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再临》免费试读_嘘妄
第一章 凌云城里一哑巴
千玉大陆公历五千零一十八年,大唐帝国慧历十四年,春。
凌云城中的第一场雨将将停歇。
这场雨带着些许尚未褪去的冬日寒气,洗去了凌云城的灰蒙,让整个城市焕然一新。
清冷而又热烈。
雨后的空气很清新,有股令人亲近的泥土味。
行走在街头的人们面上都带着几分喜气——也许是为了这场春雨,亦或是为了春天的正式亮相,亦或是的确遇到了什么好事。
“包子!新出炉的包子!”
李蓉卖力地朝来往的行人们叫卖着。
作为凌云城土生土长的原住民,已经五十岁的她,在这里卖了四十五年包子。据她那已经埋掉很久的爹所说,她家卖包子的营生传到她手里已经是第五代了。
熟识她的人们都叫她“包子李”。
包子李不止一个,从她往上数几代,都叫“包子李”。这个名号同她的手艺一样,都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
“老李!给我来两屉,老规矩!”
“好嘞!”
对于身后传来的这道喊声,李蓉并没有回头,而是高声应了一声,因为只听声音她就知道来人是谁——住在她家隔壁的王老头。
而对于所谓的老规矩她自然也熟悉无比——带走,裹一包咸菜,不要醋。
王老头从前是个军户,原本是注定了要在战场上摸爬打滚一辈子的烂命,但是不知道该说是吉人自有天相还是什么,王老头碰到了一场造化。
十来年之前上面有位将军去他们部队抚恤伤兵,碰到了刺客。
而王老头当时恰好在场。也不知是不是一时热血上头,他一头就撞了上去,替那位将军挡下了好几刀,救了那将军一命。虽然把自己弄成了个瘸子,可是却也此脱了军户,转成了农籍。
李蓉手脚利索地把蒸包子的笼屉倒腾了一番,取了刚刚蒸熟的两屉,用油纸包起来,又从旁边取了一小包已经用油纸包好的咸菜,这才转过身把东西递给那个小老头子。
“你今天怎么跑我这吃包子来啦?阿蒙呢?他没给你做饭?”李蓉擦了一把额头的细汗,问道。
也许是下雨的缘故,今天的生意好的有些过分,
“还不是被你们这群人要去使唤啦?”王老头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回道。
阿蒙当然是乳名——他是王老头的远方亲戚,三个多月之前来的凌云城。据说他之所以来投奔王老头,是因为有天家里边进了贼,除了他,家里人全让贼给害死了。而他大概是命好,当时正在别家帮忙干活儿,才躲了过去。
阿蒙是个勤快人,自从他来了王老头家,王老头家里的杂活儿全被他包了去——砍柴,挑水,洗洗涮涮,刷锅做饭都被他抢着做了。
一开始王老头还推辞一下,因为原本他就不是个懒人,也不是个贵人,不习惯那种被人伺候的生活。可是耐不住阿蒙一再坚持,再加上王老头确实年纪大了,最后他也就顺了阿蒙的意,做了半个多月的闲人。
不过王老头的好日子并没有过多久,大概也就是十来天的功夫,勤快的阿蒙就成了左右四邻的“苦力”。
因为王老头家里的活计并不多,阿蒙又十分勤快,再加上附近住的又都是一些无儿无女的老人家,所以阿蒙自然而然地跑去别家帮忙了。
虽然因此阿蒙对王老头的照顾少了些,可是街坊邻里对阿蒙的赞誉却让王老头觉得十分受用,因此虽然他说话怪声怪气,可是却并没有真的生气。
对于王老头这种占了便宜还卖乖的行为,李蓉十分不齿。
“怎么?不喜欢?要不你让阿蒙住到我家来,我认他当干儿子!”她手上的活计不停,一边熟稔地给客人拿包子,一边说道。
她儿子幼年早夭,丈夫走得又早,所以认阿蒙当干儿子这事儿她倒不是说说而已,而是真的想认这个勤快的小伙子当干儿子。
“快得了吧你!”王老头又翻了个白眼,说道:“你看看你前几天给阿蒙说得那个什么媳妇?寡妇也就算了,还挑来挑去,眼泡子都快长脑袋顶上去了!”
“额……”李蓉手里的动作微微一滞,小声嘀咕道:“我这不是寻思阿蒙是个哑巴嘛……”
“哑巴,哑巴怎么了?”听到李蓉嘀咕的声音,王老头的音调顿时升高了些,“你看看这四里八乡的小伙子,有哪个比得上阿蒙勤快?她还不乐意!一个寡妇,上赶着我们家我们都不带看她的,她还以为自己怎么着了呢!以为离了她阿蒙就找不着媳妇儿了?”
这是一个很老套的故事,李蓉本身出于好心,想给阿蒙寻摸一个还过得去的媳妇,可是碍于阿蒙是个哑巴这个情况,在挑人的时候稍微出现了一点问题。
正常来说,寻常人家的女儿大都不愿把下半辈子托福给一个哑巴,所以李蓉就把主意打到了城东的赵寡妇那。
赵寡妇的男人原本是个农户,可是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一块“灵玉”,就起了修行的念头,跟着一个不知道从哪来的师傅出去闯荡了半年,就没了音信。
自那之后赵氏就成了赵寡妇。
赵寡妇跟她男人的时候年龄本身就小,现在也不过十七。而阿蒙的年龄虽然比她小,但也只小了一岁。两个人一个先天有损,一个丧夫孀居,按照常理来说倒也算是条件对等。
可惜赵寡妇对礼金的要求高了些。
阿蒙是个穷小子,即便是家里没有遭逢巨变,他家的境况也好不到哪去。所以这桩婚事自然是没有成。
而在一向欣赏阿蒙的王老头眼里,赵寡妇就成了一个眼高手低的妇人。
“啧,好大的酸味儿。”眼看着王老头急赤白脸的样子,李蓉不由得翻了个白眼。她很难将眼前这个为阿蒙打抱不平的人,和之前那个拈酸吃醋一样小媳妇似的人联系到一起。
“谁满嘴的酸味儿了?你从哪闻出来老头子嘴里有酸味儿了?老头子我都一个多月没喝过醋了我!”
“是是!您没醋味,您没醋味,您一点毛病都没有成不?”
李蓉翻了个白眼,懒得再看那个梗着脖子的老家伙,转过身继续招呼自己的客人。
“哎,您的包子,十文。”
“跟你这种老婆子没什么好说的,头发长见识短……”王老头见李蓉不想再理自己,也不去自讨没趣,念叨了一句便转身向家的方向走去。
然而还没走两步,李蓉的声音再次响起:“对了,帮我跟阿蒙说一声,当铺的吴老头找他,好像是他那的房顶坏啦,想让阿蒙帮忙去修一修!”
王老头的脚步微微一顿,然后他抬起手挥了挥,说了一句“知道了!”便头也不回地继续向前走去。
……
李蓉卖包子的地方正是她所住的小巷的巷口,王老头住在她家隔壁,所以不一会儿,王老头便到了家。
“阿巴!阿巴阿巴!”
甫一推开家门,一阵熟悉的喊声便在正房里响起。随后便见一个的少年从屋里走了出来。
少年的容貌并不是很出众,但也并不丑,是属于那种很耐看的类型。他的肤色也跟一般的劳苦人不太一样,并不是那种长期劳作导致的黝黑色,而是十分健康的小麦色。
他的身形并不高大,在同龄人中甚至可以用瘦弱来形容。只不过现在的他穿着一身麻衣短衫,露出的双臂上还有不只是水还是汗的一层水光——能在初春的现在如此打扮,说明他的身体并不像表面展现出来的那么淳弱。
“回来了。”王老头瞥了阿蒙一眼,说道:“正好我买了包子回来,吃饭吧。”
“阿巴!”阿蒙开心地点了点头,走上前来扶王老头。
然而还不待他碰到王老头的胳膊,王老头便冲他摆了摆手,说道:“不用不用,跟你说了多少次了,我还没老到走不动道儿的时候呢。赶紧进屋吃饭吧!”
“阿巴。”阿蒙憨然一笑。
他挠了挠头,走到王老头前面帮他撩开了门帘。
“吃饭吃饭——”王老头慢悠悠地走到屋里,坐到了饭桌旁。而跟在他后面进来的阿蒙则开始准备碗筷。
“酒。”
在阿蒙准备好碗筷坐下之后,王老头又指了指阿蒙脚旁边的小酒坛子。
“阿巴。”
阿蒙将酒坛子拎到桌上,又另取了一个碗来。
他打开酒封,小心翼翼地倒了满满一碗,端到王老头面前。
“不错。”王老头看着面前的酒微微点了点头。
他端起碗来小小地抿了一口。
“哎——”他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舒坦!”
“今天都去哪里了?”他转过头向阿蒙问道。
“阿巴阿巴!”阿蒙抬手指了指东边的方向,又拍了拍胸口,咳嗽了几声。
“老刘啊?”
“嗯嗯!”阿蒙点了点头。
老刘年轻的时候得病伤了肺,现在总是咳嗽,初春这个时节正是他难过的时候。
王老头儿叹了口气。
“这两天你先不要去帮他们干活儿了。”他捏了一颗花生米,说道:“吴老头儿找你有事儿。当铺的吴启凡。”
阿蒙的动作微微一滞。
“我只有一句话要告诉你。”阿蒙的反应王老头都看在眼里,他端起碗来将碗中剩下的酒一口灌下,说道:“浪子回头,为时未晚。”
第二章 哑巴与弄风堂
“吴氏当铺”只是偌大的凌云城中众多当铺中的一家,并不是十分出名。但是在王老头他们居住的这一片,却可以称得上是“小有名气”。
当铺是城狐社鼠们最喜欢的地方。不过,他们在“拿”了东西之后一般不会就近销赃,而是会选择离得远些的地方将东西卖掉。因为大多数当铺是不愿收这类“近物”的,在收到来历不明的物品时,他们都会“确认”一下。
而“吴氏当铺”特立独行的地方便在于此——“吴氏当铺”在收货的时候是不问来历的。
所以,附近的人们要是丢了什么物件,来这里寻摸一番,大多数都能找到——只不过找到是找到,想要拿回去就得付出一些代价了。
对于吴老头这种发“不义”之财的举动,很多人都看不惯。所以“吴氏当铺”在王老头他们这一片儿真可谓“声名狼藉”。
“嘎吱——”
当铺陈旧的木门被推开,发出刺耳的摩擦声,阿蒙皱着眉头走了进来。
王老头的酒量并不好,喝了两碗之后,他就躺到炕上睡觉去了。阿蒙是伺候着他脱了衣服,收拾了碗筷之后才来当铺的。
“阿巴。”他不满地叫了一声。
吴老头是不缺钱的。做他们这一行的要是还缺钱的话,那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富人了。所以吴老头放着这个门不修的原因只有一个——他不想修。
“别叫了哑巴,你叫破了喉咙吴老头也不会修这个门的。”
当铺的柜台里坐着一个小孩子,年龄大概只有六七岁,头上顶着一根冲天辫,同阿蒙说话的人正是他。
只不过他虽然在同阿蒙说话,却并没有抬头,而是趴在桌子上摆弄着什么东西。阿蒙虽然没有看到,但却知道这个孩子正在玩儿九连环,因为他每次来的时候,这个孩子都在玩儿九连环。
“阿巴阿巴。”阿蒙走到柜台前敲了敲桌子。
也不知是不是生意不景气的原因,此时当铺里除了小孩和阿蒙之外并没有别人。所以阿蒙敲桌子的声音分外响亮。
“吴老头在里屋等你呢。”游戏被打扰的小孩抬起头冲阿蒙翻了个白眼,说道:“他等了你有一会儿了,你快进去吧。”
“阿巴。”阿蒙点了点头,自己从窗口把手伸进去拨开了门栓。
“一会儿生意就要来了,你两快一点儿。”在阿蒙撩开门帘的时候小孩说道。
“阿巴。”
阿蒙应了一声,示意自己知道了。
“来了啊。”
阿蒙撩开门帘进去之后,便看到了躺在躺椅上的吴老爷子。
这是一个看上去很有精神头儿的老爷子——即便是他只是安静的躺在那里。
虽然他的头发花白,脸上有不少老年斑,甚至皱纹也不少,但却没有普通老人身上的那种腐朽的,半只脚踏进棺材的气息。
衰老的外表之下,是干练而充满活力的内心——这就是一直以来,吴老爷子留给阿蒙的印象。
阿蒙进去的时候,老爷子正闭目养神。听到他推门的声音,老爷子便睁开眼,坐了起来。然后他指了指身旁不远的椅子说道:“坐。”
里屋的陈设十分简单。除了老爷子身下的躺椅,便只有一张书桌,一个书架和一把椅子。书桌上只有一套文房四宝和一副茶具,书架上也只有薄薄几册书,就连墙上也是光秃秃的,没有什么文人墨迹。
“阿巴。”阿蒙低应了一声,然后走到老人身旁坐下。
他不是第一次来到这里,所以无论是对房间的简洁,还是吴老爷子言语的简洁,他都不奇怪。
“这几个月过得如何?”吴老爷子端起一旁的茶杯啜了一口,问道:“可有什么收获?”
“阿巴——”
阿蒙抬起手正打算比划几下,但吴老爷子却是轻轻摆了摆手。
“说几句吧,三个月了,不短了。”他说道。
让哑巴说话这种事一般有两种人会干,一种是装神弄鬼的神棍,另一种就是喜欢恶作剧的小孩,但是很显然的,“吴氏当铺”的掌柜,吴启凡吴老爷子既不是神棍也不是小孩子。
他让阿蒙说话,是因为阿蒙原本就会说话。
“……”
听到吴老爷子的话,阿蒙先是微微一愣,在反应了一段时间之后,他的嘴巴才嚅动了几下,说道:“是……好的。”
“凌……凌云城……比起……其……其他的地方而言,要……繁华很多,这里的人们对我这类人更亲切一些,更容易接近也更容易融入,但因为接触的机会比较多,暴露的风险也相应地变大,但因为我是哑巴,所有有些地方更容易搪塞过去……”
也许是太久没有说话的原因,阿蒙一开始说话时有些磕磕绊绊,但是越说到后面,他的语速便越快,说话也越来越连贯,到最后几乎同正常人没有区别。
阿蒙慢慢地说着,吴老爷子便一直默默地听着,直到阿蒙把要说的话说完。
然后,他摇了摇头说道:“我让你扮哑巴并不是怕你会暴露什么。如果这十年过去,你连隐藏、保护自己都做不好的话,那么你也就不配做我弄风堂的一员了。”
弄风堂,大唐帝国乃至千玉大陆上最为庞大的杀手组织。
据说他们存在于千玉大陆的每一个角落,有“有人的地方就有弄风堂”一说;传闻他们狩猎的目标极广,上至天子国戚,下至平头百姓,甚至包括神秘莫测的修行者,都在他们的暗杀范围之内。甚至有传说言道,盛极一时的“禹”王朝的覆灭背后,都有弄风堂的身影。
“吴氏当铺”掌柜吴启凡吴老爷子,正是弄风堂在凌云城中的代理人,而阿蒙,正是新近辗转到凌云城内的弄风堂的,众多杀手中的一员!
对于吴老爷子的教诲,阿蒙没什么可反驳,也是不能反驳的。所以他点了点头,应声道:“是。”
“我要你当三个月哑巴,是要你看,作为一个哑巴,作为一个残废,应当如何在凌云城这种地方活着。我知道你们的师傅教过你们如何伪装成一个哑巴,但是他教你的,是让你神似,而我要的,不仅仅是神似。我还要你知道一个哑巴是如何看待那些正常人,而正常人又是如何看待那些残废的。”吴老爷子瞥了阿蒙一眼,问道:“你可都知道了?”
阿蒙点点头,应道:“阿蒙知道了。”
“好。”吴老爷子点了点头。
他不在乎阿蒙是真的知道了自己的意思,又或者是误解了什么。他要做的就是教导这个年轻人一些东西,而能够学到多少都在于阿蒙自己。
他站起身来,走到书桌旁,摊开笔墨,闭上了眼睛开始酝酿。
“我今天叫你过来,有两件事。第一件事,你要寻的那人现在正在灵岩学院。”
灵岩学院,千玉大陆上极为特殊的存在。它由千玉大陆唯一的宗教“天一”教兴办,存在于唐、宋、元三大帝国之中,但却又不隶属三大帝国,不受各国管辖。
是真正意味上的“国中之国”。
“按照老规矩,我收了你的价码,应下了这件事,便要帮你把这件事打听清楚,但是事情关系到了灵岩学院——我只能说你的价码不够了。”
“……”
杀手也是人,也会有各种需要,所以弄风堂不仅做外人的生意,堂内的杀手,但凡是有需要,且出得起价码的,弄风堂也不会拒绝。
作为千玉大陆最庞大的杀手组织,弄风堂拥有世界上首屈一指的情报组织。作为一个“堂内人”,阿蒙想要找人自然不会再去找别的情报贩子。
只是在听到“灵岩学院”这几个字的时候,阿蒙的面色便微微一沉。待吴老爷子的话说完,阿蒙的双手不由得握紧。
要知道灵岩学院在千玉大陆上的地位十分超然,凡是关系到这个地方事情或是东西,即便是原先十分简单的事情,也会变得不再简单。
既然事情关系到灵岩学院,那么增加价码是应该的,但是需要加多少呢?
在阿蒙考虑吴老爷子所说的价码问题时,吴老爷子已经开口说第二件事了:“第二件事就是,前些日子我收到一些消息,凌云城里有一些人在调查弄风堂。”
第一件事虽然有些沉重,但还在阿蒙的意料之中,但是第二件事就让他感觉到错愕了。
能够与弄风堂作对、掰手腕的存在并不多,真正不惧怕弄风堂,并敢于正面叫板的更是“凤毛麟角”般稀少。
“调查”,应该只是吴老爷子委婉的说法,能够引起吴老爷子注意的,应该是“刺探、打探”之类的吧?
调查天下最大的情报杀手组织?
这种行为只能归结于“挑衅”了。
“您的意思是?”
话说到这里,吴老爷子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特意将这两件事放在一起讲,已经是明显得不能再明显的明示了。只是阿蒙有些意外的是,如此重要的事,吴老爷子竟然让他去处理?
“前些日子,那些人来我这下了帖子,要用我们的人去送一队商队。”似乎是已经酝酿好了,吴老爷子睁开了眼,开始提笔。
“我安排了十三个人跟他们的商队,你是第十四个,只不过那十三个人是以雇佣来的‘保镖’的身份进商队的,而你是以车马行伙计的身份进商队的。”
“我明白了。”
越是谨慎的人在一件事上做的准备便越多。像吴老爷子这样的人,无论是做几手准备阿蒙都不意外。至于他是第几手准备这种事,阿蒙自然不会傻到当面去问。
阿蒙站起身来拱了拱手。任务已经发生了变更,他还需要回王老头那边处理一下收尾的问题。
吴老爷子的字写得很快,片刻功夫一个大大的“商”字便跃然纸上。
商,商量,商讨,亦或是最简单的交易。
写完字之后,吴老爷子从袖中摸出一方玉佩,递给阿蒙说道:“这是我的信物,你拿着它去找常氏车马行的账房先生,他会替你安排的。王老头那边我会找人去打招呼,你这次行动身份不变,依旧以哑巴的身份活动,车马行的事,对外可以说是王老头替你找到的活计。”
“明白。”
阿蒙将玉佩收进怀里,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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