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枯骨作帝妆》:引子
引子
太平关之役,又被称为大乾之殇,这是一个当代中小学生耳熟能详被记录在历史课本中的事件。
这是位于极北苦寒之地的北蛮向大乾吹起进攻号角的第一战,虎踞在富饶东方的大乾早已忘记了铁与血的味道,精于骑射的北蛮铁骑如洪流一般势如破竹地突破了乾王朝的北方防线,直逼捍卫帝都的最后一道防线—太平关。
大乾太子御驾督战,而被后世所敬仰缅怀的大乾四大名将也于此一役崭露头角。
这场浩荡惨烈的拉锯战持续了两年有余,最终以当时仅为一营骑兵统领的武翟率千余骑奔袭八百里直取北蛮可汗首级为告终,而届时的大乾天子也因战时被流箭所伤,最终不治身亡。乾天子临终之时,托孤武翟等十余人于泗海山,册封其为“神威王”,永驻北莽以御北蛮。
要说这太平关一役,几乎打空了大乾王朝数百年来的积蓄,数任皇帝励精图治巩固了几代的北莽防线,任谁也想不到在北蛮铁骑的冲击下如此不堪一击。这仙逝在大战告捷之日的先皇帝赵哲倒也不是一令人唾切的昏君,奈何架不住这安稳已久已被腐化彻底的朝堂,空有鸿鹄大志却无可施之才。
说到底,腐朽的政权势必要被新生力量所推翻,所代替。就在所有人都认为在北蛮浩然的马蹄声中,摇摇欲坠的大乾王朝终将覆灭之时,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无名小卒改变了这一切。
临近大限的先皇仿佛发现了救命稻草一般,赋予了他空前的权力。
就这样,大乾建国以来第一位异姓王出现了。
“神威王”武翟。
先皇已逝,太子年幼,垂帘的皇后只知绣花。
如今的天下不知到底姓武,还是姓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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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这个世界的颜色是黑白与红的交织,那是出自于刚经历过太平关一战的百姓之口。
战乱刚息,黑色残败的高耸城墙,铺满了一地的浮尸与白骨几乎让人瞧不见大地的颜色。护城河被染成了深沉的红色,没有人的眼中能看到别样的色彩。
可孟老头不这么觉得,他认为这片残破的大地中只有白色,当然,是白花花的银子的白色。
对于太平关的百姓来说,孟老头是个神秘人物。说他神秘,不是因为此老魁仙风道骨亦或是威风堂堂,而是因为这就是一个瘦骨嶙峋不修边幅的糟老头。
但就是这么一个糟老头子,却是附近最负盛名的猎户。
不论是千金难求的赤熊胆还是价值连城的白鹤羽,交给他去猎,准成。甚至早几年来说,令人闻风丧胆传的邪乎的南山头成精的黑虎,连官兵去了都被挠死抓伤好几人,这孟老头日头升出去,日头落回来,搞得官府焦头烂额的黑虎精也不见了踪影,乡亲们都开玩笑说是孟老头那熏天的臭气把这头黑虎给活生生熏死了。
话说这孟老头,说没本事,但交给他的事从来没失手过,说他有本事的话,却连养活自己都费劲。关于这孟老头,出了名的就是善饮缺金。赚钱的本事没有,喝酒的本事倒是天下第一。
据关口卖酒的李老汉所说,这酒啊,就没有卖不出去的时候,每天日头西沉的时候,这孟老头准把你剩下的酒一股脑打包,与周公对饮去了,所以这孟老头还有个雅称,叫做醉翁—从来没清醒过。
爱喝酒,又没钱。这不,太平关一战,打穷了关内百姓,却打富了孟老头。这孟老头天不怕地不怕,背负一把生锈的大铁刀,每日太阳一落便去战场捡尸体上遗留的财物。托孟老头的福,这与他关系亲近的乡亲们倒生活的也异常不错。
“未曾清贫难成人,不经打击老天真。自古英雄出炼狱,从来富贵入凡尘。”
一听这拐了调的放歌声,便知道又是这孟老头在搜刮战场了。
“他娘的,这些子当兵的可真有钱。”
孟老头唾了口唾沫翻开一名已经战死的士兵的胸甲,掏出一块晶莹剔透的玉佩。“要说这仗打的那么难,一个个当兵的养尊处优净想着捞油水。”
孟老头说着,踢开了一名北蛮士兵的尸体
“北蛮子不翻,穷酸劲儿,一点油水没得捞。”
哼着小曲的孟老头悠然自得,在这空无一物的黑白红三色战场,仿佛他就是这片天地的主宰。
蓦地,孟老头停住了手脚,他仿佛看到这片由尸骨连向天际的地平线边有个站立的身影。他揉揉了自己怀疑老眼昏花的双目,再定睛一瞧,那个移动的身影越来越近。
“他娘的,可真是活见鬼了。”
孟老头臭骂一声,作势拔腿要跑。但他一愣,转过身来,面对着渐行渐近的模糊身影,将布满老茧的右手紧紧握住了那把缠满布条的大铁刀的刀柄上,细细地摩擦着。
这短暂的时光对于孟老头来说可真可谓是一眼万年,待那模糊的身影渐渐在他的视线里开始清晰的时候,孟老头却愣住了。
这是一个大抵只有七八岁的孩子。
满脸的血污几乎让人瞧不清这孩子的面容,他驻着一把比自己还高的刀当做拐棍一般一步一步地向前挪,想要走出这片修罗场。
孟老头没动,任凭孩子一步步向他挪近。
“饿吗?”孟老头低头向已经走到他面前的孩子问道。
“嗯。”
“跟我走吧。”
“嗯。”
“我教你打猎,教你耍刀,管你以后不会再饿肚子。”
“嗯。”
“你这小兔崽子就只会嗯吗。”孟老头低骂一声,转身背起了孩子。
“刀。”孩子指了指被孟老头落在脚边被孩子当做拐棍的刀。
“叫什么名字?”孟老头拾起刀,却发现这刀异常的沉重,难以想象这般瘦弱的孩子驻着如此沉重的刀一路走来有多难熬。
“断肠。”
“老子问你的名字。”
“秦无昭。”
“难听,还透着一股酸劲。这样吧,老孟我爱喝酒,就叫你阿九吧。”
“嗯。”
一老一少再无话语
孟老头哼着小曲,觉得背上沉甸甸的,仿佛这荒谬的人生中多了些什么。
第一章 太平关秦姓小贼,五十年恍然新生
转眼间离太平关一战已经过去了十年。
在这十年间,早些时候北莽边关虽仍有北蛮时不时的骚扰,但都被武翟以铁血手腕迅速镇压。北蛮皇室在武翟手下吃够了苦头,再加上可汗驾崩,七子夺嫡的情况,便对大乾也停止了动作。
战后的朝堂,也经历了一番大换血,于太平关一役大放异彩的四大名将也得以重用,各个在先皇的遗诏中被委以重任。其中最为人熟知的便是几乎与武翟齐名的军神“白发翁”刘念之与喜好种花养花,行踪飘忽的孟淮安。
在武翟的促使下,联合四大名将与其朝堂势力建立了闻名天下的“宣武院”,用以培养各类人才以输送朝堂,任教的老师也都是或在职或归田的天下名将与达官能吏。进入宣武院就等于半只脚踏进了大乾王朝的核心阶级,从宣武院出身的学生,无论出身富贵与贫寒,日后定是一号响当当的人物。而宣武院的入院条件也相当苛刻,只有每年通过“三龙门”的测试方可获得资格。
朝堂在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对于民间市井来说,变化就小的多了。
就说这太平关。
李老汉还在卖酒,董师傅一如既往沉默的打铁,关口老糊涂的老太太日头一落便眼巴巴蹲在城门边等着她早已战死在沙场上的小孙子。
唯一发生变化的就是,太平关最出名的猎户,从孟老头变成了秦小贼。
自打孟老头把秦无昭从死人堆里捡了回来,这一老一少便生活在了一起。从刚开始孟老头带着年少的秦无昭进山打猎,等秦无昭再大一些,孟老头进山的次数越来越少,演变成了最后秦无昭自己进山,而孟老头整日在家悠哉享乐。
再说这秦小贼的外号,那可不是说这秦无昭品行顽劣,偷鸡摸狗,而是因为这秦无昭虽是孟老头养大,与他日日生活在一起,但秦无昭却和孟老头着实一点都不像。
孟老头乍眼一看,便能八九不离十地猜出这是一地地道道的庄稼汉——黝黑的皮肤,杂乱如枯草般的糟杂胡须,有点驼背但双臂一看就是结实有力。一开口不是喊“爹”便是骂“娘”,与那京都贵人文质彬彬知书达理的范儿可扯不上半点关系。
但这秦无昭,虽然名字狠厉,但却生得一副小娘子也要艳羡的俊俏模样,用关内裁缝铺孙大娘的话说就是
“这小娃娃怕不是天上神仙下凡来专勾女孩家心窍的哟!”
本想作为猎户,成日在外暴晒,东奔西走,再细嫩的好皮囊也要被晒成皱巴巴的老树皮。谁成想,这秦无昭不知从哪捣鼓出来的玩意,每天出门前涂一点在身上,日子久了,竟是皮肤仍旧如此细腻嫩白。但任凭乡亲们怎么询问秦无昭,这小子就是死鸭子,嘴硬!半点不愿提及这神奇的东西。
孟老头对此也不感兴趣,只是每天听着秦无昭叨唠着什么防晒霜之类的他从来没听说过的新鲜词汇,但架不住关内某些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软磨硬泡便偷出来了几瓶,却引得秦无昭破口大骂,还说他把自己养老的东西都要给送出去。
孟老头一听可急了,这乡下人,谁不想后半生有个安稳日子可过,涉及到养老的的东西,便是这些老女人再如何眼巴巴地乞求,孟老头也只得狠下心来一个一个回绝。
秦小贼的外号,也差不多由此而来。
和得过且过,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孟老头不同,这秦无昭虽说年龄不大,却处处透漏这一股精明劲儿。
往日孟老头打猎回来,李老汉的酒剩多少便带回去多少。
但自从秦无昭接过孟老头手中的家伙进山打猎起,每日便只给他捎回去三坛酒,一坛不会多,一坛也不会少。
这可让嗜酒如命的孟老头心里苦啊。
好在这秦无昭看他难受,不知又从哪鼓捣出来一个漏斗一样的东西,还管它叫烟斗,然后在徐老郎中的药园子里偷偷藏了半个月偷出来一捆草,碾碎之后放进这烟斗的东西里点燃之后一吸,那可让孟老头忘记了肚子里的酒虫还在叫唤,天天让秦无昭给他偷草回来。
这一直偷也不是个事啊,秦无昭索性把徐老郎中药园子里种这块草的整块地搬了出来,在自己家里种上了。
秦无昭还给这草取了一个奇怪的名字“思茅可”。
这也就是秦小贼这个外号的来源。
这一切,也就是太平关百姓眼中的秦无昭:小娘子般的俊,稀奇古怪的头脑和不符合他年龄的精明与老成,娴熟的打猎技巧延续了孟老头从不失手的骄人业绩,还有他几乎与手边的刀形影不离。
而对于秦无昭来说,他或许只是一个想要活下去的人而已。
他并不属于这个世界,或者说是灵魂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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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来自其他世界的陌生的灵魂,那个地方叫做地球。
在那个世界,他的人生是悲惨的。
他出生在一个单身家庭,与母亲相依为命。但他很幸运的拥有一个美好快乐的童年,也对自己的学习生涯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名牌大学毕业的中文系学生。
但他在那个世界的人生在一个夏天,完全变了。
一场车祸夺取了他唯一可以依靠的母亲的性命,自己也因为剧烈的冲击损伤了大脑,而成为了一个植物人。
这一躺,就是五十年。
无依无靠的他,仅凭着基金组织微薄的捐助维持着生命。最后在一个雨天,苟活了大半辈子的他,无声无息的结束了自己几乎空白的一生。
他以为一切都结束了。
他睁开了眼,他很讶异自己可以睁开眼睛。
他发现自己置身在一片森林中,空无一物的森林中。
而自己的身旁,只有一把孤零零的刀。
就像孤零零的他一样。
他蓦地发现自己好像活着,虽然变成了一个小孩子,穿着类似古代的长袍。
他想笑,却发现这空白的五十年好像让他忘记了该怎么笑。
但他还是很开心,他手舞足蹈,拼命想挥舞这把比他还高的刀。
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想要活下去。
他与森林中的野兽殊死相搏,挥不动刀,便用拳头去打,用指甲去挠。
挠不穿兽皮,打不死的野兽,便用牙齿去咬,用着五十年积攒的愤懑去咬。
他只想活下去,哪怕吃生肉,喝兽血,他也想要活下去。
他从森林里走了出去,满脸的血污,烂旧的衣裳,还有孤零零的刀。
他突然想见见人,活生生的人。
他上辈子没法说话,这辈子想好好地和活人讲讲话。
于是他拄着刀,朝着自己认为有人的地方一步步前进着。
他确实见到了人,但都是死人。
死人和血铺满了整个大地,筋疲力尽的他一瘸一拐的在尸堆中走着。
终于,他见到了人。
孟老头是他在这个世上见到的第一个人,活生生的人。
他想跑过去,却发现双腿像灌了铅。
他想对他见到的第一个人露出他练习了好久的笑容,却发现自己连笑的力气都几乎耗尽了。
他走到了他面前。
他问他饿不饿。
他让他跟他回家。
他说要教他打猎和耍刀。
他问了他刀的名字,哦不,是他的名字。
他说他叫秦无昭。
他突然很想哭,这是他重获生命后第一次觉得想哭。
没饭吃的时候没有,快被老虎咬断喉咙的时候没有。
但听到这个老头子的声音的时候,他真的很想哭。
活着真好,趴在孟老头背上的秦无昭这样想着。
上辈子不明不白的死,这辈子我想明明白白的活。
秦无昭想着想着,趴在孟老头的背上,沉沉的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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