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客血痕》——影少卿
第一章 主唱婢随
青山绿水,空气里夹杂着淡淡的桃花清香。南阳诸葛庐,西楚什么亭,不记得了。不过此处是书中南阳亦非诸葛武侯时的南阳。
十里桃花盛开,“哗啦啦”地瀑布流水一泻,流水顺着溪中漂流向远方,携带着桃花花瓣流走。
山谷里,出来清脆悦耳地琴声,一曲高山流水,乃是南阳剑客轻歌姑娘所弹奏的。
听闻轻歌姑娘,一身朴素的白衣,翩若惊鸿。貌美如花,唯一不足之处是,是个瞎子。
南阳风流执垮子弟,闻之,纷纷前来拜访。轻歌只轻轻挥袖,未见其人,所有子弟皆倒在地,只闻一句“轻歌不才,武艺不精,若是兄长血痕在家,必定让各位见见血的滋味!”众人闻之,不敢前来。
正值桃花盛开时,竹林茅草房屋,一身穿水墨色衣、乌黑的头发在头顶梳着整齐的发髻,套在一个精致的白玉发冠之中,清秀的面孔在太阳的照耀下显出完美的侧脸,一双修长洁净的双手不时遮挡着阳光,他静坐在屋外庭下的板凳上,陈旧的桌子上,放着一张精致的琴。
身旁坐着的白衣女子,眼眸边上系着一白娟,墨色的头发如流水般泻下至腰间,细长芊白的手指,放置在琴弦上,端正地坐着,轻轻地弹奏着琴弦。他静听着她弹奏乐曲,一曲高山流水,仿佛让他追忆到了过往。
“轻歌的琴艺,又上一层楼了”曲毕,他轻笑道。
“再怎么样,也抵不过主子的血痕剑哪!”轻歌站起,说。
“轻歌,我要去打仗了,你可愿意相随?”血痕轻敲陈旧的木桌,不经意间,他抬头看向双目失明的白衣女子。
轻歌想也不想地点头,她说“主子在哪儿,轻歌便随到哪儿。”刀山火海,她不怕,她愿意相随,只要他不嫌弃她,轻歌有何理由不随。
“好,好轻歌。”他连声道好,“轻歌虽是看不见人世,却心若明镜,得轻歌相助,此战必定是大胜得归!”笑意愈深。
千里送君终须一别,轻歌挽起长发,系上发带,穿上男装,眼睛依旧蒙着白娟。白衣翩翩,活脱脱的少年郎,一把弯月匕首,佩戴在腰间,她轻柔地冲着高出笑。她喜欢在要打战的那天,抬头看着看不见的天,阳光温和,告诉她,今日,天是蓝色的。她喜欢在这一天看天微笑。她说这辈子,她最开心的日子便是随血痕去打战。
血水漫天,她闻到的是血腥味,然而她手上却是一尘不染。匕首不是用来杀人的,是用来保护自己的,血痕剑是杀人见血的,她的手不染血痕,却沾上了血痕剑上的魔性。她素手一一棋落下,血痕,杀了百万千军,她欢快地笑,他已然凯旋归来,他们手牵手,漫步斜阳归,回到茅草庐。
那时,蓝天碧草,暖风夕阳。
那时,轻歌不觉得杀人,是血腥。
那时,只为正义,只为在他身边。
那时,轻歌爱着个人。那个人,是她的主子。
青山绿水自是常在,但是长久未必。
第二章 南阳子弟
南阳县,文旭府,乃是丞相年少时的府邸,实至今日,府中仍然住着丞相家大公子——颜梓
人如其名,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俊俏清秀的容貌,笑起来颇有几分女子的姿态。人们都说,颜梓颜梓不生于女儿之家,真是可惜了,定是老天瞎眼,错把女儿当男儿,男儿做女儿,相府千金偏生性子似男儿般顽闹,昨儿上高树,今儿爬狗洞。二公子,一身武艺,却是个讨厌书孰的,父要子上进,子硬是令受罚不肯学文,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相府三人各有所长,令人羡。
晨风,清澈的流水潺潺,一片碧草,流水边上一棵大树下。
“大哥,你找小妹,作甚?”眼前是一身浅绿紫纱裙的少女,,一袭长墨发披肩,别着桃花簪子,戴灵玉步摇,背对着看向远方,流水潺潺,从眼前流过,少女郑重地问。
身后是一袭白衣长衫的高挑男子,面色泛白,乌黑的长发随意飘落在他瘦弱的身子上,佩戴青玉,头戴朱缨宝饰,清秀的容颜,在微风中仿佛要倒下似的,他就是丞相府大公子,一身朴素白衣的他,前来这一片寂静之地,不知是为何?
“父亲要你回去,揽月,你出来这么久,不曾归,父亲和母亲甚是想念,你就别再逃了,大不了,回去我求父亲让你大摇大摆出府去玩,成不?”他说,慢慢地试图劝服着眼前背对着他的少女。
“真的吗?大哥”转过头,那一瞬间,仿佛时间都停止了,一张如花般的容颜,一双无神的眼眸泛着点点星光,浓密的睫毛划过白泽的肌肤,精致的面庞晕染着单单的腮红,阳光透过云层,将她的面容一一呈现,她一副期待样,仿佛要把颜梓看穿了,我见犹怜,谁看了都不忍心拒绝。
“嗯,我回去求父亲,不行把母亲请出来,总可以了吧”男子浅笑无奈地说道。如果不同意,真的不知道这丫头会怎么样,会不会就再也不回来了。这次逃出家门,已经有三日了,可把父亲和母亲急坏了,若是……唉,他可不知怎好。
“哦耶!”少女听到这话,开心地大叫,掀起裙角,翩翩起舞,然后似鸟儿般,跑到男子身边,拉起他的手,飞奔而去,她说,“走走,大哥,我好久没看到母亲了,快些,回去!”可怜的大哥本就身子弱,如今被妹妹这么一拉飞奔到家,早已气喘吁吁,倒在家门,恐怕又是要在床上过个三天三夜了。不过虽是身子弱,也不是短命的。
我叫墨染尘,相信在南阳,没人不晓得我是个执垮子弟吧,风流倜傥的我,很早就听过南阳剑客血痕的事儿了。
一向除了风流外,酷爱学着当剑客寻求闯荡江湖的我,尤其听到南阳剑客血痕身边还有一位美娇娘,怎能不去瞧瞧呢?选个良辰美景,约见南阳剑客血痕。
“额哦”仆人小树,我的跟班居然一身脏乱地出现在我面前,我大为吃惊。
他说他还没见到南阳剑客就被人给挤出来了,去前往签名的人太多了,就是这样吧,也难怪咯。不过我还是忍不住我的嘴巴,怒骂了下小树“笨蛋,见不到血痕不会在哪儿排队等着,总会见到的!”
看来本少爷得亲自出马会会那群粉丝们了,不然怎么对得起本少爷英俊潇洒的容貌呢?说罢,进屋换身水墨衣衫,拿起一把宝剑,威武霸气地来到南阳茅庐外,只见一群人堆在门口。
一群粉丝来膜拜,我倒是可以理解的,只是小树却是一脸呆滞懵逼样。他问我“少爷,你穿这样,可一点都不像你,做什么呢?”少爷从来都是穿红衣,戴着华丽的宝饰,成日一副吊儿郎当样。如今这么帅气的打扮,还威武霸气的站着,小树不得不眨眼想看看这少爷要干嘛了。
“小树,少爷今日帅不帅?”突然来的这句话,胡得小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少爷的自恋毛病又犯了,唉,没吃药真是可怕。
“怎么不回答?”
“没没……少爷很帅,帅呆了!”小树说。
“嗯,去跟他们说本少爷就是血痕!站在这儿的就是血痕”我说。
“啊!”小树一时没反应过来,直到我眼神一扫他,他立马一个激灵,叫起来,吆喝着血痕,那个是血痕,然后跑向我,我也跑来了。一群人追逐的血痕,没见到,我大摇大摆的褪去水墨色衣衫,换上了小树穿的粗布麻衣,虽是难看了些,不过本少爷可不在乎哦,见到人再说。嘿嘿。
“有人进来了”茅庐下,水墨色衣衫的血痕说。
“能够进来也算是个聪慧的,你要见吗?”轻歌拿着一壶茶,倒在杯中,随意说着。
“成日呆在这儿也不是法子,那些人,终究要见,只是苦了你,跟随我这么累!”血痕说。
轻歌莞尔一笑“我若是嫌累,就不会到今日了,虽然我看不见,不过我听得到,血痕,我把你当作主子,也把你当‘朋友’没有什么苦与不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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