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与国》——问昊
第一章动乱之始
淅沥沥地下着小雨,老旧的路灯泼洒着昏黄的灯光,灯光落在楚非的身上,围成一个圆圈把他从周遭的黑暗中剥离出来。
刚加完班的楚非啃着干冷的面包,就着矿泉水吞咽下肚,没带雨伞的他浑身湿透了,楚非用自己的身体遮挡着面包,以免这唯一的口粮被浸湿,但他湿漉漉的头发不停地滴着水,最终还是滴落在面包上。
也许是下雨的关系,也许是时间走进了午夜,街道上没有一个行人,红绿灯焦急地闪烁着红光,提醒着楚非这个时候应当呆在原地。
把最后一块干面包塞进嘴里,楚非‘咕咚咕咚’地大口喝着水,把口腔里浸水的面包咀嚼成渣后终于咽下了肚,楚非将面包纸捏成了一个球塞进了空的水瓶里,然后对着不远处的垃圾桶摆出一个投篮的姿势,他轻轻一抛,水瓶划着糟糕的弧线磕在了桶边,弹落在地上。
“大爷的。”,楚非撇了撇嘴,极不情愿地小跑过去捡起水瓶扔进了垃圾桶里,当他再回到原处时却发现在马路对面不知到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人,那个人也站在对面的路灯下,远远望去只能看到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留着一头长长的白发,在他的左胸口的口袋里似乎还放着一块暗红色的手帕,那个人和楚非一样也没有带伞。
红灯依然在闪烁着,不过并没有车辆来往,这个时候的十字路口近乎与世隔绝了一般,如果放在以前,楚非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走上斑马线,虽然从小被教育红灯停绿灯行,但楚非长这么大就没怎么遵守过,过不过马路完全以车流的繁忙程度来判断,今天的楚非却安静地站在路灯下。
那个人走上了斑马线,此时依然是红灯,他的速度并不快,当然马路也不宽,没过一会儿他就走到了马路中央,两人的距离稍近后楚非才能看清那个人的脸,借着昏沉的灯光,楚非才发现这是一个年迈的黄种人,脸上仅仅只爬着两三条皱纹,一圈花白的胡子贴在他的嘴唇上,一直延伸到他的颌下接近喉咙的地方,长发被绑成马尾垂在脑后,身上的西装干净整洁没有被雨水淋湿的痕迹。楚非有些奇怪,虽然今天的雨并不大,这个老人和自己一样并没有带伞啊,衣服怎么会依然干净呢,而且头发似乎也没有被打湿的痕迹。
一道强光突然从右往左直射过来,射在了老人的身上,在他的左侧形成了一道金边,紧接着便是刺耳的鸣笛声夹杂着沉重的引擎声扑面而来,老人浑然不觉,反而停住了脚步。
“嘿,老头,车来了。”,楚非扯着嗓子大声喊道,“快跑啊,车来了。”
老人依然不为所动,他安静地看着楚非,面无表情地站在原地。
“不管了”,眼看着灯光越来越刺眼,楚非一咬牙冲向了老人,他抓住老人的胳膊就往街边拖,可奇怪的是老人身体虽然不算强壮,此时却像脚底生根了一样无论楚非怎么拖拽都纹丝不动,声音越来越近,楚非依然拉不动老人,楚非慌神了,他下意识地松开了手想要独自逃离,忽然一只铁钳一样的东西抓住了楚非的胳臂,不让他逃开,那是老人的手。
灯光让楚非无法睁开眼睛,轰鸣声已经来到了楚非的耳旁,火红色的重型货车呼啸着冲过了斑马线。
“他妈的,你不想活了,赶着去投胎啊。”,重型货车停在十字路口的正中央,面相凶恶的中年司机从车窗里伸出脑袋冲着不远处一个闯红灯的女人大声臭骂着,女人也不含糊,她双手叉着腰露出了一副泼妇样和司机对骂。
“我........我还活着?”,楚非愣愣地看着远处互相对骂地两人,他又摸了摸自己的身体,发现自己居然毫发无伤。
“你该醒了。”,老人说到,他的声音沙哑而悠远,“我们总该醒的。”
“什........什么东西?”,楚非有些莫名其妙。
老人继续说:“只有噩梦才能把你叫醒。”,说完他打了一个响指。
天空顿时出现了无数的火球,那是坠落的流星,地面上突然涌起了火山,熔岩从中喷发,海洋中数百米高的海啸奔向了沿岸的城市。
‘嗡’,楚非的手机响了,他掏出手机一看,那是一条群发的通知信息,只有简单的七个字——人类的末日来了。
“你到底是谁?”,楚非恐惧地指着老人,他敢肯定这些事情绝对与老人有关。
老人不语,街边忽然出现了许多行人,他们无惧这天上的流星,地上的岩浆以及即将到来的海啸,他们举着七彩的雨伞走向两人,他们旋转着身体,带动雨伞转动着,转动着组成了一朵巨大的七彩花朵,花朵将两人覆盖住。
‘轰’地一声,一块十几米宽的陨石砸在了花朵之上。
‘嚄’,楚非猛地从客栈的床上坐起,他大口喘着粗气,脸上淌着豆大的汗珠,一摸后背,衣服已经湿透了。
楚非从小就开始做这样的噩梦,虽然每一次都是不一样的梦,但梦里总是一些他无法理解的奇怪事物,比如能自动发光的铁棍,没有马就能奔跑的铁皮车,当然还有每次都会出现的奇怪老头,而那个老头每次都会对他说‘你该醒了’。
用衣袖擦干了额头的冷汗,楚非走到桌前直接拿起桌上的茶壶对着茶嘴喝了起来。
‘咕咚’几声,满满的一壶茶转瞬间就被喝了一个干净。
忽然,胸口处传来如火在灼烧一般的的刺痛。
楚非闷哼一声,急忙奔向床头寻找自己的行囊。
疼痛持续加剧着,从一开始的刺痛逐渐升级为胸口被撕裂一般的痛楚,将床头翻了个底朝天,楚非没有找到自己的行囊。
“啊”,痛楚依旧在加剧着,楚非呻吟着发泄身体传来的痛感,他的身体开始不由自主的发起了抖来,一不留神楚非跌倒在床边,此时他的全部脑子几乎被强烈的痛感占据。
楚非捶打着脑袋,希望能让自己能在潮水一样涌来的痛感中保持一丝清醒,一旦这连绵不断的痛楚战胜了楚非则后果不堪设想。
“在靠近房门的书桌上”,楚非忽然想起来昨晚自己把行囊和南飞放在了一起。
勉力支撑起摇摇欲坠的身体,楚非踉跄了几步一把扯过了行囊。
几粒黑色的药丸被楚非从行囊里掏了出来,由于楚非双手颤抖着,大部分的药丸散落了一地,他来不及去捡落下的药丸,急忙将手里仅剩的一颗递进了嘴里,喉头鼓动了一下,在吞下药丸后直接晕了过去。
没过多久楚非就醒了,在黑色药丸的药力作用下疼痛很快就被压制住了,如若不是右手仍然在微微的颤抖,楚非都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还在做梦。
小心翼翼地将散落在地的药丸捡在手心,楚非数了一下,还剩下六颗。
“还差一颗。”,楚非心想,随即趴在地上找了起来,终于在书桌底下把剩下的一颗沾满了灰尘的药丸找了出来,擦拭掉表面上的灰尘后,楚非把所有的药丸包了一层又一层。
“二爷爷的药还真是好用。”,楚非看了一眼手里的药,苦笑一声后就放进了行囊。
‘咚咚’,门外传来轻微的敲门声,紧接着就是小二的询问声:“客人醒了吗?”
“醒了。”,由于刚才的疼痛导致楚非耗尽了体力,楚非回答的声音非常虚弱,“是有我的信吗?”
“没错没错,就像您之前嘱咐的,今天一早就有人送来了这封信。”,小二连忙接过楚非的话,屋子里的客人似乎精神不怎么好,他还特地压低了嗓子。
房里是穿衣的声音,小二静静地等在门外。
‘吱呀’一声门被打开了,楚非苍白的脸出现在小二面前,他的额头上还挂着几滴冷汗。
“客人您这没事吧?”,楚非病态的脸庞一出现时就吓了小二一跳,这哪是正常人的脸,明明是一张死人脸啊,如果仔细检查的话,脸上真的是一点血色也没有。
“给我信吧。”,楚非拿出几枚铜钱递给了小二,取过信后拒绝了小二请郎中的建议就把他打发走了。
白色的信封上写着楚非的名字,背面的封口处被一块暗红色的蜡块封住了。
打开信封,楚非只从里面取出了一张薄薄的信纸。
信上写着:明日午时,南城门处。
信的落款处写着公孙龙,这是写信人的名字。
将信上的文字看了三遍后,楚非取过火盆点燃了信和信封。
看着燃烧中的信,楚非忽然想起明天午时秦国正好有一件大事,出征在外多年的黑甲军少帅,当今秦王的二儿子秦玉就是在在那个时候进城。
“春夏秋冬,你们想干什么?”,楚非嘴里念叨着。
作为四个职业杀手,楚非可不会认为他们会浪费时间去和秦国的百姓们一起去欢迎秦国的这位大英雄,这四个人能做的事只有杀人,而以他们的价码唯一值得杀的自然只有秦玉了。
“你是想让我去把秦玉救下来?”,这个时候屋子里没有别人,这句话也不是秦玉对自己问的,他想问的自然是写信的人。
楚非不明白公孙龙的打算,楚非也不想去明白,只要那公孙龙能够继续给他提供春夏秋冬的信息,他也并不介意按他的意思去做一些事。
火盆里的火焰越来越旺,很快就留下了一堆黑灰。
“你真的觉得他会按你说的去做?”,客栈外的一个凉茶摊里正坐着两个中年人,一个个高而且一脸的络腮胡,头发散着披在肩上,他对着一旁个矮的白面胖子问到。
“他会去的,这小子三年来除了调查春夏秋冬以外几乎什么事都没做,你以为他会错过这次和春夏秋冬交手的机会吗?”,胖子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
“那你知道是谁想要秦玉死吗?”,络腮胡忽然问到。
“你不是除了练刀以外其他的都不关心吗?今天怎么突然关心起了秦玉?”,白面胖子惊讶地问。
络腮胡并没有回答胖子,只是端起碗来一口喝干了碗里地凉茶,白面胖子也没有打算追问,他也端起了自己的碗一口一口地慢慢喝起了茶。
第二章凶案
在中原四国之中秦国的百姓是最为朴实的,他们热情好客诚实守信,同时秦国的百姓也是最为剽悍的,他们悍不畏死崇勇尚武。
这么一群百姓曾经造就了中原第一大强国,因此秦王的君威可以震慑梁国,秦军的铁矛能够威吓乾国,这群百姓让作为天子的周帝蜷缩在秦国的国威之下瑟瑟发抖。
秦国也曾是不幸的,剽悍的秦人有一个更加剽悍的秦厉王,他挥洒着秦人数十年的财富,征发了秦人一代的青年,一场秦梁之间百年难得一见的大战因而在他的手中爆发。
战争的失败让秦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屹立在东方的东门雄关被梁人一举攻破,世代为秦国戍边的白氏一族被屠族,作为三朝古都的永安更是被梁人付诸一炬,秦国的百姓在梁人的马蹄下足足生活了二十年。
但秦国同时也是幸运的,新的秦王在西群堡垒崛起,他带着勇武的黑甲军趟过长河和梁军抗争着,秦王的儿子们也都是少年英豪,他们在秦国的土地上悍勇冲杀着,努力收复着属于秦人的土地。
历经十年的反抗战争在秦王的带领下终于以收复秦国全境而结束,秦人的壮举再一次惊骇了天下。
天子的使者正捧着赐予秦王的冠冕北上,梁国人的公主被送来永安想要和亲乞降,乾国人捧着贵重的国礼为秦王贺,古镇的夫子们表示要为秦国的将士著书立传,骄傲的秦人们再一次找回了属于他们的尊严。
在外征战多年的少帅也即将回归,秦人们要以最为热烈的欢声恭迎这位秦国的英雄。
永安城里充满了热闹,处处张灯结彩,秦人们的脸上挂满了喜悦。
金九命本身就不是一个容易开心的人,永安城里欢乐的氛围也没有让他有丝毫高兴的想法,而眼前的这具破烂不堪的尸体更是加重了他心里的担忧。
这是一具正值壮年的男人的尸体,男人的身体非常壮实,皮肤黝黑并且手臂粗壮有力,同时腹部没有丝毫的赘肉,看上去像是经常干重体力活的劳工或者农民。
检查了一番后,金九命发现男人的右手虎口处有一层老茧,这像是长期握刀的痕迹,尸体上没有尸斑,而且面目狰狞全身惨白。
将男人的衣服撕开,金九命开始检查其身后,大大小小长短不一的伤痕随着衣衫被撕开出现在了金九命的眼前,大部分都是老伤。
粗略地看了一下伤痕,有一部分倒像是梁军的制式军刀留下的伤痕,还有一部分是新添的伤痕,暂时看不出是什么兵器所伤。
将男人的脑袋扒拉到一旁,一个一指节宽的血洞出现在了他的脖子上,看到这个血洞,金九命脸色又沉重了几分。
“又是血疯子。”,身后的小六看到血洞后忽然叫出了声。
金九命皱了皱眉,轻声喝斥道:“闭嘴,不怕别人听到吗?”
小六赶紧捂住了嘴,一双小眼睛扫视了一下四周,发现封锁现场的其他捕快有的在发呆,有的在调戏路过的姑娘,并没有谁关心到自己刚才喊了什么。
蹲下身子,小六凑到金九命的身边小声说到:“金捕头,是不是前些日子的那个一个人屠村而且吸干所有人血的那个杀人魔?”
“尸体上有一样的伤口,而且一样是大量失血,你说是不是血疯子?”,金九命反问。
小六讪笑了一下,说:“这个...感觉像是一个人。”
“只能是他了,能干出这种事的除了‘尸化’的血疯子没有别人了。”,金九命从腰间抽出一条干净的布条擦了擦手,对着小六说道:“让你调查的事做了吗?”
“做了做了。”,小六小鸡啄米式地点头,“义字帮那边说这几天都派人帮忙盯着呢,一旦有武者出现都会及时上报的。”
“但愿这帮子闲汉能做一些有用的事。”,金九命似乎对义字帮的人并不抱有很大的信心,且不说普通人能否跟得上武者的脚步,单论对这帮游手好闲还好吃懒做的闲汉的观感金九命就讨厌至极,但以现在的局势来说让他们去一些事总归是聊胜于无了。
“金捕头您放心,这几年在您的管束下这义字帮早就改邪归正了,而且这件事事关重大,他们肯定会下死力的。”,小六安慰着金九命的心,在小六心里义字帮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而且以前还净干些欺辱百姓的事,但架不住人家有一个好老大,再怎么说这义字帮的老大苟老也是被秦王封了义勇伯,以表彰苟老在复国战争中对秦军的鼎力支持,老大都能有这个觉悟,他底下的混子们也应该不会不识时务的。
“能管束他们的可不是我,是秦国的军队。”,金九命并没有因为小六的恭维而有多高兴,反而转过头严厉地对小六说到:“现在血疯子下落不明,加上明天就是少帅进城的日子,你赶紧让人都给我盯好了,现在永安可不太平,明天但凡出了差池,上到老包下到你我都没好果子吃。”
小六挺直了身子,脸色堆满了笑容,声音洪亮:“您就放心好了,明天如果他血疯子敢出来,咱保准把他全身捅成马蜂窝。”
“滚吧。”,金九命轻踹了一脚小六,笑骂了两声后就让他离开了。
吩咐仵作将尸体带回义庄后金九命抬头看了一下太阳,见太阳正挂在天空的正中央,明白时间大概是午时了。
简单地整理了一下衣袍,金九命朝着万民书院走去。
对于统治者来说什么样的东西是最珍贵的,有人会说是黄金,有人会说是权力,在很久之前有一个人却得出了一个不一样的结论,他说最为珍贵的是知识。知识的珍贵在于知识拥有者的稀缺以及愿意分享知识的人的稀缺。
黄金虽然稀缺,但商人们却也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挣取黄金;权力虽然稀缺,但古往今来不知多少能臣良将出于草莽。而只有知识不一样,从中原的第一个王朝月朝建立之时算起,知识一直都只在贵族们之间流传着。
知识的珍贵不仅仅在于其稀缺性,更在于他的功能性,商人可以凭借着知识赚取差价,普通人可以凭借知识当上王侯将相,所以那个人才说世上最为珍贵的是知识。
那个人可能是世上第一个大胆说出这个秘密的人,但他不久就魂归九幽了,有人为此弹冠相庆,也有人为此惋惜不已,不过好在他有一个好学生。
孔善是那个人唯一的学生,那个人在得出这个结论后第一时间就告诉了他,所以孔善可以算是第二个知道这个秘密的普通人,和他的老师不一样,孔善不仅知道了这个秘密,他还对这个秘密做出了自己的理解和阐述。
孔善说知识像人一样是可以生产的,旧的知识通过结合后可以生产出新的知识,但旧的知识并不会消亡,孔善因此又得出了一个新的结论:知识是可以不停的积累的。
但知识却不会自己去结合去生产,所以孔善说拥有知识的人应该越多越好,这样知识就可以生产的越来越多。
秉承着这个理念,孔善在古镇建起了第一座万民书院,大方的孔善每天都会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在这里讲诉,无数慕名而来的普通人蜂拥而至,儒家学派也在这第一座书院中诞生了。
孔善告诉自己的学生不仅要去做知识的传播者,也要去做知识的生产者。
事实证明传承着孔善思想的儒家人确实做到了,在孔善去世后的几千年里,一座座万民书院陆陆续续的在中原遍地开花,你可以在永安,大梁以及乾城见到恢弘的书院,如蚂蚁一样多的学子们,数不清的先生们,先生们坐而论道,学子们抨击时政;也可以在穷乡僻壤之中见到一间陋室,两三个顽童以及一个年迈的夫子,顽童们乖乖地郎诵经典,在洪亮地读书声中夫子轻微地打着呼噜。
永安的万民书院在诸多书院在可以算得上是佼佼者,虽然这里有着如云的学子,如雨的先生,气势恢宏的学堂,但都及不过一间茅屋,因为这间茅屋之中住着一个皓首老人——荀平江荀夫子。
世人皆知古镇之中昆吾山上有一个胸怀天下的孟夫子,也知永安城中茅屋之内有一个刚直不阿的荀夫子与其齐名。
万民书院坐落于永安城东,尸体也刚好在城东被发现的,所以金九命并没有花多长的时间就到了地方。
书院的门不大,仅仅能容纳三个人并排进去,据书院先生们的说法这是为了让学子们知晓三人行必有我师。不同于其他的大门大户动不动就是小腿高的门槛,书院并没有安置门槛,一条大路从外笔直的伸入书院,顺着大路前行会发现除了大门外路上并没有任何其他的阻拦之物,这正是想让人知道书院是有教无类的。
书院是由四座建筑组成的建筑群,四座建筑分别名为勤学殿,藏书楼,宣讲堂以及安神室,而在四座建筑的后面是一座天然形成的小山,茅屋正藏在山林之中,金九命此行的目的地就是那座茅屋。
荀夫子是一个脾气暴躁而且极其固执的人,金九命不知道自己的老师为什么会要求自己在午时的时候来见他,这打破了老师平日里的习惯,往日里午时都是老师午休的时间,不管外面发生多大的事,只要到了这个时间点老师都会雷打不动地去休息,即使是秦王亲临,也是在等老师睡醒之后才安排在宣讲堂见的面。
金九命抬了抬头,虽然和书院同处永安,但他实际已经很久没有来过了,如果还算是自己前往古镇求学的那几年,这个时间大概已经有五年了。
即使过了这么久书院依旧还是从前的模样,门楣之上荀夫子铁画银钩的‘万民书院’四个大字仍然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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