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大师兄是剑仙》:楔子 离别之时
楔子 离别之时
遥远星空,一颗蔚蓝色星球静静伫立,不断地悠悠旋转,旁边漆黑的星空,一点点星光闪烁。太阳光温暖的照着这颗富有生机,富有活力的星球。万物兴兴向荣。
唐笑今年十六了,他虽然不大,但已经有了许多丰富的经历,显得少年老成,唐笑没有读过什么书,因为他从哪里出来后,已经十五岁了,他不想将自己的仅剩青春留给书本。出来后,唐笑的身体每况愈下。唐笑他明白自己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若正常人的生命是一场雨,唐笑可能一出生就落向了山峰,山顶风大,雨,也飘摇不定。
唐笑想要去游历远方,但他明白自己一定看不完这世间大好风光,他决定,用双脚至少走完自己的家乡,这美丽的华夏。
唐笑收拾好自己的旧行礼,带上自己的雨伞与外套,开始了自己最后的漫长的远行。绵绵细雨的南方雨景,唐笑扯着自己外套将怀中的雨伞挡住,在旁人诧异的眼光中踏上了属于自己的征程。
唐笑喜欢让微风轻轻吹自己的裤脚,让一缕缕微风渐渐将裤脚吹凉。武夷山上淡淡的花香,长白上与云一起同游,一条遮不住脚腕的长裤,一双穿不破的鞋,唐笑的旅行很愉快,唐笑很爱旅行,却从来不带相机,因为相机记录不下来他心中的感情。但数月后,从他人照片又看见旧时风景,又不免悔恨莫及。他人笑他,但下次,他的行李中仍旧没有一卷胶带。认识他的人笑着摇头。唐笑从不辜负自己的名字,他爱笑,尤其爱遮住脸笑。或许唐笑的声音不太好听,总是流露南方大雨淅淅沥沥的默默悲叹气息。但人们往往喜欢他笑。唐笑明白这个世界,有许多人,有许多事。都像他在峨眉金顶上未看见自己想要看见的风景一样,是值得悲伤的。但唐笑仍然喜欢笑,一个人的性格和他的名字一样,这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唐笑很想去一趟北海道,因为他喜欢这个名字,富有诗意,多有意思的名字,北方的北,大海的海,道路的道。仅仅单纯的喜欢一个名字,但在唐笑的脑海中,这一定是一个隔着大海,有着和善人们的地方。
“那我去北海道时,帮你带几张照片喽。”女孩撑着下巴,略带笑意的看着眼钱的老男孩。
唐笑没有说话,但他微笑的脸庞已经给了女孩答案。
女孩站起身,披上一层厚厚的黑色大衣,懒懒的伸了一个懒腰,打了一个哈切,初冬的阳光,将液化的雾气照亮。女孩将手伸进大衣深深的裤兜里,头发将冬风逗的淘气。
“你这张相片好漂亮哦!这是巫山吧,早知道我也带部相机了。”男孩将头凑了过去,看着漂亮的照片,有些羡艳。
“早说了,叫你带上相机,你为什么不带!现在后悔了吧。”女孩得意的笑着,将照相机往自己这边靠了靠。男孩的头因为看照片离得很近,近到女孩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与呼吸,秋风有些萧瑟与寒冷,女孩的脸有些微红。像那江南烟雨迷胧中靠江倚岸的应春红。
男孩端详了一会照片,抬起头,突然目光严肃起来,直视这女孩的眼睛女孩毫不客气的瞪了回去,“你想干嘛?”女孩毫不客气的质问。
“阿语啊,不是我不想拍照片,而是...........”唐笑说到这突然停住了。
“而是什么呀?哈?”女孩转过头去,不再正面唐笑,冷冷的讽刺道。
“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我没有钱买啊”唐笑讪笑着,挠了挠头。
“那简单,我帮你买一部呗?”女孩依然没有转过头来。
“这,这就算了吧。”唐笑尴尬的笑着。
“哼,我不管,下次你要是不带照片给我,我就让你好看!”女孩转过头来,一脸气愤的说,同时,还挥舞着自己的小拳头威胁着唐笑。
“阿语,你要明白,真正最美好的风景,永远是亲眼看见,永远留在心里的。”唐笑将神色放正,轻轻的搂住女孩,“你知道,总有一天,我会轻易离开,到那一天,我会永远留在你的心里的。”
“但有张照片总好过没有啊。”女孩死死地把头埋进唐笑胸前,声音有些哽咽。
“嗯。”少年紧紧搂着女孩,低声温柔的应答。
两人渐渐和着风儿,睡着了,少年的脸越发安详,呼吸也随着寂静的夜渐渐低落,渐渐低落,最终消失。
星空下,一缕蓝色的青烟缓缓升起,融入到了天空中。
第一卷.人族时代~~~序
这片广袤的大地,孕育着无数神奇的富有生机的生命。有追溯于太初之始,从遥远的古老时代一直到现在的龙,龙须微震,便能化一片广袤大地化为沼泽,,龙潜宫内,更引无数强者窥探,龙者,生来有大气运,自受一方天地庇护。乃是不世之神兽,受上天宠爱,甚至一出生便有灵在身,是为灵子。
龙化形后,无不是万里挑一的俊男美女。且龙者,皆乃祥瑞,族内本不许龙族下嫁给其他族类。但寒零纪时,有一白龙,苦恋一白狐。甚至诞下一子,族内震怒,但那白狐原是一先天生灵陨落转世,与龙族有大渊源,龙族欠她一段大因果,最终龙族久久商讨之下,允许两人长相厮守,但孩子须交由龙族处理。
龙族之人从不自相残杀,最终,他们将孩子送往一西海玄龟处,望其代为教养,而龙族则保证玄龟在世时无人敢犯。白狐承的是上崇岭清牙血脉,白龙祖父乃是一玄黄正气所化,天生地养的五爪金龙。两者血脉叠加,可谓是狭路相逢,白狐之子自幼白发,体内血脉冲突,每隔五日,体内便会由于力量冲突,将全身骨骼,五脏六腑,生生绞碎一次。但白狐之子自幼心性坚韧,苦撑至十一岁,终于因力量冲突,导致浑身鳞片倒逆,气力破灵,将龙首直接绞碎,自此晕厥,不复再醒。
其父白龙闻之,决意要将其葬入龙灵墓,龙族众人听闻,龙族龙灵墓本不允许外族血脉入内,但又可怜其身世悲惨,数龙复议后,采取一个折中的方案,将他的血脉剥离,分别葬往上崇岭与龙灵宫。经过龙族许久努力后,终于将他的血脉剥离。浑身上下化为两份血脉分别葬往上崇岭与龙灵宫。但是,在两个圣地的滋养下,白狐之子的两份血脉竟然渐渐活了过来,一份化为五爪金龙,一份化为九尾天狐。从圣地里出来,将上崇岭与龙灵宫闹的鸡飞狗跳。后来,两人重新融合在一起,血脉也发生了融合,产生了异变。并自号烛龙。传闻烛龙有第三只眼,眼开则日出,眼闭则日落。且烛龙由于功庇万族,被龙族重新接纳,封为第八龙王。血脉尊贵。可烛龙不愧是白龙之子,他恋上一颗由梧桐化形成的女妖。遭到其它七大龙王反对。毕竟他的身份与他父亲当年不同,且九尾天狐好歹也是上古大族,也勉强配了个门当户对。而你这梧桐树,七大龙王表示万万不可。
可烛龙是谁啊,当年连龙灵宫都闹翻了的人。就在龙宫发布紧急召令,让他回去时。他便与这梧桐完了婚,行了天人之礼。
后来龙族轮值行政轮到烛龙,烛龙上任第二天,便颁布法令,允许龙族同外族通婚。另外,由于烛龙被龙族混乱的血缘关系曾经弄到苦不堪言,,他又颁布法令,龙族不可近亲通婚。
一时间,各种龙属突增,龙族势力前所未有。但也有缺点,那就是真正的龙却不断减少。龙潜宫内竟只余十来位真龙。烛龙为增加龙族数量,以挖出第三只眼为代价,与天道交易,以一个受天道控制的太阳为代价,换了一座龙门,凡有龙族血脉者,皆可挑战。越过则可承受九九雷劫锤炼,身化龙躯。由此化龙。
自此,龙族大兴,各遗族纷纷遁避,便称为真龙时代。
后来,女娲大神横空出世,妖族崛起,龙族本不欲争,但奈何势力太大,边角难控,最终龙妖大战,这一战,虽然双方顶尖人物皆未出现。但龙族附属元气大伤,更有一些沦为了妖族。最终第一龙王不愿龙族再应这场大劫,举族远遁,并颁禁婚令,龙族龙属两纪不可通婚。
妖族大胜,女娲成道隐退。不在出世。
荒古大地,十有九成,尽在妖族手中。
盛源纪,仓颉造字,天降大造化,举族进化。自此脱离妖族,自号为人。
妖族初感人族创教化之功,不计人族脱离之罪,尊人族为上族。后人族繁衍生息,又善于领悟天地之道,渐渐强大起来。
为了自己各族生存,人妖两族反目成仇。拉开第二次大战。
人是天眷之族,起初被妖族全力进攻下,几近灭族。但不断斗争之下,一个个强者自乱世崛起。
盛灵纪,人族大胜,妖族溃不成军。散落在荒古大地,不再有妖庭威势。
人族凡仙结合,蓬勃发展,在荒古大地建立了一个又一个的王朝。
这是人族的时代,有剑仙一剑覆灭高山,有人间帝皇皇剑斩破天穹,更有那道仙术法举手覆灭王朝。
是的,这,是人族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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