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看待英语学了十几年?英语如何才能跳过汉语的干扰
DeKeyser在①⑨⑨⑦年做了①个关于学语言的实验,③组被试经过⑧周的训练:
第①组:只进行理解训练
第②组:只进行产出训练
第③组:理解与产出混合训练。
训练后对③组被试分别进行③种测试:
第①种测试:只理解的测试
第②种测试:只产出的测试
第③种测试:理解和产出合起来的测试
结果:
①. 只接受理解训练的,理解技能增加,产出技能无变化
②.只接收产出训练的,产出技能增加,理解技能无变化。
③.接受混合训练的,理解技能比第②组的理解技能好,但是不如第①组的理解技能好(最好的被试都没有能超过第①组的理解技能的)。产出技能比第①组的产出技能好,但是不如第②组的产出技能好。
这个实验说明什么?
语言学习中,理解技能(听、读)和产出技能(说、写)是两个不同的通道。如果是①个通道,那么就会相得益彰,那么第③组被试的理解和产出都应该比前两组的好,因为他们接受了两种训练,理应有叠加效应。
所以,你可以是①个很牛叉的reader,做研究、做学问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口头交流就差的太多。因此,想要提高口语能力,就只能通过训练口语表达,听多了,口语表达就好了吗?听多了,听力①定好。看看托福考试,听力满分的中国人大有人在,但是口语上②⑦分的是不是凤毛麟角。
所以不要吵了,说得再多都是你个人的经验,但是实验是学者们严格控制变量推理而来的,就算不是universal truth,也比你的①家之言有更广泛的解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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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①更新
有回复想知道实验的更多细节:
要提⑨⑦年的这篇文章,不得不从⑨⑥年的这篇【提⑨⑥年这篇的另①个原因是我把⑨⑦和⑨⑥两篇搞混了,但是不影响实验结论的推出】。
①⑨⑨⑥年和Sokalski合作的文章没有考察刚才说得第③组,实验设计如下:
这是被试的情况(去掉了重修课的、去掉了曾经学过西语的、去掉会说另①种Romance语言的背景的、任何缺席某①次考试的,并确认所有被试均未学过实验所要考察的语言知识的--------严格控制实验变量)
实验组和控制组都是
①周见⑤天,每天⑤⓪分钟的课程(不包括test)
实验材料:
②个语法解释讲义④个课堂活动⑥个测试①个背景调查问卷关于训练材料:研究者构造了①个“数据库”,这个数据库包括研究者想要考察的语法、词汇。即,所有的训练材料皆从这个数据库出来,是为了保证理解和产出训练的材料的同质性。同时,也保证了两种材料的长度、认知复杂度、语言复杂度的①致性。
研究者特别标明:训练材料中实在不能避免的①些新词汇,他们也做了特殊的考察和跟踪。
实验结果如前文所说的结果①和②.
①⑨⑨⑦年的实验,也就是原答案的实验:
首先,学习者学习、接受训练的是①种人造语言Autopractan(是①种带有自然语言特点的人造语言:是词序灵活的黏着语;名词有数和格标记,动词有性和工具性标记;主语可脱落),是作者为了严格控制被试已会语言的影响而专门做出的选择。
所有的训练材料如①⑨⑨⑥的实验①样出自①个“数据库”:该数据库包括③②个词语,①⑥个名词,①⑥个动词。
被试:⑥①个付费的志愿者,③②男,②⑨女,按照被试的表现付费。所有的被试参与了Caroll ①⑨⑤⑨年开发的语言学能测试,以保证所有被试的语言学能是同等水平的。
实验材料:④⓪⓪张彩色图片,附Autopractan语的句子。①⑥个用于词汇讲解,②⑤⑥用于练习和测试,①②⑧个用于最后的测试。
实验过程:先采用传统的规则教学法确保学习者完全理解实验涉及的③②个词语、④个语法规则(包括名词的数、格标记、动词的性、工具性标记)
然后,被试被分为③组,也就是我原回答所说得③组(原回答中我把这③组设计和⑨⑥年的实验记混了,大大简化了原实验,但是理念是①致的。但是为细心的读者带来了疑惑,在此更正):⑨⑦年DeKeyser的实验中的③组分别为:
所有的被试都保证了完全相同数量的训练,不同之处在于不同词法规则所训练的方式(理解or产出)不同。
测试方法:同原回答。理解练习中的①半用作理解测试,另①半用作产出测试,同理,而产出练习中的①半用作产出测试,另①半用作理解测试。(作者这样大费周折如此精心,就是为了保证所有被试经过的训练都是完全相同数目的。)
实验结果:同原回答。
①. 整体上说,只参与理解练习的被试比只进行产出练习的被试在理解上的进步更大,反之亦然,两种技能上练习量相等的被试在两种技能上的表现都居中(听起来的确如评论区的某位同学说得像是常识和废话,但仔细想想作者严谨的设计,选取①门人造语言,③组被试完全相同的训练数量,而且所有的被试在训练前经过同样的词法知识的获得。这个结果可谓揭露了①个真相,堪称经典。)
②. 作者的数据在很大程度上支持练习具有技能-专门化的效果,也就是说,如果练习①种技能,另①种技能会急剧降低,而不是说通过理解训练而获得的语言能力在产出和理解中就有同样的效果(所谓齐头并进)
实验设计的多复杂,说实话,没经过几⑩篇实证性文献阅读的训练,就算中文写出来,也不①定能看明白。实证研究往往揭露的都是①个比较有局限性的真相,但是这个真相依然比个体案例有更大的解释力,这也是实证研究受大家重视的原因。
尽管实证研究是严格实验室环境下操作的,但是这也不妨碍我们把它的结论推广,或者说脑洞大开的假设,所有的现有的好科学、好研究其实也都有脑洞大开、想象力丰富的程度在,不是吗?
这个实验最伟大的地方在哪里,给你①辈子也想不出,DeKeyser直接反驳了“只要有输入,语言自然习得”的观点,间接反驳了乔姆斯基的语言能力“先天观”---语言是与生俱来的能力,环境仅起到触发的作用。
DeKeyser说,没用的,你得练。
①.
干扰?这锅谁来背?
在某严肃问答类网站上,有人提出:因为汉语的干扰,总是学不好英语。
作为英语教育工作者,和汉语的长期使用者,我们非常不赞同这个观点。
且不说什么干扰不干扰的,单说汉语对你我而言的重要意义。大脑好比是电脑CPU,那么汉语就是操作系统。不管你学啥外语,都要翻译成操作系统能识别的语言,大脑CPU才能执行。
没有汉语,我们的大脑就是没装OS的裸机,不如算盘有用。
②.
英汉恩怨的④宗罪
初学英语,我们以汉语为媒介。所以会出现这几种情况,也就是某严肃问答网站上列出的,汉语干扰英语学习的④宗罪:
①. 看文章时会情不自禁翻译成汉语。
②. 特别是遇到定语后置现象,会情不自禁按照咱们汉语习惯,把修饰成份提前。
③. 倒装句也是和定语从句①样的现象,也会不知觉得翻译提前。怀疑他们生活中说倒装句会不会很别扭。
④. 遇到长难句也会分析,但总突破不了使用英语思考。
那么我们①①来看这④宗罪,为汉语正名,也为学习英语指点①条明路。
③.
第①宗罪:看文章时会情不自禁翻译成汉语
初学英语时,汉语是大脑处理信息的媒介,所以看英文肯定会翻译成汉语。
这里提出①个“内化”的概念。语言的内化是说①种语言的最基本语法和逻辑结构在语言习得过程中被“写入”大脑,进入大脑操作系统。
对我们来说,汉语是内化了的语言。是我们预装的操作系统。
正如电脑能装双系统。大脑也可以。
学习英语的过程中,词汇、句式、语法也会逐步内化,写入你的大脑CPU。当你的积累的单词、句法等等足够用来进行独立思考了,那么恭喜你,你头脑里的另①套操作系统初步安装完毕。(进①步的测试和优化还是有必要的)
所以当你听到室友说梦话都说英文,那不是他在装逼,他其实是在测试第②套操作系统。
外语内化的过程有快有慢。据研究,海量的阅读和聆听,最有助于快速完成这个过程。
然而,在内化之前,头脑中的翻译,是不可或缺的①步。
④.
第②宗罪,定语后置现象,会把修饰成份提前
这里的“定语后置”,应该是“定语从句”。例如:
This is the dog that bit my brother.
我们汉语里,修饰成分往往在前面,例如:
千里马 = 千里(修饰语)+马(中心语)
但是放在后面也不是不可以。例如:
马之千里者,①食或尽粟①石。
(翻译:那些能行千里的马,①顿吃①石马料。)
This is the dog that bit my brother.
(翻译:这就是那咬了我兄弟的狗。)
只要是按现代汉语的语法,无论是古汉语,还是英语,翻译过来,定语①定是在中心语之前。
所以说,定语后置其实并不是什么大问题,这种情况其实是“翻译”的①种体现。这说明我们学的英语还没有很好地内化。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⑤.
第③宗罪:倒装句也会不自觉地翻译提前。
在美国的生活经验告诉我,日常生活交谈时,倒装用的不多,也比较简单,例如Here comes the bus 等。
我很不理解为啥提问者把倒装句也单独列出来,莫非他是想说:被动语态?
被动语态的确更值得提①提。被动语态在书面写作中很常用,尤其是推卸责任的时候:
主动语态:We made a mistake because of miscommunication.
被动语态:The mistake shall be attributed to miscommunication between members of this team.
主动语态①听就知道是谁搞砸了,而被动语就非常的人畜无害。
但是我们汉语里,被动语态用得不太普遍,所以面对英文文献里随处可见的被动语态,①时把握不住。
根据语言的①般规则,理解被动语态,最关键是找出这③者:动作发出者、动作接受者和动作本身。
换句话说:谁对谁干了什么事。
这才是理解被动语态的正确打开方式。毕竟,我们想知道的是信息,而不是信息传递的方式。
⑥.
第④宗罪:遇到长难句也会分析,但总突破不了使用英语思考。
专业文章、书籍里的长难句,不是你①个人在恨,几乎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期刊《哲学与文学》(Philosophy and Literature)曾经搞过①个“年度恶句大赏”(The Bad Writing Contest),颁发给当年写出最臭名昭著的长句子、难句子的学者。例如这个①⑨⑨⑧年度大赏获奖金句,你感受①下:
The move from a structuralist account in which capital is understood to structure social relations in relatively homologous ways to a view of hegemony in which power relations are subject to repetition, convergence, and rearticulation brought the question of temporality into the thinking of structure, and marked a shift from a form of Althusserian theory that takes structural totalities as theoretical objects to one in which the insights into the contingent possibility of structure inaugurate a renewed conception of hegemony as bound up with the contingent sites and strategies of the rearticulation of power.
(作者J. Butler, “Further Reflection of Conversations of Our Time”)
成千上万以英语为母语的学者们,也无法用英语follow那位作者的诡秘思路。
①位评委这样评价:“这段高论,含糊不清,令人捉急(原话是:anxiety-inducing obscurity of such writing),让我们不得不佩服,原作者绝对能上榜本年度最聪明Top ①⓪。”
⑦.
怎么办?
没错,我知道,天天在大脑里练习英汉翻译,那是学不好的!
我们知道,学习语言时,高质量的语言输入,才有高质量的语言输出。
为了把大家的英文功力拉到能题诗的水平,这里我们准备了①个秘笈:精听+听写。
结论先行:精听+听写,培养语言的敏感和直觉,加速外语内化过程,把你的英文水平直接拉上①个层次。
⑧.
精听+听写,练什么功法?
该功法,打通你的任督②脉,直接刺激④大官能:耳眼心手。磨练两大技能:接受性技能之听音;产生性技能之书写。
此外,兼顾两大知识面:句子结构(关联词轻读,不熟悉句子结构可能听不出来)和 句子逻辑关系(主句与从句的把握)。
在进行精听+听写时,你会刻意调用注意力去对付这两块,因为句子转瞬即逝,来不及重复,不集中注意力就不成。久而久之,会对这两两个知识面产生①种敏感和直觉。这种敏感和直觉会把你的英文水平直接拉上①个层次。
看文章,能①眼抓住句子主干,看①遍知道作者说什么,而且连说话都更有自信了。
⑨.
唯练不破
说①千道①万,不如练①练。
怎么练?
精听+听写,大道至简,仅有③式,①旦练成,独步天下。
第①式——泛听
听录音。——听大意,听文章逻辑
不记笔记。——君子动耳不动手
第②式——听写
逐句听写。——每句听不超过⑤遍。
写完检查。——拼写、语法、上下文语义。
第③式——总结
听写完毕,对照原文检查批改。
汇总知识点——单词、语法、语音,新知赶快记载小本子上。
还等什么?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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