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的剑到此一游》——你说的白是什么白
第一章 但愿长醉不复醒
三月天,塞北荒野,狂风呼啸,人烟稀少,马儿奔腾,牛羊遍地,鸡犬不宁……好一处避世之地,好一家随意的太白牧场。
冬去春来,万物复苏,这对于牧家而言,正是全新的一年。
正常的牧家人,每到这个时节,杀鸡宰羊,宴请宾客,好不热闹,庆祝春风带来的希望。
可惜太白牧场的牧家,是个随意的人,以至于这十里牧场中牛羊,也是随意的成长,西风瘦马、垂暮老牛、沙皮小狗、骨架鸡……这就是太白牧场的特色。
除此之外,还有一间灰尘满满,蜘蛛网遍地的茅草屋……青莲居舍!
居舍与青莲无关,屋顶是些乱七八糟的枯草,不难想到刮风下雨时,这茅草屋有多么的岌岌可危。屋旁倒是有些植物,爬山虎、仙人掌、椰树,全是一些生命力顽抗的植物,可无一例外,这些生命力顽强的植物,全都枯死了。
再说居舍的内部结构,一床、一桌、一椅、一壶、一剑,这便是所有的家具,一目了然,再无其他。光线出奇的好,午时的阳光,恰好透过屋顶的破洞,照射在那连被褥枕头都没有的床榻上,床榻上有人,此时正在午睡。
一眼看去,苍天啊……这画风不对啊!
就像一颗璀璨的珍珠,掉落在沙尘中,不管有多少沙尘,都掩盖不了珍珠的光芒。
随意的牧场,随意的茅草房,随意的一切……为何床榻上的人,会如此的不随意?他就是夜中的灯火,漫天星河中最嘹亮的星辰,不管身处何方,都是那么耀眼,那么的出众,仿佛掩盖了一切。
尽管这牧场让人难以恭维,这茅草屋也是简陋的可以,但有他在……这个地方,仿佛瞬间上升了无数个层次。
修长的身姿,挺拔的胸膛,洁白的劲装,华丽的金腰带,还有领口飘逸帅气的红带,完美二字已不足形容。他仅仅睡在这里,不做任何动作,便是一道养眼的风景。再看他的脸,这是一张女人见了尖叫,男人见了怀疑人生的绝世美颜。
面如冠玉,貌比潘安,温文尔雅,清新脱俗。
他不是凡人。
因为没有凡人能如此完美。
就像画中的人,找不到一丁点瑕疵。
风沙已起,从屋顶破洞落下,可就算是沙尘,仿佛都不愿触他,掉落一地,不沾他一粒。
时光流逝,转眼天都黑了,他却迟迟不醒,直至深夜,才瞧见他睫毛微动,缓缓地睁开深邃的双眼,带着倦意爬起床来,走至床头的一个破洞,透过这破洞,仰望这外面的天空,忽然诗兴大发,作诗一首:
“窗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是的!从历经了千重难,沙场百战,所向披靡,王者印证,天之裁决,提名英雄榜,得封地,直至今日,已经过去一百二十三载,也就是说,李白已经离乡背井一百二十三年,他又开始想家了。
可那个叫‘家’的地方,对于李白来说,实在太遥远了。
别说家,就是曾经的长安,也成为了记忆,曾经的世界也是如此。
这是一个叫‘王者’的大世界,浩瀚无比,大得难以想象,至高点为王城,王城之下,皇城何止千百,每一座皇城,都庇护在九州城内。而每一州,少有数万,多有数千万的民众,可想而知,这个世界有多大了。
这片叫‘玉门关’的塞外之地,依旧属于唐朝的领地,可现在的唐朝已经不在是往昔的唐朝了,往昔的大唐,一手遮天,世界之最,可在这里,也只能算是一个人口多点的皇朝,类似的皇朝,在李白的记忆中不少于十个。
唐朝的土地,是武则天成为英雄后,‘天’赐下的封地,随着李元芳、杨玉环等成为英雄后,唐朝的势力范围日渐增张,才有了今天的大唐皇朝。
李白也有封地,也就是这十里牧场……其实这里曾经有千里,只是在这百年中,李白经营不到位,都被周边的列强瓜分去了,就是现在的十里地,也都依附在大唐皇朝的名下。
这一点李白没有异议,毕竟他曾经也是唐朝人。
在这牧场生活了百年,青莲居士、一代剑仙名头,早就被人遗忘得差不多,这也好,毕竟李白本就不是争名夺利之辈。他好清静,喜山好水,来这世界之前,就抱有归隐之心,所以像这样的整日昏睡,无忧无虑,偶尔吟诗作对的生活,他还能过上一百年。
就像这一觉,李白睡了整整七天,这可能染上了一种叫‘庄周病’的怪病,也可能这才是一代剑仙的正确生活方式。反正英雄不会饿,衣服什么的,虎躯一震,就能震下污渍,瞬间焕然一新。至于牧场中的牛羊,都是放养,十里地,就算是冬天,寸草不生,都能在枯草下找到吃的。
为何同样是英雄,武则天跟李白差距会这么大?
这除了涉及到各人性格问题之外,估计与百年前那惊世一战有关。
这是英雄的宿命,亦是英雄的无奈。
传说天之上的神,闲来无事就操控着王者大陆的英雄们,在召唤师峡谷相互厮杀,十年来一场大的,隔三差五来一场小的,实在挺让人头痛的。
英雄池有英雄魂,所以英雄不死不灭,但在厮杀中免不了胜败,胜也就罢了,神浪费了时间,英雄得钱过日子。可败了,神还是浪费时间,但英雄却是会输钱丢人的,毕竟上榜共计七十八位,大家都认识。
但英雄们也不傻,因为受不了大神们摧残,都流行搞分身,让分身陪这些大神们折腾,唯有十年一次的‘皇朝争霸’,被神之手选中的英雄,才会亲自上场。
李白也有分身,英雄的意念能感受到召唤师峡谷中的分身,就在方才作《静夜思》的时候,他就感受了一次,顿时……就更想家了!
胜率:9%
收益:-9999999999
参团率:5%
GK能力:13%
打钱能力:9 %
备选率:40%
……
这个数据糟糕透了,胜率9%是什么概念?
也就是说,打一百架,才能赢九架的概念。
收益负那么多,这应该是所有英雄中欠债最多的吧?就是十年一削的宫本君,怕是也没欠这么多。
参团率5%,用神的话来说就打团,100%是顶点,称为团霸。5%已经低得不能再低了,叫野区杀手,叫泉水之王,也叫脆皮!多么讽刺啊!别人打团,你在刷野,别人打团,你在泉水,别人打团,你在打小兵……当你也参团的时候,只是一个照面的事,要么死,要么逃。
GK能力……
打钱能力……
都是惨不忍睹。
唯一值得李白庆幸的,也只有备选率了,40%这个数,绝对是所有英雄中最高的。
“还好,虽然王者世界的人遗忘了我,但神……还是惦记这我的,想必是我这帅气的外形,以及这绝世的容颜,才是导致神选的唯一原因。”
“不过,以貌取人的神,似乎很多被神骂成‘小学生’‘女大学生’‘手残党’…..这究竟是什么梗?”
“神的世界,不太懂啊!”
每次看到这些数据,李白都会感叹一二,但也只是感叹罢了,无法影响到剑仙的内心,真正令他无奈的,是头顶的这片天。天之裁决,至高无上,百年前的剑仙,正是被‘天’削了一刀,才会有了现在的百年牧家人。
当然,也许是天,也许是李白超凡的心态。
没人知道,包括他自己。
百年前的那一战,惊天动地,一代剑仙横空出世,一打二、一打三……一打五,甚至一打九,承包三军,纵横蛮荒,如彗星崛起,挖抓扣,砰抓扣,啊涩一,不绝于耳,势不可挡,无人能敌。也正是那一战,英雄榜出世,李白榜上提名。
但那一战后,苍天一刀削下,每当风吹草动、刮风下雨,李白的心就堵的慌,久而久之,经常堵……
百年如一日,所以整整百年,神选都没降临过,李白本尊再也没有出现在召唤师峡谷中。
“或许,当我不再帅气,不再受神族的‘小学生’‘女大学生’‘手残党’们喜欢,我的名字将会被‘天’从英雄榜中抹去吧!这样一来,我应该就可以回家了!”
“可帅气与生俱来,无法改变,这可如何是好?”
李白微微皱眉,猛然抓起酒壶,畅饮一口,再次回到了床上,喃道:“一篇诗,一抖酒,一曲长歌,一剑天涯……我何须想这么多?今朝有酒今朝醉,但愿长醉不复醒。”
……
第二章 大婶,你过了
不知是‘庄周病’加重了,还是李白的生活意义很随意,这一次,他睡了整整十三天,且还是被‘居舍’外的吵杂声惊醒。
“就是这只沙皮狗,老娘没有看错,它爬上我们家的篱笆墙,钻进了厨房,把我们家的隔年老腊肉全啃了,连骨头都不剩,村长,你说……你说这是不是恶狗?当不当诛?”
当先入耳的,是一阵刺耳浑厚的女声,李白透过床头的破洞,就看到了一位约五十开外的胖大婶,正虎汹汹的盯着屋外的一堆杂草,不断咒骂。
听这口气,貌似在骂自家的沙皮小狗,小狗此时应该躲在杂草中了。
在大婶的身旁,有一位驼背老者,这人李白见过,是玉门关内一个村庄的村长,一双无神的老眼,盯了杂草一会,出声劝道:“飞燕老妹呀!你是不是看错了,这沙皮小狗骨瘦如柴,你要说它偷吃你们家腊肉,这点老朽还是信的,但你说它把你们隔离腊肉全吃了,连骨头都不剩,你这……你这不是胡搅蛮缠吗?它有这么大的胃口?”
胖大婶恶狠狠的看了老村长一眼:“谁胡搅蛮缠?啊?没点证据,老娘用得着拉你来?老娘告诉你,这恶狗不但偷吃了我们家的腊肉,最最最可恶的是,它把我们的阿花给办了……马老头,你知道的,我们家阿花,是全村最好看的狗,就这么被这恶狗糟蹋了,你说……你说说老娘能忍得了这口气吗?”
老村长哑口无言,阿花的确是全村最好看的母狗了,正因为如此,玉门镇上的有钱人,都不惜抛重斤,领狗上门求配种,但都被李飞燕拒绝了。因为李飞燕虽说是大婶,年过半百,但因种种缘故,至今为止还未出嫁。
也就导致李飞燕养的家畜,不论牛马,还是鸡犬,都得到了特殊待遇,主人一天不出嫁,家畜怎么可以成双?
而现在,阿花既然被这沙皮小狗给办了。
这事有点大条了……
对于马脖子村而言,这的确是大事,要知道李飞燕乃女中豪杰,一身肥肉少说也有三百斤,平时背五百斤的东西还不带喘气,比寻常两三个壮年男子的力气都大。村里的壮年男子,平日没少受他欺负,一言不合,就是直接撂倒,往肚子一座,谁都招架不住。
最终,老村长叹了口气:“哎,老朽明白飞燕大妹子的苦衷,可说到底,这只是一条沙皮小狗,看着怪可怜的,要不放它一马,我这就去请示居士,求他以后拴住小狗,莫再让小狗为非作歹了。等过一久,老朽去玉门镇一趟,找只最好看的优良狗种,来帮阿花配种,多配几次,基因调和一下,阿花生出的狗仔,必定更好看。”
“说什么鬼话?”
李飞燕一听这话,更来气了,直接去刨那堆杂草,边刨边骂:“你这老东西,每个正经,我的阿花被玷污了,你还说着风凉话。谁要配种了?老娘不要,老娘现在就要揪出这只恶狗,抓回去炖汤喝,方解心头之恨。”
见李飞燕如此,老村长脸色大变,赶忙劝阻:“飞燕妹子,刨不得,刨不得啊!这青莲居士可不是一般的人啊!你这样会惹怒居士的,你又不是没瞧见,每年的二月二,都会有大人物来这里见居士,那排场有多大,你知道的啊!”
李飞燕身形一顿,随后刨得更快了,口中含糊不清的道:“什么居士,老娘就没见到过,要我说……这个地方根本就没人住,你瞧瞧那小破屋,明明就是茅草屋,还叫什么青莲居舍。还有这牧场中的牛羊,你见过哪家牧场的牛羊能瘦成这样?要不是你这老家伙家家普及,这牧场的牛羊不能动,早就被人全偷了。”
太白牧场……这才是这个牧场的名字,可惜招牌不知被风吹到哪了,这方圆十里都是牧场的范围,但十里之外,却是有着很多村子。这些村子的土地,曾经也是李白的封地,只是懒得管理,慢慢地就被民众占据了。
不过一代剑仙,岂会理会这些俗事?
可能连剑仙都不知道,唐朝的某些人为了让他避世,每隔几年就会给这十里八村的人作些工作,否则这牧场早黄了。
没有村民见过李白,牧场也很少有人敢来,就算偶尔有人来,只能见茅屋,一无所获,只好退走。毕竟有村里老辈告诫,村民多少回有顾忌。所以像这种来找茬的,在这百年里,还是头一遭。
“有趣!”
李白微微一笑,不为所动,他倒是想看看,这胖大婶如何抓老沙。
沙皮小狗的名字,正是老沙,别看它个头小,其实却是陪伴了李白二十多年的老狗,英雄的狗,自然与众不同,岂是那些土狗能比的?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可不是空穴来风。
一匹瘦马、一头老牛、一只骨架鸡、一条沙皮小狗,都是这牧场中的灵物,这才是牧场百年不黄的根本原因。
李飞燕不听老村长的劝告,由她便是,他要能抓住老沙,套用一句神之语言,李白能吃翔。
“恶狗,出来,给老娘出来……”
一堆杂草,已被李飞燕刨光,可惜现出的是一个狗洞,狗洞深不见,她只好在洞口叫嚣。
这时走到茅屋门前的老村长,扭头一看,语重心长道:“哎,飞燕,你真是……就不能等老朽请示一下吗?你这么做,会得罪居士的啊!”
“咚咚咚!”
老村长终于敲门了。
无人应声。
于是老村长再次扣门,一脸恭维道:“居士,居士你在吗?我是马脖子村的村长,特来看望居士。”
依旧无人应声。
老村长无奈,想要再敲,这才发现木门没关死,轻推一下便推开,屋内光线好,一眼看去,一目了然,一床、一桌、一椅,再无他物。
“居士不在?”老村长轻轻摇了摇头,其实他也想一睹青莲居士的风采,毕竟知道这牧场已经好些年,青莲居士的名头也听了好些年。
“我就说嘛,这哪有什么居士,这里多半是那些大人物的游玩之地,连个喂养牛羊的人都没有,不然牛羊怎么会这么瘦?”
李飞燕冷眼往这边看了看,心中再无顾及,抓起地上的杂草,摸出火折子点燃,就往狗洞里扔,一连扔了数把杂草,这才往地上一座,冷笑道:“恶狗,碰到老娘,算你命短,谁让你玷污了阿花,就算烧不死你,也得熏死你。”
与此同时,利用将进酒的两段位移,一气呵成遨游百米的李白,再次回到茅屋中,靠在了床榻,透过床头的破洞,刚好看到了这一幕,忍不住感叹:
“好凶悍的妇人……”
李飞燕纵火烧沙皮小狗,坐实恶毒,可老沙不是寻常的沙皮,岂是点烟火就能熏出,就能烧死的?火势渐旺,老沙都没叫一声。况且这狗洞,深不可测,是老沙百年岁月一爪子一爪子的刨出来的,便是往里面灌岩浆,以胖大婶的体力,没个十年八年,都无法将洞填满。
“天杀的,这什么洞啊!”
一堆杂草丢下去,一开始还冒点青烟,可渐渐地,再无烟雾飘起,胖大婶一咬牙,朝里面丢了几个石头,一点动静都没有,终于坐不住了。
狗洞太深,李飞燕根本没有办法,可就在这时,他看到了屋侧的骨架鸡。
“恶狗,算你躲的快,老娘先捉只鸡回去晒牙缝,晚点来收拾你,不过这鸡……也太瘦了吧!塞牙缝也不够啊,罢了罢了,瘦就瘦吧,蚂蚱也是肉。”
抓不到沙皮小狗,李飞燕显然准备将气转移在了骨架鸡身上,俗话说得好,鸡狗一家,一丘之貉,抓不到狗,逮只鸡也不错。
老村长一看李飞燕那恶意目光放在了骨架鸡身上,心中大感无奈,再次出言相劝:“哎呦诶,飞燕啊!停下吧!莫要再执迷不悟了,这鸡都瘦成这样了,你这不是作孽吗?”
“老家伙,给老娘死开!巴拉巴拉个没完,又不是你家的鸡。”李飞燕正在气头上,岂会听老村长唠叨,一把拉开老村长,就朝着骨架鸡走去。
这骨架鸡太瘦了,杂毛稀疏,浑身上下只见皮,估计一斤都没有,似一阵风就吹倒,可奇怪的是……随着胖大嫂步步逼近,它那小小的红眼珠子,都不动一下,眼皮都不眨,只是轻轻地扭了脖子,斜视着胖大婶。
如果经验十足的养鸡户在这里,定然能看懂,骨架鸡眼中的神情叫不屑一顾。
“嘿嘿,原来是只蠢鸡……”
李飞燕冷笑不已,双臂一伸,猛地扑了下去。
这就是逮鸡的正确姿势。
“啊!”
然而就在李飞燕扑倒的瞬间,一声惨叫忽然从她口中发出,她那肥胖的身躯彻底的僵在了那里,大饼脸一阵扭曲,眼眶红润,泪水瞬间掉落了下来。
“咋地了,飞燕,你这是咋地了?”
老村长吓了一跳,赶紧蹲下一看,顿时老脸一僵,叹道:“老朽就说嘛,居士乃是高人,既然是高人,养的鸡自然不同凡响,你咋就是不听呢?快,抓好拐杖,老朽拉你起来,瞧瞧是不是闪到腰了。”
李飞燕扑到鸡了,甚至一只手还抓着几根鸡毛,但诡异的是,她庞大的身躯,不但没压扁小鸡,从旁一看,倒像是小鸡支撑着她不倒地。
老村长很难想象,这骨架鸡的承受能力有多强,故归结于居士养的鸡不是凡鸡。
“呜呜,我骨头断了……”
李飞燕眼泪汪汪的说着,她此时肋骨部位无比疼痛,动一下都费劲,在老村长的帮助下,只能勉强翻个身。至于骨架鸡,在她翻身之际,就大摇大摆的走了出来,仰头挺胸,优哉游哉的走向狗洞,并跳进了狗洞中。
李飞燕死死的抓着鸡毛,望着天空,喃道:“我要死了……老村头,快帮我瞧瞧我的肋骨是不是断了?我的老天,这鸡的骨头,比石头还硬。”
老村长脸皮抽动了一下,苦笑道:“飞燕啊!老朽是你长辈,也是有家室的人,男女授受不亲,如何帮你瞧?这样吧!你呆在这,老朽回去找几个壮小伙来抬你。”
“你……”
李飞燕为之气结,一咬牙,费力的坐了起来,左右四顾,瞧不见鸡的影子,更是气得浑身发抖:“死老头,你现在装什么君子?老娘还不稀罕给你看。这死鸡,真是气煞我也,跑了就没事了么?硬骨头……”
她说着摸出了火折子,顺地抓起一把杂草点燃,就朝着茅草屋爬去。
逮不到狗,捉不到鸡,不烧茅草屋,她岂能罢休?
“飞燕啊……”
“啊尼玛个头。”
“不可这样,你不能这样,怎么能这样?这样不好……”
“滚!”
李飞燕爬这一路,丝毫不听老村长的劝阻,当爬到居舍门前,作势就要将火丢出,可就在这时,茅屋门开启,走出了一个俊美少年,浑身一尘不染,犹如神仙一般。
随着他的出现,万物皆静,仿佛天上的太阳都为之暗淡。
俊美少年的声音,更像是九天神律。
“大婶,你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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