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纪念笔记》——九重罪孽

时间:2019-02-17 16:54:28   浏览:次   点击:次   作者:九重罪孽   来源:qidian.com   立即下载

1.开始

8月29日,天气:晴。

夏日的午后,天气格外的晴朗,软绵绵的白云在天空中飘荡,让人想起了儿时的棉花糖,不禁想要在上面咬一口。

假期已经开始进行最后的倒计时,我们也将迎来新一届的开学。

曾经志同道合,无话不谈的朋友如今早已天各一方,转入了不同的学校。

我们也将迎来又一个三年。

人生能有几个三年?

我们从稚嫩的小学生变成了一个开始顶天立地,嘴里念着古诗、背着单词的初中生。

没有了小学六年那般的纯洁无瑕,在初中的第一年,面对着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同学,我们有了一丝期待和胆怯。

第一年,各种勾心斗角蜂拥而至,让我明白了学校就是一个小型的社会,你没有价值,就只会被抛弃。

曾经并肩而行的伙伴,如今见了面连一个招呼都不会打。

后来才发现,原来已经有人在不知不觉中代替了自己的位置。

呵,现实,也就这般而已。

——

我放下手中的签字笔,合上日记,长舒一口气,懒洋洋地看向窗外。

我所在的城市有一个好听的名字:沐风市。

如它的名字一般,即便是夏日炎炎,外面的温度也不会太高。走在路上不时有一阵阵柔风拂面,带着一丝清爽。

这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城市,但同样充满着残酷。

接下来的三年,我的故事将从这里开始。

不,与其说,是我们的故事。

……

在这个没有作业的暑假,日常的生活充满了轻松和无趣。

打打游戏,听听音乐,看看小说,假期就这般度过。

仔细一想,自己这段时间并没有做什么事情,让我有一阵恍惚,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到底干了什么。

“估计是宅家太久了吧?出去透透气也好。”

这一个多月以来,我一直抱着我的小抱枕蜗居在我的小房间里。

别人暑假天南海北到处飞来飞去,这不,我初三的那个死党钟金又发了一条消息。

[钟金:兄弟,我现在正在巴厘岛,羡慕吧?这里还有蓝色的可乐要不要我帮你带两瓶?]

我敲击着键盘,很快就回复了他。

[得了吧,瞧你嘚瑟的。管他是什么颜色的可乐,反正只要是可乐就行,切。]

等了一会儿不见钟金回复,估计他现在正在海滩上享受着日光浴吧?

嘛,他忙他的,我做我的。

我脱下我的橙色家庭专用宅服,窸窸窣窣穿上一件白色休闲服,搭配一条黑色短裤,这就是我所喜欢的黑白配。

对于衣服我没有过多的要求,我也懒得和别人攀比。

咸鱼人生,不需要考虑那么多。

用梳子整理好微微倾斜的刘海,我精神抖擞的走出家门,来到小区门口。

每天的生活都是那般的平淡,暑假我通常一个星期出来一次,哪怕出门也只是到小区门口的便利店采购物资。

推开便利店的门,一股冷气扑面而来,让人为止一震,与外面燥热的天气进行了鲜明的对比。

便利店的阿姨平淡的扫了我一样,然后低头继续弄着她的手机。

对此我已经见怪不怪了,这个阿姨就是那样子,自我搬到这个小区就一直是这样子,没有任何的情绪波动。

我熟练的走到便利店的角落,将两个箱子分别放在小推车上,我知道这两个箱子装的分别是矿泉水和方便面。

由于这两个月每个星期我都要拿一箱矿泉水和方便面,便利店阿姨久而久之也习惯了,每次在我出门采购物资的那天就会把我要的东西放在墙角让我自己拿取。

干完每周必干的活后,我穿梭在柜台间,挑选着小零食。

“叮咚~”

门铃的声音响起,看样子又来人了,我没有理会,继续挑选着零食。

“这个薯片上个星期就已经吃吐了,这次就买薯条怎么样?”

我自言自语,看看左手上的薯片,又看看右手上的薯条,一脸纠结。

这时一道清脆悦耳的声音响起,“阿姨好~”

“嗯,我选择小面包,我再也不要看到任何有‘薯’的字了!”

我释然道,将手中带‘薯’字的生物提换成各种口味的小面包。

我从柜台中走出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位与我年龄相仿的少女。

少女穿着素色短裙,露出光滑洁白的大腿,柔嫩的手臂如白玉般,让人惊叹。

女孩子的皮肤就是好啊,不过我也不赖啊!

我在心里想着,看看自己同样白皙瘦弱的手臂,满意的点点头。

别想太多,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谁说男生就得有黑皮肤,还有隆起的肌肉?

电影中肌肉汉的形象出现在脑海中,我扶额表示无法接受。

这简直根本不能忍啊!

说我娘炮的给我走,我内心很脆弱经不起打击。

我可是祖国未来的花朵,国家以后的栋梁!欺负我可是要犯法的!

好吧,我承认我有精分现象……不然自己就不会在这巴拉巴拉一大堆水字数了。

由于少女背对着我,以至于我并没有看到少女的面貌,看到又如何,管她漂亮不漂亮,我又不认识她。

我抱着一大堆小面包放在收银台上,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百元大钞递给便利店阿姨。

便利店阿姨点点头,接过百元大钞,又好像不放心似的,用验钞机刷了几遍这才收下。

便利店阿姨用一个塑料袋将收银台上的小面包都装进去,我接过塑料袋放在小推车上,轻声道谢。

少女的面貌我没有去看,因为我实在受不了这个元气满满的少女。

我们两个都是截然不同的存在,这种人简直就是我的克星!

还是赶紧走人为好,这种人还是少接触为上!

我感觉推着小推车出门离开,一幅惶恐不安的样子让少女觉得十分的奇怪。

“那个人是有什么急事吗?”

我坐着电梯回到家,直接将小推车直接放在家中便躺在床上迅速换回我的宅装。

拿起一个刚才买的小面包,开着空调直接坐在电脑桌前开始了属于自己的战斗。

这日子真是爽啊!虽然没几天但也得格外珍惜才是呢!

九重罪孽说

创作的灵感来源于生活。咸鱼生活的确是本人的暑假生活,便利店那一部分也纯粹属实,当然,没有那位少女,我八月初去合肥姐姐那玩时小区门口便是这家便利店,以及那位便利店阿姨。钟金这个名字是我网上认识的一位女生名字开头的两个,她的名字是四个字,就是她暑假去了巴厘岛,写这本书时突然想到就写了进去。

可以说这本书起码有一半是真实的,发生在我的生活当中,也有部分是我曾目睹耳闻的,接下来的高中生活,同样如此,到三年后我毕业了,遗忘了以前的事情,就可以翻开这本书追寻我过去所遗忘的记忆。

2.星夜

夜晚在不知不觉中悄然而至,街道两旁的路灯亮起,这个世界向人们展开它那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同样的繁华与喧嚣。

我伸着懒腰,仰头喝完手里的冰红茶,丢到垃圾桶里。

按道理来说晚上我应该继续肝我的游戏才对,可不知怎么,突然想出门逛逛。

上一次出门是哪一天来着?我掰着手指,绞尽脑汁想着上一次出门是何时。

“又莫名其妙开始纠结这种小事了啊。”我换上白天的那套行装,锁好门后在单元门口骑着我的黑色登山自行车径直驶出小区。

冷风“嗖嗖”地吹在身上,让原本迷糊的状态瞬间烟消云散,变得精神起来。

现在的时间是晚上八点半,街上的行人不算太多。

看着别人个个结伴同行,我的内心居然泛起了一阵心酸。

一个人的生活过久了,也就开始慢慢习惯了。

习惯了,难改了,回不去了,唯有苦笑。

“不出门应该是不想面对现实吧?”我自言自语,“每次都是我一个人,生活真是无聊啊……”

我并不知道自己要骑车前往何方,我只知道自己很烦很烦,烦到我想摧毁一切,破坏眼中所见的事物。

“呼~呼~呼~”

我做起了深呼吸,穿梭在人群当中,随着人流的增多,我发现我来到了沐风市的人民广场。

人民广场与白天稀少的人流量截然相反,夜晚这里成为了乘凉的好地方,同时也有不少小摊涌现,吸引着白天劳累工作的人们。

每到夜晚在这里总能闻到各种香气四溢的美食气息,伴随着庞大的人流量为这座城市的夜晚增添着生机。

在我正前方不远处有一群在一起玩耍的孩子。孩子们欢声笑语,滑着滑板,小嘴里吃着夜晚摆摊贩卖的小吃,脸上洋溢着天真可爱的笑容。

我停下车,看着那群孩子们陷入了回忆之中。

小时候的我与他们的年龄相仿,那时的我如他们现在这般,和一群小伙伴们在一起嬉戏。

如今时光匆匆,我已成为了一名准高中生,不再是当年稚气未脱的孩子了。

童年的时光就这么从我的手中溜走,不曾停留,却留下一份让人值的收藏一生的美好回忆。

“啊,快看天上,好多星星啊!”

在我的旁边一位看上去八九岁的孩子指着天空大叫。

“嗯?”

我坐在自行车上,抬头看向天空,眼里倒映着璀璨星河。

“这!……好漂亮……”我喃喃自语,惊叹道。

这绝对是我有史以来见过最美最美的星夜没有之一!

繁星闪烁,密密麻麻的星星在黑夜的舞台上散发着令人惊叹不已的光芒。

这是一幅画,一幅来自大自然的画卷!

我呆呆地抬头看着星夜,值到脖子开始发酸这才低下头,立马从口袋中掏出手机将这一幕拍了下来。

“妈妈,天上的星星好漂亮啊!”

我的斜对面一个孩子牵着母亲的手指着天空,孩子的母亲摸着孩子的头,望着孩子的眼神中充满着溺爱。

“儿子,你知道吗?天上的星星是那些去天堂的人变的,他们在一个另一个地方看着这个世界呢!”

“那爷爷也上面吗?我和爷爷约好了让他长回来看我,给我带好吃的!”天真的孩子说着话,却让他的母亲热泪盈眶。

“在的,爷爷在另一个世界看着你的成长,默默的守护着你呢!”

“真的吗?”孩子的眼中充满了激动,对天空挥了挥手,“爷爷爷爷!你看得到我吗?我是小迪啊!爷爷!”

唉……

这就是童言无忌吧?真的很让人伤心呢……

虽然我知道这是假的,可却忍不住去想这是真的,他们,一定在遥远的另一边看着我的长大。

这是一个谎言,一个来自童年的善良谎言。

多年之后这个谎言会被科学无情的拆穿,但是当时它所给我们带来的,我想不会有人遗忘。

人长大了,失去的东西也开始多了起来。

现实就是这样,你想得到什么就必须要失去什么。

我们得到了青春,就失去了童年。不能反悔,这就是一场游戏,一场关于时间的游戏。

我们正处风华正茂时,岂能让它匆匆离去?

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忘记悲伤,忘记不幸,忘记一切!

我攥紧拳头,深呼一口气,骑车继续前行。

这是一场没有目的地的旅行,哪怕它很短暂。

夜晚虽然比白天更加的繁华,但是危险性自然也提高了不少。

骑车的途中我看见不少纹着纹身的壮汉,成群结队走在路上,眼中的凶气四散,让不少行人敬而远之。

好吧后面纯属瞎掰,我小学语文老师曾对我们班上同学说:“你们别一口一个胖子,人家那不叫胖,叫壮!知道不?给我记好了!”

而且从小看多了各种动作片,加上家人从小的告诫,下意识就将有纹身的人当成了十恶不赦的坏蛋。

肚子的赘肉跟着笔伐发出轻微的颤抖,王“八”之气四溢,几个人直接把人行道堵住,弄的行人只能走到马路边绕过他们。

我没说错吧?“壮”,气,令人“胆寒”。

好了好了,不开玩笑了。

我围着广场饶了两圈,不时停下脚步买点烧烤吃,最后实在感到无聊毅然决定回家打电动。

在单元楼门口将自行车停好,我走在漆黑的楼道中,脚步声在空旷的楼道中回荡。

“诶?声控灯坏了?”

我用右脚在地上跺了几下,整个楼道依然黑漆漆一片。

没办法,我摸出手机点开自带的手电筒模式,强烈的白光能够清楚的照亮楼梯间。

我“噔噔噔”来到家门口,发现邻居的门居然是开的,可是门内没有任何的光亮。

说来奇怪,自我搬进这个小区后我一直没见过我的邻居,难得这次有次机会一探究竟,怎么能够放过呢?!

要不要进去看看?我迟疑的站在原地,咽了一口水。

不会有灵异事件吧?

我脑海中瞬间浮现出各种妖魔鬼怪和恐怖片的场景。

我靠别想别想!这一想我特么就怂了!

不怕不怕!我给自己加油鼓劲,这可是青春文,怎么可能有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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