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个剑冢闯江湖》——中级词汇精选
第一章 小城酒馆说书人
魏国是中土占地面积最小的国家,所辖只有一块属地——昆州,位于中土西南一隅。
虽然无法和周边那些或占地面积广阔,或军事力量强大,或经济实力富裕的帝国相比,但胜在老天垂怜,令昆州这里四季如春,气候温暖,水稻可以一年三熟,百姓们幸勤耕耘,自给自足,倒也安居乐业。
昆州,好比中土的世外桃源。
洛阳城是魏国为数不多的三四个商业化都市之一,尽管同样无法和其他国家的那些大型都市相比,但在九成九土地都用做农耕的昆州来说,已实属罕见。
此地向来民风淳朴,又处于魏国腹地,因此城门口从不设防设关卡,走过两丈来高的拱形城门,就算穿越了青石城墙隔开的两个世界,城外是田间乡野,城内是都市繁华。
洛阳虽小,但五脏俱全,打城门口进来,一路走卒、小贩,赶车的把式,巡街的衙役……拐个弯沿内墙根走,往东去是一片民宅,往西去便是一片闹市,城主府正对城门口方向,进城门直走两三里,就能瞧见城主府气派的铜门,和门口两只双眼炯炯有神的石狮。
城西的闹市区有家小酒馆,名唤仙客来,周围是闹市中的闹市,整个洛阳城人气最旺的地方。
掌柜的不到四十,是个风韵犹存的美厨娘,名唤安青,她烧菜一绝,酿酒一绝,洛阳城,乃至整个魏国昆州,再找不出第二个,因此酒馆的生意一直很火爆,慕名而来的食客络绎不绝,逢年过节甚至还有不少人排不到店里的座位,这也是此处热闹的原因。
越热闹的地方越有凑热闹的,西区本就是闹市,鱼龙混杂,好些个耍把式卖艺的,或行乞要饭的,就盯上这酒馆热闹,专挑人多时,在酒馆附近卖艺讨饭,小半天下来,能得其他地方两三倍的赏钱。
尽管酒馆附近多些卖艺的,算变相帮安青做宣传,但安青并不喜欢,没有这些卖艺的时候,她就已经忙不过来,自打来了这帮卖艺的以后,她就更加分身乏术。但她性子可爱,刀子嘴豆腐心,不喜欢也不去赶,毕竟吃江湖这口饭的,哪个不是苦命人。有时,她见卖艺的耍累了,还会给碗水喝;碰到讨饭的饿太久,还会给口饭吃。
这一日,晴空万里,小酒馆四周一如往常,热闹非凡,喧嚷吵闹。门口方圆不到十丈的小空地上,人群像是被数好一样,分成四五堆,一堆瞧两个操着外省口音的中年夫妇喷火、变脸、变戏法,以小孩居多;一堆瞧一名穿打补丁的灰布长衫,个子矮小,身材精瘦,马脸鼠眼,留两撇八字胡的中年文人坐在歪脖子老柳树前说书、讲笑话,以三十岁左右的青年居多;一堆瞧个须发皆白的老头弹琵琶,伴着她十六七,出水芙蓉一般的小闺女唱曲,以年轻独身的小伙子居多;还有一堆瞧七八个汉子耍把式杂技,演胸口碎大石、金枪锁喉一类的绝活,这堆人最多,男女老少皆有……好不热闹。
“……青莲剑寒光点点,如夏日细雨珠子一般刺向那玉清真人。好真人,见宝剑来袭,竟不躲不闪,拂尘轻扫,嘴唇微启,打喉头发出一声急促低吼,便有股白色浊雾打口中喷出,将这恶贼李白的青莲宝剑打空中击落……”
卖艺的这群人里,属马脸鼠眼嗓门最大,撂地说书不像守茶馆,环境总是无法预料的,尤其这酒馆门口纷乱嘈杂,人声鼎沸,他要不扯个脖子喊,围观的都听不清他说的是啥。
马脸还是有些本事的,唾沫横飞之下,至少吸引到二十几人。他说的是蜀山玉虚宫三圣之一玉清子清理门户,大战蜀山叛徒李白的故事。此事并非先生戏说,而确有其事,就发生在大概二十年前。蜀山也不远,紧邻昆州北部,位于秦国所辖,群峰叠峦,以险峰名山多而称道,有凌绝一州之称的蜀州。
“……恶贼李白见事不可为,不由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他施展神识妙法,搜寻方圆百里,竟被他探寻到不远处一凡人村落。他立刻使个诈,跳出战圈,回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那村落御剑飞去,意图以一村凡人之性命相威,逼迫玉清真人绕他一命。玉清真人见状,不急不缓,脸上更露出浅笑,他把拂尘一甩,但见那三千白丝无风自动,顷刻间延伸千百丈,直直向村落处探去,速度竟比李白御剑还要快上十分。拂尘的万千白丝转瞬即到,打村落空中忽地炸开,犹如春蚕吐丝一般,越织越密,赶在李白抵达前,将整个村落包裹,护住……”
“啪!”
“诶哟!”
一声结实的脆响,马脸惨叫一声,故事戛然而止。
“哪个小王八蛋用石头丢我。”马脸捂着隐隐发红的额角,满嘴骂骂咧咧,不顾围观群众的窃窃私语,用他那对细小奸猾的老鼠眼扫视着人群,试图找到真凶。
“诶哟。”
马脸正找着,又挨一记石子。这次也巧,他刚好和对方对上眼,可以说第二块石子是他眼睁睁看着从谁手里飞出来,飞出了怎样的弧线,并如何砸在他头上的,要不是距离太近,石子飞的太快,他大概都可以躲开。
丢石头的是个十五六的少年,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典型的乞丐打扮,唯一与众不同的地方,是他破烂的右袖子空荡荡的飘着,只剩左臂。
“妈的,小王八蛋,你别跑。”
这马脸也是个不吃亏的性子,当即大骂一句,然后拔腿要去抓他。
独臂小乞丐也不是善茬,冲马脸做了个鬼脸,又丢出第三块石头,然后转头就跑。
这块石头正砸在马脸嘴角,疼得马脸连忙捂住嘴,又是一阵鬼哭狼嚎。
待缓过疼劲,马脸再去找小乞丐,哪还有他的影子,人家早仗着身材矮小,顺着人群里的空子钻出去。
马脸见小乞丐溜走,不由气的直跳脚。
此时,忽地有个围观的中年胖子,不耐烦嘟囔一句:“说书的,你还讲不讲咯,不讲俺们可都散了。”
“是呀,是呀,还讲不讲咯……”
有一个就有第二个,中年胖子牵了头,人群瞬间爆发出极大的不满,由彼此间的窃窃私语,转变成针对马脸的高呼声讨。
马脸指着说书吃饭的,衣食父母万万不敢得罪,当即弯腰鞠躬,作揖赔笑:“说,说,这就说。闲言少叙,怎么接演李白堕魔道,玉清诛逆徒……”
与所有江湖故事一样,这个故事的结尾,也是以玉清子完胜,李白身陨,正义再次得到伸张而结束。
第二章 青梅竹马小厨娘
独臂小乞丐丢马脸三个石子似乎还不解气。他逃出人群后,也没走远,径直绕到酒馆后面的小巷里,蹲坐在人家门口修砌的青石台阶上,独自生闷气。
“李玄,李玄……”一个十三四左右,鹅蛋圆脸,模样清秀但不惊艳,梳着丸子头,穿款式简单,方便干活的红色小裙,提个小巧的漆红食盒的小女孩,忽地打巷子一头探出半个脑袋,一双明亮机灵的大眼睛在小巷里简单扫视一遍,就发现了小乞丐。
“洛儿?我在这儿。”听到小女孩的轻唤,小乞丐李玄立刻把所有不快抛在脑后,乐呵呵的回应。
名唤洛儿的小女孩听到李玄回应,连忙小跑进巷子,到李玄身旁,既不嫌弃李玄脏,也不嫌地上脏,就这么挨着他,在青石阶上坐下,然后把漆红食盒捧在怀里,打开盒盖,露出里面一盘酥红鲜嫩,晶莹剔透的肘子肉片,递给李玄展示。
“李玄,你看,水晶肘子。”洛儿的声音清脆香甜,透着一股得意。
李玄也不客气,抬起他仅有的一只手就去食盒里抓,顺嘴问了句:“你又学新菜啦。”
“别,有筷子。”
洛儿嗔怪,然后把漆红食盒往怀里一拉,躲过李玄的脏手,再主动去食盒里捡起一双筷子,夹起片肘子,递向李玄嘴边。
李玄自然很开心,张嘴就把肘子吞进肚子,然后仰个头,张着嘴,眼巴巴的等洛儿继续喂。
洛儿瞧李玄臭不要脸的模样,总感觉他似乎有些得意,不由脸颊染出两晕绯红。她赶忙定定神,瞪了李玄一眼,企图用恼火掩饰娇羞,然后把筷子往李玄左手里一塞,责道:“不是还剩一只手吗,自己吃。”
李玄赔笑一下,然后把装肉的盘子从食盒里掏出来,放在膝盖上,再低头把嘴凑过去,单手用筷子扒拉着,向赶牛羊般,把肉片往嘴里赶。
“嗷……咕噜……真好吃,要我说,你做的比你娘要好十倍。”李玄一面狼吞虎咽,一面拍洛儿马屁。
“哼,真要那么好吃,也轮不到你。我娘说了,我学做的这些菜水平还不够,上台面怕坏了我们酒馆的招牌,丢掉又浪费,所以干脆送给你们这些臭乞丐,就当行善咯。”洛儿仰着小脑袋瓜嗤笑道,她还在为刚才的事情气恼。
洛儿自幼无父,因此很容易缺乏安全感,经常无意识的在各种感情里攀比,谁喜欢谁多点,谁更离不开谁……她主动去喂李玄,李玄洋洋得意且理所当然的接受,让洛儿感觉自己好像在刚刚的这场感情交锋里,落了下风,所以她不开心。
而安洛儿发泄不开心的方式也有些幼稚,就是用玩笑嘲讽对方,幸而两人感情极好,像这种玩笑,彼此间还开得起。
李玄又吞了一片肘子,抬头瞟洛儿一眼,调笑道:“啧啧,那为啥洛阳城满大街的乞丐不找,非要跟在我这个小乞丐的屁股后面,追着给我吃的嘞。”
“哼。”
洛儿被驳的哑口无言,不禁更加恼火,其实也是见李玄吃的差不多,便一抬手抢去盘子、筷子,胡乱塞进食盒,抱了就走,“不追了,以后再也不追了,都拿去喂猪好了,喂猪也不给你。”
“你那个是猪肉。”李玄弱弱吐槽。
“那就喂狗。”
洛儿狠狠撂下一句,然后头也不回往小巷外头走,就在她快走到巷口时,忽听李玄在她身后喊了一句。
“等等。”
哼,知道没本姑娘不行了吧,再叫一句,本姑娘就回头理你。
洛儿窃喜,脚下的步子渐渐变慢,却没有停,可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巷口的拐弯,也没有再听到任何挽留的声音,她也想过要回头,但最后还是跺跺脚忍住了。
她身后,李玄站在青石台阶旁,模样有些丧气,喊完那句“等等”后,他见洛儿没有停下,便陷入沉默。
半晌后,李玄望向洛儿离开的地方,低声呢喃:“我还没和你告别呢。”
……
洛儿姓安,随母姓,她母亲正是仙客来酒馆的掌柜,昆州第一美厨娘安青。她母女二人相依为命十数年,打安洛儿记事起,安青一次都没提过她父亲。安青不说,安洛儿也就不问。
傍晚,安洛儿躺在她位于酒馆二楼的卧房里,辗转难眠。
她透过床旁的青纱帐子,凝视屋内仅留的一只红烛上面舞动的火苗,意兴阑珊。如果这时候她手里有朵花,她铁定会把花瓣一枚枚揪下来,念叨,爱我,不爱我,爱我……
安洛儿也不知道,她是怎么看上那个邋里邋遢,还有些残疾的小乞丐。反正她就是知道,在这一点上,她要比李玄明确很多,她就是喜欢李玄,男女之间的喜欢。
反之,李玄虽然经常把长大之后娶安洛儿这种话挂在嘴边,但安洛儿知道,那不过是李玄用来掩盖自卑的一句玩笑,或许在感情方面,女孩天生就要比男孩更早熟。
“咻……啵。”
安洛儿正因为白天和李玄置气的事情,烦恼的出神,忽地一枚石子先戳破纸糊的窗棂,然后划过半空,掉在放置红烛的四方木桌上。
石子打外面带进来的微风,令脆弱的烛火一阵晃动,险些熄灭。
安洛儿见状,连忙打床上坐起,在她的印象里,能把石子如此精准的从大街上丢进酒馆二楼的,只有一个人,就是李玄。
李玄来了,他丢石子是在叫我出去见他吗?可娘就在隔壁房间,我要是出去难免会被她发现,这可如何是好。安洛儿左右为难,一双精巧标致,白皙鲜嫩的小脚趟了床下的红色绣花鞋,都来不及提起,便径直走到窗口,推开窗户,向楼下望去。
她这间卧房正临街面,也就是白天聚满说书唱曲打把式卖艺的,那片方圆不足十丈的空地。今夜月光正好,银辉遍地,青石板铺就的街道好似积起一汪汪清水,就算没有灯光,也看得清。
安洛儿借着月光打量,却发现街面上空无一人,别说李玄,连只觅食的野猫都没有,不由心里空落落的。她不甘心,继续在窗口发呆,注视外面的街道,微凉的夜风钻进她单薄的衬衣之间,令她的身子有些发冷、微颤。
半晌后,终究是没有等到李玄的忽然出现,安洛儿也只好关上窗,转头,却没有回到床上,而是就近在四方桌旁坐下,换了个比床更近的地方,继续盯着烛光出神。
忽然,安洛儿注意到什么,她发现刚刚丢进来的,似乎并不是一枚单纯的石子,那石子外头竟包了半块布。
安洛儿捡起石子,把布拆开看。她认识这块布料,应该是打李玄那身乞丐服上扯下来的。平日有安洛儿督促,李玄虽然沦为乞丐,但却极注重卫生,不然这破布指不定有什么怪味。
布里侧有字,说不清是李玄打哪淘换来的什么染料写的。反正不是墨水,李玄买不起宣纸,更买不起墨水。依安洛儿看,这些染料的颜色很像洛阳城外桃花林里的桃花,可能是李玄采新开的桃花捣碎,用手指头蘸着桃花汁写的。
“洛儿”
“见信如唔”
只看个开头,安洛儿便忍俊不禁,这个臭乞丐,写起信竟还有些文绉绉的。
“原本,我打算今日见你的时候,跟你明说此事,可一见了你……的肘子,我就忽然不知如何开口了。”
读到这里,安洛儿又浅浅一笑,这“的肘子”三字,是在字缝里塞进去的,明显是李玄后加的。
“洛儿,我要走了。前几天我听街里打更的刘老头说,城里镖局的雷镖头走镖,路过浮生山时,在附近的禹泽,听到有关白先生现身的传言。”
“三年前,白先生把我安置在洛阳城外的城隍庙里,告诉我去去就回,结果这一去就是三年。我在洛城等了他三年,就当了三年乞丐。若不是你,我恐怕早就饿死街头,我不想再等了,我要去禹泽找他。”
“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回来的。白先生说过,他会带我回到我的父母身边。他还说过,我的父亲是天大的人物。我有时想,白先生口里的大人物,怎么着也是个城主吧,所以等我再回洛阳时,我肯定已经是个少城主了,和洛阳城的少城主曹渊一样,坐八抬大轿的那种人物。到时,不光我自己坐八抬大轿,我还要你也坐。我要用八抬大轿娶你回家,让你当少城主夫人。”
“小乞丐李玄”
“一言既出什么马都难追”
最后“难追”二字似乎桃花汁不怎么够用,有些浅,浅到不仔细辨别一番,很难瞧清。
信读完,安洛儿傻愣片刻,然后猛地放声大哭,那梨花带雨的模样,就像是被薄幸郎辜负的良家少女一般。
她娘安青就睡在隔壁,梦里兀地被自家宝贝闺女撕心裂肺的痛哭声吵醒,不禁又惊又急,衣服也顾不上披一件,光个脚便匆忙跑到安洛儿的房间,推门问道:“洛儿,怎么了?”
“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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