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去江湖》免费试读_学徒阿摩
第一章 最好与最差
时值2008年,就是北京奥运会的那一年。
即便已经到了10月末,奥运会已经过去,但远离繁华都市的南骏县依然没有摘去那些为奥运健儿加油助威的横幅。说起这个县城,它位于云贵高原,由于交通不便,资源匮乏,也没有什么著名的旅游景点,所以每年都会被评为全国百大贫困县城之一,虽然是末尾,但也充分说明了这个小县城的发展处境。
南骏县第一中学,是整个附近乡镇唯二拥有高中教育资格的学院,所以每年都会有不少这个村,那个乡的少年报考这个学校,这其实也是没得选,整个县城的教育资源就那么多,要么就去邻市上学,但市不同于县,录取分数线高的吓人,能上的只是少数;要么就去另一所师范大学的附属高中上课,不过可惜,听说那里已经办不下去了,今年已经不再招收高中生。
所以,这个唯二,就变成了唯一。
秋末的南方气温已经微凉,不过太阳依旧温暖,一位少年站在自己的课桌后,无聊地望向窗外,老师的粉笔在黑板上唰唰地响,同学们在台下,由第一排到最后一排,呈现出一种渐变的精神状态,坐在最前面的人,精神面貌最好,也最是聚精会神,而后呢,次之;再后呢,次次之;最后呢,基本上已经在自己座位上开展起了各自的娱乐活动。
那个少年的位置,是在最后一排靠近摆放扫帚拖把的角落,不过看样子他也并不介意,其实对于这个“宝座”他甚至暗自得意过一阵。
少年姓魏名笠,祖籍巴渝,祖上在抗日时期为了躲避战乱,所以搬迁至此,到他这一代也彻底算的上是个本地人了,像他这样的小县城少年,自是少不了乡野之间的飞扬跋扈,打小就是一个招猫斗狗的主,即便是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也抹不去环境给心智间带来的顽性。
他之所以站起来,是因为刚才老师在黑板上写字的时候,背对着学生说了一个学号。
讲台上的英语老师写完转身,看见是魏笠也是一愣,心中默默将“42”这个学号记下,下次再叫人的时候,就可以避免这混子了。
“魏笠啊,来,翻译一下黑板上的英文。”英语老师将粉笔随意的扔在讲桌上,双手撑桌,看着魏笠,朝着黑板上的内容撇了一下头。
魏笠站起时翻了个白眼,心里也清楚,这货估计不知道42号是自己,让自己起来回答英语问题,这不是浪费时间吗?
虽然读到高一,学英语也是从小学开始,但这将近十年的时间里,魏笠是真的没有把心思放在学习上,乃至现在看英文也就知道一些简单的词汇,比如OK,Yes什么的,有个很经典的笑话基本上可以形容他的英语水平,就是把答题卡的选择题部分放在地上一踩,然后直接放机器里打分,得到的分数都可能比魏笠考出来的分数要高。
可能有人会有疑问,这样的成绩,是怎么考上高中的?
其实在小地方上学,只要交上一笔钱,成绩差也不是什么问题,像魏笠这样的学生,在一中真的不算少,而且他也不是全没有可取之处。
“If.you.do.not什么什么you.are.young,you.may.never 什么什么……呃”
“行行行,你坐下吧。”老师不耐烦的挥了下手,又看了看台下,笑容浮起直接点名,“荀川,你来。”
魏笠“啧”地一声坐下,看向前排那个取代自己站起身的少年。
名叫荀川的男孩眉目俊朗,皮肤白皙,虽然身高在1米75左右,但也坐在了第三排,只听他用流畅的英文回答道:“If you do not learn to think when you are young, you may never learn如果你年轻时不会思考,那就永远不会。”
他刚一说完,班里的女生就在下面发出了一阵小小的躁动,包括跟魏笠同桌的那个女生,陈丹。
发现陈丹飞快的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魏笠斜眼瞄去——
「秋末下午的阳光透过窗,
空气中金色的尘埃徐徐飞扬,
穿堂风温柔地拂过他的衣角,
这一刻,
仿佛少年身上带有光。」
最后还有一个落款,08年10月27日,陈丹。
陈丹写完后便发现了魏笠偷看的小动作,她没有表现出那种平常女孩子的娇羞和不自在,反而将自己的笔记本推了过去,冲着魏笠挑了挑眉,轻声地得意道:“怎么样,姐姐又一首得意之作,请魏老师点评点评。”
魏笠第一时间将笔记本推了回去,摇了摇头,语气不屑,“你们这些没有故事的女同学,犯起花痴后玩意都敢写得出来。”
陈丹脸上笑容依旧,显然对魏笠的话并不上心,小心合上了自己的笔记本,前方的英语老师对荀川的回答十分满意,开口道:“这次的考试,大家的发挥十分不好,我写这句话的含义,也是想提醒各位,不要觉得现在刚上高一觉得时间还很长,可以慢慢混……”说着,还有意无意的朝魏笠投来个眼神。
“人要学会思考,不仅要知道这次是那做错了,还有知道为什么错了,怎么弥补,查缺补漏,这样才是提升自己学习的不二法门。那么下来开始发试卷,还是老规矩,成绩靠前的与靠后的轮着来,第一名,荀川,147。”
提到荀川时,英语老师总是笑逐颜开,当荀川上台领卷子的时候,他拍了拍男孩的肩膀,温和道:“可惜了,有一个选择题没做,要不然就是满分了,大意了吧?”
对此,后者只是淡淡地说:“不是没做,是那道题本来就是错的。”说完,留下了尴尬的英语老师,走了回来。
这一举动,无疑又引起了同学们一阵喧哗,女同学大多一脸崇拜的看着荀川,窃窃私语;男同学呢,则是抱着看他不给老师台阶下的看戏心态。
这些笑声里,也包括了魏笠,作为出题人的英语老师脸色由白转红,又由红转紫,道:“最后一名,魏笠,27分。”
魏笠忍住了自己的笑,走了上去,自然地接过试卷。
“有些人啊,脸上没皮没脸,还有本事在哪笑,考出来的东西别人一个零头都比不上,很得意是吗?”
面对老师的讥讽,魏笠道:“老师,你这个零头抹的有点多,菜市场买菜都没这么算的,起码我们个位数上的零头是一样的吧,你时常教育我们,高考就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一分就是一条命,好嘛,你这一下,27个我都不够你抹的。”
“你也知道27个你都比不上别人一个人啊。”
课堂上又发出一阵爆笑,对此英语老师轻蔑地转过头,说出两个字,“废了。”
魏笠置若罔闻,回到座位上,宣布第二名时不出意外的是陈丹,122分,落了荀川20多分的差距。
这才是一个小县高中,正常的一线优秀学生考出的分数。
比不上呀,比不上。
魏笠默默的向荀川的位置上看去,这货人长得帅,人又聪明,最重要的是还有那么多姑娘喜欢,所以心中升起一股子嫉妒。
“叫你抄一下吧,还不听,考个最后一名还惹老师生气。”
陈丹拿回试卷,对魏笠说道。
“抄啥呀,我考个100多分,别说老师了,我自己都不信,要是拿回家给爸妈看,我爸肯定喜极而泣的打死我。”
陈丹被逗笑了,道:“又不是叫你全抄,瞧你这词儿用的,还喜极而泣。”
魏笠看着陈丹的笑容,心里那种与荀川比较后产生的落差感突然好受了一点,道:“我懂,你看我这次考27,下次我就考个57,下下次考77,这样循序渐进就很正常了,你这个‘一帮一’呢,就能长此以往的坐在最后一排,写你的诗,读你的言情小说。”
女孩点了点头,对男孩的回答甚是满意:“这种时刻你还不忘为组织着想,看来你还真是个好同志。”然而,话锋一转:“但你有没有想过,你这种成绩到了高二分班,不管是选文还是选理,都会被分到差班去。”
魏笠眼睛一亮,“怎么?舍不得我啊?”
陈丹皱了皱眉头,叹气道:“你又不是荀川,我怎么会舍不得你呢?只是想到高二就没人给我打掩护了,心情忽然就变得很焦灼。”
少年刚涨上来的心情就这么一下回到了低谷,喃喃道:“这荀川有什么好的,成绩好了不起咯。”
“别人长的高呀。”
“我还比他高大半个脑袋呢。”
“别人的高是基于外表,你这种高,就是纯粹的傻大个。”
现实啊,确实挺残酷的。
第二章 拐角巷书屋
前面说了,魏笠这个人并不是没有可取之处,就同龄人而言,他多了几分……志向?
算是吧。
“唉,你以后想做什么呀?”陈丹看着在一边埋首书箱,拿着一台杂牌的MP4盯着屏幕看到津津有味的魏笠。
“怎么忽然问这个?”魏笠侧起头,疑惑不解。
陈丹眨了眨眼,说:“我就是小说看完了,有点感触。”
“你们这些看言情小说的,动不动就什么青春啊,未来啊什么的,你又看了啥?”
陈丹从书箱里拿出一本小说,露出封面,魏笠定睛一看,好嘛,这书的名字叫《悲伤逆流成河》,还是自己上周给她借的。
这本书借给陈丹之前魏笠看过,只是看了几页后他就看不下去了,因为没看完也不好评价,倒不是写的不好,只是跟自己看书的喜好不对路子。
“应该是做一个探险家什么的。”魏笠也不太清楚这个时代有没有这个职业,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在他看来,能够一天到晚,一年四季,满世界晃荡的人就是探险家。
“噗嗤~”陈丹一个没忍住,笑了。
魏笠抓了抓头,纠正道:“或者说是旅行家?”
“你天天看那些打打杀杀的小说,我还以为你要说你想成为什么大侠啊,仙人什么的。”由于上课,陈丹压低了声音。
“你当我傻啊?”魏笠放下了手中的MP4:“现代哪有那种东西,我们要讲科学的好嘛!”
陈丹也来了兴致,继续道:“那你怎么会想着去探险啊,旅行什么的?我有几个朋友,由于高中没考上,也不想学了,就去了大城市打工,学理发啊,去工地啊,对了,还有一个是在跑长途的,你说的是那样吗?”
魏笠没好气的摆了个脸色:“合着我在你心目中就是一司机,对吧?”
陈丹急忙安慰道:“当然不是啦,不过我确实挺好奇的,你为什么会想到这个?”
魏笠思索了一下,又斟酌了会措辞,看着那本露出封面的言情小说,道:“这本小说我没看完,不过开头有一句描写我很喜欢,记得挺深,大意是小巷中布满了纵横交错杂乱不堪的电线,你一抬头,就能看见被它们分割的天空,它们把天空分成一块一块,这个情形给人一种错觉,让你觉得自己与他人并不在一个天地。”
陈丹点了点头,表示她记得这一段,魏笠继续说。
“你不觉得这样很可悲吗?”
“啊?”女孩没懂,问道:“你是说小说吗?”
“不是。”魏笠看了看讲课的老师,发现没有往这边看,索性伸了个懒腰,活动了一下筋骨,指了指教室后墙贴着的中国地图与世界地图道:“中国地图上,我们县城就是一个点,而世界地图呢,中国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我们县就更不用谈了,想一想,人这一辈子的活动范围就只能在一个点上,我就觉得这是很可怕的事。”
“我就是喜欢你这种聊天方式,明明数理化英都是两位数,但是作文却能拿到满分,搞得现在说话都文绉绉的,像是小说里面写的一样,那你什么打算啊?”
“船到桥头自然直呗。”魏笠故作洒脱,陈丹的话满足了他本就不大的虚荣心。
他这个人偏科严重,身上少数几个可取的地方,唯一拿得出手的可能就是肚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怪想法了,因为他除了教科书,什么书都喜欢瞟上两眼,书看多了,想法自热就多了,这些道理在嘴里,在笔下,自然而然地就体现了出来,所以他的文科成绩一向不错,要不然陈丹刚才也不会拿自己的诗去让他评价,不过以他这个年纪,有些事儿他能说出来,但其实也是没想明白。
谈不明白的事儿就不谈,陈丹提醒魏笠说:“放学后你帮我把这本书还了吧,反正是你借的。”
刚才估计是被陈丹一顿马屁拍舒服了,魏笠想也没想“嗯”地点了点头。
陈丹咧嘴一笑,晃荡了下脑袋,凑近说:“你现在在看什么?”
08年,离苹果3GS发布还有一年,这个时候智能手机尚未普及,更别说这种偏远的小县城了,所以看小说要么是纸质版,要么就是TXT的电子版,魏笠为了看最新的小说,所以特地存钱买了一台巴掌大小的MP4。
“《诛仙》”
“有意思么?讲什么的?”
“讲御剑飞仙,讲天地不仁万物为刍狗,讲跟两个绝世美人的感情纠葛,还挺有意思,你们女孩估计也可以看进去。”
“那借我看看呗。”
“……等我看完这段。”
少年人的时光总是漫长又短暂,夕阳西下,放学后的教室,同学们陆续走完,仅剩下做值日的和几个留下聊天的同学尚未离开,MP4被陈丹借回了宿舍,魏笠将自己的东西收拾规整,书包就任由放在课桌里,他一向这样,反正没啥值钱的东西,也因此,他每次来学校都是空着手来,要不是年纪小,那实在是不像个学生了。
这时,教室门口探出一个脑袋,看见魏笠,叫道:“老笠,打球去啊!”
魏笠倒是没看见篮球,不过听见教室外走廊里的拍打声,手里有几分痒痒,可想着还要去还书,只能忍住说:“你们先去,我有点事儿,如果来得及我就过去。”
那人得到答复,叫了一句,“行,快点啊,球场等你。”后便匆匆离去,听着篮球声渐行渐远,魏笠也走出教室,往校外走去。
这种言情小说自然不是在学校图书馆借的,事实上一中的图书馆小的可怜,除了一些学习参考书,就是上个世纪不知从哪个旧书摊掏来的《故事会》《知音》《意林》等物,实在是让现在的这些学生提不起阅读的欲望。
走出校门,直走大概五百米的一条小巷拐角,那里有一家小小的书店,没有名字,门也不大,一次并排就只能进三个人,不过它的纵向空间却很深,要走百余步才能走完,听说这里以前是夹在两条巷子中间的死胡同,多年前被老板承包,改造成现在的样子,所以每每到此魏笠都觉得十分神奇,还特意给这家书店取名叫“拐角巷书屋”这个也是对应了《哈利波特》里面那个神奇的对角巷魔法商业街。
书店老板是个活泼的老头,留着山羊胡,就那么坐在书店尽头的角落,日复一日的经营着这家书屋,不知道是不是在书海里畅游的时间久了,说话之间的遣词比自己还要文上几分,魏笠初中时就常来这儿借书,不过自从买了MP4,他就很少来了。
书店里只有左右两排书架靠墙连绵,满满当当的摆放了各类书籍,大到中外名著,小到市井杂谈,应有尽有,无所不包,书架向深处蔓延而去,而尽头,就是山羊胡老板的所在。
魏笠拿着书快步的向尽头走去,现在刚放学,所以书店也有了三三两两的看客前来读闲书,行将止步,竟发现一个熟人——荀川!
此时的荀川,不知道在跟山羊胡老板说着什么,脸上浮着略显兴奋的潮红,双手不停摆弄,像是在描绘与倾吐。
嚯,少见。
平时荀川给人的印象都是那种高冷,不易接近的类型,对,就像言情小说里描写的那种,很少看见他有过激的反应,遇上事儿都是波澜不惊的表情,看现在如此亢奋,莫非是遇到了什么天大的好事儿?
魏笠的好奇心被提了上来,本想躲在一旁听个究竟,无奈书屋实在没有地方让他躲起来,山羊胡老板将眼光从荀川身上一移,定睛就看向了魏笠,而荀川也发现了老板的举动,转头望来。
少年无奈,只能举起手里那本言情小说晃了晃,慢悠悠的走到两人近前。
“老板,还书。”
说完,手将那本小说丢在一旁的还书篓中,而在刚才,荀川的眼神一直没有离开过魏笠,他的眼神,不咸不淡,看不出来喜怒,只是一直被这样看着,魏笠心里有些发毛,辩解道:“你别误会啊,这书是我给陈丹借的,我不喜欢看这种腻腻歪歪的言情小说。”想了想,又岔开话题:“对了老板,你俩刚才聊啥呢,看把荀川激动的,少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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