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幻三界》——回98
第一章 林宇,笔名凌子涵
“在这个世界上,有的人永远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是我就不一样,我很清楚我现在想要一张床。”
这是凌子涵被室友扛回出租屋后所说的最后一句话——在一个小时之前,他刚用两瓶啤酒把自己灌得不省人事。
······
一直以来,凌子涵都自认为是个文艺青年,喜欢看书,喜欢听一些小众音乐,喜欢徒步旅行,更喜欢思考,总是憧憬着诗和远方,虽然是个一米八几的大个子男生,但内心却似乎常年看不到阳光。偶尔看到一部文艺电影,他会嘴角含着笑但眉头却紧锁,以此来展示自己看懂了剧情并且已经被深深代入其中。
只不过没人知道,这一切都只是凌子涵所领悟的文艺青年该有的样子······这一句话的重音在“领悟”二字。
因为现实的情况是,他只在有人在的时候才会戏精似的释放出自己文艺的一面。
在这些所谓的文艺青年的特质中,真正符合凌子涵的也就只有思考和看书了。在独处并且四周处于绝对安静的时候,他会思考一些诸如“我为什么会活着”,“人生的意义”等等此类的问题,常常把自己搞得一片颓废,而想要满足“独处并且四周安静”这两个条件共存,只能是在他上大号同时又忘了带手机的时候。于是,他的室友时常会有这样一种幻觉:凌子涵在拉了一泡屎之后双目都会散发着一阵看不懂的精光,仿佛灵魂得到了升华。
凌子涵也的确是喜欢看书。他的房间里有一座书架,书架的上层摆放了各种各样古今中外的名著,那是他的牌面,能够让每一个参观过他房间的人都露出一种崇拜的眼神。而事实上,这些名著中,他也就寥寥翻过几次其中的一本《金瓶梅》而已,并且觉得很是晦涩难懂,根本看不下去。凌子涵真正喜欢看的,是书架下面的那层,那里堆砌的是他从老爸那儿偷来的珍藏了十多年的上百本《故事会》,以及数不清的网络小说实体书。
凌子涵在高中的时候不小心一头撞进了网络小说的世界,现在二十三岁,算上去也算有七八年的书龄了。因为看得多,他便有了自己写的想法。起初的时候,他觉得网络小说属于快餐文化,难登大雅之堂,所以他要写畅销书,写出首印五百万本的巨著,就此流芳百世,题材就首先定为言情。后来在大学期间构思了三年半,基本搞出一个大纲来,然后又花了半年时间完成,终于憋出了一本三十万字的“巨著”。
在四月份的时候,凌子涵找了一家出版社将这本“巨著”投了过去,六月份的时候却在一天之内意外得到了两份快递。
一份是出版社的退稿,编辑还很有闲心地为他写了一句评语:剧情冗长拖沓,狗屁不通,我看了一夜都没整明白你写了个什么玩意儿!
另一份是学校的退学通知——因为凌子涵把别人写毕业论文的时间都用来写小说了。
这两份快递顿时就让凌子涵的世界陷入了灰暗,导致他对重修和小说都彻底失去了激情。后来在寝室闲得蛋疼地待了几天,越想越想不通,干脆就和几个同学一起在市区租了一套房子住了进去,想着一边找一份能够混口饭吃的工作一边再考虑其他。
但谁能想到,一年过去,转眼又来到了六月,三个室友中混的好的都已经有了四位数的存款了,凌子涵却是一份工资都没有领到。
这期间他换了四五份工作,但总觉得不是自己想要的,每次都是干了半个月就不声不响地说了再见。一年之内,他都是靠对父母的坑蒙拐骗以及室友的帮助勉强度日,穷困潦倒,前路迷茫得一片模煳。
在八月中旬的时候,凌子涵谈了三年的女朋友终于是忍受不了了,向他提出了分手,理由是“在你身边我看不到一丁点希望”,态度毅然决然,似乎当初那个爱他爱得忘了自己姓什么的女孩儿在眨眼之间就彻底忘了他。
失恋的当晚,凌子涵一个人找了一家大排档一口气灌下了两瓶啤酒,最终不胜酒力,酩酊大醉。几个室友接到老板的电话赶到现场的时候,他拿着一只空酒瓶正准备往里撒尿······
这就是凌子涵了,没有所谓的理想,没有所谓的目标,只有欠室友们的一屁股债,得过且过但却有些自命不凡,除了床,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并且值得一提的是,凌子涵也并不是他真正的名字。他的本名叫林宇,凌子涵是他当初写小说的时候取的艺名,也就是俗称的笔名,因为当时女朋友说过她对名字里有“涵”,“凌”,“子”这三个字的男生很有好感,林宇索性就把这三个字凑一块儿了。
从某种角度来说,在女朋友,看书,思考这三者中,林宇真正喜欢的,估计只有第一个······
······
林宇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上午十点过了。窗外照射进来的是刺眼的阳光,整个房间干燥而炎热。
揉着还有些刺痛的脑袋,林宇病恹恹地走到了客厅,三个室友已经去上班了,桌上还躺着两根硬邦邦的油条以及一杯温热的豆浆。
不得不说,这三个室友对林宇绝对是真爱,用真兄弟三个字形容一点也不为过,这一年来,林宇大部分时间都是吃他们的花他们的,但他们却没有半句怨言,借给林宇的钱也没说让他还。
面无表情地吃过早餐,林宇又病恹恹地回到自己房间,点上一支烟,坐在了飘窗上,目光呆滞,思绪转瞬间就不知道飞去了哪里。
出租屋在二十二层,窗外就是繁华的街道。俯视着已经变得生气十足的城市,林宇心中突然一阵烦躁,没来由地掏出手机,然后动作异常麻利地将女友的电话给删除了。
怎么说呢,对于女友的离开,林宇并不感到意外。他觉得自己如果是一个女生,肯定也不会选择一个前方只存在阴影的男人。当初那女孩儿看上了他估计是因为他吸引人的外貌和足球场上奔跑的身姿,但毕业之后,所有的浪漫都会被现实打败。
离开学校这个环境之后,颜值和身材的吸引力哪儿比得上金钱,况且浪漫也不能当饭吃。林宇心中并不怪那女孩儿。他只是没想通,为什么三年的感情能够在短短几句话之间就能消散得点滴不剩,昨晚女孩儿那离开得没有丝毫犹豫的背影,到现在都还清晰得让他的胸口隐隐作痛······
“叮——!”
简单但又有些尖锐的手机铃声响起,将林宇的思绪硬生生拉扯了回来,埋头一看,居然是老爸打过来的。
“爸?”林宇收拾了一下情绪,尽量让自己显得正常。
“有空吗?”老爸是嗓音有点低沉,说话一如既往的简洁。
“有······怎么了?”
“有点小事,回家一趟吧,正好你妈也怪想你的。”
“嗯······好的。”
挂上电话,林宇手中的香烟也燃到了尽头,把烟头在窗台上摁灭,他看了看放在一旁的烟灰缸,却是像发泄一般往楼下扔去······
······
林宇的出租屋在C市城北,而父母居住的家在城南。一个多小时以后,林宇终于站在了生活了七八年的小区门口。
林宇家的成员结构非常简单,一父一母,还有一个大他两岁的姐姐。不过虽然与父母生活在同一座城市中,但算算时间,林宇也已经有半年时间没有回来过了。
这是一座档次颇高的小区,大部分都是独门独院的别墅,能住在这里的人几乎都是经济上比较富裕的。
林宇个人的确是穷得没什么前途,但除了他几个高中时候的死党以外,就连现在的三个室友都不知道,他实际上却是一枚妥妥的富二代。之所以现在能混到这样的窘境,其实只是因为他那不求上进但又死要面子的性格所致。
在刚上大学的时候,他就对父母夸下海口,在毕业的第一年他就要凭自己的本事挣到三万块钱。
这事儿说起来轻松无比,但让他没想到的是,父母竟然当真了,大学期间压根儿就没有管过他,全然一种放养的姿态。
现在一年的时间已过,林宇三万块的目标差一点点就达到了,只不过是负数······
第二章 莫名其妙的吊坠
走进小区大门,穿过宛如植物园似的小区院子,林宇终于来到了自己家的别墅门口。
冰冷的防盗门旁边,墙上嵌了一块名牌,上面用楷体刻了一个大大的“林”字。
似乎是知道林宇的到来,大门没有关上,只是虚掩着。林宇推门而入,轻车熟路地走进了客厅,视线一转,一眼便看到穿着睡袍的老爸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在林宇的认知中,自己的父母和普通的老夫妻很不一样。具体的表现在两人已经接近五十岁了,但也不知道是怎么保养的,看起来和三十来岁没什么差别,在林宇出生后的二十多年以来,父母似乎就没有什么变化。林宇记得当年高考之后的那个夏天,全家四口一起去旅游,不管走到哪儿,别人都以为他们一家子是兄妹。
而且这还是最基本的,更匪夷所思的是,林宇到现在为止都还不知道父母的职业是什么。他只知道自己和老姐从小就衣食无忧,家里就没有缺钱的时候,老爸整天待在家不是看电视就是上网,要不就是窝在书房看《故事会》;老妈则是成天在小区茶楼里和一群富太太打麻将,很多时候林宇姐弟俩都在猜测家里的钱是不是老妈在麻将桌上赢回来的。
懂事之后林宇也向老爸询问过这个问题,但得到的回答都是“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
可怜林宇今年已经二十三了,居然还算不上长大······
······
“怎么就你一人?老姐和我妈呢?”林宇挨着老爸坐了下来。
“知道你要回来,他们出去买菜了,准备给你弄一顿好的。”老爸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上面正在播放一档热门的女子选秀节目,满屏的少女或是短裙或是热裤,青春的荷尔蒙几乎要透过屏幕扑到俩父子的脸上。
“今天叫我回来,究竟啥事儿啊?”林宇问道。
“也不是什么大事。”老爸头也不回地道:“我记得快到你生日了吧。”
“嗯。”林宇点头:“差几天满二十三。”
老爸沉默了一下,开口道:“去楼上我书房里,书桌下有个抽屉,里面有一只木盒,去把它拿下来。”
“什么东西?”
“去了不就知道了。”
“哦。”林宇点了点头,也没再争辩,起身就往楼上走去。
正巧这时候别墅大门响起了密码锁打开的声音,林宇估计是老妈和老姐回来了,下意识回过头,不料却看到了老爸手忙脚乱找遥控器换台的矫健身影······
两分钟后,林宇端着木盒回到了客厅。
这盒子也就巴掌大小,看不出是什么木材做的,也没什么特别的气味,应该只是很普通的木盒。盒子的上方龙飞凤舞地刻了六个字:林海天,夏雪柔——这就是林宇父母的名字了。
林宇抱着盒子坐在沙发上,表情怪异:“爸,这该不会是您和我妈的定情物吧。”
林海天很及时地把电视换了个台之后又恢复了那副老神在在的模样,点了点头:“可以这么说。”
“那您让我拿出来干嘛?”林宇问道。
林海天用下巴指着盒子道:“打开看看。”
林宇抿了抿嘴,虽然对父母的往日情史没什么兴趣,但还是依言打开了盒子。
咔嚓一声,盖子打开,旋即一件晶莹剔透的物事引入眼帘!
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玉石,光滑透明,静静躺在盒子里。玉石周边是一只小巧的金属架,架子上端穿插着一根普通白线,竟是被做成了一个吊坠。
“这是啥玩意儿?”林宇拿出吊坠,不解道。
就玉石来说,不管是硬玉还是软玉,亦或者翡翠水晶之类的林宇都见过不少,但他还从没见过透明的玉石。这块玉的内部看起来没有掺杂丝毫的杂质,透明得就跟一块玻璃似的,但又和玻璃有着很明显的区别,拿在手里甚至还能感觉到一阵温热。
“这是我当年送给你妈的,现在归你了,具体是什么东西你也不用管。”林海天说道。
“送给我妈的?”林宇微微吃惊:“那您给我干嘛?”
“让你拿着就拿着,废什么话?”林海天不耐烦道。
林宇迫于老爸的淫威,不敢过多争辩,只能悻悻地张了张嘴,然后拿着吊坠好奇地打量了起来。
在他旁边,老姐林淼淼似乎也没有见过这吊坠,大眼睛不断地闪烁着:“这吊坠好漂亮啊!”
“漂亮么?我怎么不觉得?”林宇撇着嘴道,他这个钢铁直男还真没觉得这块玻璃有什么好看的。
“挺漂亮的啊,这种玉我还没见过呢,要不······我跟你换换?”说着,林淼淼当真伸手到后颈解下了自己的项链递了过来。
林宇用余光瞄了一眼,眼眸一跳,顿时大为意动。
这块项链是当年老爸送给林淼淼的十八岁生日礼物,上面镶着一颗货真价实的钻石,本身就价值好几万块,再加上这几年林淼淼一直贴身带着,残留的余温估计比项链本身更能吸引某些变态饿狼。
要知道,林海天和夏雪柔的相貌在现在来说都是鹤立鸡群的存在,林宇自认为继承了父母一半的基因,就已经能在学校大杀四方了,老姐林淼淼更是将父母的优点完美吸收了过去,生得就跟一妖精似的,什么某某富少为了博得林淼淼一笑一掷千金之类的事情简直不要太多。
如果把这条项链拿到那些富人圈里展览一番,再搞个拍卖什么的,林宇相信自己不仅能还掉欠下的一屁股债,就算之后好几年不工作估计也能吃喝不愁了。
想着想着,林宇竟然鬼使神差地就要把吊坠朝林淼淼递过去了。
“你这臭小子,想挨揍是吧?”不料,林淼淼伸出的手还没有碰到吊坠,另一边的林海天已经大叫了起来。
林宇被吓得手一抖,吊坠差点落到身前的茶杯里······
······
吃饭的时候,老妈夏雪柔亲自将吊坠挂到了林宇脖子上,然后仔细地藏进了林宇的衣领之中,最后温柔叮嘱道:“小宇,你要记住,这块玉对你非常重要,一定要贴身带着,就算洗澡的时候都不能取下来,更不能随便拿出来让别人看见。”
男孩子一般都更会听老妈的话,林宇乖巧地点了点头,不过还是忍不住问道:“您能告诉我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吗,为什么我姐都不能碰?”
夏雪柔笑了笑,脸上几乎没有半点皱纹,笑容似乎比林淼淼更好看:“这可不能说,不过也许今天过后你就会明白了。”
“啥?我没听明白!”
“没什么,吃饭吧。”
······
吃完午饭,林海天把筷子一扔进钻进了书房,估计是研读《故事会》去了;老妈则是嘱咐了两句就出了门,她说她有一种预感,今天会把昨天输的全赢回来。
趁着林淼淼洗碗的功夫,林宇打了个招呼就离开了家,在返回出租屋的路上,他脑子里除了懵逼就是茫然。
莫名其妙被叫回去,然后莫名其妙得到了一条莫名其妙的吊坠,他总觉得这些莫名其妙的背后将会有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在等着他。
至于更加难以理解的父母,在林宇心中早就已经神秘到了懒得再去打听的地步。总归就是那句话,等时间到了他什么都会知道的。
又挤了一个多小时的地铁,林宇拖着被挤得半死不活的身子回到了出租屋,躺在自己床上,习惯性地掏出手机翻了翻某款招聘软件,但却是一如既往没有投递任何简历。
不知不觉间,林宇的整个脑子都昏昏沉沉起来,最后实在是忍不住了,便把手机一扔,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而就在他闭眼的那一刻,衣襟之中,那条莫名其妙的吊坠却突然发出了一道刺眼的金黄色光芒。
整个房间,顿时被照得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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