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天荡魔剑》免费试读_翻滚吧马桶
第一章
昔日神魔共处一地,纷争不断,终爆发神魔大战,然,彼此死伤无数却不能胜,遂相约分界而治,以人间为界,神遣人驻守,魔则派妖前往……
人间三月,江南烟雨。
烟雨城素有人间仙境的美称,每年三月初三,十三,二十三,这三天,更有烟雨锁城的天下第一奇观。
三月十二,
城中,那条最宽,最繁华的街,此刻,却是冷冷清清。
夜,是黑暗与孤独的象征!然而却总有些人喜欢在夜里游走,正如喜欢孤独与黑暗!
他,不喜欢,却正在子夜里信步。
宽阔的青石板铺成的街,一边是河,河岸上一排杨柳随风飘摆,一边是林立的商铺,还挂着各种款式的灯笼,即便是如此的雨夜,只为那万一的行人照亮前方的路。
他是一名少年,风度翩翩的少年,穿着一身洁白的锦缎长衫,套着一件冰蓝的外衣。身形中等偏瘦,面容英俊。就这身打扮,绝对是一个富家子弟。只是这么一个公子哥,在这样一个下雨天,在这样一个冷冷清清的夜里,不在家好好睡觉,为何跑出来瞎逛悠?!
他没有撑伞,没有任何可以挡雨的雨具,但是,他身上没有一点雨水的痕迹,连鞋面也是干干的。并不是他的头顶没有下雨,只不过,雨还没有飘到他身上,便已蒸发!!
锦衣夜行是一件很无聊很无趣的事,一步,两步,三步,他无聊地数着步伐……
突然,他停住了脚。并不是他想停下,只是有人让他停下——一个男人,虽然他身穿黒衣,脸蒙黒巾,但看来应该是个男人,女人大抵没有如此魁梧的身材。原来这大半夜的,无聊的人不止他一个。
但那男人无疑是一个有趣的人,毕竟现在能遇到一个人无论什么样的人都会是一个有趣的人。
“小子,你这是找死,竟然敢拦老子的路!”黑衣人暴怒道。
貌似,是黑衣人自己挡了别人的路!但是,好吧,谁叫黑衣人长得魁梧声音又大呢?!少年微微一欠身,表示抱歉,并退到街边给黑衣人让了路。
“嘿,挡了老子的路,这样就完了?!”黑衣人得寸进尺,很显然,只是在找茬。
“那么,您打算怎么样呢。”别看少年有些瘦,面对大汉倒也不畏惧。
“你得赔老子的损失。”黑衣人开出了条件。
“嗯,那您说得赔多少?”少年问。
“把身上值钱的都拿出来。”黑衣人喝道。
“您这不是在索赔,您这是在打劫?”少年皱了皱眉头。
“你说对了,爷就是在打劫,识相的就赶紧把钱财都拿出来。”黑衣人叫嚣道。
“我很好奇,您在这里能劫到多少银两?”少年问道。
在这样的夜里,这样的天气,居然有人在这里打劫,如果说他不是傻了,都没人信。少年心说。
“你废话真多。再墨迹,别怪爷不客气!”黑衣人不耐烦地吼道。
“你好像本就没有客气。”少年并不怕他的威胁,若是没有一点胆量,谁敢大晚上出来溜达?!
“找死!”黑衣人怒道。
话音未落!
寒光一闪,刀已出鞘,
黒影一闪,人已飞到。
好快的身手!好狠毒的刀法!!
少年没有动,
不,少年动了,只是太快,快到让人以为他根本就没动,
但是,黑衣人的刀已然停住,就停在半空中,仿佛时间凝固。
黑衣人的眼中,透着惊恐,他的刀已经够快,可是,他却没有看到少年动,自己却已被点了穴道。他甚至还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这不是人能达到的速度。
“好一招斩草除根,你是大漠孤鹰霍天霸?!”少年不太确定地问,毕竟大漠孤鹰从不在番内活动。
“你真的是白凌风?”黑衣人没回答,反而问道。黑衣人本不该这样问,但他却问了。
“正是。”白凌风平静地回答,心中却在思考着,看来这并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
“你大老远跑到江南来,就为了打劫我白凌风?”少年追问,他现在可以确定眼前这黑衣人确实就是号称大漠孤鹰的霍天霸。
“正是。”霍天霸也是平静地回答,心中也是各种思考。他当然不会特意来这打劫白凌风,事实上,他是接了雇主的悬赏,来杀白凌风,他现在是一名杀手,当然也没忘了老本行,所以才会顺便打个劫。他现在在庆幸自己习惯性地打劫,如果他便表明自己是杀手,估计此刻他已经是一副尸体。
霍天霸的武功不可谓不高,一手毒辣的刀法也是横行番外,无敌手,但是半路改行做杀手的他,却不是高级杀手,这次雇主也就才出三万两。
三万两,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个,几辈子也无法想到的数字,但对于杀手来说,这是最初级的价格,所要杀的对象的战斗力也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这一次也是一样,雇主给出的信息是一个无名小卒,谁曾想,白凌风其人在江湖中确实是无名小卒,但是其武功却是一等一,这样的对象,招一些这样初级的杀手去刺杀,看来雇主不是跟白凌风有仇,而且跟杀手有仇。
也合该霍天霸倒霉,自己在番外做那拦路抢劫的勾当做得风生水起,却偏偏要改行当杀手,第一次接任务却又遇到这么一个对象。也许这就叫做作死。
白凌风自然不会傻到相信霍天霸这话,虽然他就是做这拦路抢劫的勾当之人。但是白凌风并没有继续追问,如果别人不说,那么怎么问也不会有真正的答案。
“那么,很抱歉,要让你白忙活一趟了,在下身无分文。”白凌风露出可惜的表情说道。
“那么,你可以走了。”霍天霸虽然表面上依旧霸气地表示放过白凌风这个穷小子,但是说这话的时候却掩饰不了心中的退怯。他确实要白忙活,这样的对手,他是万万不敢再去刺杀的。
“只是,您耽误了在下这些时间,难道不用赔偿么?”白凌风的话说得很客气,但听起来却是杀气腾腾。
“你想怎样?”霍天霸虽然心中惧怯,但毕竟是条血性的汉子,就算死也不丢了骨气。
“不想怎样,顺便打个劫而已。”少年冷冷地说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看来你要失望了!”霍天霸说道,谁会带着钱财去打劫?还让对方把自己给劫了!
三月十三,午
白凌风在梁不岳客栈的天字一号房中睡得正香。看来他是挺幸运的,在街上溜达了大半夜,居然有人给自己送银子来,不然也没钱来住客栈,确实,他没有骗霍天霸,他确实身无分文,要不是这样,他怎么会大半夜的在街上溜达?霍天霸却没让白凌风失望,因为白凌风要的并不多,而霍天霸正好在身上带了些银票,不多的银票,一百两,却够白凌风舒舒服服地过几天。
外面,早已是人来人往的非常热闹,烟雨城本来就是江南最热闹的城镇,更何况,此时的烟雨城。
此时,绵绵细雨在空中飘舞,整个烟雨城都笼罩在云雾之中,有一种仙境的感觉。如果只是这些,烟雨锁城就算不得什么奇观。
让人称奇的是,明明被云雾遮得严严实实的烟雨城,阳光却透了进来,撒在城里,撒在雨中,雨水折射着阳光,七彩绚烂,仿佛七彩星光点点在身边闪烁。走在街上,犹如在星空中漫游。
当然,如果又只是这样,那也算不上天下第一奇观,毕竟人间广阔,像这样如诗如画的景象也是有许多。
最神奇的是,在黄昏,站在西门,可以看到城外照映出魔界幽冥之都的景象,而在东门,则是照出仙界紫薇仙城的景象。普天之下,能有此奇观的也只有这两界三间交汇的烟雨城,所以烟雨锁城当之无愧的是天下第一奇观。
白凌风并非为了看这烟雨锁城才来到这里,所以,他当然不在乎外面是什么样的情景,他现在最在乎的就是睡觉,好好地睡觉。看他那一身华丽的干净的打扮,谁会想到,他是一个连客栈都住不起、三天三夜没睡觉的人。
第二章
但是,人确实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明明可以睡到自然醒的时候,却醒得比任何时候都早。白凌风本打算睡它个三天三夜,结果黄昏未到,便已醒来。
饱饱地睡一觉,白凌风感觉精神好得很,不禁在心中想道“这劫匪也不早点出现!”玩笑话想想是可以的,但也只是想想而已,毕竟抢别人的钱财并不厚道。再者说,这太平盛世的,哪来的那许多傻瓜带着钱财去打劫的?!
不论普通百姓还是江湖人士,都得先解决吃喝住的问题。白凌风没有赚钱的手艺,当然也并不太缺钱,毕竟像这次抢了百来两,认真讲起来,一整年都可以不愁吃穿。但是白凌风从来就不是一个懂得省着点花的人,他宁愿在没钱的时候住荒郊野岭,也不愿在有钱的时候吃粗茶淡饭。
想到吃,白凌风的肚子顿时感觉饿得不行,于是下了楼来,捡了个僻静的位置,其实现在整个客栈都是僻静的。叫来店小二,点了一份叫花鸡,一份酱鸭,一份红烧猪蹄,一条清蒸鲈鱼,还有几个精致的素菜,又要了一坛醉梦人间。小二十两银子又这么花了,不过吃着这些大餐,心中只有一个字——值!特别是这清蒸鲈鱼,在这江河日渐混浊的年代,居然还有这没有一点泥尘味的鱼,当真不容易。而且这主厨的技术也是高明得很,鱼这种食材,往往很难解决原味与腥味的矛盾。很多人会用各种佐料去掩盖鱼腥,腥味是没有了,鲜味也同样没有了。但是,这道清蒸鱼,除了该有的盐味,连常人常用的姜葱都没放,完全保留了鱼的鲜味,又没有一点腥味。这份胆量这份自信,恐怕连厨神也未必有。而且火候也拿捏得恰到好处,多一分则显老,少一分则显生。
白凌风真想见一见这主厨是何许人,当然,在这个年代,提这样的要求是很不礼貌的,所以,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醉梦人间是一种很好喝的酒,一旦醉了,便会睡很久,至于有多久,就要看来生有多长。据说,这酒能让人梦见来生的一生,点点滴滴巨细无遗,从出生到死去,方能梦醒酒醒。喝多少能醉,也看这人的酒量,多者不过一坛。
白凌风的酒量并不是很好,而且他也不止喝了一坛,但是他没有醉,而且越喝越清醒。当他再让店小二上一坛的时候,店小二却不再卖给他,出再多的银子也不卖,只是送了他一坛缘来缘去。这酒却没有醉梦人间好喝。使得白凌风已然没有了喝酒的兴致。
能够喝酒吹风,来去无拘,是多少人梦想的生活,白凌风既然也没有了喝酒的兴致,自然是要去吹吹风。
此时的烟雨城,大多数的人要么在城西要么在城东。
此时太阳已一点一点失去了光芒,雨却依旧不大不小的飘着。
城西,观魔楼
楼不小,却显得很小,因为人太多。按理说这里是没有白凌风的位子,但是他却真真实实地站在顶楼最靠前的位置,就那么摇摇晃晃地站着。并不是他有多大的面子,只不过,谁会跟一个酒鬼争?!何况是一个一看就像是纨绔子弟的酒鬼。
天色渐渐暗下,雨水也越下越大,直到城外形成一片雨幕,雨幕中,一点光亮逐渐蔓延,慢慢地雨幕中浮现一层淡淡的影像,光亮越来越大,影像越来越清晰,最后如同真实的景物。
那影像中,是一座城,如烟雨城般有房有街道,如人间般有阳光有山河,街道中也如人间有行人,形象如人一般无二。亦说着人话。乍一看,这就是人间一座城。唯一不同的是,在阳光下,他们没有影子,确切来说,他们自己就是影子,他们彼此相遇,不用避让,直接从对方身上穿过。
而且,在影像之城,妖可以肆无忌惮,狐狸可以在人面前露出尾巴,也可以收起来,还可以露一下收一下。没有人会咬它,也没有人会大惊小怪。
白凌风小时候听过老人们讲妖怪的故事,说哪个镇子闹妖怪,然后村民们就用锄头木棒对妖怪追着打,妖怪还可怜兮兮地边逃边求饶,白凌风就觉得编故事的人特么的傻了,再差劲的妖怪毕竟也是妖怪,还真当软柿子想捏就捏?如果那妖怪并不想伤人,又何必去招惹它?!如果它想伤人,随便折腾一下,整个村子的人都得完蛋。不要以为妖怪害怕杀人多了遭天谴,对于他们而言,杀一个也是杀,杀一群也是杀,动静闹大确实没好下场,但估计自己是看不到结局。所以说,白凌风对自己说,如果自己遇到妖怪,能跑就跑。
三月十四,午。
白凌风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观魔楼回来的,对于观魔楼以及之后的事,白凌风完全断了篇。看来劣酒不能喝——当然,缘来缘去也非劣酒。
下得楼来,白凌风叫道:“小二,给我上些吃的。”
……
……
没有人回应,白凌风抬头一看,店小二不在,掌柜的也不在,大厅中除了白凌风,再无第二个人。
“奇怪,人都去哪了?”白凌风心说。粱不岳客栈可是烟雨城最火爆的客栈。
大厅中物件依旧整齐地摆在该摆放的地方,不像是发生了什么的样子,但是人都到哪去了呢?有什么能让店小二跟掌柜的都离开大厅?白凌风四处找了找,都不见半个人影。不仅店里没人,就连街上,也是静悄悄的没有人。
街,对!这街看着怎么这么麽熟悉?!白凌风心想,心中虽然有了答案,但他却不敢相信,因为这街太熟悉了。
他记得,自己明明是在烟雨城,可是,眼前这条街,明明是陪他度过十多年的街,眼前的城镇分明是他的家乡归来镇。
做梦,这绝对是在做梦,白凌风狠狠地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疼,特么的疼。
白凌风顺着街往东南方向走去,这是他的家乡,他很熟悉这里的一切,他现在知道为什么掌柜的跟店小二都不在店里,为什么这里空荡荡一个人也没有。
穿过林立的店铺,转过一家大院,来到镇子的东南边,眼前是人山人海,全镇的人都在这里,安静地坐在这里。眺过人海,是一座祭台。台上分左右站着六个男童和六个女童。他们都是六岁的孩子,他们穿着洁白的衣裳,在他们中间,摆放着一张祭桌,上面摆了许多水果以及鸡鸭,中间是一盘烤乳猪。
今天不是三月十四,而是四月初四。也只有这一天,才能让四海客栈的掌柜跟小二同时不在店内,这一天,归来镇的所有人都必须到这来参加祭祀。
白凌风只记得自己上得观魔楼,没想到再清醒的时候已是过了这许多日,还回到了家乡。
白凌风轻轻地走近前去,找了一个角落坐了下来,他是归来镇的人,就要像所有人一样虔诚地参加祭祀,不管离开家乡多久。
归来镇为什么要举行祭祀已经不重要,经历无数代繁衍后,祭祀已是一种信念,一种风俗。所以,不论台上的仪式如何,大家只需要静静地坐在台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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