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道潮升》:章一:新茶旧客,请君入局
章一:新茶旧客,请君入局
廿一日,驿马动,时冲乙亥,辛巳,吉。宜求嗣嫁娶,祭祀酬神。大利东方。
大雨过后,碧空如洗,新叶低垂,朝露结珠。刚刚冒尖的鹅黄色草叶上,晶莹剔透的露水折射出暖黄色的晨光,微风轻轻一吹,就把叶尖压得垂下头来,顺着白色叶脉滑进新草扎根的暗绿色青苔里消失不见。在青灰色的瓦上,这块青苔仅是一个不起眼的绿斑,没有人会在意它何时生长,何时消亡,哪怕它长在这座在世间以慈悲闻名的寺庙里。
青瓦白墙,在绿树青山的掩映下显得异常沉静。虽然大异于正统寺院的黄瓦红墙,但这确实是一座庙:门前矗大佛,院中立香鼎;这是一座小庙:院子仅一进,泥屋共三间;这是一座破旧但干净的小庙:大佛虽缺臂却未有残破之像,香炉虽有锈但无老旧之感,青瓦生苔不见杂草,白墙斑驳未见积尘,被时光打磨已久的木门释出凝重的褐色年轮。许是门前岁月太沉重,檐下的青石板上也被生生蚀出了一排深浅不一的小坑,随时准备承接从檐上老青瓦间流溢的佛家气韵。
老旧的木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仅一只脚跨出门槛的光头小僧赶紧伸手扶住右手边那块摇摇欲坠的牌匾,小心地重新挂好,仔细正了正位置,拉起灰色僧袍的袖子又擦了擦,这才满意地拿起慌忙间抱在怀里的扫帚扫起地来。
“无意留此间,云淡风轻是归处;有花开彼岸,天长水阔不染尘。啧啧,韵律对仗不工整,意境不超拔,俗!真俗!太俗了!”
“确实。熟,真熟,太熟了。道长请入内,新茶已焙,家师候您多时了。”听闻人声,圆觉仅是微微一愣,即合掌执礼,甚是恭谨。
只见一宽袍博带、大袖如云的中年道士立在残佛头顶,一脚虚踏,状如乘风。此人目如晨星,眉如利剑,美髯飘飘,发髻绾得一丝不苟,确实英姿飒爽,飘渺若仙。只可惜十多年来,小和尚无论如何也看不清道长到底是何模样。
“不急。小和尚,我来问你,这副对联你擦了十年,却是熟得很了,你可知何解?”
“小僧愚钝,师傅未曾开示,小僧不知。”
“哦?说不得今天要代你师傅好好教教你了。带路吧。”
“那就先多谢道长了。您先请。”
小和尚似无所觉,也不去理会道长话语里是否意有他指,只管转身带路。
这道士先是脚踩大佛,后又僭越师徒传承鄙薄小和尚师傅不会教徒弟,屡次挑衅,小和尚竟也不着恼。此刻道士跟在他身后,两脚虚悬,脚不沾地,身形似虚还实,见小和尚步履沉着,神行俱静,哪怕他道行高深,也不禁暗暗点头。
仅行数十步,小和尚将道士引至院角一亭,向早已坐在亭中的老和尚合手一礼便径自打水烧茶而去。
老和尚是真老了。
枯皮白须,齿脱甲折,黄褐色的老人斑遍布脸庞,眼睑耷拉,眼袋沉重得仿佛装满了世间万象,红尘因果。他的嘴唇因牙齿的脱落而干瘪凹陷,要不是身上明黄色的袈裟散发的柔和光芒,根本看不出这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就是世间最高的高僧。
“你的道错了。”道士平静地坐在老和尚对面那个刚刚晒干打好的新草编蒲团上,用了一句十年来都没有变过的话作为开场白。只是这一次,老和尚没有反驳他“何错之有”,连眼睛也没有睁开,仅是抬了抬下巴以示话已入耳。见他如此,道士再无半点说话的兴致,信手拈起一颗白棋置入中元,便就站起身来理了理衣袖,把鞋底在新蒲团上使劲蹭了蹭准备离去,只是刚跨出半步,就发现自己面前横亘一条大江,黄涛滚滚,浊浪排空,其声轰轰如地陷,其势巍巍如山崩。浪中隐隐翻白骨,魔煞更不匿其踪,时而幻作遮天大手拍击而下,时而变化软玉温香袅袅而来。钹铙俱发,钟磬齐鸣,直让人血脉偾张,心如擂鼓。
道士目眦欲裂:“贼秃安敢与我斗法?”伸手一引,一道轰天紫雷便打入江中,种种幻象异闻登时一击而灭,眼前分明仅有一洼檐水,而道士一脚踏入其中,已是新履半湿,玉趾粘露。他缓缓收回湿脚,跌坐蒲团之上,看着院中轻烟微弥的大鼎说道:“好手段。”
“好无理。”老和尚的声音微弱得仿佛是从千里之外传来,偏偏又似乎近在耳畔。
“哦?那是只你的理,没有也罢!”
“你这一手棋下得好生无理。每年落一子,十年精心构筑,一朝前功尽弃,也不是你的理。”
“天地无常,人亦无常。道法自然,有理即是无理,无理亦是有理。”
老和尚点了点头“看不懂的,就是无理;看得懂得,当然就成了道理。人心即天心,奈何人不自知而求于外象,以他心作己心,早就忘了我何以为我。”
“这也就是你自己的道理罢了。你佛家舌绽莲花,凡事都能说出三分理来,不如你来给我说说佛法深湛的有道高僧,如何能把魔道手段也用得出神入化?”
老和尚低头沉默良久,仿佛已经因为刚刚的刹那斗法就已经油尽灯枯,耗尽生机,最终只艰难地吐出四个字:“不可思议!”此四字仿佛洪钟大吕,完全不似此前半死不活,声如蚊吶。道士微微平复了满腔翻涌的气血,眼角微微抽搐:“你果然错了!”愤而起立:“不可思议乃是成佛解脱之道,堂堂煌煌,岂能如你这般气血干枯,日薄西山?我也不曾听闻此道有操控人心之能,佛隐魔现之象。你已入死道而不自知,还在等着谁来渡你到彼岸?就凭你那个痴傻的徒弟吗?”
“且再下一局,品过茶中之味再说,如何?”老和尚面无表情地说道。
“品与不品,并无区别。”
“你既不品,又怎知个中滋味?”
道士终归还是落座“你品出了什么滋味?”
老和尚并不搭话,而是又自顾自地说起了早先的话头:“道法自然,须知天地万物,自然而然,有生有死,有增有减。凡人者,寿不过数百年,命不过二三两,焉能有不死?活了750年了,觉明子,你当真明白了吗?”
“你怎知我不明白?”觉明子大袖一拂,清空了棋盘上的棋子,将黑白棋子各自投入棋瓮,开口说道:“生而为人,三尺微命,不过天地蜉蝣,一身根果,终究水中飘蓬,身不由己,与尘土无异,何其悲哀!自然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这天地寰宇,大道运行万年而不辍,掠夺万物生灵毕生之精气何止万万,所盈者何其多?此天地大道也不过一贪婪饕餮罢了,在我看来,人人皆可损之!岂有天损人道,而人不思逆天者?”
老和尚抬了抬耷拉着的眼睑:“一沙一世界。即使为尘埃,亦能成世界。或者身处其中反而能适得其乐也未可知,何苦要跳出来做那棋子?你看这棋子,一颗便含亿万星辰砂。若仅得一粒星辰砂,要之无用,不如弃之,便也算在此方天地逍遥自在。”老和尚伸出枯藤一般的右手,拿起一粒黑色棋子,置入空白棋盘天元之位:“一旦聚合而为棋子,则操控在人手,才是真正的身不由己。”
“一盘散沙,连做棋子的资格也无,卑贱无用。”
老和尚摇了摇头:“觉明子,你当清楚,并非尘埃无用,只是不能为你所用罢了。你想聚沙成塔,做那落子的棋手,焉知自己不是大一点的棋子?”
小和尚端了一个红泥小炉匆匆而来,炉膛内几块木炭散发猩红的光映得他脸上通红一片,不知为何,小炉一现,整个院落的光线似乎都暗了几分,仿佛被小和尚手上的那捧暗红色泽抽去许多色彩。只是炉上面的粗陶红色小茶壶正咕噜噜冒着白色的蒸汽,喷出的茶香氲染了整片天地。万籁寂静,只余小和尚脚底的千层布鞋与砂石摩擦出的脚步声。修为稍弱之人闻得此声,则心中惶惶如大祸临头,两股战战几欲夺路而走。
好在棋盘两端的两位,都是具有深厚修为的有道大能,丝毫不受影响
待小和尚在两位大师身旁落座,觉明子继续开口说道:
“难道你就甘愿一辈子做棋子?更可悲的是连棋手是谁都不知道。”
“觉明子,你看那片山的另一边是什么?”
“哼!”
圆觉赶紧起身为道长斟了一杯茶。
“小和尚,你可知有几分火候了?”
“禀道长,小僧不知。”
“无知蠢物!”一杯清茶入腹,道士顿觉清明许多,燥郁尽去,通泰畅达。
“是。”小和尚也不争辩,仅是问到“道长,修行七百五十年易乎?”
“前三百年我与你师同出一门。”
圆觉抬头看了一眼道士,见他说完这句便自顾自端着茶杯发呆,似已没了下文。其实他本想问:你说不了几句话变已数次发怒,时而慈眉善目,时而阴森狰狞,如此喜怒无常能修行七百五十年而不死,应该不容易吧。没想到道长给了这么个答案,他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于是干脆耷拉着脑袋只管专心致志地拨弄炉中红得妖艳的木炭。揭开壶盖,看见里面三道珍珠项链一般的汽包接连从壶底飘出,才满意地在灰色僧袍上擦擦手。
老和尚只是耷拉着眼皮,仿佛已经睡着了,动也不动。圆觉看看师傅,又看看道长,这雕塑一般的二人仿佛在比拼静坐功夫,圆觉甚觉无聊,便将茶杯全部洗净摆了出来,一杯杯斟满,便就打起瞌睡来。
“好火候!”道士开后赞道,“一分三厘二毫,七石五均四斤。”
壶里每一个气泡,间隔一分三厘多二毫,大小也是一分三厘二毫,丝毫不差;每一杯茶汤,重七石五均又四斤,杯重也是七石五均四斤,锱铢未少。
正当圆觉睡意朦胧间,忽听师傅喝道:“请入局!”
“又来了。”圆觉脑中闪过一道念头:“真是漫长又无聊的一天啊。”
就此昏昏睡去。
章二:冷雨凄风,命如草芥
瞳孔微微一缩,元贞从幻象中摆出来。寺庙?道士?和尚?棋局?一些闻所未闻的景象和词汇构成了一个巨大的谜团。而眼前这颗玲珑剔透的宝石居然能够演化出如此逼真而陌生的景象,又是从何而来?更是一个谜。
“拿这么个莫名其妙的东西,你就想来我这里骗钱?你吃了豹子胆了?嗯?”
对商人来说,本小利大永远是第一追求。当然,如果连本钱也省了,那就更美妙了。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所有的商人,不管是花样百出的手段,还是尔虞我诈的阴谋,本质上都是为了把这种追求做到极致。但奇妙的是,往往也是这种对成本高度敏感的人,有时做起事情来反而恰恰不计成本。
“你是自己滚出去,还是我把你扔出去?”拿一双好看的丹凤眼蔑着站在眼前气得浑身发抖的小鬼,元贞顺手把这粒琥珀一样的宝石丢进袖袋里。两个飘飘大袖带起的风仿佛恨不得将眼前这个碍眼的家伙卷走才好。他压根儿就不想为了这粒卖相极佳又看起来没什么用的宝石付一个子儿。
可商人的直觉告诉元贞,这粒宝石很不简单。二十二年来,他从来没见过内藏影像的宝石。
“不服?”元贞漫不经心地理了理黑色长衫,装模作样地仔细拍了拍袖口绲边红缎上根本不存在的灰尘,“你会服气的。这就是世道。”
尽管浑身颤抖,过度用力的咬牙让他的脸部肌肉像绞在一起的铁丝,但元贞还是从那双异常幽深明亮的眼睛中看到了倔强,一如当初的自己。甚至,那因愤怒而发白的脸庞,紧皱的剑眉,挺拔光滑的鼻梁,被咬出血的薄而精致的嘴唇,浓黑的头发,清瘦的身材,元贞仿佛都能从中看到五年前自己的影子——五年前,多么美好的时光啊。但是现在,元贞觉得自己就是一件用旧了的白玉瓷器,怎么擦都已经泛黄,甚至在磨掉了釉面的深处,都开始在发黑了。“也许自己本来就是黑的?”元贞时常这么想着。
“哦,抱歉,我走神了。”说完,元贞一拂袖就将这个虽然愤怒,但无可奈何的小鬼扫出了大门。看着趴在泥水里一动不动的小鬼,元贞哈哈大笑,仿佛要挤出肺泡里的每一丝空气。
“可惜了。”揉了揉因大笑而在门框上拍红的手,又撮了撮指尖,元贞自言自语地说道,“可惜了这么好的衣服料子。”一个转身,门里就剩下一截黑色的衣袖一闪而过,衣袖的袖口上那条镶边的红色缎带仿佛更红了几分。“哐当”一声,连关门的声音都如此冷硬。
“是持谕使大人让我来的!”
当这句话从门缝里挤进来的时候,元贞正面无表情地穿过一排黑檀货架,在最角落的的一张不起眼的书案前坐下来。“我真是越来越没有耐性了。”他不由得想到,“何必戏弄这样的小鬼呢?毕竟世界上有趣的事情还多着呢,只是碰巧都被自己错过了而已。”
“真是无聊啊。”
伸手在书案上拍了三拍,元贞和身后的一排货架仿佛无声无息地溶入了深沉的黑色一样消失得无隐无踪。书架背后的这件斗室,才是元贞真正的栖息地。
黑色的砖石被仔细地嵌入墙面,甚至没有哪怕一块砖有丝毫缺角,头顶上的长明灯洒下如丝般轻柔的白色光线,从前后左右四个黑色货架的顶端潺潺垂落。这些货架明显要比前厅的那些黑檀要高档很多,却看不出是什么材质,元贞自己也不清楚,他只记得这些都是妻子留下的。如此,哪怕它们只是一堆不值钱的烂木头,他也会珍而重之。正面的黑色货架顶上有一口黑色炒锅,他其实已经不记得曾经吃过多少妻子从这锅里炒出来的美味佳肴了,至今看到这锅,尤觉口舌生津。除此以外,这个货架上空无一物。炒锅黑黄混杂的木柄上已有包浆,折射着珍珠般的光泽,“真漂亮,跟你的眼神一样!”
元贞站起身来,拿起靠在货架旁的一根烂扫帚,冷硬的青石地面与扫帚摩擦的声音在斗室来回荡漾,却始终无法找到出口,最终一股脑全都钻进了元贞心里。他记得非常清楚,当妻子洒扫的声音就是如此。
左右不过几步,面积不过斗方,这么一个小地方的打扫却让元贞觉得有些疲倦了。他坐在蒲团上擦了擦汗,顺手从右边的货架上拿出一个黑色包裹慢慢打开:一颗黄色肮脏的牙齿,一瓶不停翻滚的鲜血,一支雕刻精美的银色头簪,还有一块不停蠕动的肉。元贞抬手挥了挥衣袖,从指间洒下一片金黄色的明光附着在这些看起来古怪而恐怖的东西上,然后小心翼翼地包好,拿起旁边的一个精致的黑色木匣站起身来,整个人在灯光下慢慢融化。
雨天真是好天气。尤其是冬季洒个不停的毛毛细雨。湿气混着寒气从你的脸上刮过,仿佛一条阴冷的舌头带着毛刷一般的倒刺从脸上舔过,使得皮肤微微刺痛,有趣的是,这种阴冷,你即便穿得再厚也没办法躲避。
元贞觉得自己喜欢上了这种让别人无力反抗的感觉,比如几天前的那个孩子。他觉得这才是生命中最精彩的部分——掌控一切,予求予与。打着红色油纸扇走在这条走了二十年的街,元贞甚至记得脚下每一粒砂的尺寸。长街尽头高耸的灰白色神殿就是他的目的地。他从来没去过那里,甚至从来没好好仰望过,或者不记得自己有没有去仰望过这充满压迫感的建筑。
细雨让神殿蒙上了一层薄雾,看起来更加飘渺而神秘。仿佛是因为神殿把周围的光线甚至热量都吸引了过去,元贞总觉得神殿周围尤其阴冷。他紧了紧领口,脖子往衣服里缩了缩,在神殿守卫面前站定:“尊敬的守卫大人,我是来找净魂使大人的。哦,对了,我们昨天已经约好时间的。”神殿卫兵打量了元贞一番,温和的笑容仿佛能够驱散所有的寒冷:“净魂使大人?我不保证你能见到他,即使神殿的人也不好见到。你有什么事?”“哦,也没什么,只是有一些奇怪的东西需要他老人家鉴赏一下。你知道,如果这些东西有了大人的鉴定,那身价可就大不一了!”“胆子倒是不小。什么东西,拿出来看看吧。”元贞一抖袖拿出一个精致的黑色木匣子,不动声色地递了过去,完全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应该。卫兵打开匣子看了看,温和地对他说道:“东西不错,我会转交给大师的。你明天再来吧。”
元贞恭敬地行了一礼,转身就闪进蒙蒙细雨里消失不见。
真冷啊,可惜无论走多快,冷,依然是如影随形。
雨天真是糟糕透顶的天气,尤其是冬季这种洒个不停,中间还夹杂着细小碎冰的毛毛细雨。连接天地的灰白色雨丝仿佛撕开的粘蝇纸上那些粘稠的胶水,把人粘住动弹不得。当元贞见到缩头缩脑的杂货店掌柜时,这个可怜的老头只有一件薄薄的棉袄挂在身上,缩在破旧的檀木柜台后瑟瑟发抖。元贞漫不经心地翻了翻柜台上那些一文不值的破烂,随口对后面的掌柜说道:“滕巴,你去帮我杀个人。”滕巴用他脏兮兮的袖子揩了揩鼻涕,抖抖瑟瑟地说道:“这天寒地冻的,谁愿意去死呢?”元贞并没有回答他,丢下一袋金币,顺手拿走了一支铜盏。
“那个值三个金币!不,五个。”
红色的油纸扇划开雨幕,仿佛灰色的天地间一道难以愈合的伤口。元贞肆无忌惮地在长街上游走,在这里生活越久的人,就越能够发现元贞变得越来越怪异。从白衣飘飘温润如玉,到一身红黑冷漠坚硬,自从十年前元贞的妻子赤身裸体不明不白地死在神殿外面开始,这种改变就开始了。
“元贞本来是个很有前途的孩子。可惜啊。”
可惜?你们的确该感到可惜,因为有的人要死了。有些人的心肠比我脚下的石头还要硬,比这冬天的雨还要冷。这些人都该死。死了就好了。见死不救,袖手旁观,总要有人付出代价的,不然这世道怎么能公平呢?
“闭嘴,元先生可是个大好人!你见过比他还有良心的大商人吗?”
好人?没用的。大商人?听起来就是外强中干的货色。世间万物,上至神明下至尘埃,皆可明码标价,包括你的生命和灵魂。但掌握定价权的人,才能掌握一切,否则最成功的大商人,也只是行走的猪肉罢了。这就是世道,定价权掌握在一群败类之手,你不变成败类,就只会变成剃了毛剥了皮倒挂在钩子上,红彤彤肥腻腻的猪肉!
“这种天气,来一锅红烧狗肉是再好不过了!”元贞莫名其妙的话让身边这位身着天蓝色长裙,浑身湿透,冷得瑟瑟发抖的中年妇女心惊胆战起来,只是她紧紧抓住元贞的衣袖不放,指节白得仿佛能看见里面不停颤抖的骨头。“对不起元先生,我不说故意冲撞您的,只是我家小子早上受持谕使大人的指点去找您,现在都还没有回来,我实在有些放心不下。”
“你知道持谕使总共当了多少个家庭的教习吗?是三百六十七个!每天去一家,一年到头也总有那么两家到不了。”这女人不说话,只是抓得更紧,指节更白,抖得更狠,看着元贞的眼神却反而更平静了。元贞周围的雨丝更加细密,反射着银色的光,无声无息地从女人的身上滑过。时间仿佛静止了那么一刹那,闭眼睁眼之间,元贞一拂袖把女人扫进街边的屋檐,“你弄脏了我的衣服。”
“他还活着吗?”女人已经不能挪动半分,甚至连眨眼都办不到。她觉得全身每一缕肌肉都有一根细细的丝线在穿刺捆缚,索性用尽全身力气去大喊,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元贞慢慢消失,只留下一滩模糊的血红氲开在雨中。“你会遭报应的!”她用仅剩的力气发出的诅咒,其实跟喃喃自语没什么区别。
活着?这是多么痛苦的字眼!全世界这么多人都和你一起活着,却没有一个人知你懂你,这是何等的孤独和痛苦?这才是最恶毒的诅咒,这才是最痛苦的折磨。
当元贞从幕天席地的雨帘中挤出身来,一只脚踩上自己檐下那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青石台阶时,却又以一种他无比陌生的姿势被震回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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