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德的预言——新时代的曙光》——千雨凉
第一章 初入大陆
潘德历三五四年三月,潘德西面的海面上,数月的暴风雨一点没有停止的样子,一艘不大的货船满载来自巴克利大陆的货物,在海面上起伏,船员们冒雨加固着货物,舵手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满脸络腮胡,一手掌舵,一手抓着一瓶劣质麦芽酒,在这风浪中毫无惧色。
“他妈的老杰克,给我好好掌舵,老子的酒都洒了。”船长室里传来醉醺醺的骂声。
“哈哈哈哈,遵命船长。”老杰克应着,却没有半点认真对待这个命令的态度。
一个年纪不大的青年,趴坐在舵手旁,虽然披着油毡布,仍然被暴雨和海浪浇了个透。不知是冷还是怕,他浑身瑟瑟发抖。
老杰克回头看了他一眼,笑道:“哈哈,青年,都两个月了,你竟然活下来了,你比船舱里面的老鼠都胆小,却比海里的乌龟还命大。”
面对老杰克不知是夸还是贬的话,青年只是白了他一眼没有回应,老杰克倒不在意:“哈,还是一声不吭的像个哑巴,不知道你这小子为什么执着于去潘德大陆,那里有金子?哈!的确是有,都说潘德大陆是冒险者的天堂。但是我奉劝你一句,想要在潘德大陆活下来,就得有不惧风浪的勇气,和众神眷顾的运气,潘德大陆可不是所有人的天堂,那里的领主都是吃人的恶魔。”
青年还是没有回应,默默地把手伸进怀里摸着一封已经被打湿的信。
青年叫墨菲特,父亲是个落魄贵族,空有贵族称号,没有封地没有财富,在村子里打铁为生,至于父亲是哪个大陆哪个国家的贵族,父亲从没说过,村里人也没人知道。墨菲特从小也没受过贵族的教育,一开始是帮父亲打铁,后来去又给一个小领主打杂,前两个月刚被一位骑士看中当了两个月的扈从,就参加了一场战斗,骑士战死了,他逃跑了。战场上的逃兵是所有人所不齿的,巴克利明文规定逃兵抓住后是要被绞死的,东躲西藏了一周,父亲找到了他,打了他一巴掌,塞了封信和400第纳尔就走了。
家里很穷,400第纳尔或许是家里所有的积蓄了,信是一封特殊的信,他打不开,撕不烂。信上的地址是潘德大陆瓦隆布雷的某处小巷子。
家是回不去了,父亲的意思是让他去潘德大陆送这封信,顺便避难吧。墨菲特冲父亲离去的方向跪下磕了个头,便想方设法来到了这艘货船上。
这个世界有五个大陆,潘德大陆位于中央,面积并不大,却是其他大陆扩张所必须征服的一个落脚点,每隔一段时间各个大陆都会派出远征军远征潘德,但是从没有一次成功过。潘德大陆50年前还是统一的,后来分崩离析,加上外来者建立的政权,现在大陆上还有五个国家,各国之间征伐不断。还时常有外来远征军以及异端入侵,久而久之,这里成了雇佣兵和冒险者的乐园。
“嘿,小子,如果你在这里发达了,记得给老杰克弄个精灵玩玩,老杰克在这潘德西海上五十多年了,还从来没见过潘德东部森林的精灵呢,据说女精灵都是绝美尤物呦,嘿嘿嘿”老杰克猥琐地笑着,漏出两排乱糟糟的黄牙。
青年还是没理他,老杰克目视前方仍然自顾自地说:“不过据说碰到精灵的人,十个有九个会被杀死,另外一个会被抠掉眼睛割掉耳朵,以警告人类不得进入他们的森林,啧啧啧。精灵在奴隶市场的价格可是不菲呢。”
精灵是潘德大陆特有的物种,高贵且傲慢,天生的神射手,还有着全大陆最为高级的符印技术,和最优秀的马匹。据说抓住一只精灵的代价是三十多人,而一百只精灵里才有可能驯服一只,所以拥有一只精灵奴隶即使在上流社会也是非常稀有的和彰显身份的。最近精灵中出现了两位英雄,集结了大批精灵保卫自己的森林,精灵奴隶的价格又高了很多。
青年并没有理会老杰克,眼睛直视着船头,尽管天气昏暗,船身随着海浪剧烈起伏,远处的陆地仍然越来越清晰了。
多日的阴雨天气让整个瓦隆布雷变得潮湿泥泞,墨菲特避开来来往往光着膀子搬货的工人,进入城区。
瓦隆布雷是菲尔兹威王国的一大港口城市。建筑多为木石结构,在这阴雨天里显得黑沉沉的,菲尔兹威王国据说是来源于诺德海盗,和凡斯凯瑞海贼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后来在潘德大陆建国后倒也开始打击凡斯凯瑞海贼,逼得海贼们只能在陆地生活,不过领主们缴获的海贼掠夺的物资,并没有还给人民,而是进了他们自己的腰包。
菲尔兹威人是有名的女人比男人有力的种族,虽是大雨,路边酒馆里仍然可见与男人对饮的肌肉女,菲尔兹威王国不仅普通军队中有很大比例的女兵,即使是国立骑士团:女武神骑士团,也是清一色的女战士。
墨菲特多方打听,小心绕过街上形形色色的人,终于在一个小巷子里找到了信上的地址,下城区贫民窟里一间低矮的小破屋。
敲门许久,仍不见有人回应。对门一个女人开门泼水,见墨菲特在敲门,说道:“对面老约翰好几天不见人了,估计是死了。那老家伙没儿没女,此刻估计都烂了,我说最近怎么老鼠这么多,睡着觉的都往人脸上爬!”说完倒也不好奇墨菲特的身份,也不真正关心老约翰是死是活就“嘭”地一声关上了门。
墨菲特听完,用力嗅了一下,果然有丝丝腐臭味,于是用力推了一下门,整个门板就轰然倒地,还好是连日阴雨,并没有太多灰尘,门板没了,腐臭味就更加浓郁了,他掩住口鼻,走了进去。
屋里没有窗户,很昏暗,墨菲特好一会儿才适应过来,房间很小,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趴在床上,身上裹着破布。不仅仅死亡几天的样子,尸体右手伸出,垂到床下,手里攥着一张纸,墨菲特小心翼翼抽出那张纸,没有字,上面用很潦草的笔画画了一个动物,墨菲特是认识的,父亲也画过一样的图,那种动物叫狮鹫,是一种狮身,长着鹰的头、爪、翼的奇兽。
但是据说这种奇兽在潘德王国成立之前就灭绝了,和这种生物联系最近的,就是53年前被取缔的潘德王国国立骑士团:狮鹫骑士团了。莫非父亲和这个老约翰都和狮鹫骑士团有关?不应该啊,以父亲的年纪,当初狮鹫骑士团解散的时候父亲还没出生呢,这老约翰的年纪倒还靠谱一些。
墨菲特将房间仔细搜了一遍,在床下发现了一个破旧的箱子,看上去曾经做工不错,只是现在已经朽烂得千疮百孔了。墨菲特毫不费力地打开了箱子,里面的东西并不多,一把同样有狮鹫标志的手半剑,和一身链甲,这是骑士扈从的装备,看来这个老约翰曾经是狮鹫骑士团的扈从,骑士团解散后流落到了这种地步。再往下,还有一层叠放整齐的布和一个钱袋,钱袋里大约一百多第纳尔。抖开那团布,不出所料的是一面紫底白图案的狮鹫骑士团团旗。
第二章 第一份工作
花了一百多第纳尔,终于把老约翰安葬了,高度腐烂的尸体没几个人愿意收拾,使得殡葬费用贵了几倍,不过反正是他老人家自己的钱,墨菲特并没有打算克扣,干脆全部用于安葬老约翰了。手半剑和链甲却是被他留下来了,在这满是佣兵和盗贼的大陆,有点装备防身总是好的。
此时墨菲特正坐在酒馆里,大中午的人却没有多少。酒馆最热闹的时候,一个是早晨,会有往来客商以及找工作的佣兵准备一天的生计,二是晚上,忙了一天的人们又会来酒馆放松一下。
墨菲特有些惆怅,自己口袋里只剩两百第纳尔了,省吃俭用或许能撑一个月,以后呢?怎么才能活下去呢?
在这个大陆上农民是最底层的存在,不仅有领主各种明目的赋税,还时刻受到盗贼土匪的侵扰,到了战争时期,敌国领主常常屠杀对方村庄以达到削弱经济的目的。
做商人?且不说自己有没有经商头脑,光买货的本钱就不够,而且经商之路上也是有劫匪出没,没有一定规模的护卫队,就是在给劫匪送钱,可这护卫队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啊。
做佣兵?这倒可以,凭自己的装备加入某个佣兵团倒是可以,不过底层佣兵挣得太少了,活儿还累,说不定哪天就没命了。
墨菲特走到酒馆的悬赏公告栏,那里有一些悬赏任务,是雇主发布的公开任务,谁能完成就能获得相应的佣金。
“任务:索菲亚家的狗于二日前丢失,是纯种白色笛卡犬,寻获者可得5第纳尔……啧,这也太少了。”
“任务:北城区莫卡磨坊现有200斤货物需要搬运,三小时内有效,完成者可得20第纳尔……嘶……这得累死。”
“伊芙拉里亚商队招募护卫队员,明日九点出发,要求体格健壮,装备自备,周工资12第纳尔……嗯……要不就这个?好歹长久一些。”
正踌躇间,一位商人模样的人急匆匆走了进来,喊道:“佣兵!谁是佣兵?我要找佣兵!”
酒馆老板迎了过来:“不好意思啊大人,今天的几位佣兵都找到雇主离开了,您有什么需求要不登记一下,有佣兵了我优先向您推荐?”
“我女儿被绑架了,我去找治安官,他竟然不管!我需要佣兵!我现在就需要佣兵,我不能让我女儿有任何闪失,我出200第纳尔,一定要在今天救出我女儿!”
“大人,您的心情我能理解,您先冷静,最近凡斯凯瑞水贼袭扰村庄严重,治安官法提亚斯大人分身乏术;绑匪要的是钱,在得到钱之前,您女儿还是安全的,您要是实在着急,要不……给他们赎金?”
“给赎金?!3000第纳尔啊,还不如要了我的命!”商人叫道,见酒馆老板一脸黑线,他尴尬地咳了一下,说道“我的钱都用来做生意了,200第纳尔是我目前能拿的出来的最多的现金了。”
说话间,他看到了正在任务栏前往这儿看的墨菲特,见他腰挂剑,身披甲,眼前一亮,急忙迎上去围着墨菲特转了一圈,然后凑到墨菲特脸上一指,“你,佣兵?”
墨菲特一愣:“我……还没……我不……”
话还没说完,商人就捧出一个钱袋:“救我女儿,这200第纳尔就是你的。”墨菲特刚要拒绝,商人又凑在耳边说道:“这是定金,事成之后再给你300第纳尔,如何?”
“你不是说你只有200第纳尔了吗?”墨菲特吐槽道
“我一时半会儿筹不到3000第纳尔,但是300第纳尔还是能借到的,等你救回我女儿,我一定给你筹到另外的300第纳尔,如何?”
500第纳尔已经不是小数目了,墨菲特有点心动,问道:“他们……绑匪多少人?”
“就三个人,我的卫队都去瑞文斯顿送货了,我正领女儿在城外郊游,他们就……这些人渣!英雄,你必须马上出发,他们现在应该还在郊外不远,再晚他们就要回到老巢了,那就不好对付了。”
“三个人……唔……我只有一个人啊。”墨菲特尴尬道。
这时酒馆老板插话道:“这个好办,附近村子里经常有想在战争中一展身手的青年,你可以去招募几个,只需要给他们很低的工资,他们就会为你卖命,你可以去招募一些做你的手下,这些绑匪的老巢在东边黑崖山,他们回去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你去瑞兹募兵的话,那边的人知道一条去黑崖山的近路,说不定时间正好来得及把他们截住。”
时间不等人,500第纳尔值得拼一把,墨菲特就赶忙去马匹贩子那里花了89第纳尔买了匹老旅行马,往瑞兹村赶去。
“但愿那边有人想成为佣兵。”墨菲特在心里祈祷道。
。。。。。。
一个小时后,墨菲特抵达了瑞兹村,村子不大,村里人刚吃过午饭,一些田地有人在劳作,另一些却是荒芜的。建筑也比较破落,缺乏修缮的样子。在村子中央有一堆篝火还未熄灭,有位老者身上佩带着菲尔兹威王国的村长特有的腰部配饰。
墨菲特直接拍马走到老者身旁,翻身下马。
那位老者也早就注意到了这位陌生人,转身面向墨菲特,向墨菲特行礼,道:“午安先生,您看上去有点面生,到我们瑞兹村来有什么事情吗?”
墨菲特还礼,说道:“你好,村子里有想在战争中施展抱负的小伙子吗?”
村长上下打量了一下墨菲特,墨菲特心领神会,掏出一个小钱袋:“我会付给他们丰厚的酬劳的。”
村长接过钱袋颠了一下,向身后远处几个青年招了一下手,向墨菲特说道:“你来的太巧了,村里正好有几个小伙子想出去当佣兵,只要你付给他们每人20第纳尔,他们就可以跟你走,如何?”
说话间五个年轻人已经走了过来,虽然村子破败食物短缺,衣不蔽体,但他们身体却依然强壮,赤裸的上身露出的纹身,说明他们是受村中众人承认的继承了菲尔兹威勇士的优秀基因的人,假以时日定然能成为优秀的战士。
村长在墨菲特打量众人之际,继续说道:“20第纳尔看似昂贵,实际上这已经包含了他们的安家费用,以后您只需要按照潘德大陆的通用规则付给他们相应的工资,他们便会自备装备,至死追随于你。”
墨菲特点点头,又拿出了一百第纳尔给了村长,然后对小伙子们说:“给你们20分钟的时间,穿上衣服,带上武器,你们的第一个任务已经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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