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之神途》——指尖圆舞

时间:2019-02-28 03:58:22   浏览:次   点击:次   作者:指尖圆舞   来源:qidian.com   立即下载

第一章 提线木偶

深夜里,某一个扑街作者端坐在电脑显示器面前,用刚刚扣完脚的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然后抓起电脑桌上的一个面包塞进了嘴里,又抓起一瓶红牛咕嘟咕嘟猛的灌下肚。

痛快的打了一个很响的饱嗝,连续拍打了几下脸蛋,然后又开始了漫长的创作之路。自从辞退了体面的工作成为了一名职业写手后,林奇就成了这幅模样。

乱蓬蓬的长发伴随着汗液黏在皮肤上,身体上散发着难闻的酸臭味道。他已经快一个月没有洗过澡了,身上的衬衫也是一个星期前换的,屋子里遍地是外卖的盒子,弥漫着腐朽发霉的味道。他每天如此拼搏,只是为了那少的可怜的订阅,和那几个在评论区反复评论的读者。

林奇原本是一名口腔医生,有着普通人很羡慕的高薪体面工作。但是,每天早八晚五的上班,让他感觉自己像一只困于陷阱的野兽,平淡无奇的生活带给不了他想要的激情生活。日复一日的重复性,让他觉得生活索然无趣。他就像一只提线木偶一样无奈的被生活所摆布。

他平日里最喜欢的就是阅读网络小说,他喜欢小说里面的宏大背景和山川瑰丽。喜欢小说里面有血有肉的角色,和他们敢作敢当的那种洒脱。喜欢小说里美丽温柔的女主角,和她们为了爱可以不顾一切的那种执着。

读的小说多了,林奇突然有了一种错觉,他觉得凭借自己的文笔和脑洞,跻身大神应该不难吧。一本封神的作者大有人在,自己为什么就不行呢?而且自己脑海中一直有一个故事构想,写出来的话绝对会大火啊,这种想法越来越强烈,可是每天繁重的工作,压的林奇有些喘不过气来。

终于有一天,林奇偶然看到一个关于追求理想的短视频,这个成为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他观看之后激动的流下了眼泪,他觉得自己就是视频中的男主角。他顿时有了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他觉得自己不能继续这么混吃等死下去了,他要蜕变,他要涅槃重生。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安迪选择了前者。

在家人和女友的不理解之下,他毅然决然的辞退了工作,当他把写着:“老子不他妈的干了。”的辞职信甩到院长脸上的一瞬间,他感觉束缚在自己身上的枷锁终于崩裂了,那重重的压迫感终于消失不见。这种感觉就像孙悟空挣脱了压迫他五百年之久的五指山,那真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感觉。

在一群同事用看傻子一样的目光之下,林奇挺着胸,仰着头走出了医院,完全不顾身后传来院长怒吼的声音。

世界!我来了!

辞职之后的林奇走在往常上下班的路上,心花怒放。感觉天空比以往更加湛蓝,更加清澈。空气都比以往更加香甜。甚至感觉到路过的行人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林奇几乎是跳着舞回的家,完全不顾街上人异样的目光,他完全的解放了自我。

回到家之后,他将身上的白衬衫和西装脱下来,狠狠地甩在了沙发上,蹦起来扑到柔软的大床上,美美的睡了一觉。终于再也不用担心闹钟的响动了。

第二天,林奇就将脑海中故事付诸到行动中去了。

他点开了某点,注册了作家账号,开了一本新书,又编了一段自己认为不错的简介。一切准备就绪,于是他开始踏上了码字这条不归之路。

第一次码字的林奇,遭遇了各种各样的困难,比如码字速度,剧情衔接,主角出场等等问题,从早上八点钟一直码到了晚上八点钟,仅有三千字的第一章总算是完成了。

林奇疲倦的靠在了电脑椅上,点燃了一根香烟,狠狠地吸上一口。尼古丁的烟雾,顺着气管进入到肺中,然后又变成二手烟被呼了出来。

头一次的吸烟,让林奇剧烈咳嗽,鼻涕眼泪都咳了出来。这一吸一呼之间,虽然很不舒服,但是尼古丁溶于血液后进入大脑的感觉,让林奇变得轻飘飘的,难怪那么多人吸烟,这种感觉真的很奇妙。从此林奇开始喜欢上了吸烟。

提起精神,又仔细的拜读了一遍自己的处子第一章,短短的三千字很快就读完了。确定没什么错误之处,林奇小心翼翼的点击了发布,耐心的等待了几个小时的审核,终于过审了,接下来他守在书评区,期待读者们的大量涌入。

一直等到了晚上八点,林奇被肚子的一声不满抗议所惊醒,原来自己还没有吃晚饭。女友因为自己辞职的问题和自己大吵一架,以往都是女友做晚饭,可是如今,只能靠自己了,毕竟自己时间有一大把。

于是,林奇决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来到厨房,从冰箱里拿出了食材,经过一小时的努力,看着盘子里黑乎乎的东西,林奇放弃了,自己确实没有当厨子的天分。

这一点一定要加给主角,主角的厨艺一定是绝世无双的!

林奇将这个想法收起来后,拨通了外卖的电话。

吃过晚饭以后,林奇又来到了电脑前,迫不及待的点开了自己那本小说的网页,想看一看这本书的数据如何,可是期待中的奇迹并没有出现。上面赫然映着5人读过的几个大字。

林奇内心有一点点失落,可是他依然相信着,这只是时间问题,等以后字数上来了,自己的小说一定会火的。

对!一定是这样!

林奇又再次充满了信心,他躲在房间里不出来,没日没夜的码字。外卖的饭盒越堆越高,脏衣服越来越多,屋里也越来越脏。可是林奇的码字速度却提了上来,如今的他可以日更万字,而且很轻松的拿着全勤奖。日复一日的写作,让林奇身体胖了整整一圈,本来就有些微胖的他,现在完全成为了一个猥琐油腻的中年大叔。发福的啤酒肚,脏乱粘稠的长发,难闻的体味,半指长的胡须,上面甚至还有食物的残渣。

女友终于受不了林奇了,看着简直变了一个人的林奇,女友让他放弃写作小说,重新回去医院当一个体面的医生。女友哭着握住了林奇的手要他放弃,不要再任性,继续这么作践自己了。林奇的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狠狠地甩开女友,将她推到在沙发上。

“你懂什么!!这是我的理想!!理想懂吗!!妇人之见!!”林奇朝着女友大声吼叫道。

女友哭的很伤心,她扇了林奇一嘴巴,然后哭着对他说道:“我们分手吧!”

女友走后,林奇独自一人坐在沙发上思考了很久,他没想到理想与现实之间的鸿沟是如此的难以逾越。他用力抓着自己头发,疯狂的喊着,叫着。随手拿起了茶几上的杯具,胡乱的砸向了地板。

终于在一顿宣泄之后他冷静了下来,他知道现在写作成为了他最后的一条路了。

他一定要成功!他必须成功!因为他的身后是万丈深渊,他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又打开了电脑,打开了作家助手,主角被他塑造的很完美,主角的名字叫安迪,他有一头乌黑柔顺的的秀发,那种顺畅的感觉,女孩都会羡慕。

他有着一双如同星辰般深邃的眼眸,连带了美瞳的女孩都自愧不如。他体型结实,皮肤成小麦色,面容果敢刚毅,一副正派人士的样子,而且安迪很年轻,刚满十七周岁。这一切都很符合林奇的口味,因为在林奇眼中安迪不仅仅只是自己笔下的人物,更是另一个永远也达不到的自己。

总之用林奇的原话来说,安迪就是风流倜傥,气宇轩昂。对了,而且厨艺特别棒。

今天林奇想要赋予主角一个特殊的能力,撩妹技能,他要为主角的眼睛赋予一个可以提升女孩眼中他魅力的技能,好感之眸。

凡是与主角对视超过二十秒的女孩子都会提升对主角的好感。而且好感度可以叠加。

林奇写完这一段,嘿嘿的笑了起来。

有这一个技能,安迪从此撩妹不愁了,又点了一根烟,舒服的吐了一个烟圈,林奇现在已经离不开香烟了,每当没有灵感的时候,他都会来上一根。

现在已经凌晨两点了,整栋居民楼只有林奇家的灯还在亮着,外面开始下起了瓢泼大雨,伴随着电闪雷鸣。

突然,正在码字中的林奇打了一个冷颤,昏黄的卧室灯光,外面雷雨交加,自己在电脑面前,这尼玛不是穿越小说的必备吗?只差一记闪电。

想到这,林奇马上离开电脑,来到窗前准备将窗子关上,雨水已经斜着淋进来很多了,还好自己发现的早,否则岂不是成了那些穿越大军的一员?

就在窗子要关上的那一刹那,天空中划过一道鲜红色闪电,这闪电亮度惊人,映红了整个昏暗的天空,然后劈进了林奇的家中。

林奇惨叫一声,在短短的一秒钟之内,他回忆了自己失败的一生,用一事无成来形容他真是再好不过了。

林奇紧闭双眼,因为他知道,当他再次睁开双眼时可能就会穿越到未知世界,是遥远的远古时代,魔法大陆,还是女巫世界?蒸汽世界?骑士时代?修真净土?还是什么千奇古怪的位面,平行时空?

林奇想了很多,终于忍不住了,于是慢慢的睁开双眼,接着一声伴随着失望和悲伤的的呐喊从他口中发了出来。

“NO!我的电脑!我的存稿!”

原来闪电并没有击中林奇,而是将他的电脑劈的冒了烟,他今天辛苦码的一万多字,全部付之东流了。

林奇痛苦的瘫坐在地上,心疼着他电脑里小说的存稿。林奇没有穿越,这让他稍微有些失望,但是他不知道的是,刚刚那倒道闪电确实改变了什么。

第二章 上帝与亚当

安迪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因为他发现今天的索菲亚大婶子不对劲,年过半百的她,竟然对自己频频暗送秋波。

而他与索菲亚大婶的交集只是每天早上花上一个铜板在她那里买上一个长面包而已。

真是太奇怪了,安迪不敢再盯着索菲亚大婶子看,整个沙暴镇都知道索菲亚大婶是格伦大叔的相好,他可不想惹上什么麻烦。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安迪不是这个世界的原住民,安迪原本是地球人,一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生。在一次车祸意外中,他穿越到了这个充满稀奇古怪的奇幻大陆。

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他的运气不太好,好像老天比较喜欢玩弄他,因为他总能碰到各种各样的奇怪事。

比如说有一天他自己照镜子,明明之前还是白皙的皮肤,睡了一觉之后却变成了古铜色。

以至于沙暴镇的小伙伴都嘲笑自己。

最离奇的是以前根本不会做饭的安迪,突然成为了沙暴镇有名的厨艺大师。镇上唯一的酒馆,莱斯酒馆花重金聘请他当厨子,一个月五个金龙呢,这是什么概念,这五个金龙币够普通人家生活半年了。

安迪从小在沙暴镇上长大,自幼无父无母的他,在镇长和镇上大伙的抚养下,吃着百家饭长大。

直到几天之前,安迪都认为自己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可是一切都在那一天变了。那天夜里,从来不下雨的沙暴镇居然下起了瓢泼大雨,电闪雷鸣,镇上人都认为这是神迹,是伟大的神明在赐福人类。

镇上所有人都走出屋子,拜倒在地,朝着天空吟唱着颂词。安迪也不例外,这一切本无可厚非,可是意外却出现了,一道鲜红色闪电瞬间从天空中劈落。不偏不倚,闪电正中安迪的脑门,安迪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浑身滋滋冒烟,这场景吓坏了镇上所有人。

最奇怪的是,闪电劈中安迪后,大雨就停了,雷电也停了,天空也从灰蒙蒙变成繁星闪烁的夜空。

仿佛这场大雨和这个闪电是专门为少年安迪准备的一样。

安迪福大命大,被闪电劈成焦黑色都能活下来,镇长说这是冥冥之中有神灵在庇护,而这场大雨和闪电则是神灵在提醒镇上居民要在心中铭记神灵,时时刻刻谨记神灵教诲。

看来有必要集资修葺一下镇上有些荒废的教堂了。

安迪被闪电劈中之后,整整昏迷了三天三夜,当他醒过来的时候,脑海里多了一些前所未有的东西,多了一些足以颠覆这个世界,否定这个世界的东西。

因为安迪想起来自己竟然是从别的世界穿越而来的旅客。

他的家乡是一个叫做地球的地方,与希斯特洛大陆不同的是那里科技发达,文明进步,而且没有任何魔法,斗气。

既来之则安之,安迪很快就接受了自己是异世界居民的事。

安迪被雷劈还能生存下来的消息,瞬间传遍了整个沙暴镇,接下来是沙城,然后慢慢的整个西境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

虽然大多数人可能连安迪的名字都不知道,只是知道有这么一位少年被闪电劈中还能生存下来,这真的是神迹啊。

听说神殿已经派人往沙暴镇这边来,准备为这位少年洗礼。

也有邪恶的女巫放出消息,声称只有和魔鬼做过交易的人,才能免受闪电的伤害。

甚至有占星师七天七夜不吃不喝,占卜了一卦,说这个少年是希斯特洛的灾星,会给大陆带来灾难的。

安迪的头都大了,他这次是彻底出名了,但他不想成为什么名人,他只想简单的过好自己的生活,无论他在哪个世界。

又有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安迪发现自己只要一直盯着女孩子看的话,女孩子就会对他产生好感,甚至是言听计从。

他已经在索菲亚大婶身上实验过了,他盯着大婶看了二十秒,大婶居然没收今天的面包钱。

安迪有些郁闷,这些平白无故出现在自己身上的东西越来越频繁。虽然不否定确实很好用,比如自己的厨艺,一夜之间莫名其妙的大增,普通的食物也可以做的很美味,每天都可以吃的很开心。但是在安迪内心深处还是有那么些许的排斥感。

因为不确定的因素,他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些东西。人对于未知的东西存在恐惧,这是常识。安迪在这个世界没有安全感,因为自己实力简直太低了。

沙暴镇外有最常见的沙虫,这种虫子一般是用来当做食材的,攻击性很低,和史莱姆是一个级别的。一般的武者一天可以击杀一百多只沙虫,可想而知它的攻击力和防御力有多低。

但是,安迪却打不过一只普通的沙虫,真的是可惜了这么健康的体魄了。

安迪甚至有一种错觉,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上帝创造的亚当一样,各个方面都很优秀,未来和过去都是安排好的,正在按照剧本一步一步前进。

当然这只是安迪闲着无聊时,自己胡乱的猜想。

安迪只想过平淡如水的生活,在莱斯酒馆继续当厨师,攒够钱后,自己在沙暴镇开第二家酒馆。然后娶一个奶大屁股大的婆娘,给自己生一个大胖小子。

就算得知了自己是穿越者后,安迪也没有改变这个想法,他就是这样一个随遇而安的人。

“可是老天似乎喜欢和他开玩笑,因为从今天开始他将注定不平凡。”

林奇用新买的键盘敲完最后的几个字,长出了一口气,前几天夜里的雷雨让他的电脑崩溃了。连带着电脑里几万字的存稿全部泡汤了。这让林奇很受伤,但是受到闪电的启发,林奇决定将这一记闪电赐予给安迪,被闪电击中而不死的男人。虽然没了几万字存稿,但是却有了一个绝佳的灵感。林奇很满意这段文字,而且很有成就感,他感觉自己就像上帝一样,可以完全掌控安迪的人生。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自己竟然等来了久违的站短,没错,林奇他签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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