的距离就是那乡村到城市短短的31公里!
我是一名九零后,出生于一个济源市西北偏远的小山村。这里是愚公移山美丽传说的地方,这里有一群勤劳朴实的乡里乡亲,这个村子因为解放时期一个革命烈士的名字而命名——庭芳,这就是生我养我的故乡!
童年的时光是美好的,村子背靠群山,一条小河蜿蜒流淌。一年四季,春去秋来,草长莺飞,燕来燕往,农闲农忙,好不快活!想起了陶渊明的《饮酒-其五》其中的两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好一派自然田园风光。又如戏曲《朝阳沟好地方》:
走一道岭来翻过一道山
翻过一架山
走一道岭来翻一架山
山沟里
山沟里
山沟里空气好实在新鲜
实在新鲜
满坡的野花一片又一片
梯田层层把山腰缠
山腰缠
清凌凌一股水春夏不断
往上看往上看通到跌水岩
好像是珍珠倒卷帘
小野兔东奔西跳
小野兔东奔西跳
穿山跳岩
这又是什么鸟
这又是什么鸟
点头叫唤
东山头牛羊哞咩乱叫
小牧童
小牧童喊一声打了个响鞭
桃树梨树苹果树遮天盖地
小杏儿
小杏儿
小杏儿像蒜辫把树枝压弯
树枝压弯
油菜花随风摆蝴蝶飞舞
麦苗儿绿油油好像绒毡
朝阳沟好地方名不虚传
在这里
在这里
在这里一辈子我也住不烦
我也住不烦
改革开放的初期,大家对农村和城市还么有太多的认知,生活在各自的小天地里边,似乎很少有交集!
一晃来到了二十一世纪,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和城市进程的不断发展扩张。农村和城市的差距越来越大,生活质量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日新月异,城市的楼盘也如雨后春笋一样,道路变宽阔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毫不夸张的说,如果村里一个上了六十岁的人么怎么去过城里的,到了市区,绝对分不清东南西北。而乡村,虽然大家通过种地,繁制种子,种油菜花,苹果园,农村合作社等挣到了一小点钱都各自盖了新房,路也规规整整,空气新鲜,却么有了往日的热闹非凡。每年也只有在过年时候才会热闹起来,大家如同迁徙的候鸟,往返于城市与乡村之间!依然坚守的只有村里上了岁数的空巢老人。为什么每次我回去即将归去眼里总是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说到这,讲一件关于我的初恋,比较尴尬的事!
依稀记得八年前,我高中毕业,到市区上学,很开心,因为自己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农村,我对城市充满了渴望!那些书本上的好多东西,只有在繁华的城市才能找到答案。那年冬天我十八岁了,也是第一次谈恋爱,是同班同学介绍的隔壁学校的女生。只知道是人家是城里的,我很开心,也很激动。周末我和强哥还有他女友三个人打的来到了那个叫小美的她们学校。之前我们也各自加了扣扣,聊过几天。晚上我们四个人吃了饭,就两两散了。牵着她的手,走在灯红酒绿的城市,心里的甜蜜不言而喻。我们逛了附近的丹尼斯,我手里攥着为了叫她攒了好几个月的零花钱,一百元人民币。想问她吃什么,她说不吃,最后她挑了两瓶水和一桶爆米花。走出丹尼斯,我们先到一个小饭店吃了饭,然后两个人开始漫无目的的散步。她说她是路痴,问我怎么样,我说还好吧。当时根本不懂什么是路痴,后来才知道的。感觉自己进城,就好比刘姥姥进大观园,洋相百出!不一会我们迷路了,我说打的吧,她说不用,我们继续走,不知过了多久,我们来到了喧哗街的超时空网吧,两个人就在网吧呆了一宿。那天我完全么有心思玩游戏,看着她玩的挺开心,炫舞!
第二天,她把我送到老汽车站,让我坐上车,她再走回去。我么同意,让她先走,她非要我坐上车,她再走,两个人执拗了好几分钟,最后她先原路走回去了,看着她远去的背影,还是不是回头看我一眼,我内心满满的都是感动。仿佛电影里边的镜头,发生在我身上,我很幸运,也很内疚。我执意不肯让她送我上车再走,是因为我怕她知道我是偏远农村的瞧不起我。那是我第一次谈恋爱,也是第一次因为城市和农村的距离,哭了。或许当时人家根本不在乎我是哪里人,我却心里始终保持隔阂,感觉配不上人家。我不知道当时内心的阴影面积有多大,瞬间又被爱情的甜蜜吹的烟消云散了……
以后毕业了,我也参加了工作,心中的那31公里始终鞭策着我,使我不能忘怀,一定要好好工作,幻想着有一天,市区我也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也有24小时热水的家,也有一个爱着的她……
时光飞逝,距离31公里越来越近了,身边却少了她,多年后和她聊天,回忆当年的往事,她说,她其实根本不在乎那31公里的距离,在意的是心与心之间的距离……
故事的结局,我们依然是朋友,很好很好的那种,仿佛就是《芳华》里边结尾的刘峰和何小萍,只是那种关系再也找不到当初拥抱的理由!
猛然间想起了***的一句话,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难道说不是普通老百姓朴实无华的中国梦吗,他们只想在城市有一套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子,仅此而已!这中间的距离,我的是31公里,你的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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