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苍龙,剑》免费试读_七听夜雪
引
“那人为什么站在雨里?”
“他喜欢雨,雨能使他的心平静下来。”
“他是怎样的人?”
“很强,人中之龙。”
“龙也会受伤的。”
“龙就算受了伤,依然是腾云之物。”
“他没有弱点?”
“有,多情,而且从不为自己着想。”
“总为自己着想的人是很可悲的,那并不能算是弱点。”
“在江湖里却是致命的,宁可剑多情,人也不要多情。”
“他有剑?”
“曾有。”
“他的剑呢?”
“弃了,他发誓不再用剑。”
“为什么?”
“因为多情人手里的无情剑伤了不该伤的人。”
“若有人找他比试,无剑他会输么?”
“手中无剑心中有剑。”
“无剑之道?”
“是。”
“这可算是违背誓言?”
“不到迫不得已他绝不出手,更何况还没有人敢找他比试,日后未必但目前的江湖里绝未有人。”
“因为他们会死,人多情,剑却无情。”
“是。”
“很有趣,他是谁?”
“风雨楼楼主——百里踏歌。”
第一章 狠毒人心
永定七年冬。
今年冬天格外的冷,老天爷也颇给面子,着实的下了几场大雪,极目望去银装素裹尽是一片苍茫的白。
东都城,极尽繁华之所,城内万户房屋错落有致,大小作坊二百一十二处,一座万象神宫更是气势恢宏。陈世国篡权登基后,虽驾坐长安,但对故乡东都独有青睐,每年早春晚秋都要携王妃微服到此游玩,饮一壶“林家酿”,看那草色碧连天,花羞月满楼的美景。
要说东都城最富裕的人家,百里家排第二就没人敢排第一了。四进的大院落里数不清的房屋皆是雕梁画栋,连接所有厢房、庭院的穿花回廊九曲连环时常引起蝶鸟共舞,就算是冬天,百花不开唯独梅花迎雪而放,枝桠如雪伸入回廊更是风光旖旎。那是真正的大富大贵,银子可都是扔着花。
百里家的大爷是做生意的商贾,大商贾,大半辈子在中原与敦煌间往来,赚来的钱让人眼红。后来年纪渐大,几万里的路途是跑不动了,在家附近开了几个铺子,卖些绫罗绸缎,柴米油盐,几年的经营下,东都城里半数的牌匾上都加了两个字“百里”。
家有贤妻王氏生下两子,大儿子百里之秋,二儿子百里苏,今年再长一岁可就是一个十九,一个十八。
两位少爷到现在都没有老婆,说起来好笑,大少爷百里之秋从小喜欢诗词歌赋,三岁读书更是博学强记,六岁参加童子科便拿下了“童子科第一”,被视为神童,他自己却不以此为傲,极其谦虚,说自己只是占了天时地利侥幸而已,那排名二、三的才是真正神童。之后几年琴棋书画无不精通,十四岁戏作一篇“东都赋”不知怎的传到了天子陈世国手里,全文八百零三字被勾画出二十七处佳句,传播下去各阶层争相传抄,又引起了一次洛阳纸贵,被文人骚客评为:字字皆金,可传百年而不衰。东都的父母官更是因此文官位连升三级,激动到一边流泪一边拍着百里府大门嚷着要作之秋义子,最后被百里大爷一鞋底拍了回去。
之秋涉猎广泛唯独对女人不怎么感冒,到了婚娶的年纪,保媒的、牵红线的人数不胜数,可他只是看着左手的书,右手一个劲的摆手,连看都不看媒婆一眼,更别说听了。
一位李媒婆赌气,发誓若不让百里之秋娶到媳妇自己就不要这个饭碗,当天花重金将东都城大小花魁生拉硬拽到百里府,逼着之秋抬头一见,之秋瞪着眼睛瞧了许久愣是没瞧出这些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花魁到底美在哪,最后迫不得已批了一句:如此,倒比庭前杨柳多姿。
才比杨柳多姿啊……意思就是来的是花魁也好,天仙也罢,都不过比院子里的花花草草好看些,那还娶什么劲。李媒婆保媒拉纤多年可是圆滑世故之人,哪里听不出话里的意思,气得是踢门而去,再也不来了。
世人都以为百里之秋不娶,百里苏总是该娶的,更何况二少爷是出了名的貌美脱俗,一张脸棱角阴柔,白皙如冠玉,倒是男儿长了女儿容,一颦一笑之间更是妩媚动人,连女人都要扼腕叹息。像这样的人,总该是正常的吧?
可谁又知道百里苏只爱钱财,对别的事一概不感兴趣,每一个从百里府出来的媒人无不骂娘,说:你百里家尽管如今如日中天,有这俩儿子迟早他娘的要绝后。
对此百里大爷倒觉无所谓,丝毫不放心上,自己又没老到提不起枪的年纪,再生就是了。
这不几月前,王氏的肚子又见大,近日来号脉的大夫说是多则一月少则半月分娩,眼看府上又要添丁进口,大爷是高兴得几乎要一直趴在大奶奶肚皮上不下来,一边抚摸一边念叨:“家里有两个儿子这次可要生出来一个女儿,那可是儿女满堂好不乐乎。”
府里上下无不欢喜,上到大爷下到仆人脸上都是笑容,唯一不高兴的,就是百里苏,因为又要多一个人跟他争财产了。
百里苏这几年没干别的,就想怎么能拿到更多的钱,父亲的年纪越大,他就越希望父亲早些死,他好拿到那笔巨额财产。多混蛋的想法。可是他越是希望父亲死,他父亲身子骨就越硬朗,急得他是咬牙切齿。
几天前,他在院子里散步,眼睛随意四下看去,一处处斗拱飞檐瞧多了也觉不出什么,苍茫的雪依然无声。忽然感觉有什么东西从他脚边窜过,他浑身抖了一下赶紧跳开,原来是只老鼠,然后又窜过去一只白花花的大猫,长这么大可还没见过猫捉老鼠,也是闲得出奇,他居然看了下去。
只见那只白猫四肢离地一跃而起,身体舒展成极其平滑的曲线,前爪合拢顺势一扑,老鼠急忙左闪,白猫见一扑扑空便又一扑再扑,那老鼠见到这等攻势也使出了浑身解数左躲右闪。终于,白猫把老鼠逼到一个墙角,然后就像流氓非礼良家女子般伸出爪子扑将上去,将它死死按在爪下,然后叼起来,看都没看百里苏一眼,一扭一扭迈着妖娆的身步走了。
百里苏没有动,只做沉思,忽然他想出了一个混蛋到不能再混蛋的法子:既然父亲他自己死不了,那我就帮他死。
东都街市上格外热闹,大小声吆喝此起彼伏,打把式卖艺的也十分卖力,着实玩了几手绝活,引得看客拍手叫好,一个或是三四个铜板纷纷扔出去,算是花钱见了世面。
一个酒铺,幌子上写着“酒肉茶香”。
酒铺并无特别,只是酒铺里的人很特别。那个常年坐在西北角有些阴暗的长椅上的老人,半白半银的长发挽了个髻用桂花枝穿起,颌下是森森银髯,宽大的肩膀上一件宽松的灰布道袍,脚下白袜云履,一副仙风道骨,飘飘似仙。并不知真名实姓,只知江湖里有个万儿——周七爷。
周七爷爱喝酒,但没人见他醉过,他爱吃肉,也没人见他饱过,只是终日坐在西北角的长椅上,桌上始终一壶酒,一碟酱牛肉,一碟花生。
偶尔有人来找他,不过跟他说话前有规矩,需要去城中心林家老店给他买一壶“林家酿”,他才肯与之交流。之后,周七爷便会消失,时间或长或短但他终究还是会回来,坐在酒铺西北角,要一壶酒,一碟牛肉和一碟花生。
这次来找周七爷的是一个绝美的男子,手里提着一壶酒,酒壶上的红纸上书一个“林”字。百里苏知道他的规矩。
闻到林家酿独特的酒香,老人的眉毛挑了一下,又抬起头眯起了眼睛,长长吸了一口气,似要把满壶的酒香全吸进去,这才打量来人,并不说话。
他认得东都城所有的人,无论谁给他买酒他都不会感到惊讶,也不会说声谢谢,更不会先开口寒暄,这也是规矩。
“七爷。”百里苏将酒壶放到桌上,打了声招呼。然后坐下,小声道:“我要一种毒药,那种吃下去不会立即死的毒药,最好无色无味。”他要那种吃下去不会立即死的毒药是想了很久才决定的,有他的打算,至于哪去找毒药就不用自己操心了,周七爷会替他做好一切,只要有酒有钱。
百里苏爱钱,但绝不吝啬花钱。他拿出一锭沉甸甸的银元宝摆在桌上,然后看着对方。
只见老人沉吟了片刻然后拿过酒壶,左手抓住壶口右手端起黄砂碗倒了一碗,一饮而尽,皱纹堆积的脸一下子红润起来,眉头尽展。
百里苏看见这一幕微笑着道:“多谢七爷。”他知道周七爷若是打算做这个买卖,他就会倒一碗酒喝干,若他把那碗酒泼到地上,就表示这买卖他不做。不过他很少有买卖不做,除了两年前有个呆子说要让他去杀“剑神”司马秋风,那时的他不但把酒泼到地上,连那黄砂碗也一起砸了。
只听周七爷道:“可有时限?”
百里苏道:“最好赶在月末,越快越好。”
周七爷手捻银髯,思索片刻,点头道:“月末来这里找我。”
百里苏一揖到底,出了酒铺,似乎心情好了几分,绝美的丹凤眸子挑起,脸上不施粉黛而颜色如朝霞映雪,微风吹拂下,几缕发丝随风浮动,他便伸出那双细嫩如青葱的手将发丝拢起,略微低着头,嘴角轻扬。那是怎样的一种美?迷人的眼波流转,瞧得街市的百姓目眩神移,忘了手中的活计。
只是又有几人瞧得出这绝美的皮囊下,藏着怎样一颗丑陋卑劣的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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