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葫变》免费试读_水煮风筝
第一章 萤火虫
苍苍翠翠的灌木丛一直绵延到山脚下,一名十四五岁的少年正在帐篷前割一罐浅琥珀色的蜜。
旁边的土灶里“劈啪”一声,冒起两股青烟!
林牧满意地放下手中装满蜂蜜的陶罐,转身喊道:爹,小妹,吃饭啦!”
“知道啦!”一个娇憨的少女声音从帐中传来。
林牧把罐子放好,又铲了些土盖住漏到地上的蜂蜜,抬头便看到一个白裙少女抱着小狗,站在那里冲着他笑。
少女不过十一二岁的模样,仍有些稚气未脱,却愈发显得娇憨可爱。
“爹爹一早就上山去了,嘻嘻!哥跟跳跳一样贪睡!”
跳跳是他以前捡的一只小野猪,这货睡起来那叫一个天昏地暗,不睡够七八个时辰绝不起来。
林牧撇了撇嘴,自己只不过是夜里睡觉沉了些,跟跳跳哪里像了?
再说不是还有大黄嘛,有坏人来也甭想靠近蜂箱一步!
林牧摸了摸蹲在一旁的大黄狗,嘴角微翘,道:“对,还是小妹最勤快,和大黄一样勤快!”
大黄兴高采烈地“汪汪”叫了两声,好像知道主人是在夸它。
林雪儿撅起了小嘴:“哥又欺负我!”赌气跑到一边跟小狗玩去了。
林牧笑了笑,也不管她,自顾自盛好了饭,摆上两副碗筷。
正逗着小狗翻跟头的林雪儿偷眼看了看,都是自己爱吃的,立刻也搬了个小板凳,坐到桌边大口吃了起来。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林牧笑道。
兄妹二人吃罢早饭,林雪儿挎了个小竹篮去采蘑菇。
林牧则在院子里支起了一口大锅,将刚才割出来的一块块蜂巢丢进锅里,开始烧蜂蜡。
有钱的人家都用蜂蜡来做蜡烛,烧起来气味香甜,而且没有呛人的黑烟。
林牧烧出来的蜂蜡一般都是卖给药铺,能多换些银子。
淡黄色的蜂蜡散发出蜜糖的甜香,林牧满足地深深吸了几口气,用勺子挖下拳头大小的一块,将剩下的蜂蜡收了起来,等下次去卖蜂蜜时一块卖掉。
接下来林牧又拿出一把大铜勺,将那块蜂蜡放进去,再次反复熬炼,直至锅底剩下浅浅的一层淡白色蜡油。
林牧对自己这一手熬炼蜡油的手法很是得意,就连林老爹都熬不出白色的蜂蜡。
药用的蜂蜡不需要熬制提纯,林牧弄出这么一小勺如此纯净的蜂蜡,自然是要做些特别的东西。
待蜡油继续熬成半透明状时,林牧起身去帐篷中取出一个瓷瓶,外加一个纸包。
“阿嚏!”纸包刚一打开,顿时一股浓香喷出!
林牧揉了揉鼻子,一边往大铜勺里倒香粉,一边碎碎念。
林雪儿总说买来的胭脂水粉香气太淡了,于是他只好亲自上阵,用自家的蜂蜡做胭脂!
这次他特意掺入了大山深处野蔷薇制成的香粉,林牧觉得,这盒粉末大约可以用来熏跑一头狼了!
这丫头要是还说香气不浓,他就把她扔到花丛里不要了!
林牧又往大铜勺里倒了点花露,一边不停搅拌,随着右手轻轻晃动,铜勺中的液体颜色愈发鲜艳,一种奇特的甜香弥漫开来!
养蜂人的生活清苦而枯燥,亏得林雪儿一个花朵般的小丫头,跟着他们年复一年地钻在深山老林里。
所以林牧特别疼爱这个小妹,总是想方设法为她弄来一点好吃的和好玩的。
林雪儿也懂得心疼他这个哥哥,每次去采蘑菇,总要翻两个山头,去寻一些松乳菇——林牧喜欢喝用这种菌菇煲的鸡汤。
虽然,每次炖的汤和鸡肉总有一大半进了林雪儿肚子里。
晌午过后,林老爹也回来了,见林牧端着个小盆坐在院子里,头也不抬地不知忙活什么。
父子俩互相点了个头,就算是打过招呼。林老爹吃过饭就进帐去午睡了。
待林老爹一觉醒来,林雪儿已经在院子里升起炉子开始煲汤,旁边的灶上还煎着一锅香气四溢的小鱼。
这兄妹俩都是小吃货。
只不过,林雪儿吃得十分精致,这一道煎小鱼必定要用一种长相奇怪的大头葱来爆香,否则宁可不吃。
不像林牧,爱吃松乳菇就是爱吃松乳菇。无论是煎是炒,是炖汤是油炸,都吃得不亦乐乎。
林牧进山是一路走一路吃过去,荤素不忌。据他所说,蝎子生吃起来有股自然的咸香,蜘蛛的味道十分绵甜可口。
林雪儿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这些“美味”!
但是,今天林牧却没有等着吃晚饭,只是随便吃了两口干粮。
接着又检查了一遍蜂箱,盖好保温用的草垫。
然后收拾了一个背篓,拿起一柄镰刀,朝外面走去。
一路上走走停停,林牧时而俯身用镰刀拨开草丛,很快发现了他要找的东西。
黑色的泥土上闪烁着几点绿光,像是绿宝石碎片撒到了地上。
再往前几步,又是一小摊,连旁边的草茎上都沾了点点绿光,连成一条断断续续的线,蜿蜒伸向不远处的一个小山谷里。
这是林牧用来捕捉野蜂的秘诀,将萤火虫碎片涂在野蜂的身上,再将其放飞。
蜜蜂匆忙飞走的时候,会不断地向下掉碎片。等到夜里就可以顺藤摸瓜,端了它们的老巢!
山里的野蜂酿的蜜特别香甜。因为许多不知名的野花生长的地方,只有土生土长的山峰才能找得到。
所以养蜂人经常会捕捉一些野蜂,来补充进自己的蜂群里,这样自家的蜂蜜才好卖。
但林牧此次进山捕蜂,却并非全是为了改善蜂蜜的味道。
几天前,一口蜂箱里突然出现了一只新蜂王,带跑了数百只酿蜜又快又好的蜜蜂!
林老爹嘴上不说什么,只是最近几天他进山的次数特别频繁,但每次都是皱着眉头一语不发地回来。
林牧知道现在并不是捕捉野蜂的好时候。
而且,紫荆山里的野蜂异常狡猾,它们的巢穴总是藏在很难找到的地方。
这群快要成精的小东西,在发现有人跟踪之后,还会绕着圈把人往沟里带。
他跟踪这几只野蜂好几天了,偏偏每次飞着飞着便不见了踪影,附近的草丛石缝都翻找过,就是找不见蜂巢的所在。
林牧一直暗暗着急,想起这个在一本破旧古书上看来的办法,便捉了些野蜂试上一试!
地上的绿色光点越来越少,越来越黯淡。
林牧勉强循着断断续续的痕迹前行,忽然看到绿光星星点点地向上爬去,而后一头扎进了一棵空心老树的树洞里。
林牧心中顿喜,正要上前捉了这窝狡猾的野蜂,忽见树下闪着一点拇指大的绿光!
好大的一只萤火虫!这是林牧看见绿光的第一个念头。
山里的月光格外雪亮,绿光就趴在漆黑的树影里,忽明忽暗地闪烁着!
小妹最喜欢萤火虫了!这是林牧心中闪过的第二个念头。
林牧悄悄张开了手中用来捕蜂的细网,蹑手蹑脚地转到树后,兜头罩了下去!
绿光陡然间大盛,林牧大惊!
这一刻,他终于看清了,那根本不是什么特大个儿萤火虫!
一名浑身裹在黑色斗篷里的男子靠在树下,手中握着一枚发绿光的玉符,正目瞪口呆地看着扑过来的林牧。
“扑通”一声,两人结结实实地摔到了地上。
玉符上的绿芒霎时暴涨,将两人包围进去,然后又快速缩小。随着那团绿芒散去,地上的两个大活人竟然凭空不见了!
数千里之外的一座山上,忽然腾起一团绿光,一大一小两个身影从绿光中跌出。
半晌后,一声充满愤怒的吼声在山林中响起!
“哼,要不是这具身体快要兵解,支撑不到回族内求救,我怎么会沦落到夺舍这个资质低劣的凡人小子!居然是四属性的伪灵根,实在是差劲之极!”
身穿黑色斗篷的男子不停地咒骂着,拿出一块块奇异的材料在周围刻画了起来。
一盏茶之后,地上出现一个一丈方圆的奇怪图案。
斗篷男子迫不及待地将林牧拖进奇怪图案的中心,摆成盘膝而坐的姿势,自己也盘膝坐了下来。
周围那个奇怪的图案忽明忽暗地闪烁着,斗篷男子嘴里发出低沉的咒语声。
奇怪图案上的光芒越来越亮,斗篷男子脸上露出一丝痛苦的表情,手上掐了个奇怪的姿势,张口喷出一道绿光,射向对面的林牧眼中。
与此同时,斗篷男子的脸色变得面如死灰,似乎连那最后一丝生气也消失了。
半日后,一名身背皮袋的少年出现在山道上。少年走得很慢,似乎正在思考着什么。
这名少年正是林牧。
林牧回想着刚才发生的一切,心情很是不好。
因为,他回不了家了!
原来那斗篷男子叫做罗仲谦,是一名传说中的修仙者。
罗仲谦也是倒霉,外出做任务时被仇家暗算下了奇毒。
原想用传送符回族内求助,不料被林牧冒冒失失扑倒,传送出了差错,压根不知道传送到了什么鬼地方!
虽然保命的传送符还能用一次,但唯一一枚中品灵石已经用掉,他空有玉符却寸步难行。
罗仲谦倒也不是善茬,眼看这具身体快要兵解,当即布设夺舍法阵,准备夺舍林牧!
至于林牧的灵根资质如何,他手头没有专门测试灵根的法器,神识也不足以探查清楚。只能大概知道资质极其不好,最理想的情况都是伪灵根。
不过命都快没了,谁还顾得上这些?
林牧就算是个毫无修仙资质的凡人,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夺舍了再说!
谁想他这次真是倒霉到家了!
第二章 冥石
当罗仲谦迫不及待地元神出窍后,才发现自己中的毒竟然是一种针对元神的奇毒!
而且更糟糕的是,先前有肉体压制,尚能拖延几个时辰。
现在元神离体,暗红色的毒素立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蔓延!
情急之下,罗仲谦只好将奇毒封在一部分元神中,然后忍痛舍弃了那部分元神。总算在元神崩溃之前,进入了林牧的识海!
残缺的元神夺舍成功的概率为千分之一,但罗仲谦这些天来可谓是衰神附体。
结果,衰神自然毫无意外地,再次光顾了他!
罗仲谦成了那九百九十九人中的一个。
林牧对自己这次无妄之灾倒并未多加怨怼,毕竟罗仲谦的传送是因为他才发生意外的。
但罗仲谦本来也算不上什么好人,想要夺舍他的身体,这下算是扯平了。
林牧现在发愁的是,他回不了家了!
先不说他根本不知道如何回到原来住的地方,就算能找回家去,那也是几个月甚至几年以后的事了。
等到那时候,隔上几个月就搬一次家的林老爹搬到哪里去了,真是神仙才能知道!
林牧认真地想了想自己目前的状况,就把回家的事情暂时抛到脑后了。
夺舍失败之后,罗仲谦的元神却仍然与之融合,林牧获得了他的一小部分记忆。
从这部分记忆中,林牧得出一个最为重要的信息就是,他的体质也是可以修仙的!
对于传说中神通广大的修仙者,林牧很是心生向往。
但不幸的是,他的灵根资质似乎不是太好,要不然罗仲谦对于夺舍林牧的身体,也不会有如此大的怨念!
根据罗仲谦的猜测,林牧是一种四属性混合的伪灵根,若是没有什么机缘,终生停留在练气期都是有可能的。
就算耗费大量珍贵资源进入筑基期,也是前途渺茫。
总而言之,罗仲谦对于他夺舍后的修仙路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甚至在盘算着要纳几个侍妾。
他这二十多年来,为了增加进阶筑基期的机率,一直保留元阳之体,还不曾享受过所谓的温柔乡。
如今眼看大道无望,这方面的缺憾可得好好弥补!
林牧摸了摸鼻子,对自己的身体如此遭人嫌弃感到有些无语。
但是在初次接触了传说中呼风唤雨的修仙界之后,他怎么也不甘心就此放弃的!
林牧毫不客气地将罗仲谦的储物袋据为己有,地上那些灵光暗淡的奇异材料也没有放过,都被林牧装进了一个兽皮袋中带走。
不过他现在连一丝神识也没有,还无法使用储物袋。
这个储物袋中倒是有一枚记载基础功法的玉简。
但没有功法就无法修炼出神识,可是没有神识就得不到修仙功法,林牧无奈地发现自己陷入死循环。
林牧皱着眉头在罗仲谦那部分残缺的记忆里搜索了半天,终于想到一个可行的办法。
清晨鸡叫头遍的时候,一间当铺的柜台后面,一个面白无须的中年朝奉正打着盹。
聚源坊是锦华城中最大的当铺,照着总店的规矩,日夜迎客灯火不熄。
不过王朝奉在这铺子上夜都快十年了,就没见过几个客人。若不是薪水丰厚,外加一些别的好处,他打死也不愿待在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
娴熟地摸起烟袋杆凑到嘴边抽了一口,王朝奉眯着眼睛准备继续刚才未做完的美梦,烟雾缭绕中却瞥见一个模糊的人影,顿时清醒过来!
只见一个裹在黑色斗篷里的少年站在柜台前,面目有些模糊不清。
王朝奉使劲揉了揉眼睛,想要看清来人的容貌,他还不至于老眼昏花到连人脸都看不清什么模样了吧?
奇怪的是,那件黑色斗篷却仿佛有股奇异的力量附着在上面,越是使劲看,越是看不清!
王朝奉还以为自己刚才做梦还没醒,使劲掐了掐大腿,一阵清晰的疼痛传来。
他的脑子清楚了不少,却陡然想起了些什么,脸色微变。
“老板!老板!我要当东西!”林牧无奈,再次提醒道。
他有些怀疑这聚源坊简直是徒有虚名!夜里轮值的朝奉肆无忌惮地偷懒打盹也就罢了。
此时看到有客人上门,居然还爱答不理的接着啪嗒啪嗒抽烟袋,难道是他看起来太穷酸了?
不能啊!林牧小心拉了拉斗篷,不露出里面的粗布麻衣。
罗仲谦这件黑色斗篷虽然没有什么花纹,材质手感却十分不错,他看起来起码也得是个大地主家的少爷吧!
不能怪他如此谨慎小心,实在是由于当铺这种地方,从来都是先看衣衫后看人。
几个月前,林牧被罗仲谦一起传送到这个名为锦华城的地方。
锦华城虽然是个山城,却东面靠海,也算是个风水宝地。
林牧记得,林老爹最大的心愿,就是养蜂卖蜜攒够钱,找个这样的地方盖房子,种地,还有...养蜂。
林牧可能无意中提前达成了这个心愿。可惜的是,他们都不在身边。
不过林牧倒是不在乎什么风水,他之所以来到这间当铺,就是为了寻找修仙者的踪迹。
他记得罗仲谦在混入凡人中逃亡时,曾在一家名为聚源坊的当铺中,用一块灵石换了几百两银子。
林牧花了几个月时间,一路打听寻到这里,想要寻觅修仙者,想办法打开那只储物袋,拿到功法玉简。
修仙者虽然异常神秘,但也和俗世保持着联系,便于收集一些罕有的灵材。毕竟仙缘这种东西,就算是修士也没有办法占尽。
虽然是聊胜于无,修士还是会在世俗的坊市之中发布一些天材地宝的图样,倒也时不时有所收获。
不过林牧也不能确定,这个聚源坊和罗仲谦去的那个聚源坊是不是一家的,只能碰一碰运气罢了!
结果,在林牧拿出一块拳头大的黑色石块,说是要典当此物时,那中年朝奉眼中立刻露出隐晦的贪婪神色!
虽然这老滑头极力掩饰,但还是没能瞒过林牧的眼睛。
林牧的嘴角微微一翘,知道自己找对了地方。
半日后,林牧从聚源坊走了出来,把玩着手中的一块玉牌,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原来这聚源坊果然与修仙者有关。
林牧也不透露真实来意,只轻描淡写地道,无意中发现了这黑色石块,听得聚源坊的名声,便来此处看看。
两个大小滑头虚与委蛇半日有余,林牧终于从此人嘴里套出一个秘密来!
原来王朝奉并非普通的聚源坊管事,而是受命于某个仙门做事的凡人仆役。
只不过这个小山城地处荒僻,几乎收不到什么好东西。他已经有十几年未曾见过有仙师来此了。
不过,像他这样为仙门做事的凡人仆役,后人都有一个进入门派的名额。
可惜他虽然儿女成行,却无一人拥有灵根,白白浪费一个修仙名额。
王朝奉一直寄希望于自己后代中出现能修仙之人,不肯将这个名额卖给他人。直到白发渐显,对于仙门的向往终于有些心灰意冷。
林牧听到这个秘密之时,心中激动之情无以言表!
他本意只是想让此人为他引荐一位修仙者,不料竟然可以直接拿到一个进入仙门的名额!
林牧却也知道,此人故意将这个秘密透露给他,明摆着就是想要他手中那黑色石块!
他有心套问这黑色石块的用处。狡猾的中年朝奉却只告诉他,这黑色石块叫做冥石,是布阵用的东西,其他的便再也不肯吐露半个字。
林牧努力回忆,终于想起来一些东西。
罗仲谦当初布设夺舍法阵,在嵌入这个黑色石块的时候,似乎稍微犹豫了一下。
他觉得这块冥石与普通冥石似乎有些不同,但是因为手边没有多余的,只好用了这一块。
现在想来,难道是这块冥石有什么问题,这也成了导致他夺舍失败的原因之一?
这么一想,林牧对这块灵材便不那么看重了。
二人本是你情我愿,在林牧故意透露出自己想要出售这块冥石的意思之后,王朝奉也顺理成章地提出,用代表弟子名额的玉牌交换此物。
最后,出于善意,林牧还是询问了一下王朝奉,关于如何处理这块冥石的打算。
在得知他是想进献给门派,换取一枚延年益寿的灵丹后,林牧便放下了心。
不过,这二人不愧是一老一小两个滑头!林牧将一块有问题的冥石卖给他,此人亦是小小算计了他一把。
当他风尘仆仆地好不容易赶到锦华城内城中,被称为升仙台的祭坛前时,心里却凉了半截。
在这里排队的都是七八岁的幼童,大一些的也不过十来岁的模样。像林牧这样年龄的,就只有寥寥几个而已。
林牧赶忙拽住面前一个年龄相仿的少年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那名身穿蓝衣的少年有些奇怪,还是耐心给他解答道:“灵兽门只招收十五岁以下的外门弟子,你有玉牌,怎么会不知道这一点?”
“那他们呢?”林牧指的是后面那两个二十多岁的男人。
“他们是来做杂役弟子的,但那也好过当散修。我若不是得一位仙长指点,连杂役弟子也做不成,也就只能当散修了!”
蓝衣少年摇头叹气,林牧却是一下子懵了,后面的话一句也没有听进去。
林牧有些木然地随着人流走到了队伍前面。
一名身穿青袍的老者面露疲态地打着哈欠,看到林牧呆呆的样子,有些失望地喝道:“伸出手来!”
林牧这才醒过神来,连忙躬身低头,伸出右手。
青袍老者手持测灵盘,很快地在林牧手臂上摸了几下,面无表情地道:“五行缺金四灵根,骨龄十四岁。去那边登记,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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