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贺朝》:第1章 尼玛,谁的娃娃

时间:2019-02-25 22:02:18   浏览:次   点击:次   作者:滴酒点墨   来源:qidian.com   立即下载

第1章 尼玛,谁的娃娃

清风抚杨柳,碧水穿秦河。

明朝永乐年间,秦淮河畔绿柳轻扬,微风拂面,当头的天空也是蔚蓝一片,按理说这应该是一个游船的好日子。

可是,在秦淮河畔一颗粗壮的柳树下,一个衣衫褴褛的的乞丐,双手垫在蓬乱的头发下,仰躺在河岸的树荫中,架着二郎腿上下不停的晃荡着。

他的出现给秦淮河周围的美好风景,带来了一个大大的污点,让很多自诩身份高贵的才子佳人们,纷纷投来鄙夷的目光。

只是面对那些目光,躺在那里的乞丐却视而不见,颇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即视感。

叫花子斜看了一眼那些过往的才子佳人,心中满是鄙夷。

收回目光,吐掉嘴里有些涩涩的草茎,小声的自骂道:“毛线啊!怎么这么倒霉,不就是在洪流中救了谁的娃娃吗?贼老天你就这么报复我,非要把我送到了这片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没有手机,就连电都没有的大明朝,虽然,我唯一的亲人已经过世,你也不用这么玩我吧?”

刘凡,一个三流大学毕业的毕业生,因为父母早逝,是他的爷爷从小把他拉扯长大的。

由于家庭状况不好,长大的他只能一边打工一边上学,因此他的成绩只能算是平平,最终选择了一所收费较低的三流大学就读。

在工作学习之余,他最喜欢的就是看一些有关历史和物事志之类的书籍。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艺多不压身,可对别人来讲,历史有个毛用,你以为现在是古代,还有那些事物志,现在飞机轮船都到处跑了,还研究事物志干嘛,有那多余的时间不如去搬两车砖来的实在。

看着碧蓝的天空,刘凡的脑子有些乱。

回想起那天的经过,那是一个小雨连绵的早晨,不对。

刘凡拍了下脑袋。

好像是一个下着瓢泼大雨的中午,天空中乌云密布,自己独自推着自己的28自行车。

为什么不骑,因为雨下的太大,根本看不清路,如果不是着急回家,鬼才会在这瓢泼大雨中艰难航行。

身上穿着的雨披风,已经全部裹在身上,衣服里面湿漉漉的,也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汗水。

雨披风就一样好,在无风的雨天,骑在车上根本不用担心湿了衣裤。

可现在的情况却恰恰相反,雨大不说,还有阵阵狂风时不时的呼啸而过。

雨点打在脸上生疼,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雨披风和那玛丽莲梦露的经典造型一样,下面直接被吹了起来,惹来的也不是那种色色的目光,全都是风吹雨滴裤裆凉啊!

裤子全湿了,最可惜的还是脚下那双花了30块大洋,从摆地摊那里购买到的山寨版的‘阿迪达死’,这还没穿几天呢,鞋子就灌篓了,走在这条回家的小路上,发出‘咕哧’‘咕哧’的怪响。

抬头望远雨打脸,低头竟是咕哧声。

好在过了前面的小河,就可以到家了。

河上有一座小桥,连接着两岸,在平常,河水非常的浅,从桥上就能看到水底的游鱼。

由于最近下雨的关系,水位一个劲的上涨,水面距离桥面只有不到半米的距离。

河水也不再是清澈见底了,汹涌的河水带着上游的泥沙,把整个水面变得浑浊不堪。

其中更是夹杂着枯枝断叶,各种垃圾。

走在桥上,刘凡看了一眼桥下汹涌的河水,心想,这要是掉到里面,估计一条命就要到阎王殿报道了。

心中正想着,眼睛却看见一个人在波涛汹涌的河水中,不住的朝他摆着手。

刘凡情不自禁的揉了揉眼睛。

什么鬼?这也可以算是心想事成吗?

顶着雨帘,看着在河面上挣扎的人影越来越远。

来不及多想,放下自己的28自行车,一个猛子扎下去,向着渐渐飘远的人影游去。

水流有些湍急,雨披风在水里让人用不上力,索性直接被他脱了下来,让它随波逐流。

自小生活在南方,刘凡的水性很好,在湍急的水流中还能控制住身体。

抬起头,雨水模糊了双眼,大概的辨别了一下方向,拼命的向那即将消失的人影游去。

在刘凡的努力下,越来越接近人影,五米,四米……

终于游到了人影的身边,刘凡伸手抓住了人影的胳膊。

“嗯,怎么回事?”

人影的手臂软趴趴的,好像只是一张人皮,根本没有骨头和肌肉。

刘凡用力一拉把整个人影搂在怀里,用手抹去脸上的雨水,他终于发现了一个对他来说天大的惊喜。

“尼玛,谁的娃娃?”

……

河西村。

“砰砰砰”“砰砰砰”

“谁啊?”

吴二睡眼惺忪的打开了门。

一个憨憨的汉子顶着风雨进了屋里。

“老二啊,你有没有看见你嫂子?”

吴二看到来人是他大哥吴大,眼神有些躲闪。

“大哥,你还没结婚,哪来的嫂子?”

吴大在吴二的屋里左看看右看看,然后眼睛盯着吴二,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那个,我前几天在某宝上买了一个充气娃娃,昨天天气好,我拿出来晒晒,今天下雨我才想起来,可是那娃娃已经不见了,我还以为是你给我收起来了呢。”

吴二听到充气娃娃脸色就不好看了,连心中那一丢丢的愧疚感也没有了。

“大哥,我没见你那娃娃在哪,你还是尽量给我找一个真嫂子来吧,不要每天对着一个充气娃娃浪费精力。”

吴大有些意兴阑珊,看到老二发火,灰溜溜的走了。

吴二看着吴大消失在雨中的背影,叹了口气。

“大哥,对不起,那娃娃是被我扔掉了,就在今天你熟睡的时候,我趁着下雨河水暴涨,直接让那个假嫂子去河里游泳了,至于她还能不能回来我就不知道了。”

“谁让你隔三差五的就来回小人打架呢,你不知道你那床板“咯吱”的让人难受吗?这也就算了,当弟弟的也就忍了。”

“你小人打架的时候,还要看着小电影,我也认了,谁让你是我哥呢。”

“可是,你小人打架看小电影,为毛把音量开到家,连村委会的广播都被咱家小电影的声音给干了下去。”

“吴家的脸往哪搁?弟弟的脸往哪搁?你就不怕咱爹妈晚上来找你吗,哎!我怎么摊上了这么一个大哥啊!”

……

刘凡看清怀中是一个充气娃娃时,险些喷出一口老血,眼前开始有些发黑。

“尼玛,谁家的娃娃?怎么能随意乱丢人形垃圾呢?污了小朋友怎么办,就算污不了小朋友,污到花花草草也不好啊!”

“我呸,自己气的都成唐僧了,可惜我一个有志青年,现在却为了一个充气娃娃湿了身。”

刘凡的感叹还没有说完,只觉后脑一痛,眼前一黑,直接被河水淹没,消失了踪影。

一节粗壮的树墩,出现在刘凡消失的地方,随着河水时浮时沉。

而那个罪魁祸首的‘娃娃’僵硬的脸面随着河水上下沉浮,仿佛是在无声的嘲笑。

……

等刘凡再次醒来的时候,天还天,地还是地,只是天好像更蓝了,地也好像更加的辽阔了。

他记得在昏迷中有什么东西在舔他的脸,他转醒后,才发现是一只小奶狗。

打量了一下四周的环境,发现自己竟然在河边,并且半个身子还在水中泡着。

“看来自己没有被淹死,真是福大命大,哎!为了一个充气娃娃,不仅把身湿了,还差点去阎王那里报到,真是贼TM郁闷。”

爬上岸边,等体力恢复了一点,才有时间打量一下周围的环境。

河的两边是高高的河堤,这么高的河堤刘凡还是第一次见,爬上河堤的时候,正看见一个老头扛着锄头,从远处走来。

让刘凡惊讶的是老头的穿着,很像古装剧里的龙套演员。

第2章 难道穿越了

老头一身的青衫布衣,腰间系着粗布丝带,头戴渔网巾,脚下一双粗布鞋子,鞋子的大拇指位置还打上了一块大补丁。

看着走过来的老头,又看看高高的河堤,刘凡脑筋有点转不过弯来。

“怎么回事,难道那汹涌的河水直接把我冲进了一个摄影基地?”刘凡心中不解的自语道。

当老头经过刘凡身边时,看了刘凡一眼,独自感叹道:“哎造孽啊,老天爷什么时候能给我们百姓一条活路啊!”

不知道老者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慨,还这样的入戏。

刘凡急忙走上前去,礼貌的问道:“老爷爷,请问这是什么地方?这是一个片场吧?”

老人看了看刘凡,当他的目光打量到刘凡的鞋子时,停留了一下,刘凡脚上的鞋子,让他有种怪异感,鞋子不知道是什么料子做的,上面还有密密麻麻的小窟窿。

“老爷爷”

刘凡看到老人愣住了,忍不住轻声呼唤道。

老人从新把目光放到刘凡身上,虽然看着刘凡穿着打扮的和乞丐一样,但他发现刘凡的眼睛很有神,并不像坏人,他压低声音道:“小伙子,你怎么竟说糊话,什么片长不片长的,就你那点小心思还想瞒得过我,老头我吃的盐比你走过的路都长,过的桥比你吃的饭都多。”

刘凡听到老头的话,差点没上来下口气。

老头看着刘凡一副惊恐的样子,继续小声道:“放心,我知道你是装傻,装傻的目的不就是怕被抓去服兵役嘛,我懂。哎!这天下什么时候才能太平啊!靖难之役刚过,希望大帝能给百姓几年的好日子过吧!”

刘凡越听越糊涂,什么兵役,什么靖难之役,什么大帝,这都是什么鬼。

老人看刘凡满脸疑惑的样子,也不解释,看了看左右无人,他小声的劝慰的道:“小伙子,大明的江山已经到燕王朱棣之手,这里还是天子脚下,像你这样装傻逃兵役,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啊!”

老者走后,刘凡心里却是开了锅。

他终于想起来什么是靖难之役了,靖难之役,又称靖难之变,是建文元年到建文四年明朝统治阶级内部争夺帝位的战争。

明太祖朱元璋在位时把儿孙分封到各地做藩王,藩王势力日益膨胀。因太子朱标早逝,皇太孙朱允炆继位,是为建文帝。

建文帝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与亲信大臣齐泰、黄子澄等采取一系列削藩措施。与此同时,也在北平周围及城内部署兵力,又以防边为名,把明太祖第四子燕王朱棣的护卫精兵调出塞外戍守,准备削除燕王。

没有人会把自己手中的权利,拱手让人,燕王朱棣更是想都不会去想。

朱棣于建文元年起兵反抗,随后挥师南下。

为了师出有名,燕王朱棣以太祖朱元璋成法中关于“靖难”的一条例律为依。

朱元璋当国时,恐权臣篡权,规定藩王有移文中央索取奸臣和举兵清君侧的权利,他在《皇明祖训》中说:“朝无正臣,内有奸逆,必举兵诛讨,以清君侧。”朱棣以此为理由,指齐泰、黄子澄为奸臣,须加诛讨,并称自己的举动为“靖难”史称“靖难之役”。

刘凡现在脑子里乱哄哄的。

“难道我穿越了,不然我怎么会被汹涌的河水给带到了大明朝呢,老天爷还真是待我不薄啊!”

“等等,那些小说上不是说,主角穿越后都有金手指吗?就算没有金手指也要像小说写的那样,不说投胎附身到某位小王爷身上,最起码来个仓库也好,图书馆也行,就算是一个牛13系统也可以啊!”

刘凡打量了一下自身,又用力拍了拍脑袋。

“疼,特别的疼。看来脑子里没什么金手指。”

低头看了看身上,一身的布条乞丐装,外加脚边的一条狗。

可是,但是,但可是,现在除了一人一狗之外毛都没有一根。

“不对,我有头发,狗也有毛发。”

现在除了一人一狗,简直是分文皆无啊!

就算是乞丐都比自己要好的多,最起码人家还比自己多了个破碗呢!

思来想去,自己也不得不接受现实。

“哎!永别了钢铁森林,永别了高耸入云的烟筒,永别了房贷,车贷,永别了拥挤的繁华都市,永别了PM2.5,永别了我的家人。”

“不对,好像刚刚所说的有些问题,钢铁森林好像和自己住的地方有些远,高耸入云的工厂烟筒,我们那还落后,没人舍得投资。房贷,自己还住在爷爷留的老宅子里。车贷,自己好像骑得是28自行车,山里也就自行车能跑。至于家人嘛,爷爷已经走了两年多了,只是不知道下次过年过节还有没有人给他老人家烧些纸钱。”

刘凡一直以为自己的心眼特别大,虽然心中还有些惦记已故的爷爷,可是知道自己穿越到大明后,心中还是期待的成分比较多一些。

这也和他生活的环境有关。

小时候的为了好好学习,很少在课余时间去玩耍,长大后为了自己的学费不仅要勤工俭学,还要用其他的时间去兼职做工。

他念过书的学校很多,班级里的人也很多,这种状态下的他,让他成为了班级里的一个另类,很多人都很自然的排斥他。

这也导致,知心的朋友没几个,这也是他最大的遗憾和悲哀。

生活和生存这两个词虽然只差一个字,但却又天壤之别。

生存只是为了自己的下一顿饭吃什么。

生活嘛,不是有句广告说的好,‘享受美好生活’,只有富裕了才能去享受生活。

“咕噜”“咕噜”

一阵肚子闹庙的声音响了起来。

刘凡看看肚子,用手轻轻的按了两下,自语道:“看来还是想想怎么生存最重要。”

抱起地上的小奶狗,和它对视了一下。

小奶狗使劲的挣扎着,见挣不开刘凡的双手,只能讨好的摇着它那根短小的尾巴。

看着小奶狗,看他全身全身肉嘟嘟的,刘凡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这小狗仔炖起来味道一定不错。”

小奶狗的那双小眼睛看着刘凡眼带邪恶,嘴角都快流口水的样子,好像感受到了什么似的,身体不动了,尾巴也不摇了。

刘凡正在意淫一下吃狗肉的场景,突感一股温热从怀中传来,其中还带了点尿骚味。

吃狗肉的场景没了,入眼的是小奶狗肚皮下的那个带毛的凸起,此时还有些水流流出。

“尼玛,原本想给你起一个拉风的名字,就算不叫哮天犬也要给你取一个旺财之类的,可你到好,我就是饿了,咽咽口水,你就被吓尿了,你还有没有狗的尊严?你就干脆叫小尿得了。”

小奶狗无辜的看着刘凡,如果刘凡懂得小奶狗眼中的意思肯定就不会淡定了。

小奶狗:“谁说狗没尊严了,尊严重要还是命重要,如果你面前有一头老虎,你还被他堵在墙角,它那血盆大口留着口水,一双贼亮的虎眼紧盯着你,还慢慢的向你靠近,不把你屎尿一起吓出来才怪。

至于刚才我为什么没拉屎,那不是我给你面子,那是因为我肚子里面也没食了,不然,看我不拉你脚上才怪。”

衣服的胸口有些许尿渍,好在这乞丐装的掩饰能力超强,基本上不走到近前,你是休想看出来。

刘凡对这点狗尿也没有太过在意,农村长大的孩子可没有那么矫情。

再者说,‘小尿’可是他来大明后的唯一的一位朋友和亲人了,自然不会去嫌弃它。

捂着有些饥饿的肚子,抱着‘小尿’向着老头消失的方向慢慢走去。

因为刘凡知道,那个方向一定会有村子或是镇子,到了有人烟的地方还怕自己会饿肚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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