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狂徒传》:——边疆小镇
第一章——边疆小镇
(第一章——边疆小镇)
狂分三等。
三等狂人:家财万贯,自觉高人一等。
二等狂人:权势滔天,视人若草介。
一等狂人: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
这是一个宁静的小镇,整个小镇大概也就七万人冒头,相比起神州东边的膏腴之地,那些动辄百万人记的大城。眼下这红石为墙,铁木为门的小镇实在有些拿不出手。
但这在偏僻贫穷,匪寇丛生的西疆庆省,却实在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
此刻虽是绵绵多雨的初夏,但今日却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湛蓝的天空,偶尔有白云飘过,似在欣赏小镇城外那片无尽的翠绿山林,懒洋洋的不愿意挪窝。
夕阳橙红色的余辉,更将这通体以红砖黑瓦建成的小镇,染成了一片橙色,唯独城门口用纯金打造的硕大“朝”字,是这片橙色中,唯一的一点黄,配合着小镇缕缕升起的饮烟。将这背山靠水的小镇烘托的格外美丽。
小镇东边的一座长满野草的小山坡上,一个大概六七岁的小屁孩正斜靠在一颗大树上,手捧一本足有他小脸大小的《伏蛮战记——人皇篇》,看得入戏颇深,浑然不觉背后一道恍如极北妖熊般强壮身影已近。
正当这斜靠在大树上的小屁孩,伸出他的小胳膊小腿,无意识的握拳踢腿胡乱挥舞,带出阵阵的风声,似乎正在意境中大战当年的七大蛮王时。
一只犹如钢铁浇筑的强壮大手,猛地抓住了这小屁孩的耳仔,在一捏一拧的剧痛之间,这只在意境中已经力克七大蛮王,武功天下无敌的小屁孩,瞬间从远古大战的幻想中回到了人世间。
回过神来的小屁孩,还没来得及看清到底是谁,居然敢如此大胆,光天化日之下,都敢来暗算他这朝镇总瓢把子——乐(le)爷,乐大当家。
但这时,小屁孩的耳仔间却响起了中年妇女特有的咆哮声“小乐(le),你这小笨蛋是不是又看小说忘了时间了啊!是不是连饭都不想吃了?快去茶楼叫你大哥回家吃饭!!!!”
被这大嗓门吓了一跳的小屁孩,当即如蒙大赦般头也不回的朝着小镇的方向飞奔而去,同时不忘运行《万民决》来增加他奔跑的速度。
对于这身后的钢铁肉山,他这自封的朝镇总瓢把子若是敢有任何的怠慢,那晚饭后持续两个小时,以磨练为名,实则狠狠欺负他的无限制跌跤不解释。
橙色的小镇,配以站在城门口晒着太阳,懒洋洋笑眯眯的守卫,无不诠释着太平年间所特有的闲散。
小镇街上的房屋,皆以“田”字型,极有规律的坐落在街道两旁,给人一种“矩阵美”的同时,也不失村镇房屋那份特有的典雅。
而相比起在那夕阳的橙色余晖下,显得来异常美丽的小镇,那些正在街上忙碌的人们,那种发自内心的笑脸,才是真正最为美丽的。
这种发自内心的笑容,只特属于那种八十亩地三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全齐了的殷实人家。
能展现出这等迷人笑容的人,无不是生活越发美好,越发有盼头的小康之家。
临近饭点的小镇,依旧热闹非凡。不少赤着脚的下里巴人,依旧在沿街的各类商铺里,购买着各类的生活必需品。
这等人头涌动的热闹场景,就是放在庆省的省会城市,有百万常住人口的庆城,其在过了早市后,除开其最为繁华,大商户分会聚集的凌云街,其他的街道也会渐渐的安静下来。
迈着小短腿,终于跑到了朝镇的小屁孩,一见这样多的人不忙着回家吃饭,依旧堵在这街道上。当即运转真气,用其尚未变声的童音大吼道:“让开让开,总瓢把子乐大当家出巡,尔等速速回避。”
在见到这快速飞奔的小小身影,镇上的居民,皆带着懒洋洋的笑脸,让这性子毛毛躁躁,一路狂奔的小屁孩从中间通过。
其中一包子店的老板,更对乐哥儿高声打趣道:“小乐哥,跑这么快,是准备去找哪家的小媳妇啊?”
“你才找小媳妇,你全家都是小媳妇。包子张,乐爷我记住你了,当心乐爷下次抢你的包子吃”。
狂奔中头也不回的小屁孩,用一句颇为犀利的点名批评,结束了周遭街坊们的调侃。笑了一阵的小镇居民,带着脸上未曾退却的笑意,继续着方才手中未完成的事,
茶馆里,一个衣衫白,如白云风流,手拿两尺长扇,一对明亮大眼显得来炯炯有神的少年郎,正站在特制的木台上说书。
单从相貌以及身材上来看,这木台上的少年郎,与街上毛毛躁躁狂奔的小屁孩近乎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任何人在与其对视时,那平静如水般的眼眸,都会让人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宁静。
高坐在茶楼里的茶友,不乏有满头华发,叼着茶壶静坐听书的老人家,也有穿开裆裤,撅着大拇指的三岁小屁孩。
但里面人最多的,却是二八年华的花季少女,一个个全用闪个光的桃花眼,注视着正在木台上讲书的少年郎。
茶馆门口,见到这幅情景的小屁孩乐哥儿,却是忍不住郁闷,明明他跟大哥朝天笑长的一模一样。一样的齿白唇红,一样的俊俏小生,一样的三尺七身高(一米二高),就连小屁屁上的痣都在同一个位置,同样的七岁小屁孩。同样的小胳膊小腿,同样的·······。
但上他朝府大门,给他大哥朝天笑做媒的媒婆,却已经踩断了十几段的门槛。
不少二八年华的明艳少女,更是亲口承认甘愿当他大哥的童养媳,甘愿等他大哥朝天笑十年,等他长大成人,行了成人礼在完婚。
而给乐爷本人做媒的,却连一个都没有。
如此悲催无比的事实,让这自认朝镇总瓢把子的乐大当家非常的苦恼,时不时的想着是不是给自己那颇为帅气的小脸蛋来上几刀,留下点伤痕,好帮自己增添点“男子汉气概”。
走进茶馆的乐哥儿,见木台上的朝天笑,正将他那一对黝黑漂亮的剑眉拧成了一个“川”字,同时一道略带童音,但听起来却充满磁性,让人能在听到这声音的第一秒,便可心生好感的男音,传入乐哥儿的耳中。
“话说人皇与七大蛮王大战的第九天,也是皇蛮大战的最后一天,人皇虽是一代天骄,早已金丹大成十阶登顶,是可以游戏人间的半仙,天下间一对一难有敌手,但那同为十阶金丹境的七大蛮王,却是摒弃前嫌,与人皇在卧龙山上来了场极度不要脸的车轮战。”
“前面八天里,这连睡觉吃饭时间都不给的车轮战,极北的七大蛮王早已将人皇给耗的油尽灯枯,眼下支撑着人皇继续站着的,仅仅是那条保卫我神州苍生不灭,传我神州正统的毕生信念。”
“当然了,作为人皇对手的七大蛮王也好不到哪去,前面的八天里,虽说是车轮战,但人皇凭借他《人皇不灭体》的超强恢复力一直和他们以伤换伤,打的来不分胜负。我神州儿郎们,平日里虽不是七大蛮王的三合之将,但此刻事关神州一脉能否继续传承下去,也个个都已豁出性命,将一道又一道的万民真气打入那七大蛮王体内。不求杀伤七大蛮王,只求让七大蛮王真气难续,能让人皇有斩杀之机。”
“而这侵入蛮王体内的万民真气大家都知道的,虽是中正平和,可让人强生健体,延年益寿。被作为异种真气,打入他人体内后,也只会让身体感到不适,真气难续,受点轻伤,没有蛮族修炼的《天狼决》所产生的天狼真气那样狂暴,入体之后非死即伤,完全不给人活路。”
“但万民真气入体后,若要完全排除体内,却少不了要静坐一两天才可。而此刻正是战事正酣之时,作为车轮战主力的七大蛮王哪有时间休息,一个个也豁出了性命,准备将天下无敌的人皇给活活给拖死,耗死。到时神州将再无敌手,我神州一脉也将就此沉沦。”
“正当我等神州苍生的命运,已到了最危机的关头~~~~~~”
此刻正在木台上全情说书的朝天笑,似乎也注意到了站在门口,瞬间进听书入迷状的乐哥儿,便一拍木台上的惊堂木猛喝到:“欲知后事如何,请明日看书中分晓。”
说完这明显恶趣味不少,故意留下这等悬念,来挠人痒痒处的朝天笑,快速的一个抱拳行礼,便头也不回的从木台上跳下,准备挠了人痒痒就跑。
而其在飞奔出茶馆前,也不忘一把拉走门口的酱油众乐哥儿,让他免受波及。
果不其然,这小哥两刚冲出茶馆的大门,茶馆里终于回过神的众人,无不高声呻吟道:“笑笑大爷你别又双叒叕走了啊,我叫你亲爷爷行了不,说完再走成吗?我明天去买书成吗?”
“下次我再也不来了,再来我剁脚,剁耳朵。”
“你这是第几次跺脚,剁耳朵拉?”
“一百零八次了不行吗?”
“你这剁的是手指甲,脚趾甲吧。”
“不行吗?那下次我剁头发。”
···········
在狂奔了三分钟左右,直到两人再也见不到茶馆的模样,再也听不到茶馆中哀嚎的挽留声后,这小哥两才停下了快跑,准备漫步回家。
回想起方才茶馆里众人的呻吟,恶趣味同样满满的乐哥儿,就如同在品味他最喜欢吃的美味糕点般,眼睛咪得如同月牙一般的笑问道“大哥,你又去给人家说书,却又只说一半了啊。”
若果说精神代表了一个人的思想程度,肉体代表了一个人在世间存活的时间。眼下这精神上的成熟与肉体上的幼嫩,在回首的一个灿烂笑脸上,得到完美统一的朝家大少爷,却是带着的几分恶趣味笑容的顽皮笑道:“我们朝镇十里八乡,几千里的地,连一个演皮影戏的都没有,乡亲们闲下来了也只能在家“打桩”造人,这“打桩”虽是世间一等一的妙事,但做多了也难免眼耳失聪,噩梦频发,疲态常显等不良后果。今个儿大哥我正好无事,去给街坊们说说书,给他们来点乐子,也算是为造福乡间了。”
一旁有着上百次丰富经历的乐哥儿,哪会不知道自家大哥朝天笑那喜爱用无伤大雅的玩笑,来作弄街坊乡亲们的奇特性子。瞬间联想到方才茶馆,那些茶友们明显带有几分哀嚎的呻吟,脸上颇有几分幸灾乐祸的乐哥儿,一张小脸贱贱的笑道“大哥啊,你这样欺负街坊们好玩吗?今晚他们八成又要想着你的书,睡不着觉了吧。”
天性就是恶趣味满满的朝天笑,自是颇为得意的回道“这人嘛,劳逸结合才是王道,大哥写书,也是会写累的嘛,这偶尔的与街坊们一起开心一番,又有何不可了?正所谓独乐不如众乐,大家一起来听我的新故事,岂不妙哉”
如此不要脸的话一出,就是脸皮厚的将自己封为朝镇总瓢把子的乐大官人,也感到有些受不住。而那微妙变化的小眼神,更是道尽了“鄙视”二字的真意。这一茶馆的人都“开心”的一晚睡不着了,这“乐子”的确够大的。
而在见到身旁的小屁孩,居然如此的不乖,如此的不识抬举,居然敢用鄙视的眼神,调侃他长兄如父的兄长,
眼睛一转,计上心来的朝天笑笑道:“小乐啊,明天大哥有事,家里有个远房亲戚要来,我要去接待一下,你去给那些来我们朝镇,给我捧场的大姐姐们签签名好吗,还是和去年一样的老规矩,明天书店里卖书的钱你分得一成,签一个名你多得十个铜板。我知道你最喜欢糖葫芦了,那东西才一个铜板一串。而那烤鸭,小乐你去买也就三五十个铜板一只,明天你只需要努力三小时,剩下的几个月,都能吃香喝辣欧”
一旁行进的速度越来越慢,明显被孔方兄诱惑到的乐大当家,一张小脸上可谓是满脸的纠结。
诚然,糖葫芦与烤鸭虽是他的最爱,但那些“爱书”成狂,去年差点把他给拖去墙角“轮大米”,吃干摸尽就走人的大姐姐们,实在不好惹啊。
投下诱饵的朝天笑,岂会看不出他这笨蛋弟弟心中的那点小纠结,心里暗笑一声,又加了足以压倒满载骆驼的最后一块筹码笑道:“小乐啊,你不是一直都想学我在《伏蛮战记》里,那套传说中的“二哥变大术”吗,这次成了,我就教你。”
眼睛一亮,心中天平瞬间了坍塌性倾斜的乐大当家,一咬牙,一跺脚,小脸上无比坚定的回道:“君子一言”
“快马一鞭”。
此刻正在兴奋头上的某个幼生期扛把子,完全没注意到朝天笑在他转过身时,那看向他充满怜悯的小眼神,似乎在无声的说“这小笨蛋还是和以前一样好骗啊。哎~~~~~~太没成就感”
第二章——混世魔王朝炎骄
第二章——混世魔王朝炎骄
漫步回家的乐哥儿,其心情既是期待又是不安。
在回想起去年同样的因为自家大哥有事,要去东边位于庆省与重省交汇处,有着三十万人口的栗城,开朝计烤鸭店的分店,他乐大总瓢把子穿着他大哥的一身白衫,手拿两尺纸扇,帮忙签名卖书的“惨烈”情景。
刚开始,乐哥儿看着木桌对面那群满脸激动的书友姐姐们,还觉得是一件颇为让人愉悦的差事。
那些二八年华的小姐姐们,可是个个都闻起来香香,摸起来软软,笑起来甜甜的香钗儿。
当时的乐哥儿,在一群莺莺燕燕的包围中,颇有几分“此地乐,不思蜀,只愿此美景永长存”的美妙感觉。
但期间不知哪个书友姐姐开了头,对着他软软的小脸,狠狠的拧了一把,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他颇为帅气的小脸蛋上狠狠的香了一口,这整个书友会的局势,便瞬间变得微妙了起来。
一旁看见有“油水”可以占的书友姐姐们,本来还是温柔如水,秋波送情的眼眸。刹那间变得来如饥饿三天三夜的黑白妖狼,在夜里无意间见到了一只肥美同时毫无戒备小羊羊一般,瞬间的绿了,也亮了。
而要知道乐哥儿当时可是六岁,儒家所谓的男女之防,根本无法作用在这等嫩雀雀上,连一根毛都没有的小屁孩身上。
故而那些瞬间洪荒猛兽化,恨不得直接来玩“丸~~吞”的书友姐姐们,全都扑了上来狂捏乐哥儿的全身上下,那红彤彤的小嘴,更是在乐哥儿的小脸蛋以及衣服上,留下无数鲜艳如血的吻痕。
在那一刻,通过切身体会,终于明白了“山下的女人如老虎”,这句至理名言的乐哥儿,尝试着发起了徒劳的反抗,并准备转身跑路。
但他不转身还好,刚一转身,场面便完全失控,那些兴奋到极点的书友姐姐们,生恐她们梦里的情弟弟,就这样头也不回的离开了,统统爆发出了人类阴暗面中的兽性,在扒光了乐哥儿的衣服还不算,连大衩裤也没留给他乐哥儿。
其中身高一米九,腰围也是一米九,拳上能跑马,一顿一头羊的如花姐。
在抢到他上衣时,那趴在地上沾满了泥水,却又喜极而涕的肥圆大饼脸,直接让乐哥儿连着三天没法睡觉。
期间一躺下一闭眼,就是如花姐当时那开心至极,却绝对能让所有熊孩子瞬间止啼的哭嚎大饼脸。
也正是因为有过一次这等的“悲惨”体验,乐哥儿如今是再也不想来上一次了。
但这次他大哥朝天笑给的好处实在太好了,孔方兄自然不用多说,未来几个月的小日子,他乐爷的零嘴,到底是啃青菜萝卜干,还是啃烤鸭糖葫芦可全靠它了。
同时这“二哥变大术”,更是他乐大官人势在必得,必须学到的。要知道不论是他大哥朝天笑的书里,还是乡间的传闻里,当年的人皇可都是御女三千,才让神功大成滴。
他乐大官人虽然不知道什么叫做御女三千,但向他人皇老人家学学总没错。这“二哥变大术”更是要从小开始锻炼。
在纠结与期待,隐隐的不安与淡淡的小兴奋中,乐哥儿发现自己撞上的一堵两米开外的钢铁肉山,抬头一看正是他老娘朝炎骄,那堪比洪荒妖兽般,浑身上下全是腱子肉,没有任何脂肪的“雌”壮身影。
如果说朝天镇谁是最家的女儿最美,大家可能给出诸如郭家郭玉莲,李家李赛霜,王家王芙蓉等等答案。
但如有人问朝镇谁家的女人最能打,那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威武霸气,万人莫敌的朝镇镇长——朝炎娇。
话说当年朝炎骄出生时天降祥云,门前铁树开花,后院母鸡下蛋。而她老爹朝龙炮当年虽不算打遍庆省无敌手,但豪爽仗义,嫉恶如仇,不论是山上跑的,还是水里游的“好汉”们见了,都要尊一声“炮爷。”
早年的炮哥痴迷武艺,年近七十依旧无一儿女,而朝炎骄的意外降生,让朝龙炮这个痴迷武艺近一甲子的宏须大汉,第一次有种“我应该有个安稳的家,来养我的女儿的感觉”,从此江湖上少了个宏须大侠,炮哥的老家朝镇多了个乡勇教练。
炮哥一身武艺所学盛杂,无论神州的各式各样武学心法,极北蛮族的炼体术,亦或是南洋传教士,流传过来的《智慧上典》,统统都有着不俗的见解。
而其中代表着极北蛮族武学圣典的《天狼决》,炮哥更是在年轻时有过奇遇,借着探险时得到的残本,自废武功,从头开始练了二十几年后,便直接成了地阶巅峰七阶凝液境的一代宗师,就是八阶育丹境的天阶高手遇见了,短时间内也不见得能从炮哥手里讨到好。
只可惜探险得来的《天狼决》始终是一部残本,只有八阶育丹境以前的修行法门。再加上早年练武时,因为太过急于求成,身体受了不少暗伤。故炮哥的武学修为,止步于地阶巅峰的七阶凝液境。想要在进一步,非得要海量的天阶大药,来洗髓易骨,治好当年的暗伤才能进阶。
此时有着“三斧黑旋风”这一匪号的炮哥,虽以一百有七,但其半白的头发配上强壮的身躯,却正是他武力最为巅峰的时刻。
而凭借《天狼决》残篇的练体方法,炮哥的外功修为已可不借任何兵器,徒手做到开山劈石,其力更可单手提起万斤重的石狮子。这样的一代武学宗师级人物,在大新军中那就一个妥妥的万夫长,江湖上也可占一个道场,将一生所学传下去。
作为炮哥独女的朝炎骄,在初学武艺时,便显示出了她非凡的武学天赋,年仅两岁便初通气海,学成有着天下第一奇功之称的《万民决》的第一阶,九岁时便将朝家祖传的天品武学《混世三板斧》学至大成,《万民决》也修炼到了四阶凝气境,在当时还只有几千人的朝镇里,除了炮哥外便再无敌手,从此过上了寂寞如雪但求一败的生活,
十岁时的朝炎骄,因为《万民决》再无寸进,家族中的《混世武典》更是只传承下了地阶以前的修炼法门。便只能自废《万民决》改修炮哥当年发现的《天狼决》残篇,且凭着《万民决》打下的好底子,没用到五年便再次的将《天狼决》练到了四阶凝气境,也就是人阶顶峰的高度。
七年后更是配合着炮哥早年探险时得到的一株天阶奇珍入药,将作为武学根基的六重地门全数打通,并修炼至完美,打下了无比坚实武学的基础。
在二十二岁时,武学根基大圆满的朝炎骄,凭借“西南七省武举人大赛”中的奋勇砍人,临场突破地阶,夺得西南七省青年组的武状元,档案也入了当年老皇帝的书房。
二十三岁时,因为大新律历,地阶武者必须在大新军中,服十载兵役之故,没钱缴纳兵役税的朝炎骄,不得不拉着她老爹炮哥一起去七省巡抚闻天熊的账下各做五年小兵,用来抵兵役税。
而朝炎骄在踏入兵营的第一天,其便凭借朝家祖传的七品神兵开天斧,以及早已练到炉火纯青的《混世三板斧》,轻松打趴了她所属战卒营里,已经是六阶育液境修为的万夫长。
且恰巧被路过的七省巡抚闻天熊看见,从此朝炎骄成了七省巡抚闻天熊麾下地阶骑卒镇西荡寇军的一员,吃饭从此不用排队。
二十七岁时,在军中混了近五年,过命好友无数,但却同样因为实在太会惹事,依旧是小兵炮灰仔一个的朝炎骄,迎来了她前半辈子的最高荣耀——护驾之功,光耀门楣。
在天都接受赏赐时,更是被大祭司钧鸿批命为当世福将,拜为上将军可护大新气运,故而事后的先皇直接如同拜泥菩萨一般,拜朝炎骄为“三界伏魔,忠义神武,灵佑仁勇,威显护国,保民精诚,神威远震女武圣”,并让其统领禁军数十万精锐地阶战卒,一时间风光无限,手下狗腿马仔无数。
可惜好景不长,朝炎骄刚到而立之年,作为天都都督的朝炎骄就因为做事太直,为人太混,见不得天都的魑魅魍魉肆意欺压平民。故这眼里容不下沙子的朝炎骄,在其当都督的几年里,把整个天都能得罪的权贵世家全给殴打了不止一遍,期间得罪的实权人士,数量堪比满天星斗一般的多。
再加之当时的老皇帝因吸食福寿膏,已是病入膏肓,眼瞅着没几年就要嗝屁。
感到靠山快倒,自己爷两在留在天都绝对会死的无比凄惨的炮哥,硬是逼着自家女儿辞了官,回到庆省老家,准备当土地主度过余生。
也正是在天都开香堂,镇场子的那几年。最喜欢帮贫民打抱不平的朝炎骄,算是看清了大新王朝的心肝脾肺肾了。
在炮哥苦口婆心的劝了几次后,早已经心烦无比的朝炎骄,也索性找了个借口,写了封《乞骨书》,求辞官归田。
当时已经在准备后事,修建陵墓的老皇帝,看在朝炎骄这几年来,所制造出的五位数以上惹祸能力,外带她在天都最为常见的“饭后运动”,便是肆意殴打权贵子弟,还要他这当皇帝的本人来帮忙擦屁股。
这迫于大祭司福将批命,不得不忍的老皇帝。也乐得这女土匪滚蛋。当场就同意了朝炎骄的《乞骨书》
而为了表示皇恩浩荡,以回报当年的护驾,破阵之功。
老皇帝更是索性将朝炎骄封为世袭的子爵小领主,并将老家朝镇这边境小镇作为恩赐记与朝炎骄名下,当然作为封地的朝镇人口虽不多,满打满算也就万余人。
但封与朝炎骄的土地却绝对够多,几十座山头外带一大片的草原,平原,都可抵上大新王朝普通伯爵级勋贵的领地面积了。
但明白人都知道老皇帝完全是想让这喜欢横着走的女土匪自个滚远点,眼不见心不烦最好,她在天都一周惹出来的事,都快抵得上以前天都小半年的事了。
此刻回过神来,抬头望“山”的乐哥儿,听见一阵戏谑的声音笑道“这不是小乐哥吗~~~,走路如此不长眼,难道是想要找个小媳妇儿了吗~~~?要不,娘亲帮你去下聘礼去?”
这混世魔王的言语,依旧如当年在天都时一般,彪悍的足以“号令天下,莫敢不从”,这等皇帝都不见得拥有的彪悍范儿。完全不像一个马上奔四,已经有两个儿子的中年妇女所能拥有的。
还是小鸡仔一只,毛都还没开始长的乐哥儿,立马被这发自灵魂的彪悍范儿给镇住,全身一颤后,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子,小手挠着自己的后脑头发,很是羞涩的笑道:“哪有啊,娘亲,真有的话俺们也绝对学您那样来个英雄救美。然后让美人以身相许。”
是的,这小屁孩没说错,朝炎骄当年就是在辞官后,随着炮哥去汝南省的罗镇探访老友罗宝仔时,机缘巧合之下,救下了被白死病缠身罗青霸的老母,以及罗镇周遭近三万人同样被白死病缠身,差点被白死病给祸祸死的当地居民。
故而饭桌上有点娘,清秀的面貌看起来像水乡里的女儿家,多过像男人,性子也异常温柔孝顺的罗家老十二罗青霸为了报恩,只能以身相许了。嫁给这似乎还没进化完全的雌性类人猿了。
可能任何人看了这朝炎骄英雄救美,救来的夫君,都会由衷的叹息,如此俊俏的脸蛋,为何偏偏是个男儿身。而是男儿身也就算了,这命运还让他如多舛,让他入赘这妖猩猩般尚未进化完全的朝炎骄。
古语曾云:“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说的就是这一遭,眼下这明显没进化完全的雌性妖猩猩,上辈子到底烧了多少吧好香,做了多少的好事,救了多少的人,才能找到如此俊俏,又孝顺忠义,从来没二心的美儿郎啊。
大婚后,当朝炎骄军中那些老兄弟,知道他们的母老虎战友真要结婚生孩子时,都不住的称赞那入赘的罗青霸为纯种真爷们,是真正的“王的男人”(朝炎骄军中外号为混世魔王)。
非常满意某个小马屁精恭维话的钢铁肉山大魔王,一手提起乐哥儿,将他放在了椅子上笑道:“好了,小乐就你嘴巴甜,明天你大哥要去卖他的新书,这次小乐你就别去凑热闹了,上次你的衣服都被拔光了,连大衩裤都没留下,这次老娘派两大对的家丁去,并让你大牛哥看场子。这次看谁敢扒光我家笑笑的衣服。”
而椅子上的乐哥儿,在听后却是忍不住的泪往心中流。因为这一次准备去签名赠书的,还是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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