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南》——长孙文武
第一章 老屋
每年九月,北方的候鸟都会南迁,途经粤东北部槎城时,或许会被这里的风景所吸引,总有那么一群感性的飞鸟歇翅而栖。
偶有几只立于宝源桥头,仿佛诗人,仿佛歌姬,面向被晚霞点燃的东江河吟唱虞美人。
桥西向南延伸,顺着东江流域南下,这是飞鸟的航线。不过你可以放一万个心,短期内它们不会离开,若想寻逐它们的踪迹,只需穿过宝源步至庄田下幄村,那里有一个很好的生态系统,也是我童年的原始森林。
下幄村位于庄田与宝源接壤的地方。之所以谓之下幄,是因为还有一个上幄。
庄田很大,是一个由十几个小村落组成的城中村。主干道是一条古老的水泥路,它贯穿着整个庄田,而零零散散的村落就布局在水泥路周边。
如果沿着主干道从新丰江往宝源的方向走,你会经过塘角;而与主干道分岔的一条支路则通往曾家村;两条路再次交汇是在三家村附近,三家村原本有二十几户人家,由于各种原因,后来仅剩三户,故而得名。大学毕业那年我回过一趟老家,那时的三家村又渐渐恢复了二十几户人家,母亲说很多外乡人在那里落了户。
三家村毗邻铁路,横跨铁路就到了上幄,再往前走便是下幄了。这样的布局很有意思,也给我的童年带来了很多乐趣。
小时候住在老屋,老屋位于下幄村。上小学的时候每天都要走那条路,一路上我们踩四脚蛇,抓天牛和知了,与忙碌的村民打招呼,穿过菜园和花生地,越过喇叭花丛和铁路。
傍晚放学回家,沿途的村落都升起了炊烟,各种饭香扑面而来,用鼻子嗅一嗅,这家烧的是猪油渣炒苦瓜,那家烧的是客家酿豆腐,浓郁的香味让我的肚子起了化学反应,开始咕咕直叫,这时脚步就不自觉地加快了。
老屋是我出生那年建的。两米高的红砖墙将整个老屋包裹得严严实实,为了防盗父亲还在墙顶上砌了碎玻璃。从我记事起,红砖墙顶上的砂浆早已龟裂,碎玻璃也脱落了,渐渐地,爬满了仙人掌。
这种仙人掌会开花,母亲常采来熬汤。每次母亲采摘的时候都略带仪式感,她先让我搬个木梯,然后爬上去用剪刀取下其中花瓣最洁白的一朵,放在竹筛里,用手轻轻地扇,同时鼻子凑近了闻。我和弟弟在边上看,觉得香极了。
取下的花需要暴晒,利用太阳蒸发掉所有的水分,最终变成微微泛黄的花干。这个时候,就可以熬汤吃了。将花干浸泡在清水里,发半个小时,选肉多的大骨配以生姜和红枣,等砂锅里的水开了便将配料、花干一并放入,加料酒转小火慢熬。随着温度的变化,锅盖上下颤动,犹如铜镲轻轻地拍打着节奏。水蒸气从缝隙间伺机逃窜,独特的清香弥漫开来,吸入鼻腔,黏附皮表,最后珍藏在老屋的各个角落里,静静地等待发酵。
一小时后,汤就熬好了。此汤香甜可口,生津解渴;而且具有清热润肺,养阴补虚,美颜护肤的功效,属于上层饮品。我从小就爱喝,后来才知道,这花有个刚毅的名字,叫霸王花。
老屋内部的结构很简单,住宅分正屋、后屋和侧屋;院子分前院、中院和后院。正屋与后屋相联,呈C字型,交界处有一个偌大的天井,相当于现代建筑的中庭。
大人在天井里洗衣服、洗菜;小孩就时常一丝不挂地站在天井中央洗冷水澡。偶有邻家小姐姐出现在对面的天台上,捂着嘴巴娇羞地笑,我和弟弟满脸通红,就像地震来了逃命一般,来不及穿衣便光着屁股躲进了房间里。
正屋有三室一厅。房间一大两小,大房间是主卧,父母住在里面。小房间是次卧,妹妹住一间,我和弟弟共享一间。正屋和后屋连接处有条连廊,连廊上有一个面向天井、朝南的房间,祖母执意要一个人住在那里。后屋是厨房和浴室,坐落在祖母房间的左侧。与正屋、后屋隔岸相望的是侧屋,中间除了天井以外,还有一条两米宽的通道。侧屋共有两间,靠前院的屋子隔开了两间房,一间单车棚,一间安了半人高的木门养着鸡和鸭;靠后院的同样隔开两间,分别是卫生间和杂物房。
父亲在院子里种了很多树,有黄皮树、芒果树、枇杷树、柚子树……每棵树的年纪都和我一样大。
母亲也不甘示弱,她独自一人把中院和后院全变成了菜园,后来还在前院种起了木瓜,一棵棵笔挺地挨着围墙,犹如站岗的士兵。春夏交际,木瓜就熟了,又大又甜,摘下来经过母亲的巧手一变,就成了餐桌上一道道诱人的美食,丰富了我们儿时的味蕾。
小时候很喜欢吃木瓜,特别是半黄半青的,刨了皮就吃,爽口得很。吃不完就切成片,用白醋、辣椒和糖精腌起来,嘴馋的时候吃一片,别有一番风味。
院子里长得最好的树是黄皮。每逢盛夏,蝉鸣声没完没了的时候,树上就结满了黄澄澄的果实。只要母亲一声令下,我和弟弟就像猴子一样跃到树上,妹妹就搬来小竹凳坐在底下捡。也许我们爬树的本领就是这么来的。
说起黄皮树,它其实是我儿时最另类的朋友,高大茂盛,成熟稳重,给人一种与生俱来的力量和大自然的安全感。开心的时候,我会在树下看书、玩虫子;不开心的时候就会爬得老高,然后抱着它倾诉。它很了解我。我也很了解它。
院子里一向很热闹。
下幄的父母都愿意让自己的孩子来老屋玩,他们认为,在这里玩耍要比在外面游荡靠谱得多,似乎只要关上那扇五米高的大铁门,加上牢牢包裹的围墙,就会形成一个结界,一来足够安全,二来不会到处闯祸。
在没上学的年纪,孩子们可以在院子里玩上一整天,各家父母也不来轻易打搅。因为人多,可玩的游戏项目自然丰富,譬如比武大会、丢沙包、捉迷藏、弹珠比赛、跳橡皮筋、爬树、吃黄皮……到了饭点,便可听见某某父母站在围墙外大喊一声:“回家吃饭咯!”霎时,饥肠辘辘的孩子们一哄而散。
有一天,院子里来了一位新朋友。
第一次见到它,我就非常喜欢。它是一条喜欢摇尾巴的小黄狗,有着漆黑有神的眼珠和挺拔灵敏的耳朵。它总是吐着舌头,对我咧嘴微笑。我给它取了名字,叫顺。
顺晚上睡在单车棚里,白天就拴在黄皮树下。只要围墙外有任何动静,它都会“汪汪”大叫。每天清晨醒来,我第一件事情就是跑到院子里去看它。它喜欢刨坑,不是很深,刨好了就趴在旁边呼呼大睡。有一次,我把黄皮核子投入坑内,悄悄埋起来,等第二天来看,却发现黄皮核子被嚼碎了,吐得满地狼藉,气得我直蹬脚。
顺还是个吃货,偏爱啃骨头,我们吃剩的骨头全被它给承包了,每次啃完,它都会蹲坐在地上,心满意足地斜望天空,舌头在鼻子上来回乱舔,一副回味无穷的样子。
十一岁那年,远在外地的姑妈带着比我大五岁的表姐来到老屋度暑假。
一天傍晚,落日还没来得及西沉,洒满余晖的天际就升起了圆圆的月亮,日月同辉,大地并没有显得更亮更白,只是一片猩红,仿佛快燃烧殆尽的黑炭,忽暗忽明。
漫画里说,这种昼夜交替的景象最容易招惹妖魔鬼怪,尤其是双眼发光、满嘴獠牙的狼人。
晚饭过后,表姐打算带我们去上幄的小卖部买冰棍吃,我战战兢兢地对她讲起狼人的故事,她歪着脑袋问我,狼人最怕什么?
我笃定地说,怕狗。
于是,表姐决定带上顺一同前往。
有顺同行,无疑给我们壮了胆。我走在前头,如同擒龙的骑士,昂首阔步,手里握着一根开衩的树枝,一路高歌前行。
表姐、弟弟、妹妹、和顺组成的亲属大军紧跟后头。
路过一个转角处,突然传来一种古怪的叫声,时而像厉鬼尖叫,时而如猛兽狂吼。
停下脚步,我们相互之间对视了几眼,心里不由紧张起来。再不敢往前走,生怕跳出一只垂涎欲滴张牙舞爪的巨型怪兽。
循声望去,那是一个私人养猪场。没有门,两边垒起的红砖墙算是把私家地盘给圈起来了,由于位置坐落在丁字路口横马路的一端,我们沿着主路走来,视线被其中一道最近的红砖墙挡住了,瞧不见里面的情况。
我知道这个养猪场,老师布置农忙作业的时候,我的同学领我参观过,那是他父亲自建的养殖基地。里面大概有一千多头种猪,熙熙攘攘全挤在一起,又脏又臭。空气间凝聚了粪、尿、糠、隔夜饭菜的味道,就像一团恶臭无比的毒气,让人窒息。
一年级那年,他的父亲因为非法聚赌六合彩被警察抓了,判了三年,这个养猪场也废弃了三年。最近听说他的父亲刑满释放了,养猪场也面临百废待兴的局面。
这时,养猪场里面的声音越来越怪,同时还伴随着撞击木门、指甲挠抓墙面、还有某种物体乱滚乱窜的声音。
妹妹害怕地哭起来,表姐急忙将她抱在怀里,小声地安慰,顺也开始朝着声源的方向狂吠。
我和弟弟面面相觑,不敢轻举妄动,就好比待命的士兵,正忧心忡忡地等候将军发号施令。
我们站在红砖墙外侧,一动不动,屏住呼吸仔细聆听养猪场里的任何动静。眼前有两个选择,往前走,但必须要路过养猪场的门口,万一里面真有怪物,我们就撞枪口上了。退回去,心有不甘,小卖部近在咫尺,而且那心心念念的冰棍在炎热的夏天于我们来说,诱惑着实不小。
我对表姐说,会不会是狼人?
弟弟听罢,立马跳到表姐的身后躲了起来,妹妹的哭声也越来越响了。
表姐沉吟了半天,总算憋出一句话,她说,不管是不是狼人,咱们数一二三就一起冲过去。
我们连连点头,于是简单商量了一下,最后决定,由表姐抱着妹妹打前锋,弟弟紧跟第二,我和顺垫后。
紧张的时刻步步逼近,我们努力克制自己尽量排除杂念,只听表姐的“一二三”。
一,二,三……
快跑!
大家闭上眼睛,使出吃奶的力气,拔腿就跑。眼看很快就要越过养猪场的门口了,我忍不住朝里瞥了一眼,只见一只庞大的黑影向我疾奔而来。
速度之快,来不及反应,黑影就重重地撞在我的右腿上,张开獠牙,毫不客气地狠咬一口。
我倒在地上,手掌擦破了皮,右腿内侧疼痛难忍,似乎能感觉到血液在皮肤下面燃烧、沸腾、倒流、最后决堤般从伤口处喷张,裤腿随之染红了一大片。
表姐脸色煞白,她把妹妹放在自认为是安全的地带后,慌忙捡起我倒地时掉落的树枝,张牙舞爪地向那黑影奔去。
黑影似乎对她不感兴趣,眼睛发亮,直勾勾地盯着我,不一会儿,便张开血盆大口,露出尖尖的牙齿朝我的脸上扑来。
我当时吓傻了,泪水夺眶而出,眼前一片模糊。我咬着嘴唇,一副狰狞的面孔,绝望早已占据上风,任何挣扎皆是徒劳,惟有默默等待死亡的审判。
不知何时,顺从我的身后跃然而起,动作迅猛,仿佛流星,在我上空沿着流畅的轨迹向黑影扑去,两个加速的物体最终撞到了一起,爆炸般弹倒在地。
我倒吸一口冷气,拭干眼泪立马爬起来,表姐一把拉住我的手,迅速往后退去。
这不是什么狼人,而是一条杂交的大狼狗,浑身上下长满黑毛,只露出一双凶神恶煞的眼睛。它的体形比顺大一倍,从鼻腔里发出愤怒的声音,那声音充满杀气,让听了人头皮发麻,如同战斗前歇斯底里酝酿的情绪,早晚要爆发出来,连同身体里的荷尔蒙。
顺像勇士一样,高昂地屹立在我和表姐的面前,尾巴也变得笔挺,看得出来它要准备誓死保护主人了。
我以前从未觉得,一条没有主观能动性的狗,在主人遇到危险时,会如此奋不顾身。此刻我终于明白,它们的忠诚甚至超越了人类的情感,一旦察觉危险就会挺身而出,用自己瘦小的身躯挡在主人前面,奋战到底。
顺与大狼狗对峙了片刻,终于撕咬起来,它们打得很凶,纠缠在一起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血肉模糊间,已分不清谁是谁,更看不清打斗的细节。
而我们只能呆立一旁束手无策。
大概过了半分钟,有几个男人从养猪场跑出来,手里拿着木棍,对着大狼狗当头一棒,大狼狗的头部受到重击,痛得“汪汪”直叫,身体瞬间软瘫下来,其中一个男人立马用铁链将它捆绑起来。
顺侧身卧在地上,喘着粗气,身上全是血,我顾不得自己的伤势,赶紧把它抱起来,脸贴着它的头部情不自禁地啜泣。
那个男人向我走来,我认出他是同学的父亲,他一脸尴尬,抱歉地对我说,你的腿被咬伤了吧?赶紧把裤子脱了,我给你消毒。
没等我回应,他就帮我褪去了血淋淋的长裤,表姐、弟弟、妹妹全都围了上来。几个深深的伤口映入眼帘,血迹已经顺着腿部流到了脚踝。他先用酒精给我消毒,然后拿猪毛涂在我的伤口上。他说,这是土方法,可以消炎杀菌。
我哭着求他救救我的狗。
他先是一愣,随后看看我怀里的顺,便回屋取出一个医药箱,有模有样地给顺打了一针,喂了几片穿心莲,安慰我说,平时猪崽生病,也是这么干的。回头又对表姐说,放心,死不了。
同学的父亲最后赔了我们一笔医药费,也包括顺的。当晚,父亲开摩托车载我去了市人民医院,一系列的治疗程序随之而来,伤口处理,打消炎针,做狂犬病毒排查……医生对父亲说,好在伤口及时做了消毒处理,不然就麻烦了。
在医院里,我一直都很担心顺的伤势,父亲抚摸着我的头说:“顺没事了,只是后腿伤了筋骨,恐怕日后要变瘸子了。”听罢,我忍不住潸然泪下。
我其实不太愿意写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之类的文字,然而某些事情总是事与愿违。
没过多久,顺就真的死了,那天我哭得稀里哗啦。后来父亲告诉我,顺的死,可能是误食了别人投进来的老鼠药。
时至今日,我仍然记得顺临死前的眼睛,忧伤而不舍。它躺在黄皮树下,被痛苦折磨了一整夜,最后,如同平素睡觉一般,默默地闭上眼睛,只是这一次入梦,灵魂却挣脱了皮囊。
顺是我生平养的第一条狗,它去了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一定会有另一个我。
我很感谢老屋给我这样独一无二的童年经历。院子里的笑声渐行渐远,老屋的故事未完待续。
第二章 竹林与魂灵
童年记忆中的初夏,白昼很长,夜晚很短,兴许是夜精灵乱了阵脚,暗黑的晚礼服总在不合时宜的时候穿上,或者脱下。
大人们似乎乐此不疲,没日没夜地扎堆在菜地里忙活起来。
蔬菜经过白天的高温蒸发,水分流失严重,夕阳西下但天色未晚,正是浇水施肥的好时机。
浇菜的水也得讲究。每户人家的菜园里都有一个蓄水池,上面盖着水泥地板,青苔遍布表层,正中间竖起一个生锈的铁环,一半显露在外,一半扎在凝固已久的水泥里,呈拱桥状。用老虎钳夹着铁环使劲掀起,偶有癞蛤蟆从深不见底的水池里跳出来,呱呱乱叫,而下面的水便是用来浇菜的。
有一天,我和弟弟放学很早,卸了书包就跑去菜园玩,嘴里含着石榴味的水果糖,心情无比愉悦。
我们伫立在田埂上,对着一望无际的青浪大喊:“妈妈!我们回来咯!”
话音刚落,夏风就把呼唤送进母亲的耳朵里,只见大老远的地方,一个熟悉的身影从绿油油的菜地里缓缓探出头来,接着应了一声,招手示意我们过去。
菜园里沟渠纵横,像极了图书上的迷宫。我们跳跃着穿行,路过芹菜,路过芥蓝,路过丝瓜,路过上海青。与翩翩起舞的彩蝶擦肩而过,与波波碌碌的蜜蜂微笑点头。
母亲放下手中的活儿,站起来对我们说:“奶奶在家烧饭,你俩去竹林里,捡些竹壳来。”
竹壳即笋壳,里面的笋慢慢长大,变成竹子,外面的壳就会一层一层剥落,掉在地上,晒干了,就是一种天然的易燃材料,据说古老的南越人常常取之生火,这个习惯也被客家人沿用至今。
竹林坐落在菜园的斜后方,约四里路,不算很大,更不是野生的。关于它,村里村外流传着一个神秘的故事。
清末民初,村里来了一位二十出头的军官,他留着长长的辫子,自称是天津人,曾是张勋辫子军的副将,复辟失败后,逃亡于此。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老见其可怜,便收留了他。
长老膝下无儿无女,将其视为己出。后来,他剪掉了辫子,改了姓名,叫津来,寓意从天津而来。久而久之,某种程度上,津来也成了本地人。
津来本性善良,长老辞世以后,经常主动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据说他还牵头创立了一个类似现代慈善机构的民间组织,专门照顾战后遗孤和独居老人。
有一年春天,村里决定修葺公家的宗族祠堂,估算下来是一笔不菲的开销,动员会结束以后,村民们畏畏缩缩,村长无奈,只好找津来商量,他二话不说,拍拍胸脯便一力承包了。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津来摇身一变,俨然晋升为远近闻名的老好人。
日子虽波澜不惊,但过得很有意义。直至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名叫蓝竹的女人。
蓝竹与津来一样,原本都不属于这里。比起津来,蓝竹的身世更加扑朔迷离,大家只知道她是寡妇,丈夫上了前线,再也没有回来。或许因为同是外来人,所以津来对她特别照顾。盖房子,编篱笆,养家禽,干农活,干了一切原本属于她丈夫干的,当然,也包括睡觉。
不知不觉,半年过去了,津来与蓝竹日久生情,孤男寡女挑了良辰吉日就结为了夫妻。
成亲那天,家里极其热闹。津来抑制不住喜悦的心情,几乎把所有认识的人全请来了。
浩浩荡荡摆了六十桌。
厅堂摆不下,摆厢房,厢房满了,用厨房,厨房不够地了,就放院子里。总之,里里外外全挤满了人,整片区域居然没有留下一寸空地。
来赴宴的男女老少毫不客气地大吃大喝,有人吵吵闹闹,有人举杯推盏,有人酩酊大醉,有人大吹大擂。
津来不用考虑这些人当中,谁是真心前来道贺,谁是装模作样骗吃骗喝。只要到场的人坐在这里,见证当天的一切,就心满意足了。在他眼里,似乎只有这样的排场,才配得起他们的婚礼;同样也只有这种方式,才能诠释他对蓝竹的爱。
次月,蓝竹便有了身孕。本该幸福美满、白头偕老。可惜好景不长,那年岁末,村里闹瘟疫,死了不少人,蓝竹不慎染上了,坚持不了多久,便去世了,孩子也胎死腹中。
津来悲痛不已,失去蓝竹,仿佛失去整个世界。
蓝竹的身后事也赶在春节前夕,草草了结。天气越来越冷,津来变得郁郁寡欢。
他开始不爱说话,孑然一身坐在厅堂门口发呆,甚至做一些常人认为奇奇怪怪的事情。譬如,他把自家的庄稼和房子全拆了,连同长老遗留下来的一大片土地,花了三十年时间变成了竹林,并在林中搭起一间简陋的小竹屋,颤颤巍巍,每每刮风下雨,路过的人都为之捏一把汗,可他依然固执、孤独地住在里面。
渐渐地,津来从一个老好人变成了一个怪老头。白发苍苍,皮肤黝黑,身上永远一股发霉的味道。他的背微微隆起,身躯也越来越弯,走起路来深一脚浅一脚,无论走在何种地形上,都像是步履于沙漠中。
不知何时起,他害了一种喜欢自言自语的怪病,一个人对着空气手舞足蹈,念念有词,却不再与活人打交道。
起初,乡亲们还会自发去照顾他。逢年过节,谁家做了好吃的总会想起给他送一点;冬令时节,谁家妇女织毛衣总会记得给他织一件。然而,他并不待见,常常抡起竹竿打跑了前来帮助他的人。这一来二往,大伙也怕了这脾气古怪的老头,从此不再干涉他的生活。
邻村有个好管闲事的算命先生,一日偶遇津来,隐约觉得此人行为举止怪诞不经,便立马画了一道符,烧成灰吃了,号称给自个儿开了“阴阳眼”。不瞧还好,这一瞧,吓掉了三魂六魄,灰溜溜地逃回家中,闭关修行。
没人知道算命先生看见了什么。有人猜是狐仙,也有人说是魑魅魍魉,最后人们统一了观点,津来变成今天的模样,据说是因为蓝竹和那未出世的小孩阴魂不散,化作了孤魂野鬼,分别坐在他的两个肩膀上,像粘了胶水,去哪就跟到哪。
这两只鬼魂每天都会摄取津来的阳气,直至精气神消失殆尽,就算活到头了。坊间传言,那天算命先生看到的正是蓝竹和小孩的鬼魂,蓝竹向他露出苍白可怖的鬼脸,告诫他,别多管闲事。
夜晚,津来一如既往地住在竹林,白天则牵着一头瘦骨嶙峋的老黄牛出没于东江河畔。村里一群在河里游泳的野孩子看见了,就会拾起干燥的牛粪朝他脸上扔去,嘴里肆无忌惮地叫道,鬼来了,快扔!
他早已习惯别人这样对他,别人也习惯了对他这样。
几年以后,人们开始淡忘,蓝竹的鬼魂之说也被抛诸脑后,就像没发生过一样。至于算命先生的亲身经历,已然没人在乎了,更别提那些事不关己、不切实际的无聊推理。
这些人虽然健忘,但永远别指望消停。他们精力旺盛,生产流言蜚语、制造八卦的本事远远超乎想象,很快就会有新的猜想轮番上演。
这回是针对他和竹林的。
有人说,他种竹子是为了纪念蓝竹,一天种一根,种了三十年。也有人说,他是因为接受不了蓝竹离世的事实,脑子彻底坏掉了。众说纷纭,直到他终结了自己的生命,才让人们更愿意去相信第一种说法。
关于他的死,毫无疑问,也有各种各样的版本,其中有一个是最离奇的。
他在睡梦中化成磷片,一夜之间燃成了灰烬,微风轻轻吹过,将他的骨灰散落在竹林间,最终化作养分。说来也奇怪,他死后不久,竹林却长得越发茂盛了。
竹林蕴藏着如此凄美的故事历经百年沧桑,气节依旧,傲然参天。
某年仲夏,竹林深处常有流萤出没。有人说,那是津来的魂魄,盘旋于挺拔的竹子间,不愿归去,于是化身流萤,默默地守护着竹林,守护着蓝竹……
我和弟弟来到竹林,夜幕早已低垂。
竹子错综复杂,毫无规律地生长、发育着,除了远处的蝉鸣声,静下心来,似乎还能听见竹子间密集的呼吸声。
头顶上偶有斑鸠穿梭其中,掠过的竹子轻轻晃动,时而泻下微弱的光,时而把我们淹没在黑影里。
月亮挂上了枝头,竹林间的小路越来越暗,但还能凭着月光,找到回家的路。
我一手拽着弟弟的衣角,一手拖着厚厚但重量很轻的竹壳缓缓而行。走到深处,我和弟弟鬼使神差般地绊了石头,相继扑倒在地,衣衫上沾满了枯黄的竹叶。当我们抬起头时,眼前的景象让我至今难忘。
那火点宛若繁星,棋布星罗,若隐若现;时而飘浮空中,时而洒落草丛。它们乱舞飞扬,犹如梦幻般的小精灵,追逐,嬉戏,祈祷,歌唱。
人们时常惊叹,小小的流萤何以散发出与生俱来的强大感染力,当你看到这一幕,就足以让你感动到流泪,足以让你忘乎一切忧愁。
多年以后,我读到一首描写萤火虫的诗:“雨打灯难灭,风吹色更明。若非天上去,定作月边星。”这是李白的《咏萤火》,每每读到关于萤火虫的诗句,我总会想起那一天的情境。
我们被眼前这群黑暗中的生灵深深地吸引了,伸出小手,朝密密麻麻的光点迅速抓了一把,然后小心地放入口袋,轻轻地,仿佛攥着梦。
我们情不自禁地奔跑起来,追逐着启明星般的轨迹,却在不知不觉中,跑出了竹林。这时,回家的路又慢慢延展开来。
回到家里,我兴奋不已,急忙把萤火虫从口袋里掏出来,打算给母亲展示这些竹林战利品。
对着灯光,我看见小家伙的身躯静静地躺在掌心里,尾端跳动着微弱的光,小小年纪的我蓦地陷入了沉思。忽然想起百科全书里的介绍,萤火虫的生命极其短暂,这是一种濒临灭绝的物种。
我立马回到竹林,摊开掌心,鼓起嘴,对萤火虫吹了一口气,温暖而潮湿。如此刻意的撩动,却使孱弱的火点变得越来越亮,表面的软甲也慢慢打开了,振动着透明的薄翼,须臾之间,又重新飞了起来,飞到我的肩膀,飞入黑夜的胸怀,最后,消失在竹林深处。
萤火虫属于竹林,津来也属于竹林,它们拥抱黑暗,照亮黑暗。
那晚,我做了一个梦。
成千上万的萤火虫聚拢在一起,凭空构成一个人形的模样,随后,所有活跃的光点如同细胞分裂、繁殖、生长般一一串联起来,在耀眼的虚线处长出骨架和血肉,接着附上皮肤和毛发,津来俨然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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