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救赎的路上》——昨日的奉之
没了灵魂的人
有一个地方,它远离了城市喧嚣,安静地像一副画面。
雨后草地上一簇蔟鲜花盛开,花瓣上的露珠使得更加娇艳。乌云开始褪去,天空恢复了本来的蔚蓝,慵懒的湖水没有一点波澜,将雪山,蓝天倒映着,让人产生一种分不出天地的错觉。
有一个人,确切地说一个未死已亡的人来到了这里,他骨瘦嶙峋,他颓废直至,他散发出一种负能量,就连周围的美景都没能将他渲染。他穿过低矮的灌木,踏在湿润的草地上,贪婪地吸允着纯净的空气,他在享受这一刻的美好。
他将帽子取下,细细地整理自己的衣着,像极了一个病态绅士,他望着天傻笑,虽然声音沙哑,但是他真的很开心。
“纳木错,你真美啊!”说完,他便虚弱地躺在了地上,眯着眼,用手挡在眼睛前,阳光从指间洒在他脸上。
此刻的纳木错属于春天,而他却来自寒冬。
他叫余风,三十岁却是这般虚弱,来自于哪儿已经想不起了,只记得那挂满仪器的病房,患者的痛苦,医生的匆忙,周围担心地注视着他。他很伤心,不是因为自己得了肝癌,而是因为自己的病拖累了家庭,熟悉的人都认为他是那样乐观,都不知道他内心的孤独。
有一天,夜很深了,他疼痛得无法入睡,虚眯着眼,他看到了妻子站在他身旁,手里攥着枕头,很是犹豫,只要捂住他的口鼻,他就解脱了,再也没有痛苦,同时,她也没有了丈夫,孩子也没有了父亲。
她看了看病床上的他,记忆中,他永远是那个十八岁阳光少年,总有办法逗她笑,领证那天牵着她的手许下共度余生的诺言,记忆中,是那样的美好,是那样的温暖。
至此,她的眼角再也绷不住了,热泪就这样落下,急忙捂住了嘴,不敢发出声音,轻轻地向屋外走去,蹲在门外痛哭,她的样子真叫人心疼。
他看着妻子的所做的一切,就好像有把刀插进了自己心里,相知相识相守这么多年,无能的自己没有给妻子办过婚礼,相反,还让怀孕的她在外打工。他恨死了以前的自己,如果能重来,誓必会奋斗到底,让妻子孩子过上好日子。如果能重来,一定要让她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如果的如果,最后没有如果。
那晚之后,他暗下决心,让自己不能拖累家人,想起从前对着妻子拍胸脯的诺言,以后有钱了,带她去一个鲜花盛开,湖面像镜子一样的地方,办一个最美的婚礼。听别人说,才知道这个地方叫纳木错,他要去这里,他想在这儿,结束他的一生。
那天晚上,他温柔地对她说:“老婆,要不你今晚回去睡吧?我一个人没事儿,你都好几天没睡好了,随便去看看孩子吧。”
她看着他的样子,很是担心,他安慰着她,叫她回去好好休息。
清晨,由于要带他去检查的缘故,她早早地去了医院,但是此时的病床上不见了他的身影,她发疯似的寻找着每一个病房,每一个角落。还是没有找到,濒临崩溃边缘的她来到了医生办公室,哭闹着,嘶吼着,一场闹剧之后,精疲力竭的她晕倒了。
同屋病友看着这个女人,跟前几天细心,贤惠妻子的样子截然不同,生活的压力,丈夫的离去活生生地把她逼成为了一个泼妇。
再醒来已是黄昏,她发现自己躺在了另外的一张病床上,精神崩溃的她出现了幻觉,看着眼前身穿白大褂的医生竟然是自己的丈夫,猛地一起身拽住了医生的胳膊再也装不出泼妇的样子,带着哭腔说:“阿风,你去哪儿了?你不要丢下我,好不好?不要走...”
医生看着这个女人居然把自己认成她的丈夫,不忍拆穿,就让她这样抱着胳膊。许久之后,她才意识清醒,发现抱着的人不是丈夫,缓缓地放开了医生的手臂说道:“医生,你看到我的丈夫了吗?你知道他去哪儿了吗?”
医生回道:“单小姐,对于你丈夫的失踪,我们深感抱歉,在第一时间就调取了监控,余风先生于清晨4点换下衣服,离开了我们医院,院方已经帮你报警了,待会儿请你协助一下警察工作。余先生不会走太远,相信很快就能找到,请不用担心。”
“我特么老公走了,你叫我不要担心?你们医院做什么吃的,一个病人就这样走了,你们居然没发现?”
“单小姐,我们安保方面确实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请你谅解。我们在余先生枕头下,发现了一封信,像是给你的。”说完,医生将一个信封交给了她。
“吾妻:
见字如面。
好好地活下去,我爱你。
余风。”
看着熟悉的字迹她楞住了,下一秒,她将这封信撕碎,口里还念道:“王八蛋,你特么倒是一走了之了,我和孩子怎么办?”话音未散,将信纸撒在了半空。
纳木错的夜晚很冷,风掠过湖面,径直向他刮去。
他拾起柴火,起身向住的山洞走去,并没有多远,只是他虚弱地走着像过了很久。
背对着寒风,颤抖地拿着火柴棍,一下,两下....
“啊!!!!!神啊!!!为什么这样对我!!!咳咳咳~~~~”迟迟点不然火柴的他有点恼羞成怒,他开始将自己的悲哀埋怨成上天的过错。
“年轻人,你这话说的就不对了!神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你只是现在身处寒冬,感觉不到暖春的到来而已。”
一个穿着藏族服饰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他在仔细打量着他,金丝眼镜,头发稀疏且胡子拉碴。中年男子双手摩擦嘴里不断哈气地看着他并问道:“我可以进来吗?外面真的冷。”
突然到来的男子使得他有点不知所措,出于本能地请他进来。
男子大步走了进来,看了看他手里的火柴,十分不屑。然后从衣服里摸出了一个很漂亮的打火机,虽然表面漆皮已经锈红了,但盖子上雕刻的狼头还是栩栩如生。男子点燃了柴火,盘腿坐在火堆面前,拿出烟递给他,却被拒绝:“对不起,我不抽烟。”
“俗话说得好嘛。男人不抽烟,望子(怎样)活在人世间,来嘛,来嘛,搞一下嘛,很暖和的。”
原本心里有点担心的他,看着男子热情的样子,瞬间打消了,接过香烟,然后放在火上点燃,再放在嘴里,深吸了一口,果不其然被呛的咳嗽不停。
“对了嘛,第一次都这样,就像第一次上床一样。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陈建国,在纳木错做生意。”
缓了好久才缓过来“咳咳~~这不是风景区吗?你做啥生意。”
“欸,你个瓜娃子,我说的纳木错是乡,做啥子要你管哦?一个大老爷们儿看上去咋个病殃殃的,对了你叫啥嘛?”
“我叫余风,很高兴认识你!”
“高兴个屁,你来这儿做啥子?”
“我就来这儿随便逛逛。陈哥,听你这口音也是天府人的把?”
“这么明显吗?我原本来自甜城,因为一个女人才来到了这儿,一晃已经十年了呀!”陈建国叹了叹气说道。
“女人?你的妻子吗?”
“是,但也不是。”
“陈哥,你这话说的我就有点不明白了,啥叫是,但又不是。”
陈建国从背包里面拿出了一个装着青稞酒的羊皮袋,倒了点儿在铁盒里,放在炭火上热着。然后意味深长的看着纳木错湖,许久。
他也跟着陈建国望向了远方,夜深的纳木错湖,依旧那么静谧,月光洒在湖面,像是一件洁白无暇的玉器一般。
陈建国率先打破了画面,将热好的青稞酒递示意让他品尝一下说道:“喝点吧!天儿冷,喝这个暖和!”
他小心的接过酒喝了一小口,感觉身体从上到下有一股暖流在窜着,难忍的病痛也好了许多,紧接着连着猛灌了几口。
“给老子的放下,我这酒很珍贵的,照你这样喝,两下就莫得了!”陈建国本来盘腿坐着,立马就站起来抢过酒一饮而尽。
“妈拉个巴子的,跟我剩了一点儿。算了算了,你不是想知道我为啥来这儿的吗?”
“对啊,陈哥,你跟我说说,看得出来你是个有故事的人啊!”
“你听说过纳木错的传说吗?”
“纳木错的传说?没听过,你不是要说你的故事吗?怎么说这个!”他有点摸不着头脑。
“听了就明白了。相传,念青唐古拉山山神是个法力无边的神灵,念青唐古拉山神虽然身为神灵之王威震一方。
念青唐古拉山与纳木错结为伉俪相亲相爱,这是北方众百姓的福份,但它们的感情不是没有出现过裂痕。
在纳木错北岸约30公里处有一座山叫保吉山,与念青唐古拉山遥遥相望。当年威严峻拔的保吉山常与念青唐古拉山的爱妻——纳木错窃窃私语、缠缠绵绵。生下一个儿子——唐拉札杰。保吉山和纳本错为了不让念青唐古拉山发现唐拉扎杰,把唐拉札杰藏在保吉山以西约6公里处的大坝。奇怪的事,纳木错以北地区无论从什么角度都能目睹念青唐古拉山的尊容,可就是站在唐拉札杰山看不到念青唐古拉山。
尽管唐拉札杰没有被念青唐古拉看到,可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保吉山和纳木错的如意算盘打得太简单,神力无边的念青唐古拉山怎么会不知道它们那点小事呢?一次它们正在幽会时念青唐古拉发现了自己的妻子与保吉山私通保吉山正欲拔腿北逃,念青唐古拉的长刀砍断了它的双腿,保吉山再也无法站立了。”
说完了纳木错的故事,他已经听的入神了,像是听见了神仙的八卦一般。
“陈哥,故事呢,我是听的差不多懂了,这故事里的人跟你有啥关系呢?”
“我特么就是那个念青唐古拉山,这下明白了吗?”
“哦~这样的啊,那你的故事呢?”
“在十几年前,我来到这儿,认识了一个女孩儿,她叫莉莉。公司带团来旅游的,很她漂亮,欸!你看到过映山红吗?她那时候就像映山红一样美。了解了一段时间发现,我俩很聊得来,于是还没等到旅游回去,我俩就在一起了,那会儿真的很幸福。”
说到此,陈建国拨开头发,发现眼睛已经红红的,泛着泪光,很难想象,一个经历生活磨难的大叔,回忆到自己的妻子会这副模样。
“回去之后,我们结了婚,还生了小孩。一直都很好,真的,那时候,是真他妈好!”陈建国掏出了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
他一点一点看在眼里,这个大叔好像很痛苦的样子,他开始懊恼,想要打断这个话题。
“哥,你没事儿吧,要不算了。”
“算个屁,这件事儿,一直在我心里憋了十年了,你知道吗?十年,整整十年了!好不容易能说出来,你他妈让我说完啊!”陈建国哽咽地说道。
“后来,后来我的工作出了问题,原本富裕的家庭,一下子没了收入,我记得那会儿,很烦躁,天天喝酒,回家总是和她吵架,一次两次...数也数不过来了吧。直到有天她心里积累的不满爆发了出来,和我大打了一架,我原本只是想吓唬吓唬她,可是不小心,划伤了她的脸,真的,我不是故意的,没想那样的!”
“啪!啪!啪!”陈建国给了自己几巴掌,像是在忏悔自己的罪。
“我真他妈不是人!我好恨我自己,那是我的老婆啊,我为什么要打她,为什么要伤她的心!她的脸被我毁了,从此多了条疤,对我失望之至。带着孩子搬了出去,在外面,认识了另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对她很好,也不嫌弃她和孩子。”
“她走的时候,像是把我的灵魂也带走了,每天除了喝酒,还是喝酒,像个死人一般活着。你知道那种感觉吗?没了灵魂。”
“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了,像个疯子一样的去找她,连刀都带好了,我想在她面前狠狠的插自己一刀,说起来真是可笑。”
“在一个我从来没去的地方,我看了她,想第一时间冲到她的面前,希望得到她的原谅,然后跟我回家,但是我刚一到她的面前,那个男人就出现了,原本我带刀子的想法是的得到她的原谅,可是当我看到那个男人的时候,我无法理智,直觉告诉我,是这个男人抢走了我的女人,我要杀了他!”
陈建国说到这里,越来越激动,懊恼的抱着头,像是一个犯错的小孩。
“可就在我冲向他的时候,她上来拼命拉住我,想要护住那个男人,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的我怎么听到进去,她越说我觉得,他们之间有一腿,我的老婆为什么要护住别的男人。一下子我就挣脱了出去,结果...结果...”
“结果挣脱的力气太大,失去平衡的她跌跌撞撞的倒在看马路上,被一个货车碾过,当时就死了。”
陈建国跪在了地上,像是一个虔诚的教徒大力地朝着纳木错湖磕头,希望纳木错仙子可以看到,可以原谅这个男人,或许他当时真的不是有意的,又或是其他什么原因,但面前的男人是真的认识到自己的罪孽,他想悔过,他想对她说一声对不起,可惜已经没有机会了。
这时在纳木错的方向,吹来了一阵风,原本平静的湖面泛起了波澜,在余风看来,这是纳木错仙子听到忏悔,看!这风就证明。
佛说,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之中,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妄动,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世间诸般痛苦。
这句话用到陈建国身上最好不过了,他因为自己的一时愤怒犯下种种罪孽,这些罪孽,就像是被放在心里的刀子,一遍一遍划拉着他的心。
跪在地上的陈建国慢慢的挺起身子,脱下衣服,露出了胸膛。在心的位置,有一个用刀子刻的悔字,虽然伤痕已老,但还是很吓人。
“她死后,我因为过失杀害了我的妻子,入狱七年,七年,我每天都在想她,我在这儿划一个悔字,每天提醒自己,我是个罪人,罪人。”
在一旁看着的余风,很想安慰眼前的这个男人,想叫他别这么伤心了,话已经到嘴边,还是忍住了,因为,这时候任何的安慰在陈建国心里,都只会让他感觉是在加深罪孽。
“陈哥,你爱她吗?”
“爱,很爱,要是再来一次,我会让他和那个男人幸福的生活下去,我会祝福他们。”
“嫂子也一定爱着你,她搬出去的时候,就是在给你时间冷静,但是...额...。”
“但是我没抓住这个机会,她在等着我,如果能有来生,我愿做做牛做马来补偿她。”
“可能到时候,她不认识你了。”
“舒坦了。说出来,真舒服!谢谢你,小余,谢谢你还愿意听我的故事。”
说完,陈建国便躺在地上睡去,对他来说,这个夜晚是几年来,最安稳的。将自己背上重重的包袱放下,不去想其他,这一夜,没有罪孽,只有美味的青稞酒。
第二章 老陈与小偷
次日,一丝阳光照耀在这片圣洁大地上,风轻扬,鸟歌唱,牛羊低头尾巴在晃。
只听见“噗通”一声,赤裸男子纵身跃入了湖里,溅射起的波澜一层一层向湖岸散去,之后再也没能浮出水面。
鸟儿吓得飞出树林,朝着太阳的方向飞去,牛羊四处张望,以为是谁家小孩调皮,往湖面丢了块石头。
睡意昏沉的余风睁开双眼,看了看周围,发现身旁的老陈不见了。
“诶,老陈去哪儿了?他包还在这儿呢!咦~~这是啥子?”余风的脚边放着老陈的打火机,和一封信。把玩了下这个打火机,将重心放在了信上,拆开看了看,是这样写的:
朋友,你好!
原谅我忘记了你的姓名,和我的不辞而别,我要去见莉莉了。
出狱后的三年,我一直不知道我活着的意义,想找人诉说,他们却因为我是曾是罪犯而远离我。昨晚的交谈很开心,谢谢你能听我说完我的故事。
这个打火机是我和我妻子认识的时候她送我的,现在我将他送你了,希望你要好好的活着,对自己的妻子好一点,越是无能的人,脾气越大。要学会控制住自己的脾气,不能因为你的一句话,一件事儿伤害了最爱的人。直到莉莉走了以后,我才明白这个道理,回想前面几十年真是白活了。
我的背包里有我的一些积蓄,原本是想带莉莉的照片,可是找不到了。你的脸色很差,这些钱,你拿着,到布达拉宫找一位叫格勒次仁的藏医大师。他是我的老师,将这打火机给他,他会帮你的。
对了,我有个儿子叫陈明明,在他外婆家,他妈走后这孩子就不认我了,我不敢去找他,你回去后,帮我去看看,跟他说,他爸爸,知道错了!
我走了,来世再见。
这样的一封信,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悔恨,在余风心里久久不能平息。小心翼翼地收好信和打火机,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向洞外走去。
在不远处看到了,老陈的衣物和脚印,朝着山崖,余风意识到真出事了。连忙来到了,老陈跳崖的地方,高约摸个十来米,脚下是碧绿的湖水,一眼望不到底。
余风心底还是不能接受,昨晚上还好好的一大活人就这样没了,想起老陈赤身裸体慷慨赴死的画面,像是某种仪式,将自己献给了魔鬼,心里不禁泛起一丝悲凉。
“老陈,你妈拉个巴子的,你晓不晓得,我来这儿做啥子!”
“我他妈也是来自杀的,你先死算了怎么回事儿,你个龟儿子!”
“活着不行吗!为了一个死人,自杀?这样值吗?”....
余风朝着湖水吼道,希望老陈可以听到,呆呆看着纳木错,许久,这一刻像是静止了一般。
一晃时间来到了中午,高原地区的太阳特别狠毒,天空蔚蓝只有很少的几块云彩飘着。
他将老陈的衣物收拾好,想回去以后找到他妻子的墓,然后将老陈埋在旁边,也算是了却一件心事。
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还是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
生命真的那么脆弱吗?经过老陈的事儿,让余风重新认识活着的美好,他还有妻子孩子在等他回家,他决定去找老陈的老师——格勒次仁,去试试,万一真的医好呢。
几日后,他来到了当雄火车站,买了去布达拉宫的票。
上车前,拿出手机想给妻子打个电话,但他还没想好怎样面对她,自己的离去,给妻子带来的伤害,是自己无法弥补的。
几经思索后,还是觉得发短信较好,于是写道:“一切安好,我会努力活着。”
信息还发出,屏幕一黑,电量低自动关机。余风暗骂了一声:“丢雷老母啊!”
在相隔千里的家里,破旧的电视播放着新闻。
“本台最新消息,几日前,一名男子赤身裸体在纳木错湖跳河自尽,由于鱼群的侵噬,面部损毁十分严重,导致该无法确认该男子的身份信息...”
在客厅给女儿喂饭的单丹丹听到这则新闻,心好像听了几秒一样的,楞住了,像是丢了魂一般。嘴里碎念道:“男子,跳河自尽?”这些信息将她误以为是自己的丈夫余风自尽了,手开始不自主的颤抖,饭碗掉落在桌上,洒的到处都是,身旁的女儿被吓的哇哇大哭。
她的心里很慌乱,脑子里不断回响着“男子跳河自尽”,连女儿的哭泣都没能让她回过神。
过了一会儿,她紧紧地抱着女儿安抚着。女儿也是很听话,渐渐地不再哭泣,看着妈妈的眼睛带着哭腔问道:“爸爸呢?爸爸去哪儿了?”
看似简简单单的问题,却让她心里被刺扎了一般,眼眶湿润,温柔地对女儿说道:“爸爸他去了个很远的地方。”
“他还会回来吗?”女儿眨巴眨巴大眼睛看着他的母亲。
“会的,一定会的,爸爸不会不要我们的,相信妈妈。”说这话虽然欺骗了女儿,但也是迫不得已,女孩还小,不能让他知道自己没了父亲。
午饭后,女儿在妈妈的怀里安静的入睡,关上门来到了客厅,赶紧跟警察联系。
“喂,周警官吗?”
“是的,你是单太太吧,十分抱歉,余先生目前还没找到,不过不用担心,警方已经通知了火车站,旅馆,一旦有余先生的线索立刻联系你。”
“周..周警官,我想他已经死了。”
“不是,单太太,请你冷静一下,听我说..”电话那头的警察吓了一跳,心想是这个女人太思念自己的丈夫,可能精神除了问题。
“他死了,你叫我怎么冷静,电视上说在纳木错有一个男的跳湖,我想应该是他。”
“你说这个新闻啊,哎,单太太你要相信警察还不是相信电视?”
“可是...”
“我们警察都还不能确定该男子的身份,别说电视了,单太太请你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能因为一些小道消息就误认为是你的先生,冷静,冷静,一定要冷静。”
“你能告诉我这个地方在哪儿吗?是不是我的先生,我去看了就知道,不用麻烦你们警察了。”
“诶,单太太话不能这样说,我们已经尽力在帮你找人了,你要做的呢,就是在家祈祷余先生平安。”
“不行,要是一辈子找不到呢?我要去找他,你快告诉我地址。”
“这样把,单太太我带你去,如果我们一到那儿看到的不是你的丈夫,就请你以后在家耐心等待了,好吗?”周警官心想这个女人还真是麻烦,要是不答应她,不知道闹到什么时候,到时候过去,死的是他先生呢,就宣布人结案,如果不是呢,送她回来,时间久了断了念想就好了。
跟警察通完电话后,的心里稍微平静了一点儿,她做好了两手准备,一个绝望,一个希望。
当雄火车站内,人来人往,有做生意的商人,有挑这箩筐卖苞谷的,还有一种,什么行李都不带,每日在站台这儿晃来晃去寻找猎物的贼娃子。火车站这个地儿,可是干这行的宝地,人多,匆忙,警察不好抓,甚至于贼娃子会组队,组团来实施行窃,让人防不胜防。
余风背着包包在站台这儿四处张望,等待着火车进站,这时从他前面来了一个大汉,身材着实高大,脸颊带着藏族特殊的高原红,嘴上叼着根烟,眼里很是不屑的样子。
“哈库拉瓦(兄弟),借个火儿。”
本来不抽烟的他想起老陈临走前送给他的很漂亮的打火机,从裤子口袋拿了出来,热情的跟大汉聊着。殊不知,这个大汉用借火儿为借口靠近余风,吸引他的注意力,好让同伙儿在背后下手。
余风居然毫无察觉,伸手向大汉要了根香烟,然后点上,接着闲聊。大汉估摸着时间有点长了,容易被发现,心里有点着急,隔着余风给同伙那个矮子拼命使眼色,一顿挤眉弄眼,却不想矮子的身高弯着腰根本看不到大汉。
大汉心里想:MMP,搞快点嘛,老子都亏了一根烟了。
就在此时,一老一少,一胖一瘦两个男子从左右两个不同的方向抓住了两个贼娃子。大汉被突然来到一只手抓住,条件反射地想挣脱结果被一招擒拿死死地按在地上。
擒住大汉的人是一个国字脸,蓄八字胡,体态臃肿的中年人,从大汉的口袋里摸出了一个钱包,和一盒烟,半蹲着阴笑地说:“狗日的,老子刚买的中华,排个队被你这个龟儿子摸起走了,我看你真的是上茅斯打灯笼——找死,看清楚,这个是啥子!”
中年人从钱包里的夹层掏出了一个带着国徽,下面还带有两个鲜艳的大字——公安。大汉高原红的脸一瞬间白了几分,他很惊讶,今天干的第一个活儿就扒了个公安,本还想狡辩下,这下只能认倒霉了,心里还埋怨着矮子,要是他手脚快一点就不会被抓着了,心里是这样想的,但嘴里还是不停道歉:“大哥,大叔,公安叔叔,我错了,我是第一次犯,原谅我嘛,求求你了。
身高一米八五的大汉这会儿趴在地上说出这样的话,不禁让周围的群众笑了起来。
“这狗杂种我认得到,来这儿好久了,天天都在这儿当贼娃子。”卖苞谷的大叔戏谑道。
“对对对,就是他,上会还偷我了包饼干,害的我家狗狗都没的吃的,警察同志快把他抓起关起。”
.......
随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把火车站的武警官兵吸引了过来。
“安?喂狗的啊,怪不得一股狗骚味哦,我还吃了一袋。”矮子跪在地上做一处一副想吐的样子。
“哈哈,你还当真是个狗日的,喂狗的饼干你都吃,畜生。”制服矮子的是一个年轻人,约摸二十五岁左右,照警察的标准,他的这个身形就略显单薄了,板寸头,浓眉大眼,五官上给人还是挺精神的。跟着中年人很般配,一肥一瘦,正好互补了,看样子中年人应该是他的师傅。
余风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得知大汉是贼娃子,连忙的查看了自己身上有什么东西被偷,找来找去,发现什么也没掉,只是矮子把他老婆给他买的夹克划了一刀口子,很气愤啊,因为这是他老婆在他三十岁生日的时候送给他的。好几百呢,平时都舍不得穿,今天被个小偷刮了一刀口子,上去就是给了矮子一脚。
“欸,等等等,别打了,这两个贼,就交给我们带走吧。”武警官兵连忙上前拉住余风,想要尽快带走小偷,转身给中年人敬了个礼。
两个贼娃子被抓住了还不消停,互相吵吵:“都怪你个龟儿子,摸个口袋摸这么久,有锤子用啊你,这哈安逸了撒?”“恁放你娘的屁,说个话咋恁膈应人呢!”
中年人带着年轻人来到余风面前说:“小伙子,以后出门你可长点心吧,那小矮子在你背后至少摸了五六分钟了,你都还没发现。”
余风想了想那矮子摸自己口袋的时候,自己确实没什么感觉,可能是跟那大汉聊的太投入了。被中年人一说的自己有点不好意思了,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回道:“谢谢,两位同志,刚刚确实没注意,下次一定小心。”
“知道就好,我们还有事儿,先走了!再见”中年似乎有急事儿,连忙带着年轻人离开了。
“这么急吗?我还没好好谢谢道谢呢。”余风看着两位警察的离去的方向。
此时,火车进站拉着尖而长的汽笛声,催促着人们抓紧时间上车,由于这段时间临近雪顿节,进藏的人非常多,穿着厚实的传统服饰,都着急上车,场面像是电影的丧尸围城一般,其热闹程度跟汉族春节比,也是有过而无不及。
余风身子很虚弱跟身体魁梧的藏汉挤,肯定是挤不过的,索性就使劲站好,别被他们踩着,随着人流飘进去,至于位置什么的,随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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