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第一刺客》: 杀人的筷子
第一章 杀人的筷子
秋夜,冷月高悬!
瑟瑟的秋风,戏弄着枯叶,枯叶飘落,飘落在他身上。
他一动不动地躺在青石上,一双冷月般的眼睛,直直地望向夜空。
他喜欢夜空,喜欢夜空中的星辰、喜欢夜空中的冷月,喜欢夜空中无边无际的孤独。
夜空孤独,他也孤独。
他也喜欢酒,一个孤独的人往往会喜欢酒。
他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师父冷消魂死后,这个世界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一个只会杀人的人。
他并不喜欢杀人,但他必须杀人,因为只有杀人,才能证明他还活着。
活着?
他真的还活着?
他的心早已死了。
心死因为绝望,就像被秋风戏弄的枯叶一样,他也被一股不知何来的风戏弄着。
...............................
秋风继续吹着,片片枯叶早已将他身体覆盖,覆盖在青石上。
整片丛林静如死寂。
突然。
丛林里闪出一点光亮,一点弱弱的红光。
红光如鬼似魅般飘来,向他的方向飘来。
但那并非鬼魅,而是一个提着灯笼的女人。
那女人的脸很白,越往丛林深处走就越白,毫无血色的白。
她提着灯笼的手在抖,纤细的腿也在抖,甚至娇柔的腰肢、瘦小的心脏都在抖。
抖的似是一阵风,就能将她吹倒。
可她却没有倒,一个被欲望冲昏头脑的女人,走再黑、再可怖的路都不会倒。
她一边颤抖前行,一边游目窥探,窥探时还发出颤颤的低吟声:“有人吗?有人吗?”声音很小,小的似是只有她自己才能听到。
冷锋也已听到。
作为一个只会杀人的刺客,他有着老鹰一样的眼睛,蝙蝠一样的耳朵,就算再细小的声音,他都可以听到。
他从青石上坐起,随手提起青石下的酒坛。
‘咕咚咚’
酒从他唇角溢出,顺着下颚流进他健硕的胸膛里。
他面无表情,眼睛依旧如冷月般明亮。
女人绕过一丛树林,就看到了他,看到了他那双冷月般的眼睛。
女人的眼睛也忽地亮了起来,亮的就似天边的星,因为她感觉找到了要找的人。
她的手已不再抖、纤细的腿、娇柔的腰肢、甚至瘦小的心脏都不再抖。
她脸上露出了娇媚的笑,一双脚也变的无比灵活。
她就像见到久未重逢的情郎,飞一般奔到冷锋身旁。
她娇声道:“死鬼,你怎么选这种鬼地方,都把人家吓死了!”
冷锋冷冷道:“可你现在并没死!”
冷锋没让她开口,又道:“你是来送信的?”
她已完全确定,眼前的这个男人就是他要找的人。
她点了点头,从怀中掏出一个信封,信封底部有个凸起,似是里面有个小圆球。
信在她手上,但她并没急着递给冷锋,而是在冷锋眼前晃了晃,就将信封凸起的地方,贴在了红唇上。
她轻轻亲了亲信封,柔声道:“这封信可是要花钱的!”
冷锋道:“多少钱?”
她道:“那人说,至少……至少你要付给我五百两银子,这封信…...还有我,就都是你的了!”
冷锋急道:“你见过那个人?”
她道:“见过,就是他给的我地址,让我来这里找你的!”
冷锋道:“那人长得什么样?”
她道:“他带着面具,我没看到他的脸!”
这些话冷锋根本不必问,这些年来他不知问过多少女人,这些女人的答案都一样令他失望,他永远不知道那个背后操纵他、操纵他师父的人是谁。
不知道是谁,他就无法解脱。
他从怀里掏出两张银票,两张银票就是两千两,虽然他知道她已收了那人的银子,但每一次他对送信的女人都不会吝啬。
女人又笑了,笑的更加妩媚,此时哪怕有再冷的风,都无法将她脸上的笑容吹落。
她将信递给冷锋,又将银票揣在怀里,然后将灯笼随手一扔,一双春葱般的手,就如蛇般缠住他的脖子,然后她就骑在他的腿上:“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她的眼睛妩媚温柔,她的胸膛结实而富有弹性,还有她那纤细修长的腿。
她已接近完美,完美的让所有男人都无法拒绝,可冷锋却毫无反应,依旧冷冷地看着她。
片刻后。
冷锋冷冷道:“你来的时候可曾洗过澡?”他把信封攥成了纸团,攥在他的手心里。
她眼睛放光,媚笑道:“洗过,不光洗过澡,我连里外的衣服都是新换的!”她说话的时候,春葱般的手已滑进了他的胸膛,而且还摸到了两根细长如筷的事物。
她将它们掏将出来,淡淡的月光下,两根筷子闪闪发光——金色的光。
金色的光,就是纯金做的筷子。
她撒娇道:“能不能把这双筷子送给我!”
冷锋道:“不能!”
她嘟嘴道:“为什么不能,我可以在这多陪你几天的!”
冷锋道:“这筷子是用来杀人的,不是用来送人的!”他将筷子抢过,攥在手心里。
冷锋没等她说话,又道:“不过,我可以多给你一张银票!”说完他又掏出一张银票。
一张银票一千两,一千两的银票当然胜过一双细长的金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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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紧紧地抱住他,似是根本没听冷锋之前的话,更不相信筷子能够杀人,她像膜拜一尊佛像一样看着他,道:“我还从未见过你这么阔气的老爷!”
她没等冷锋开口,指了指青石左侧的小木屋,又道:“快……快把我抱进屋里,我……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她已发出梦呓般的呻吟声。
冷锋冷冷道:“不必!”
她道:“在这也行……只要你喜欢的,我就……!”她本想说‘我就喜欢!’可也只说了‘我就’两个字,就再也无法开口了,因为已有一根金闪闪的筷子刺进了她的喉咙。
她的喉咙里‘咯咯’的响,脸上的每一条肌肉都在跳动,鼻孔渐渐扩张,嘴巴张大,伸出了舌头。
鲜血从她舌尖低落。
她捂住喉咙,凸出的眼睛,直直地瞪着冷锋,眼神里有一千个不解,更有一万个不信。
冷锋忽地拔出筷子,鲜血就箭一般从她喉咙里标出,她闷着一口气也终于吐了出来,她嘶吼道:“你……”
你字未落,她已如死鱼一般仰翻在地。
冷锋飞起一脚,将她踢到灯笼旁,灯罩已燃,星星火苗蔓延在她崭新的裙衣上。
也不知过了多久。
女人和三千两银票就被烧成了灰碳。
冷锋一直站在她身旁,他的眼睛依旧如冷月般明亮,他的脸上依旧毫无表情,他又想起了那个为了金钱而出卖灵魂,杀死他父亲的继母,又想起他用冰冷的筷子刺入她继母喉咙的一刻。
他长叹了一口气,冷冷道:“那个人定没告诉你,给刺客送信会送命的!”
他顿了顿,又道:“为钱出卖自己的女人,就该去死!”
他将最后一星火扑灭,继续道:“好在你来的时候,已经把自己洗干净,若有来世,你定会清清白白做人!”
这些话,都是他的心里话,可那女人却永远都听不到了。
第二章 最可怖的对手
夜更深,星已稀。
木屋内没有灯光,只有月光。
淡淡的月光照在他苍白的脸上,毫无表情的脸上。
他撕开信封,信封里当然有封信,信上当然也有字。
北京,战刀帮帮主雷霆,六个月。
六个月,这期限表示雷霆在六个月内必须死,他不死冷锋就得死。
冷锋不怕死,死对他来说只算是解脱,所以雷霆就得死,冷锋拆开信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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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十五岁开始杀人,五年里他一共杀了二十五个人,他杀人一向干净利落、不留痕迹,他第一次杀的便是杭州铁拳李三山,而且仅仅用了八天。
李三山是杭州武术界泰斗,据说他一拳能打死一只老虎,三拳能打死一头大象,他自恃武艺高强,出门从来不用带保镖。
他赶到杭州时,刚好听说李三山在街上闲逛,他找到李三山并跟踪他进了一个小巷,当李三山察觉有人跟踪时,一根金闪闪的筷子已经刺入了他的喉咙。
他杀塞外飞鹰郑天宝用的时间最长,足足耗时两个月。
郑天宝轻功高强,武功也高强,中原不知多少高手断送在他的夺命弯刀之下,他手下打手众多,四大金刚更有力破千军的本事,他进进出出都有四大金刚护卫,就像一个极度冷淡的更年期妇女,决不允许任何人触碰,就算上厕所都会有一堆人跟着。
他的仇人很多,也有很多人恨不得他死,但却没人妄想杀他,也没人敢。
冷锋敢。
冷锋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了解郑天宝的起居和爱好,又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在塞外酒家等待,因为他听店里的伙计说,郑天宝每个月最后一天,一定会到塞外酒家吃红烧肉。
人在吃饭的时候就是他最松懈的时候,这是师傅生前说的话,虽然冷锋认为还不够准确,但这一次无疑选择在郑天宝吃饭的时候下手。
他用一千两银票买通塞外酒家的所有伙计,就在郑天宝来塞外酒家吃红烧肉这天,他穿上店小二的衣服,垂头弓腰端着香喷喷的红烧肉走到郑天宝面前。
他一手将红烧肉放在桌上,一手闪电般将金筷刺入郑天宝的喉咙。
他的出手之快,收手之迅捷,在场的无一个人能够察觉,快的就似他从未出手一样。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郑天宝竟还笑嘻嘻地拿起筷子,夹起一块又肥又嫩的红烧肉,还对冷锋笑了笑,赏了他二两碎银。
冷锋并没要这二两银子,他从不收被杀对象的银子。
他将二两银子,随手扔给了偷跑上楼的要饭老头,就缓缓地走下楼去。
郑天宝将红烧肉刚送到嘴边,喉咙就突然‘咯咯’地响了起来,然后鲜血如雾般四溅而出,他的头瞬间扎进了桌子里。
等到四大金刚察觉,四下追捕冷锋的时候,他早已骑着快马消失的无影无踪。
据说郑天宝死的时候,红烧肉还在他的嘴里,他的眼睛瞪得比往常都大,目中充满了怀疑和不信,不信自己会死,更不信能有人杀得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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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冷峰杀了郑天宝之后,他就从来没有再花两个月以上的时间杀一个人。
但现在期限却是六个月,这也说明了雷霆是怎样的人,要杀这个人是多么困难、多么艰苦。
雷霆这个名字对于冷锋而言并不生疏,江湖中不知道雷霆这个名字的人,简直比出门找不到家的人还少。
在江湖中人眼里,雷霆不但如神一样值得崇拜,有时还吃人的魔,他高兴的时候可以让乞丐一夜之间变成富翁,愤怒的时候,也可以在一个时辰内踏平清河寨,将清河寨三千五百人的头颅割下来喂狗。
他的朋友很多,有江湖名流,有骚人墨客,有商人富甲,也有平民百姓,甚至连乞丐都有。朋友多的人仇人自然就少,在少量的仇人里,最让他不能忍受的就是苏州猛鬼帮帮主——鬼王丰骨白。
据说四年前,丰骨白带领二百名勇士,来北京拜访雷霆,他用马车拉了一百个箱子,每个箱子里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箱子上面是一百个人头,是他途经北京的一百个村落时,特意斩杀的一百个村民。
所有人都知道丰骨白是来示威的,但雷霆却以礼相待,不仅准备了两百箱的宝物作为回敬,还摆了一桌好酒好菜。
能够和雷霆平起平坐一桌吃饭的当然只有丰骨白,他俩身后当然都有几名身手不凡的勇士,雷霆身后站着的当然是他最得力的五狼战队,五狼之首的冰狼杜川当然名列其中。
杜川看不惯丰骨白嚣张的样子,更看不惯他脸上的骷髅面具,本想喝骂两句,可他刚抬起右手,将手指指向丰骨白的鼻子,就突然闪过了一道寒光,紧接着便是‘啊’地一声惨叫,杜川的右手便掉在了桌子上。
没人看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他们只看到雷霆挥了挥手,一道寒光就将杜川的右手齐刷刷斩将下来,但所有人都看清了他接下来的动作,他又挥了挥手,然后手心向内手背向外,紧紧贴在杜川的断口处,等他手放下时,杜川胳膊上的断口已结了厚厚一层黑黢黢的疤。
寒光手刀,这正是雷霆的成名绝技,以手为刀、快似流星,当今江湖已经很少有机会看到他出手,凡是看过他出手的人都会付出代价。
他这么做只想告诉丰骨白一件事——任何人都不能在我面前放肆,谁都不能。
杜川的断口处没有血迹,掉在桌子上的手却流出了淋淋鲜血。
雷霆给杜川使了个眼色,杜川就乖乖地把桌上的断手拿了出去,半个时辰后,杜川端着一个火锅走了进来,他将火锅摆在桌子上,火锅里正是一只清蒸的手——杜川的手。
丰骨白刚刚还不以为然,可看到火锅里的手,特别是雷霆夹给他吃的时候,他的胃开始痉挛,然后咽喉,嘴都跟着抽搐起来,到后来他把三天吃的饭都吐了出来,最后就是一口口苦胆。
从那以后丰骨白就再没拜访过雷霆,再没踏入北京半步,只是每年都会派他儿子丰小骨,押送一百箱珠宝,就像一个忠实的臣子,将珠宝献给雷霆。
去年的春天丰小骨又来了,几年来他与雷霆的接触,让他忘记了父亲告诫他的话,他感觉雷霆已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亲儿子,不仅战刀帮随便出入,而且在北京的一切开销,雷霆都会替他买单。
他相中了雷霆身边的一个叫小玉的丫鬟,小玉年轻貌美,一个圆圆的美人痣长在左侧嘴角,格外引人注目,他把小玉骗到了自己的房间,然后玷污了她。
雷霆知道后并不生气,他不但不生气还认小玉做了干女儿,并把小玉许配给了丰小骨,但只有一条,就是让丰小骨在北京住上一年。
丰小骨同意了,丰骨白也同意了,没人敢不同意。
今年开春,小玉给丰小骨生了个胖小子,正当丰小骨高兴地在院子里蹦来跳去的时候,一柄阴寒雪亮的钢刀便刺入了他的胸膛——冰狼杜川的钢刀。
雷霆派人将小玉和孩子送到苏州,送到丰骨白面前,并带去了十个字“你儿子死了,你孙子还在!”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让丰骨白接受,痛快的接受,不然儿子没了,孙子也会没,甚至话外的那个‘孙子’丰骨白也会永远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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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锋将信撕的粉碎,就像撕碎仇人的脸。
信封里还有颗弹珠大小的黑色药丸。
冷锋将药丸紧紧地攥在手里,攥在手里的时候他冷月般的眼睛里涌出了泪水。
这是一颗要人命的药丸,他既是解药也是毒药,解的是上次执行任务的药,中的是这次任务的毒,他只有再完成下次任务的时候,才能再得到这颗要人命的药丸,不然他只有死。
他能完成任务吗?
没人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
就连他师傅冷消魂都有完不成的任务,他又怎么可能有百分百的把握,更何况他面对的是世上最可怖的对手。
他师傅就是在执行任务失败后,没能得到药丸而浑身抽搐而死的。
他跪在师傅坟前,将药丸狠狠地吞进胃里,然后一连磕了六个响头,六个响头就是六个月。
这是师傅死后,他第一次接活,虽然知道刺杀雷霆是多么困难、多么艰苦的事,但他必须杀死雷霆,只有杀死雷霆,才可以顶替师傅与那个幕后操纵他的人见面,才可以领到丰厚的佣金,才可以为师傅报仇。
他发誓一定要将那个人碎尸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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