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狂少在校园》:第1章 狂少勇武
第1章 狂少勇武
燕京市第三高中。
其他班级都下课了,可629班还没有下课,英语老师王晗正站在讲台上说着什么。
一个身穿运动装,身高180左右的男孩面带清冷的微笑走到了629班的教室门口,抬腿朝门踹了过去。
一声巨响,门被踹开了,站在讲台上的美女老师王晗和全班所有同学都惊呆了。
“常风,你干什么?你是不是疯了?”王晗老师太生气了,马上要哭出来了。
常风是630班的,他没想到,629班这节是英语,常风的眼神很复杂,看了王晗一眼就径直朝坐在中间第三排的刘冬走了过去。
刘冬意识到了什么,刚要做出反应,脸上已经吃了常风一拳,鼻孔里的血冒了出来。
“打人了,常风打人了!”
“常风怎么连校长的儿子都敢打?”
“常风想被开除么?”
常风懒得理会别人说什么,又是两拳朝刘冬的脸轰了过去,一拳打到了刘冬的鼻梁骨上,另一拳打到了他的嘴上。
刘冬一脸的血,痛苦嚎叫着歪到了一边,脸上的血洒到了同桌女孩身上,惹得那个女孩一声尖叫。
常风打完人,没多说什么,冷冷的一笑,扬长走了出去,教室里先是一片安静,只有刘冬痛苦的嚎叫声,马上就是一片嘈杂。
“我的天,常风太狠了!”
“常风这个人,本来就狠,得罪他的人,一般都没有好下场。”
“常风为什么打刘冬?”
“不知道,可刘冬是校长的儿子,恐怕这次常风凶多吉少!”
当高二年级的人沸沸扬扬议论时,常风已经走到了校园里的树林边上坐了下来,叼起一根烟抽着,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黑虎,我把刘校长的儿子打了,你帮忙处理一下!”
“明白!”
放下手机,常风悠然吐出了一口烟气。
一个模样娇美,波浪似长发,修长妖娆的女孩朝常风跑了过来,满是怨念说:“常风,你也太冒失了,你怎么敢在课堂里打刘冬?”
“我不过是把刘冬给打了,算不上冒失,至于我打他的原因,我想,你心里很清楚!”常风冷笑说。
“我知道你是因为刘冬总是纠缠我才打他的,可是,哎呀,这可怎么办?你把刘冬的鼻梁骨打断了,他已经被救护车拉到医院了,刘校长一定会严肃处理你的,也许,你会被开除!”
开除我?
刘校长有那么大本事么?
恐怕三中就是开除了刘校长,也不会开除我的,惹怒了老子,老子就来当这个校长。
当校长很好玩么?好像不是,常风对当校长的兴趣不大,很快就打消了当校长的念头。
“苏莉,你先走吧,我不想把你牵扯进去。”常风说。
“可是,你是为了我才打刘冬的,我很想帮你,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帮!”苏莉哽咽着说。
“你先走开,就算是帮我了!”常风说。
刘冬被救护车送到了医院,随同而去的还有刘校长、教务处主任以及几个老师。
医生在忙着给刘冬处理伤口,站在走廊里,三中校长刘秉魁咆哮了一声:“这个常风,他简直是太嚣张了!居然在课堂上打断了我儿子的鼻梁骨!这次,我一定要开除他!”
教务处主任张桐是校长的马屁精,立刻附和说:“常风这个学生太难以管教了,这次的影响太恶劣了,必须开除他。”
其他几个老师,有的跟着附和,有的却很担心,常风虽然桀骜不驯,可他的学习成绩很好,马上就是高三了,如果被开除,太可惜了!
可是这次事件,实在是太恶劣!
“刘校长,要不我先回学校,马上就把开除常风的消息张贴出去?”张桐说。
“好的,你去吧,记得,词语要犀利一些,不要给常风这个混蛋留一丝一毫面子。”刘秉魁说。
既然是扫地出门,还需要留什么面子?
就在这时,刘秉魁的手机急躁的响了起来,他很不耐烦地掏出手机一看,差点被吓得晕过去。
这个时候,市教育局局长李海洋怎么来了电话,难道是因为常风的事?
“张主任,你先等等!”刘秉魁说。
“怎么了?”张桐疑惑说。
“市教育局李局长来电话了。”刘秉魁一脸焦虑。
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这个时候,李局长来电话,难道是因为这次打架的事,可常风不过就是个穷小子,他跟李局长有什么关系?
“李局长,你在百忙之中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只说一件事,就是常风跟你的儿子刘冬打架的事,你不能开除常风,也不能给他任何处分,你肯定觉得,这对你的儿子是不公平的,可是,只能这样!”
刘秉魁还想说什么,可是李海洋已经把电话挂了,刘秉魁的身体猛地颤抖了一下。
到底是怎么回事?市教育局局长李海洋为什么要为常风这个穷小子出头?
所有人都搞不明白,因为他们眼里,常风这样的人,不会有什么后台,更别说是市教育局局长那个位面的人了。
“到底是为什么?”
“不清楚。”
“难道常风是李局长的亲戚。”
“不太可能,如果是,李局长以前怎么没照顾过常风?”
“真是太奇怪了!”
在场的人议论了十多分钟,也没有得出一个答案。
把刘冬那个狗东西打进了医院,常风的心里还是蛮爽的,后两节课不打算上了,他去了海边。
脱掉鞋子提在手里,光着脚走在柔软的沙滩上,常风的嘴角带着轻笑,走出去两百多米,常风坐到了沙滩上,看着眼前的大海,忍不住感叹一声。
常风已经在这个城市生活了18年,但他对这片海依然情有独钟,每次到了海边,他的心胸都会变得无比开阔。
点燃一根烟,悠然吐出了一口烟气,常风的嘴角露出了迷离的轻笑,大海,为什么TMD那么宽广,让我也跟随你一起宽广了起来。
一个小时过去了,常风一直坐在沙滩上看海,他想到了很多,有过去的事,也有未来的事。
常风的身后,一个身高170左右的混血美女正朝他走来,她有着娇美到极致的脸,前凸后翘的绝美身材,风情的韵味在沙滩上弥散。
常风知道她来了,可是并没有回头去看她,依然看着远处的海,轻笑一声说:“老婆,你来了!”
混血美女弯曲双腿,坐到了常风身边,娇声说:“弟弟,你以后能不叫我老婆么?”
常风朝她看去,再次被她的美丽深深刺激到了,又是一声轻笑:“你是我的未婚妻,我叫你老婆,也不算过分吧?”
混血美女说:“可是我们还没有结婚,所以,你最好不要这么叫我,你应该叫我姐姐,梦溪,或者乔梦溪!”
“相比较这三个称呼,我还是更喜欢叫你老婆。”常风站起身,拍打着屁股上的沙粒:“你来干什么了?是不是想我了?”
“妈妈让你回家吃饭。”乔梦溪说。
细想起来,是有段时间没回家吃饭了,也该回去一下。
坐到乔梦溪银白色的宝马里,品着她的肌肤和百合香水糅合起来的味道,常风很惬意。
乔梦溪发现,刚才常风又朝她饱满的胸看了两眼,她娇美的脸浮现出一层绯红,冷声说:“常风,你能不能别这样玩世不恭?虽然我迫不得已做了你的未婚妻,可我毕竟还没有嫁给你!”
“我如果上了你的床,脱了你的衣服,你对我这么说还可以,可我也没那么做呀。”常风说。
乔梦溪很是无语,她很生气,只能把怒气发泄到了油门上,一路猛踩,没过多长时间,银白色的宝马到了北郊一栋别墅外。
别墅的大门开了,十多个保镖列队站到了大门的两边,宝马车开了进去,停到了花池旁的车位上。
常风和乔梦溪下了车,走进了豪华到令人乍舌的欧式别墅。
客厅里,一个高贵典雅的中年女人起身迎了上来,握住了常风的手:“小风,妈妈快半个月没见过你了,你也不说回来吃饭,还在恨我?”
“没有。”常风朝冰箱走去,拿出一瓶冷饮,一口气灌了半瓶,随之坐到了沙发上。
这个高贵典雅的女人就是常风的妈妈孙晴,看到儿子很不痛快,抓住他的手说:“小风,过去妈妈就是有千错万错,可也都过去了,妈妈知错了,会加倍弥补你,你就不能从心里原谅我么?”
“如果我没有原谅你,就不会跟你一起坐在这栋别墅了,好了,我有点饿,该吃饭了。”常风说。
孙晴本来想就常风在教室打校长儿子的事说几句,可是看到常风带着情绪,她干脆不说这个了,喊了一声:“张妈,开饭!”
保姆张妈端上了丰盛的饭菜,孙晴给酒杯里倒上人头马,微笑说:“小风,这是我特意吩咐张妈做的,都是你爱吃的菜,来,我们一家三口干杯。”
三个酒杯碰撞到一起,常风一口就把杯子里的酒干了,表情很是漠然,夹了一口菜放到了嘴里。
孙晴和乔梦溪相互看了看,也开始吃菜了,乔梦溪也想说一下常风和刘冬打架的事,可是看到孙晴没那个意思,干脆也不说什么了。
其实在乔梦溪心里,常风在教室打断了校长儿子的鼻梁骨,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她认为,马上就是高三的学生,常风应该多把心事用到学习上,而不是惹是生非。
第2章 背景复杂
常风喝了不少酒,他上楼到了自己宽大的卧室,躺到床上,吹出了一口酒气,嘴角露出了复杂的微笑。
孙晴和乔梦溪坐在客厅,一边看电视一边聊天,孙晴轻叹说:“小风还是不太愿意回这个家,今天如果不是你去叫他,恐怕他也不会来的。”
“妈妈,毕竟过去的十年,小风吃了太多的苦,总有个磨合期,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血浓于水,他毕竟是你的亲生儿子。”乔梦溪微笑说。
“梦溪,不管怎么说,你现在都已经是小风的未婚妻了,你要替我多疼他,我嫁给你爸爸时你已经14岁了,家族的产业能做到今天这么大,是我和你爸爸共同努力的结果,你爸爸临终前觉悟了,同意我认下小风,但前提就是,必须让你和小风结为夫妻,这样就能避免你们两个将来因为财产反目,我也是完全按照你爸爸的意思来的,你不要怪我。”孙晴说。
“妈妈,我知道!”
乔梦溪有一肚子苦水,在乔中天还不同意孙晴认下常风时,乔梦溪就已经很赞同孙晴认下常风了,因为她可以想象得到,常风一直以来过得都是什么样的生活。
可是,常风完全就不是她喜欢的类型,而且常风要小她六岁,要想培养感情,真的是很难。
但是,常风那个小色狼,分明已经被她的美貌给迷住了,乔梦溪很清楚自己到底有多美,对男人的杀伤力到底有多大,可是她和常风,真的合适么?
“妈妈,我还有个请求。”乔梦溪说。
“什么请求?”孙晴疑惑说。
“虽然我现在是小风的未婚妻,可我毕竟还没有嫁给他,你以后别让他叫我叫老婆,更不能……更不能跟我太暧昧。”乔梦溪说。
“你迟早都会是小风的女人,这些很重要么?”孙晴微笑说。
“可是妈妈,我求你了,等我真正跟小风结婚了,他对我做什么都可以,可是现在,真的不行。”乔梦溪为难说。
虽然乔梦溪不是她亲生的,可这么多年,孙晴对待她,就如同是对待亲生女儿一般,可是现在认下了亲生儿子小风,为了防止姐弟两个将来面对数百亿的资产反目,必须这么做。
一个亿就已经很多,那么数百亿资产是个什么概念?完全可以让人过上天上人间一般的生活。
“你现在还没喜欢上小风,所以才这么想,其实小风是个很优秀的男孩,等你将来爱上他,就好了!既然这是你的想法,你最好亲口对他说,他是个很聪明的男孩,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孙晴说。
乔梦溪已经提醒过常风几次,可常风丝毫都没有改变的意思,所以这次,乔梦溪不想刻意去对常风说什么,她打算用自己的行动去证明一切。
常风依然躺在床上,酒气很重,这栋价值数个亿的别墅豪华到了极致,可常风不太喜欢住在这里,住在这里总会让他产生错觉,因为这里跟他以前住的地方,反差太大!
只不过,乔梦溪这个美妙的混血女孩,却让常风很爽,这个世上的美女很多,能美到乔梦溪的程度,又有几个?
乔梦溪是乔中天跟第一个老婆生的,那个女人是法国人,所以,乔梦溪就是个混血女孩了。
而那个女人,在乔梦溪12岁的时候因为乳腺癌去世了,后来,乔中天遇到了常风的妈妈,并相爱结婚,一直到半年前去世。
不是孙晴不想认下常风,而是乔中天一直都竭力反对,当时,孙晴的确也有点自私。
有了新的家庭,和新的丈夫有了共同的事业,渐渐的,她就横下了一条心,不去认常风了,但她经常想常风,时而还会想到自己的前夫,那个依靠给人开货车养家,后来因为车祸去世的男人。
随着时光的流逝,孙晴对常风的思念越来越热切,有几次,她都开车到了常风生活的破旧小区附近,希望能看到常风的身影。
她的确看到过,那次,常风瞪着三轮车给便利店送货,累得汗流浃背。
而她,就坐在劳斯莱斯里,泪眼朦胧看着常风,声泪俱下说:“常风,我的儿子……,我坐着劳斯莱斯,可是我的儿子常风,他却瞪着三轮!”
那一次,孙晴作为一个母亲的心被深深刺痛了,她开始一而再,再而三的跟乔中天商量,想要认下常风,直到半年前乔中天因为肺心病临终之前,才答应,让孙晴认下常风,但前提是,必须让常风和乔梦溪结婚……
常风再次想到,乔梦溪是他的未婚妻,现在谈恋爱都讲求发生关系,否则恋爱就是白谈了。
而她是自己的未婚妻,更应该到大床上翻云覆雨,如果乔梦溪想在浴室或者洗手间玩一下,常风也绝对不会反对。
现在乔梦溪应该在她的卧室,常风走出了房间,到了乔梦溪的卧室门外,敲了门。
门开了,一身粉白色睡衣的乔梦溪出现在常风面前,本来想冷眼相对,可她还是露出了灿烂的微笑:“小风,干什么?”
“不干什么,只是想进来坐一会儿。”常风说。
乔梦溪当然很紧张,生怕常风会对她动手动脚,如果常风要强行跟她那个,到底该怎么办?
可她还是让常风走进了她的房间,常风坐到了松软的沙发上,品着房间里女人身体的气息,微笑说:“老婆,你坐到我的身边。”
再次听到常风叫自己老婆,乔梦溪很是恼火,可她并没有去纠正,而是冷冰冰地坐到了他的身边。
常风把乔梦溪柔软的身体搂到怀里,品着她身体的香味说:“梦溪,你记住,我会让你爱上我!”
常风松开了她,乔梦溪的心狂跳,这个比自己小了六岁的小子,他刚才说什么,让自己爱上他?这也太难了。
“但愿你能做到,如果我真的爱上了你,一切都会顺着你,可在我没有爱上你之前,我只是你的姐姐,至于未婚妻这个身份,你只是记在心里就行了,千万别太当真。”乔梦溪说。
“走着瞧!”常风轻笑一声就走出了她的房间,下楼到了客厅,此时的孙晴正若有所思坐在客厅,常风微笑说:“妈妈,我要走了,改天再过来。”
孙晴顿时就急了,一把拽住了常风的胳膊:“小风,这里就是你的家,你住在这里,陪着妈妈,陪着你的未婚妻梦溪,有什么不好?”
常风轻叹了一声:“可是我现在,还不太习惯住在这里,也许以后会习惯,可是现在,真的不太习惯!”
孙晴要派车送常风,可他不用,走出别墅,又朝前走了三百多米,打了一辆车离开了。
如果是以前,常风靠给便利店送货赚钱养活自己,根本舍不得打车,但是现在,常风每个月能从孙晴那里得到十万块的生活费,他尽可以奢侈一下,以前吃得苦真是太多了,再说了,打个车,也算不上奢侈。
出租车停在一个破旧的小区外,常风走进了小区,周围的环境与北郊的大别墅形成强烈的反差。
常风打开房门,走进破旧的两居室,点燃一根烟,抽了两口,走到墙边,凝视唯一的那张全家福照片。
当时,常风才是个几岁大的孩子,他的父母都很年轻,爷爷也不是很老,一家人过着很简单很快乐的时候。
这一切,都随着常风的爸爸,那个高大魁梧的男人出车祸身亡而改变了,顶梁柱没了,这个家一下子就变得萧条不堪。
当时不谙世事的常风还以为爸爸只是开车到了一个很遥远的地方,等送完货就会回来,一家人还可以像以前那样。
几个月不见爸爸回来,常风顿时就急了,对着爷爷和妈妈哭闹个不停,他说,想坐到爸爸开的大货车里,想摸那个又圆又大的方向盘,可是他们说,爸爸永远都不会回来了,他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那次,常风忘记自己哭了多长时间,后来眼睛哭得红肿了,看东西总是有个影子,孙晴用酒精棉给他擦拭过几次之后,才慢慢好起来,可是,从那一刻起,常风看待这个世界的眼光就变了,因为,人,总有一天,是会离开的。
后来,孙晴走了,离开这个家时说,会经常回来看常风和爷爷,还会带钱回来,常风看到妈妈收拾了很多东西,幼小的心中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那就是,妈妈以后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就像爸爸一样,没了!
那次,常风又把眼睛哭肿了,可是再次用酒精棉给他擦眼睛的就不是妈妈了,而是变成了爷爷。
从此以后,小小的常风开始了跟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爷爷靠给人修自行车养家,供他读书。
当常风初三毕业那年,爷爷也走了,常风抱着爷爷的骨灰盒,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真的没有一丝的表情。
常风开始自己养活自己,上学的同时,给人发过传单,在网吧清扫过卫生,给便利店送过货,吃过很多人的白眼,打过很多次架,但他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
周围人的眼里,常风是个地道的穷小子,爱惹是生非,特别狠,一个人能对付三四个普通人,打架方面的能力,大都得益于常风以前跟爷爷练过散打。
爷爷本来也不是什么高手,只是会一点而已,所以传到常风这里,也只是会一点而已。
如果以后有机会,常风希望自己能成为绝顶的武功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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