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油站加完油后不给RMB就跑属于什么样行为?A公司以LP形式投资B公司持有部分基金

时间:2018-01-16 07:40:02   浏览:次   点击:次   作者:   来源:   立即下载

在加油站加完油后不给钱就跑,这种行为的性质认定要考虑各种情况。如双方认识,应当认定为民事纠纷。如果双方不认识并故意遮挡车牌等,情况严重的构成抢夺罪。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治安案件处理。

法律依据:

① · 《刑法》第②百⑥⑩⑦条【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③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节的,处③年以上⑩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⑩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②百⑥⑩③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②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④⑩⑨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⑤日以上①⓪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⑤⓪⓪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①⓪日以上①⑤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①⓪⓪⓪元以下罚款。

利益输送啊,尽快弄干净,要么辞职,要么撤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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