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人格——化身者》:【 赴会】
【第一章 赴会】
当我只身提着箱子赶向欧缇丽斯庄园时,脚下的泥泞已将靴子弄得十分肮脏。
因为前几天连续的大雨磅礴,以致地面现在比泥潭可好不了多少。
你一定是发疯了才会到这里来——这个想法刚刚萌生便被我迅速压了下去。
在周围人眼里、甚至在我自己心中,我本来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我的名字叫作莱拉,职业是记者。
几日前,我收集完了来自眼线的情报,便独家报道了某官员与黑手党暧昧不清的关系。
而在报纸登出的翌日,我所在的报社就收到了一份包裹:
里面有一把左轮以及六枚未使用的子弹;
附带一份揉成团的报纸——正是刊载了我那篇独家的那张。
报纸里面裹着一对血淋淋眼球——不知道那是猪的眼球还是别的什么动物的。
当众打开包裹的老主编吓得几乎晕了过去,而在下一刻,我得到了我的辞退信。
人们就是因为承受不了刺激,才会造就太多老套的无趣的经历。
就在我以为我那“老套又无趣”的待业日子要持续那么一段时间时,我收到了一封邀请函,里面装了一张足够我花上个两、三年的支票,还有一封措辞恳切的信:
信里谈到,有一场神秘离奇的绑架案需要“有良心”的记者进行报道。同时,又就我敢于揭露丑闻的勇气进行了褒奖,并提出了报道绑架案以避风头的建议。
最后,那位不知名的寄信者告诉我,“在你将要去的地方,会有你想见到的人。”
我想见的人。
我连自己想见谁都不知道。
我盯着手中的拆信刀发了一会儿呆后,便着手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
而信上提到的“欧丽缇斯”,总让我感觉有那么几分熟悉。
「别是在我的幼儿读物里出现过。」我自嘲般地想道。
……
而现在,
就当我在离我的目的地还有不远的时候,那个名字突然在脑海炸开。
我提着箱子,呆立在原地,望着不远处已经可以看到的那个建筑——
“欧丽缇斯”,那个恶名昭彰的庄园。
据说发生在里面的神秘失踪案和死亡事件,简直可以和史上巴托丽伯爵夫人的城堡相提并论。甚至有人传言,庄园里住着以人为食的怪物,以活人的灵魂祭祀着饥渴的恶灵。
而我所知的一位,他就曾经在这个庄园里身陷囹圄。万幸的是,他被发现时捡回来一条命。
即使,他失去的东西,可能比他的性命还重要。
那个人的名字,叫做奥尔菲斯。我曾算是他的忠实读者。
【第二章 对峙】
想起奥尔菲斯的事只是让我暂时停下了前进的脚步。
毕竟,没有比现在就身处在这栋凶宅附近更让人感到在意的事了。
我捏紧了行李箱的把手,强自镇定着向前走去,毕竟现在已经不是信奉巫术的时代了。
即使是真的有恶灵,在记者生涯中所见过的人的恶念面前,只怕也是不堪一提的吧。
“神秘离奇的绑架案。”我喃喃自语道,“可惜那位寄来邀请函的神秘人除此以外什么也没说。”
是的,我甚至不知道被绑架的人是男是女、年龄几何。
只是知道受害人最终出现的地点,就是眼前这栋年久失修的建筑。
警方已经不再愿意插手这桩案子,所以才会想到记者。
我推开了铁门后,立即为没有戴上手套而庆幸——推门的时候我摸了一手锈水。
看起来这栋庄园已经很久没有人进行管理维护了。
面前的主宅虽然已经破旧不堪,但凭着宅邸高耸的入口,我依然能想像出它刚刚建造完成后大气的样子。
而现在的宅邸正门却像是一张不断张翕的大口,企图把站立于前的人一下子吞入口中。为这想法,我生生地打了一个寒颤。
进入主宅后,我不由地再次为这栋宅邸的损耗程度感慨了一番。
靠近出口一侧的墙壁上斑驳不堪,有些地方已经可以通过其上的孔,轻松地看到主宅外的情形。
过道的走廊里,甚至因为之前的大雨而积起了好几洼雨水。
同时,肮脏的脚印在地面上也清晰可见。
脚印……等注意到这点时,我旋即在原地放下了行李箱。
虽说警方已经放弃,但也不证明绑架犯没有再回作案现场的可能。
尤其是那种将自己的犯罪视为杰作的病态家伙。
我摸向右侧大衣口袋里的那东西,顺势渐渐放轻了脚步。
我将背贴在靠近室内的那堵墙缓慢行进,前面不远处似乎是主宅的一间起居室,我打算先进里边调查一下。
及至门外,我才发现起居室的门正关闭着,而外边的门锁上赫然插着钥匙。见这情形,我猜想着,里面应当是不会有人的。
可就在我伸手将钥匙一转到底、正试图开门时——不料里面却猛得传出了一声大喝:
“滚出来!”
「劫匪在里面!」瞬时间,我的脑子里警铃大作。
之后几乎是立即反应过来,我以生平罕见的速度侧身紧靠在门同侧的墙边。
然后将口袋中的左轮取出、扳动击锤,朝天花板开了一枪。
无暇思考。我一边扳动击锤预备再次开枪,一边轻轻用足尖侧顶开门:“放下武器走出来,离开人质!”
做完这一切,我绷紧神经等待着屋内的回应。
我不由地感谢起当时给我寄来恐吓物品的人,不管怎样,危机时刻我的倚仗只有手中的左轮了。而方才大喝出声的男人此时却沉默不答,也许是碍于外边有武器。
与此同时,我脑海中正飞快计算着接下来可能发生的对峙情形,连对方气急败坏撕票的样子也胡乱地一闪而过。
时间变得异常地漫长,连带着呼吸的空气也变得黏腻不堪。
我轻轻朝扳机压下去,考虑着是否要再开一枪或者直接冲进去——
离房门口不远,却传来了方才的男声:
“我想我们有误会,我不是劫匪,房间里也没有人质。听着,我之后会先将双手相握伸出门外,然后蹲着走出房门。你大可以用枪抵着我的脑袋,但麻烦不要开枪……”
我集中精神,一边听着男人的说辞,一边计算着如果对方有同伙的情形:最糟糕的结果,就是我打中一人,自己也将饮弹而亡。
此时我才有些后悔,方才在听到那男人的大喝后,为什么没有转身就跑。
“你出来,也叫上你的同伙。”想到这,我咬咬牙,出言试探。
“我没有同伙。抱歉,也许你不会相信,但我的目的和你一样……”屋内人闻言急忙解释着,“能不能请你等一下——”
那男人仿佛想到了什么,声音顿了顿:“有样东西,你看了就会明白,请允许我递出门外。之后我会高举双手走出来,请放心,我不会攻击你。”
“随你。”我笔直举着枪瞄准,扳机扣到几乎能开火的程度。
门里边渐渐探出了一个白色信封、似乎还有几张信纸。
而朝向我的信封背面,可以清晰地看见那个红色的蜡封,
红色蜡封。
上边的图案,正如我收到的邀请函信封上的一模一样。
正值我有些分神之际,一个男人缓缓地走了出来,并高举双手于头顶。
他正慢慢朝我转脸过来。
我立刻瞄准他的脑袋预备着,一旦此人有异常之举,就会送他下地狱。
“请你不要扣动扳机,小姐。”他似乎尽量在让自己的语气变得柔和。
“!!”
可待他将脸完全转过来,我差点把枪摔倒地上……望着那张脸,我张开口想说些什么,可是咽喉处紧绷得可怕。
“我受詹姆斯.莱辛巴赫先生所托,调查他的爱女失踪一案。”
他的表情十分严肃,然而声音透着一丝无可奈何。
“我叫做奥尔菲斯,是名私家侦探。”
衡量稍许时间,我最终放下了手枪。
那张见诸报端太多次的脸,即使不及当时的意气风发,我却还是认得出的。
奥尔菲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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