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风》:序章

时间:2018-10-19 04:24:51   浏览:次   点击:次   作者:五志山人   来源:qidian.com   立即下载

序章

念天地之悠悠,感万世之无极。

忽而万古长青,忽若指间流沙。

当天不再是那片天,当海不再是那片海;

是适应;是习惯;是堕落;还是奋起反抗,与世为敌!

天地隐没,万世浮沉,风起之时,周天易位。

数之不尽的财富,颠倒众生的美人,至高无上的权力,信手拈来,却未曾一顾。

所作所为,所谓何顾?

……

自人类诞生之初到今朝过了几多岁月,一直无从考究。所能依据的不过是偶尔间发现的蛛丝马迹去猜证。

正如人类所耻笑的那只坐井之蛙一般,我们所处的星球何尝不是一口大些的井。

于最早期的诸神造人传说发展到今天的进化学说,人类从未停止过对于未知的探索。

稍有区别的是现代人依赖更高的科技看到了古人未曾发觉的一面。

但是,无论科学如何进步,工具如何先进,创造和使用它们的依然是人类。

正如不能盲目的信仰宗教一样,人类对于科技也应善用之。

无论是什么时代,思考与想象才是人类得以不断传承下去的根本。

在人类不断向前迈进的同时,也在不断否定自己的过往。

......

《淮南子》精神训中曾有记载“古未有天地之时,惟像无形,窈窈冥冥,芒芠漠闵,澒濛鸿洞,莫知其门。有二神混生,经天营地;孔乎莫知其所终极,滔乎莫知其所止息;于是乃别为阴阳,离为八极;刚柔相成,万物乃形;烦气为虫,精气为人。”

人类出现以后,历经沧海桑田,岁月更替,时光变迁,命运的转折,最终成为地球的主宰。

中土华夏,一直有个古老的传说,创世神女娲化身圣母,造化万物,后以泥土仿照自己抟土造人,创造并构建人类社会;又替人类立下了婚姻制度,使两性男女相互婚配,繁衍后代。

此后,便有了人类,便有了这个繁荣的世界。因此,创世神女娲又被蔚蓝色星球的人称之为始母神。

西方国度,《圣经·创世纪》中记载,上帝耶和华先后创造了一男一女,男的取名亚当,女的取名夏娃。后来夏娃受大蛇的诱导,与亚当偷食了知善恶树所结的果实,二人遂被上帝逐出伊甸园。

亚当与夏娃跌落凡尘,创造了一个名族,自此成为人类的祖先。

佛教《增一阿含经》里,有着明确的记述,这颗蔚蓝色的星球上最早存在的人类,是从一个叫做光音天的地方而来的。

十九世纪中后期,生物学家达尔文发现了生物进化的踪迹之后,提出了生物进化论学说,出版了《物种起源》。

自此生物的起源有了一种貌似更加科学的说法。人类开始相信生命有着共同的祖先,称为单细胞生物,再之后由于环境的变迁,其中进化为猿猴的一部分再次发生了进化,历经漫长的岁月进化为今天的人类。

那么,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蔚蓝色星球人类的先祖。

是用泥土捏造成的?是上帝意外造就的?是星球之外而来的?还是由猿猴进化而来的?

对于区区百年寿命的蔚蓝色星球人来说,他们无法见证几十万年甚至更久远的事物。他们信奉科学,却难以用科学去考证这一问题。也只能根据历史遗留的点点滴滴进行自认为合乎逻辑的猜想。

生活在这颗星球上的人类是幸福的,他们有着适合他们生活居住的大地,有着可以充饥的食物,有着可以解渴的水分,有着可以呼吸的新鲜空气··············

天空,海洋,大地,一切好像都是为人类而量身定做的,然而,他们又是不幸的。看似美好的生存条件也成为了制约,一旦缺少其一,迎接他们的将是死亡。

他们也很孤独,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他们发现了更加浩瀚的星空。从太阳系到银河系,再到他们所能发现的的所有星空,至今也找不到任何其他生命存在的痕迹。

这个宇宙给人的感觉唯有冰冷,黑暗,孤寂············

除了这一颗蔚蓝色星球,整个宇宙对于这颗星球的人类来说到处都充满着危险,他们可以生活在这个温暖的地方,但,又被困在这颗星球上。

或许,这颗星球上的人类只能一直生活在这里,直到某一天太阳光芒耗尽。或者,那一天,星球资源枯竭,然后慢慢死去············

然而,冥冥之中好似自有天定。当那一抹流光坠落天边,当那道身影出现在茫茫人海,尘封已久的真相被无情地撕开。

平凡的生活破碎了,天空被黑暗所笼罩,大地被寂静所充斥。

唯有为了生存再次踏上命运的征程!!!!

五志山人说

寄语*

我本身是一个爱好思考之人,怎奈学渣一枚,很多事情只止步于空想之中。但,想象确实使人从灵魂深处得到满足。在为生活奔波的同时,我们不妨静下心来思考自己喜欢的事物。也许你喜欢思考社会人文,也许你热衷浩瀚宇宙,又或者你和我一样是个空想家,都不妨碍我们对于美好事物的追求!

第一章 何道人生苦

“高三苦如牛,累成狗!”

对于家境贫寒的风原而言,高考乃是唯一的出头之路。他至今仍然记得,在高三的第一堂班会课上,班主任曾说的“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

他本就是从穷苦山村出来的人,对于这句话深有感受,至今奉为至理名言。

……

彩南省-古庄镇-古庄二中

时值七月中旬,下午的天气依然带着几分火热,风原看着课桌上的英语试卷,不由头皮发麻。

这次的英语摸底考,成绩35分,连班上最高成绩的零头都没有,成为了高193班茶余饭后的谈资。

想起前两年的生活,年少轻狂,潇洒惬意,视成绩如粪土,一时不由陷入沉思之中。

父亲近来常和他说“现在的社会很社会,无论从事的是何行何业,都脱不开一个商字。高考对于普通人还算公平,是你的一个机会。”

风原对此感触本不算深刻。然而,去年母亲病重的时候,只能卧病在家,只能期待着奇迹的降临。

对于去大城市里的大医院看病却是从未想过的。

风原也明白并不是父亲不在乎母亲,而是事情已经超出了家庭的能力范围,一切就只能听由天命。

而这个能力所指代的不过是一个钱字!

俗话说“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更何况他穷在深山呢。

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从那一刻起,风原向生活妥协了。

今生,成为不了一个诗人,也成为不了一个浪客,注定只能做一个俗人。

从沉思中醒来,望着窗外的车水马龙,一时间又陷入了恍惚之中。

生活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没有钱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风原对于马云、马化腾、王健林……诸如此类的人物朗朗上口,

却连现在的中国有多少科学家都一无所知,甚至连一个名字也说不上来。

“风原……风原……风......”

耳边的呼喊之声刚清晰,紧接着,耳朵处就传来一阵无法抗拒的疼痛,让他快速的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身旁的来人正是风原的班主任,姓谢名发,巧合的是人如其名,年仅30多岁的他就有了一个地中海头。

身高不足一百七十公分,但那一副金边眼镜配上微微凸起的啤酒肚,在风原的眼中却显得威严十足。

“小伙子,春天都过去这么久了,你还在这里思春呢!”

谢发抬头望着这个比自己高出小半个头的的少年,已经压到眼睛的刘海,硬是挡不住那剑眉星目。

本是清秀的脸庞因为几颗突兀的青春痘显得有几分油腻,消瘦的身躯拖着那满脸的疲倦,很容易让人觉得这是一个肾虚少年。

谢发顺手拿起了桌上的英语试卷,在风原身前摆了摆,摇头不屑,道:

“生物课上学英语也就算了,理综你给我干个150,英语你给我考个35。这个成绩是不是让你觉得很自豪。你可真的优秀啊。”

风原低头难语,实在是这种成绩让他也无地自容。他也不知道如何作回。

他很想大喊“我也很绝望啊!”

母亲上次病重,风原本就想辍学打工的,奈何,父亲坚决不让。

风原也只有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争取考上本科来回报父亲的一片厚望。

可惜他不是什么天骄人物,想要一个学期把所有的成绩提上来,简直是天方夜谭。

高考这种东西,实在不是临时抱抱佛脚,就能如人所愿的。

谢发瞅着风原的这副颓废样,心中一叹。毕竟是相处了两年多的学生,他多少有点理解眼前少年的苦楚,也就不再为难风原。只是严厉道:

“专心上课,该上什么课就上什么课。我对你要求不高,理综180,英语只要考个一半就行了,坐下吧。”

……

浑浑噩噩,下午的课程就这样结束了。

“风原,去外面吃吗?顺便陪我去步行街买点东西。”

风原眉梢微挑,转身望向身后之人,正是坐于他后桌的肌肉男赵欢。无所谓的耸耸肩,道:“包烟包水吗?欢哥,包的话就走呗。”

未等赵欢作答,身边就响起了一个嘲讽之声。

“又在骗烟抽,骗水喝,你真是典型的一二三,公子哥;四五六,臭花子。”

讽刺风原的人是他的同桌,名叫碧莲。相识不久之后,风原就给她起了两个绰号,“不要碧莲”,“just 碧莲”。

风原很想怜香惜玉,但这位同桌长得一副男人样,穿的一副男人样,连说话做事都是一副男人样。

每每想到别人的“同桌的你”是那么天真,那么浪漫。而自己的同桌性别是对上了,却是自己的铁哥们,不由大愤,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风原手拍桌子,佯装发怒,道:“不要碧莲,你这话几个意思,我什么时候当过公子哥,明明一直都是花子爷。”

“你是不是想请我吃饭?小爷给你这个机会。”

碧莲捧腹大笑,道:“去去去,你想笑死我,然后继承我的英语成绩吗?还请你吃饭,美的你。”话罢,起身就走。

风原看着这起身走远的身影心中微暖。

别看碧莲口无遮拦,也正是因为她这豪爽的性格,成为了少有的几个能和他平等相交之人。

风原满足的伸个懒腰,反过来对赵欢不耐道:“怎么样?欢哥?还走不走啊?”

赵欢见状,笑兮兮的跑过来与风原勾肩搭背,贼笑道:“我看你两还是挺般配的,不如将就将就,也许能成就一段美谈佳话呢。”

风原无语,吐槽道“不要乱点鸳鸯谱。那是我哥们儿,你见过和兄弟谈恋爱的吗?我又不是gay。”

赵欢摆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大恨道:“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你小子莫要身在福中不知福。”

风原闻听此言,却是下意识的朝右前方的一个位置望去,那期许之中的小马尾已经不见了,心中不免有几分失落。

赵欢顺着风原的目光看去,摇了摇头,道“人都已经走了,你还看个鬼啊。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就别多想,只会自寻烦恼。”

高二分班之后。风原第一次看到那个娇弱的身影,就迷恋上了那个扎着淡黄色马尾的女生。不过,一切也仅仅止步如此,也只有自己这个睡在上铺的兄弟发觉了自己的异常。

收回失落,望着赵欢这欠揍的表情,风原不爽道:“走吧,我服了你了,等一会时间就赶不及了。”

……

家境的压力,学业的压力,让风原从耍帅抽烟,变成了一个正儿八经的老烟枪。本来正是二九青春正茂时,却一点也看不出这个年纪该有的朝气。

出了小饭馆,熟悉的从王欢手中接过一支经典1956,点燃香烟,猛烈的抽了一口,感觉着烟吸到肺里,舒畅在心里,不由诗兴大发。“哥抽的真是一个寂寞啊!”

“你也是够了,别装逼啊,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赵欢显然见不得风原愁苦的样子,只好如此说道。

风原继续吐了口烟,感叹道:“兄弟,实在是人生苦短啊!读书苦,活着也辛苦,真是操蛋的人生啊!!!!”

还未等风原从叹息中回味过来,身后就传来一个略带沙哑的的声音,道:

“小小少年郎,何道人生苦?”

风原闻言,止步,好奇的回头一瞟。

只见一个穿着破旧古袍的的高瘦大叔,浓眉杏眼,面无寸须却留了一头乱糟糟的长发,裸露的肌肤也充满了病态的苍白。

看到这副模样,风原瞬间呆滞,这简直就是一个十足十的......异类。

风原心道:“这个人可能神精不正常,少惹为妙。”

赵欢也看呆了,回过神来后,拉了拉风原衣袖,示意他闪人。

风原也未多语,点头示意之后,就准备走人。

然而,让风原意想不到的是,才刚迈开脚步,一只白皙的手掌就从后面按在了他的右肩上面。

一股凉意从背脊升起,风原刹那惊怒。被一个极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按住,真如吃了死苍蝇般难受。

风原立马使出浑身解数,想扯开按在他肩膀上面的手,却怎么也拉扯不开。

情急之下,只能转身大骂三字经。让他更加惊恐的的是,这个神经病老哥竟然直接朝着他怀里倒去。

风原脑子“嗡”的一声,瞬间懵圈了。

待反应过来之后,发现这个神经病老哥已经将他推倒在街道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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