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和成熟》:现实逼人(上)
现实逼人(上)
华灯初上,我拢紧为了今晚的晚会而穿的薄衣,在冷得几乎要结冰的路上一点一点挪进。
呼出一口气,是白白的雾散开。
今晚这个赞助商和那个可能参演我的小说的当红小鲜肉会和我吃一顿饭,我必须把握这个机会。
我苦笑着叹了一口气,这可能是我能红的,唯一机会。
我不得不,甚至必须,夺得这个机会。
我画了妆的嘴嘲讽地扯了扯,原来啊,那个意气少女,已经消失在声音如潮中,被汹涌的水冲得不见踪影,干干净净。
大步向前,高跟鞋在路上发出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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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角,来到这个看起来辉煌的大酒馆,深吸一口气,一步一步走进去,曾经是最最不懂应酬,终于被现实逼得无处可逃。
推开门,我来到一零一饭间。
里面空无一人,我熟门轻路地坐在那个小沙发,提早来,不能迟到,不能让客人等我。这个法则是我必须信奉的,没有选择余地。
我叹了口气,如果当初那个天天迟到的女孩知道这件事,会不会苦笑叹自己。
客人倒是准时准点到,我转过脸。
是赞助商。
一个有些秃头的啤酒肚老板,他看了看我,我连忙站了起来,把他迎到位置上,呵,我的姿势,卑微得可笑。
我一再暗嘲自己,却一阵脚步传来。
服务员小姐迎进了另一个嘉宾。
我回头,心里暗暗有些害怕这次能否成功。
我是一个透明作者,能红简直像天上掉馅饼,还是那种万年一次的那种。
我出生在小城镇,如果这次我再赚不到钱,那么就必须放弃这个行业,回去乖乖帮父母管理那个小小的超市,我想到父母的唉声叹气,抱怨我明明可以当一个老师,却因为写小说耽误了这么多年,什么学校几乎都去不了,不是应届毕业生的我,除了紧紧抓住这个机会,还能怎么办?
我转过头,将踏着准点的当红演员迎进来。
只是望过去,震惊收不回。
他轻轻巧巧地走到我旁边:“好久不见,林新。”
我瞪大眼,跌入万劫不复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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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像一盘斗地主,我无知无觉中明了牌,却还自信满满以为自己能赢,却不知不觉中,输得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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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便是肆意横行,当然了,人前装乖。
只不过还是闷骚,陌生人面前我是不太爱开口,奇怪的毛病。
1999年,来到槿中,是我意料不到的事情。
入学,读书,睡觉,看帅哥,看小说,看电影……这些普普通通的事情我都做过,平凡地过了一年。
“林新!去食堂?”闺密叫我,我下意识一应:“来了!”
“妈的昨晚失眠,谁他妈说翻来覆去睡不着会想别人,这不是神经病吗?老子他妈一直在想什么时候能睡,结果等了一晚上,呵呵。”我忙不迭地抱怨。
“您今天可真粗,还老子呐?”闺蜜噗嗤一笑,拉起自己的包:“哎,我也困死了,睡了十小时,你说真是……嘻嘻嘻。”
“滚!别来这里拉仇恨!”我恨铁不成钢地瞪闺蜜。
我的生活就是这样,该吃吃该喝喝,适时找个假男神,装自己喜欢得不得了,免得别人问我男神是谁我说没有,爱爆粗口就爆吧。
爱笑的女孩运气都不差,不过抱歉,老子一点也不爱笑。
只是那一天,我懒散地调被打破了。
我人生中唯一不遵循自己“能是麻烦就避开”的信念。
不瞒你们说,我从小就不爱看书,奈何三年级脑子不小心进了水,看了几本书,于是一发不可收拾,哦看的不是正经书。
然后渐渐的爱作的新姐就很不爽了,他妈的没有我喜欢的剧情,自己就不服气,开始自己……模仿之路,基本上开始写就是大纲和出名作者一样,然后改个名,稍稍修改自己不喜欢的地方,就这样,小时候的我并不懂什么是智力成果权,可是因为不小心把小说放在桌上,被妈妈轻轻眼皮一挑:“快学习,我提醒你啊,别老是写一些有的没的!”
她走后我沉默无言地撕了那篇自己觉得还还喜欢的文。
到了初中,自己戏很足的内心耐不住了,开始懒懒散散地写一点点。
不过呢,我是知道的,同样的错误不会犯两次,而不可以告诉的人也不会说出口。
其实自己应该也是觉得没底,要不然怎么一直藏着不敢说出口?
那天我的日记本忽然掉了出来,说是掉了出来,不如说是被人故意抢了去。
“啊啊大家来看!林新的小说嘻嘻嘻!”班上最爱八卦的李百合向来都是挂着一副似笑非笑的样子,我脑子一空,上去抢。
“你神经病吧,还给我你这个傻逼玩意!”我实在抢不过她,和她打了起来,她下意识一撕,我的本子第二次被毁。
呵呵,我站起来,当着所有人的面撕得粉碎,又走到站在一旁隔岸观火的闺蜜:“行,真有你的。”
我的本子明明锁在柜子里,密码只有我和她知道。
我面无表情地走了出去,逃课。
听个屁,不出去浪浪都对不起我现在的状态。
反正我就出去玩了,当然,我比较怂,还是打了个电话先提醒我爸注意帮帮我。
然后没有请假的可爱的我便光荣地……在小吃摊吃几根串,我只身一人,只带了二十块。
就在我吃饭时,急匆匆的从远处杀出了一个男的,我眯眯眼,看他向我冲来,咦,是班上的小白脸儿童逸啊。
童逸气喘吁吁地奔到我面前,那什么想到他是有名的体育生,妈的居然还这么白?
我没什么好气:“干啥子,要来蹭吃啊?”
童逸红了脸:“林新……”
“你要和我告白?”我看他犹犹豫豫的语气不禁好笑,生了调戏他的念头。
“你你你……我……我没有你想多了!”他的脸爆红,忘了这个人的特点,一紧张爱结巴。
“行了行了,不逗你!”我好笑地看着这个容易害羞的傻大个,除了有些帅,我还没看出这个玩意有什么值得花痴尖叫的。
“我……来带你回去。”
“回什么去啊?”
“我们一起走啊!”
“……回个屁,老子不去!”我一赌气,纳闷地坐下。
“哎,其实吧,这件事我也觉得你没有错。”他跟着坐下,喋喋不休。
“废话!”
“也许吧,人有梦想会比这样的无所事事好得多。”他眼神有些飘飘浮浮。
我忽然有了兴致:“傻大个,你知道我喜欢什么,那你也应该告诉我,你真正想做的。”
他定定转过来看我,浅浅一笑:“我……没有想做的。走吧,回去吧。”
“放过你啦……回去。”
两个身影在夕阳渐斜的小路上走着,带有青苔的路滑得很,我们只能一点一点走。
可是这条路,究竟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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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后。
“哎,林新,这是董逸给你的小纸条哎!”后桌递过来一张纸,我瞪了一下越来越没脸没皮坐在最后排的董逸,转过头却笑起一抹浅浅的笑。
“Your smile is worth the wind is the most beautiful I have seen the sun“
我他妈看不懂,一回头,看见这厮冲我笑得欢,咬了咬牙,决定不去问他,免得这个小人得意忘形。
隔着几排的距离,我捧着纸条,他在笑。
后来搬家时不小心看见夹在书里的纸条,我捧了出来,冲到房间里百度,带着一脸灰。
“你的笑抵过了风霜是我见过最美的太阳”
原来是这样,你给我的谜底,居然是这样。
可惜,我知道得太晚了。
注定要错过。
我默默地想,捧进手中的茶杯。
而我不想耿耿于怀了。
现实逼人(中)
迷迷糊糊的当年,究竟让我遗忘了多少?我知道。
但是我错过了什么,哪怕是这辈子,都永远不会忘。
时间可以腐烂一切,却无法消逝一起。
除非我自己,亲手推翻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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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了!”前桌南玉推了推我。
我悄悄转了一下头,撇了一下董逸。他正在笑嘻嘻地和他兄弟说话。
这时候他忽然瞥了一下我,我们都怔了怔,脸爆红。
我和南玉说再见,然后飞速站起来,匆匆离开。
边走边懊恼,早知道慢一点走……没准能看见你,我念念叨叨地,不留神,一个黑色的人影闪了出来:“哎,林新你可真是女汉子!”
“哼哼,谁让我腿长呢?”我心情明朗起来,有点儿想蹦蹦跳跳。
他假装嫌弃地瞄了我一眼:“腿粗倒是有,可是长嘛……”
“滚!”我看了看他一米七多快一米八的身高,又撇了我一米六出的……忍不住踹了一下他。
他笑嘻嘻地和我挥挥手,我们俩在一个十字路口分别了。
十字路口。
我哼了哼,这个混蛋,以为自己高就鄙视我。
我也转身拐进小巷里。
各自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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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确实和他成了好兄弟,好兄弟?确实是这样,我见过他女朋友,他帮我追过男神,所以说,这样的友谊,何谈爱情。
知道他理想是在那天下午,天蓝得很,树下阴影投射,我和他一人捧着一杯冰可乐。
我正坐得惬意,他便开口了,意气风发,他说:“林新,你知道吗,我想当明星,没有人相信过。”
“你要出名吗?”我以为他在开玩笑,吸了口可乐后笑道。
“有一点吧,还有为了赚钱,特别特别多的钱,我想,如果有钱了该多好。”他若有所思地垂下头。
我看着他有点失望的脸,也许他以为我也不信他。
我拍了他一下,舒服地笑道:“那好,以后我写小说出名一定要请董逸你来演,多好!”
“嗯嗯,多好啊。”
天真好,你也很好。
不在于风景,而在于你。
那风景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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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呢,这么多年里,董逸和前女友分分合合好几次,我和他的友谊倒是没有变过。
我们走过四个春夏秋冬,走过四个情人节,我犹记那年情人节,他醉倒在大街,我使劲拉着他。
他一脸苦涩:“林新,我和她分手了,终于……分手了……”
一身酒气喷得我都要吐了你他妈还说什么分手。
我假装听不到他的话,心里的洞也被我忽略。
“林新,你怎么还不恋爱啊?”他忽然在我耳边投下响雷。
“……”
“这么多年了,我和她分手那么多回,第一次和她恋爱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吃醋,只要你表现出一点点,我都不会和她在一起,你没有。我和她分手了,你从来没有想……哪怕有一点点……一点点喜欢我?是不是只是因为你身边没有人,所以才会让我一直留在你身边?”
“……说什么你,你喝糊涂了。”我闷闷地说。
他却没有理会,自顾自地说:“我赌气想让你吃醋,你怎么一次都没有上当呢?”
“我想和你告白,你为什么都笑着避开我呢?”
“你为什么……从来不会为我吃醋呢?”
他的话我一点也不想听,一点也不想!我继续往前走,闭上眼睛。
错觉,林新,只是错觉。
他只是在耍你,别上当,千万不要!
我深吸一口气,停了下来。
茫然地摸了摸自己的心,真的是……骗我的吗?
真的吗?
我真的可以信他吗?
砰砰砰……我的心跳,在夏天闷热的夜,为何如此响?
“林新,我是真的喜欢你。”
黑夜的街道,女孩捂住嘴巴,满脸红。
身后的男孩环住她,黑夜里的眼,沉默如海却像有很多话未曾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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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起了。
也确实有了很多快乐。
很多,不是全部。
说实在的,我生性冷漠甚至有点心机,他却是个晚熟的男孩一样,虽然情商一样过人,但多多少少保留了些天真,我们便有了一次次争吵。
我沉默内敛,他久而久之以为我不在乎他。于是争吵日益频繁。
有时因为他忙,我也有一堆不爽。
两个同样倔强的人和好需要很久。
有一次,我几乎以为自己生活里这个人消失了,完完全全蒸发。
我假装不知道。
过了一个月,那天我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内心烦躁,起来开灯。
忽然手机响了。
是董逸的室友程朗,我接了。
“嫂子,你快来把,大哥差点把我们都喝倒了啊啊啊!”程朗是个挺开朗的人,大大咧咧的,这个时候还是带有一点嬉笑的味道。
我匆匆过去那个小酒吧。
推开门就看见正中间的那张大桌横着无数个酒瓶。
董逸瘫倒在椅子上睡着了,其他人横七竖八地也睡在一起,只有程朗愁眉苦脸地看着他们。
“程朗,怎么啦?”我急忙走在前面,问他。
“大哥这几天不爽,把我们叫出来,赌喝酒,看谁先趴下,哎不瞒你说,这个月他平均每天赚我们七个每人五十。啊啊啊我还欠他……一千五呐!他这个月居然赚了八千多……怪我们太天真,以为拼得过他。”
“不过,嫂子。”
程朗点了一根烟,眯了眯眼:“你是知道的,我们是兄弟,他不爽我们自然陪着,可是你知道,喝酒会出事的。我们确实可以制止他,可是心病我们没法医,不是所有死马都能当活马医。”
我胡乱点点头,蹲下去看董逸。
董逸还是挣扎着起来,我一愣,他却是带着我看不懂的亮抱住我,伏在我耳边:“林新,你来了了吗?我好想你。”
听见这句话,我咬紧唇,不明白自己不甘心什么。
是因为,他一点也没想过要见我?
他忽然开了口,傻嘻嘻地:“你别生气,我前几天天偷偷去看你,可是你和一个男生说话,我生气了,又不知道怎么办,还好,你理我了。”
“对不起啊,我不该喝酒。也不该惹你生气。”
“也许我应该更有勇气一点,不放开你的手。”
他念念叨叨,像个傻子。
可我多么喜欢这个傻子,喜欢得不能再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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