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客行》:、序
第一章、序
六个人的队伍,显得有些另类,少女一直徘徊在这个圈子之外,中年人跟着少女也显得和这个圈子格格不入。
至于陆凤宇四人却要和睦许多,一段同甘共苦的日子下来,彼此间也能开些小玩笑,甚至一些拳脚之间的打斗也无伤大雅了。
那壮汉名叫弘毅,刚开始有些话少,显得木讷,熟悉了之后话就多了起来,讲述了他以前干的一些缺德坏事,这让陆凤宇感叹人不可貌相。
就比如面前汉子,打架斗殴扒人祖坟的事情没少干,这次出门前就干大了两名水灵灵姑娘的肚子,也不知真假。
至于老者是他的一名远房表哥,名叫苟一从,自小就懂得一些鸡毛蒜皮的风水算术,据说是从一本古书上学来的,后来算错了一件事情,一怒之下就将那书给烧了,后来每每想起都后悔万分,捶胸顿足,恨不得剁了自己的双手。
还有小五,那个看似没心没肺,实则颇有心机的小屁孩,陆凤宇也了解了一些。父母双亡,是一个孤儿,在村里饱受排挤,受人白眼,一气之下愤然出走,这次前去北帝城也是为了讨生活。
这让陆凤宇多少生出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这些天苟一从的伤势基本上已经痊愈,可以自行走路了,据说是走夜路时摔得,也不知真假。只是那眼睛就不老实了很多,时常盯着前面少女阿娜修长的身影,喉头一阵滚动。
小五这孩子活泼是活泼,心思却细腻,冷不防给了苟一从一记黑虎掏心拳,嘴里不屑“哼”了一声。
苟一从也不恼,甩了一下自认风流的鸡窝发型,指着身旁看似憨厚的弘毅当头骂道:“你个不省心的玩意儿,让你偷看娘们儿背影,被抓到了吧?”
弘毅对上这远房表哥,脾气更是好,甚至有些逆来顺受,屁也不敢放一个。
一路上打打闹闹,碰到了几伙拦路抢匪,前有带刀中年人开路,后有看似憨厚实则身板壮硕的弘毅垫后。
眼光好些的还好,眼力劲儿稍微差些的都被反抢劫了一通,末了又被小五这兔崽子一顿小人得志似的乱踹,还有苟一从为老不尊的老东西站在远处丢石子……没办法,胆子太小,不敢靠近。折磨得那些抢匪哭爹喊娘,狼狈逃窜。
其实也不是这些抢匪不中用,实在是北方这穷乡僻壤也出不了几个高手,大多是一些落草为寇的平常人。
况且真正有本事的抢匪也看不上沿路难民般逃向北帝城讨生活的落难者,有损名气不说,况且也抢不到好东西。
就算有一些家传之宝之类,碰到的可能性也很小,此长彼短之下,划不来。
前方少女永远都是那么的引人注目,成了匪寇心目中的对象。大多有眼力劲儿的抢匪就算看到了也当做没看到,识趣退去。
其中有几波胆子肥了些,看上了前方沉默寡言的少女,下场都挺惨,被中年人打断了一条腿,往后就要跛着腿过日子了。更有几人说了几句调戏的话,直接被打断了双腿,甚至命根子,算是废了。看得有贼心没贼胆的苟一从双腿直打哆嗦,再也不敢多看少女背影一眼。
……
今天,几人终于算是来到了此行终点站,“北帝城”。
北帝城素有“天下美女出北城”的美称。“北方有佳人”这句话也被人们津津乐道。
毫无疑问,北帝城是出美女的圣地。陆凤宇才一进城就看到了许多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姑娘,在街道上闲游逛荡,挑挑捡捡。
若是以前,他看到这些姑娘难免是要害羞的。现在通过月余时间的游历,还有身边三名活宝的熏陶,心性是沉稳了一些,脸皮也跟着厚了一些。
那些姑娘胆子可真大,看到穿着破烂形象各异的几人往往会投来惊奇一瞥,之后或皱眉、或鄙夷、或不屑一顾,千奇百怪,什么样都有。
有些眼光好些的看到陆凤宇眼睛一亮,能瞧出他破烂衣衫后的眉清目秀,甚至会莞尔一笑。苟一从就会以为姑娘是在冲他笑,露出缺了门牙的滑稽光景,配上那乱糟糟的鸡窝发型,惹来姑娘一阵白眼。
他身旁的壮汉弘毅看在眼里,自然不好说什么,也不敢。小屁孩萧五可不管那些,白眼道:“老狗,人家姑娘是在冲我宇哥笑,你要点脸好不好?”
本来姓苟被小五刻意说成“老狗”的苟一从也不在意,脸皮厚到一定程度的他嘿嘿笑道:“不碍事,能沾多少光沾多少,谁让咱们宇哥儿长得俊呐。”
被明着夸还是暗中捧,陆凤宇都没有平常少年的那种羞涩。眉目沉静,不知在想些什么。
自从进了城,少女的神情就有些恍惚,时而欣喜,时而无奈。她转头撇了一眼陆凤宇,略一踌躇,最终拐进前方一条巷子,汇入茫茫人海中消失不见。
中年人深深看了陆凤宇一眼,转身跟着少女消失不见。
终于还是走了?!
不知道为什么,陆凤宇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却不知为何心情又有些低落。
他从来都不是一个矫情的人,就连老头子当时死的时候都没有掉过一滴眼泪,奶牛被卖掉杀掉的时候也没有,以后就更不会了。因为有些痛,是需要装在心里慢慢品尝的……
北帝城很繁华,非常繁华,不是一般地繁华。这座城市接纳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来客,不管你是商贾巨擘,或者还是残缺乞丐,都能在这里找到安身立命之所。
这里,你可以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趁手的兵器,顺意的伙伴,功法秘籍,奇珍异宝……甚至可以带回家生孩子的姑娘……
这里,你可以找到欲望,获得权利,坐拥豪宅美院,丫鬟无数,妻妾成群……
这里,你可以一夜成名,闻名四海,但更多的还是默默无闻地打拼……
北帝城,其实它更像是人类宽厚的老祖母,有着不可抗拒的威严。它荟萃了时代变迁以来最博大精深的文化,并把这种文化宣扬到世界每一个角落。
这里,如果你不巴望着一夜成名,那就老老地实实做好手里的事,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来。
陆凤宇无疑是一个穷乡僻壤里走出来的少年,“野心”这种东西于他而言还是太早了。只听老头子说过“土地下埋有尸骨,同样也葬有野心”这句话的他现在并不能深刻理解这句话的含义。或许以后会懂,但那只是以后,一个人若只活在以后,那便不会有以后。
苟一从是个江湖老手,大半辈子走过很多地方,大江南北,名胜古迹。去江南看过水灵灵的姑娘,去长安学士子风流一日看尽长安花,奈何没看成,却被一条狗追着跑了两条街。
凭着一副仙风道骨的外貌和半吊子的命术风水,摸过不少姑娘的手。被识破也挨过几次打,本来想着记吃不记打,考虑到自己单薄的身子委实经不起敲打,后来就戒了,只敢看不敢摸了。
这次来北帝城不是第一次来,记忆中应该是第三次了,前两次还算风光,唯最后这一次略显丢人些。
名叫陆凤宇的少年他看过,命途有些玄乎,竟然看不透,倒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命途多舛,同时也伴有莫大的机缘。
总体来说,有前途,大有前途。
第二章、北帝城
天色晚些的时候,因为身上银两已经所剩无几,囊中羞涩,四人买了些路边走来比沿途还要贵了一半的馒头,就着馒头店讨来的凉水,草草吃过一顿算不得丰盛的晚餐,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苟一从轻车熟路带着三人来到一条僻静小巷,背靠着墙壁蹲下,将路上随手捡来的纸张摸索着铺在屁股下,一屁股坐实,顶着一头鸡窝似得头发道:“这里我以前来过,是个风不刮贼不偷的好地方,安全!”
一路走来感受到奔波辛苦的萧五本来想着到了北帝城,一定要找一间老狗路上口中炫耀的客栈先住住,再洗上一个热水澡,美美睡上一觉,该是多么美妙的事情。
可现实的巨大反差让他有些郁闷,他在苟一从对面蹲下,拿仇恨的目光瞪着苟一从道:“老狗,还我客栈。”
壮汉弘毅蹲在苟一从旁边,身体壮硕,双臂环胸,背靠着墙壁,倒像个护卫。
他想着路上被反打劫的那几波匪人,抱怨他们身上的银币跟胆气一个样,跺一跺脚都能吓出尿来。暗自嘀咕道:“小气的匪徒,不然爷爷何至于此?”
苟一从耳尖,习惯性甩手给了他一巴掌,由于角度刁钻不好使力,在墙上磕碰到了手,搓着碰疼的地方骂道:“你个不争气的货,你要是有本事给我们弄一间客栈,你这个表弟我还真就认了。”
弘毅果真站起身来,向巷外走去。
陆凤宇在苟一从对面背靠着墙壁而立,仰头望天,望着天上渐渐升起的繁星,思绪悠远飘荡,此时无奈道:“你们动动嘴吵几句就算了,怎么还较真起来了?”
弘毅脚步不停,似是没听到陆凤宇的话,其实也根本不听陆凤宇的话。
苟一从骂道:“你个不开眼的货,没看到宇哥儿发话了吗?没听见吗?”
弘毅停住脚步,转过身来,也不恼怒,回到刚才位置继续蹲着,姿势和方才如出一辙。
苟一从骂了一句“出息。”转头看着陆凤宇,换上了一副和蔼笑脸,道:“宇哥儿,实在对不住啊,又给你添麻烦了。”
陆凤宇看着身体壮硕双臂环胸的弘毅,又看了看蜷缩着身子显得愈发瘦弱的苟一从,怎么也觉得两人不应该是兄弟才对,轻笑道:“不碍事,看不出苟老头你还有这样的本事?!”
苟一从自负一笑,道:“这东西就是拿皮鞭抽着才过瘾,以后有用得到的地方宇哥儿尽管开口,让他去做。他要是敢不听,尽管抽,他若是敢说半个不字或者还一下手,看我不扒掉他一层皮。”说着瞪了弘毅一眼。
陆凤宇谦虚道:“哪敢哪敢”
苟一从知道他这是客套话,也不在这问题上多做计较,仰起头看着天上零星出现的星光,唉声叹气道:“这人老了啊,就是不中用了,时光如梭,经年转瞬,想当年我也是宇哥儿这样的公子哥啊。而如今,想想也没有几个活头了。”
听着这略显伤感的话语,在苟一从面前从来都话很少的弘毅抬起头来,瓮声瓮气道:“像你这样十恶不赦的坏人,活该长命百岁。”
苟一从略显诧异,下意识扬起手,但终究没有挥下去,颓然道:“老了,老了就不中用了,活那么久干嘛?又不成神仙,像我们这样的小人物,就活该老老实实待在这旮旯里,为了一口吃食奔波,终日劳累,受疾病困扰,生老病死,这就是身为小人物的悲哀。”
他佝偻着身子,说这话时脑门上皱纹一圈圈挤皱着,像极了他这些年所受的苦难。
萧五一双眼睛骨碌碌乱转,有些小聪明的他心里却有了一些自己的盘算,撇嘴道:“老狗,神仙有什么好的,还是咱们凡人好些,吃喝拉撒无所顾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多自在。”
苟一从勉强一笑,嘴角一丝苦涩缓缓蔓延,不再多说什么。
其实他知道,小人物与神仙之间的差距,何止是一星半点!
想起在山中和老头子过的穷苦日子,陆凤宇只觉得,吃吃穿穿够用就好。他不懂那些大道理,只知道吃饱了肚子不饿就是人生幸事,外面的世界他从来没想过,可老头子死了,唯一陪伴他长大的奶牛也被杀了,他终究还是出来了,现在想来,自己应该就是苟老头口中的小人物了吧!
可是,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坚持啊!
有些坚持,没必要说出来,可心里一定要明白。否则,到头来你连自己的坚持是什么都会忘却,沉醉在纸醉金迷当中,随着社会大众随波逐流,人云亦云,活着的意义何在?
纵然是渺小如灰尘,也应当竭尽全力,在时代洪流中留下一抹小人物在社会底层摸滚打爬的身影。
这就是陆凤宇的坚持,可笑也可敬。
他的身世本就清苦,父母双亡,是靠爷爷拉扯长大的,爷爷已经年迈,干不动重活,拉扯大他算是榨尽了骨头缝里最后一丝力量。直到死,也没能穿上一件像样的衣服。
若非亏了那头奶牛,陆凤宇能否顺利长大都是问题,可爷爷死了,那头奶牛也被他卖给了屠宰场,并亲眼看着它被宰杀,然后用奶牛换来的几个生活费,离家出走,路上又遇到三个比他更可怜的落魄人,这可能就是所谓小人物的悲哀吧!
相比于路上遇到衣着华丽身后跟着带刀仆从的少女,陆凤宇的生活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一路下来,他身上在贫穷人家看来算是丰盈的银两在四人消耗下已经寥寥无几,才知道外面的世界并不好过,并不似想象中那么美好,囊中羞涩之下,四人只能露宿街头,如今能解决温饱问题已是万幸了,明后天能否饿着肚子过日子都还是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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