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徒》免费试读_王澈01
序章 人.神.鬼
安德尔在院墙的阴影里快步地走着,他已经很累了。
比起跑几步就得歇歇,走着还更快——虽然只有11岁,但他已经不是送信这行的新手了,这点儿他还懂得。里德城的夏天,从早上睁开眼就热得像蒸笼一样,而他已经在太阳底下奔走一天了。好在天黑之前,只要再送一封信就行了,而且那位罗伦斯先生是个很和蔼的人,每次都会多给他一个铜板。想到这些,他加快了脚步。
“安德,有我的信吗?”刚走进罗伦斯家的花园,安德尔就听见有人喊自己,抬头一看,罗伦斯正坐在三楼的阳台上看着自己。“是的,先生,好久不见”,安德尔笑笑,拍拍自己的小挎包。“上来吧,麻烦你爬三层楼,不过我这里有水喝。”
“您好先生,这是三大道维吉尔商行的先生让我送来的。”到了楼上,安德尔的气也喘匀了,他小心地取出信,交给罗伦斯。罗伦斯接过信,看了眼蜡封就搁到身边的小桌上,顺手倒了杯水递给安德尔。安德尔说了声谢谢,接过水大口地喝起来,罗伦斯先生之前也给过他水果吃,他知道不用太客气。只是今天,这水喝起来有种特别的香甜,哪怕自己是渴极了,也不由得停下来,小心地又试了一口。他抬起头,罗伦斯先生正带着笑容看着自己。
“甜吗?”
安德尔点点头,罗伦斯突然觉得莫名地好笑。这个孩子很聪明、很懂事,所以自己不忙的时候,总会跟他随便聊两句放松一下,不过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这么呆呆的样子。不过也不能让孩子疑惑下去,罗伦斯点了点水壶,说道:“这是蜂蜜水,是把蜂酿的蜜兑在水里做成的。估计你是第一次听说吧?以前蜂蜜的产量少,从前年开始,有人改良了养蜂的办法,慢慢推广开,蜂蜜产量就提上来了。这东西虽然贵,可是味道确实不错,所以我今年也联系人买了一些,马上就要卖给城里那些商行、酒吧和点心铺了。怎么样,好喝吧?再来一杯?”
安德尔没克制自己想喝的眼神,罗伦斯就又给他满满倒了一杯。安德尔这次喝得慢了很多,最后他把杯子放到桌子上,向罗伦斯行了一礼:“谢谢您,先生。蜂蜜水真的很好喝,很香、很甜,我喝着觉得很幸福,您这个生意一定又要赚很多钱。”
罗伦斯看着安德尔,这个孩子个子不高,也有点瘦,身上的衣服挺旧了,但孩子很干净,他就这么乖乖地站着,看着有点儿小大人的样子。他忽然就想起很多年前,王都洛伦佐学院那个被高年级学生教训了很多次的倔孩子。
“安德,你是本地人吧,你觉得里德怎么样?”
没等安德尔的回答,罗伦斯看着慢慢坠下的夕阳,说道:“二十年前,我第一次来里德城,第一次见到我太太。我跟她说,这是一个既让人忘归,又让人思乡的地方。我没想到,二十年过去,这里已经是我的家了。”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说,每个人的命运,都是神为我们安排好的。可我觉得,神明也不会辜负我们的奋斗。安德,你是个好孩子,很懂事、又努力,以后你会过上好日子,成为一位令人尊敬的先生的,记住你第一次喝蜂蜜的感觉吧。”
从罗伦斯家出来以后,安德尔走得慢了很多。对于罗伦斯先生说的命运,他还没办法理解太多,但他回过头,远远地看着罗伦斯家的阳台,想想刚才蜂蜜的滋味,再想想自己要回去的那个地方,忍不住觉得,这就是命运吧。
安德尔的家,就在里德城中心偏北的一条小街上,穿过一条巷子,就是城里最繁华的中央大道。原本的平房又加盖了一层,连院子也棚盖起来,算下来有6间屋子。可属于安德尔父亲伊戈尔的,只有一楼角落里的一个小房间。
安德尔听说过,一直到父亲年轻时,一家人过得也不错。“你爷爷有头脑,知道自家紧靠里德城最大的销金窟,最早加盖了房子租出去,每个月就守在门口收钱。他又会过日子,攒钱帮你爸娶了漂亮老婆……”邻居的大婶有两次说到这里,忽然想起来不好往下续了,站起身揉揉安德尔的头发,叹口气回家去。
后来的事情安德尔也知道一点儿,祖父老了,父亲跟着租客去了一次“南国之春”,就把当月收的房租都丢在了牌桌上。等他成长为一名合格的赌徒,家里的积蓄都当学费交出去了。终于,当他又一次赌红了眼,拿着房契去翻本的时候,小安德尔的母亲把孩子留在家里的旧木床上跑了。
现在,安德尔父子俩只是自己老宅子里的租客。父亲每天中午睡醒了,就去城里各个赌坊找活儿干,客串荷官和打手,给恶少帮闲,帮妓女拉客,然后去最低等的场子,把每天赚的一点儿钱,换一点儿劣酒和筹码,在牌桌上耗到凌晨。偶尔赢得多了,也会早点儿回家,照顾楼上那个女人的生意。
安德尔8岁的时候,再靠邻居大婶大叔给的剩菜剩粥就吃不饱了,开始帮人跑腿挣钱。最早给他活儿的,恰恰是楼上的女人。刚开始,不知道去哪里找活儿,也没多少人相信这么小的孩子,他要吃饱,还是得去拣路边的垃圾,偷别人花园里的青苹果,也抢过比自己小的富家孩子。后来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小安德尔传话清楚、手脚利索,最主要的是要的钱比成年人少得多,还能办些不引人注意的活儿,他的工作才渐渐多起来。现在,他每天帮人送信送货,也做些打扫庭院、修剪花木之类的活儿,挣的钱连成年人的一半也不到,但靠黑面包和菜粥就能哄饱自己的小肚子,偶尔还能攒下一个铜板藏起来。
可是想想自己在富人们家里看到的一切,他不知道自己攒的钱到底能做什么。
快到家的时候,安德尔去了潘森大婶家,大婶卖给他的黑面包总是算得比别人便宜。
“对了,安德,杜马尔给我说了一个活计,叫你去找他呢。”接过安德尔的铜板,潘森大婶转身拿过一条刚烤好的面包,突然想起自己兄弟的嘱咐。
“谢谢大婶,是什么事情啊?”安德尔大概能猜到一点儿。在希维尔街开酒馆的杜马尔大叔原来就开过玩笑,说要把调酒的手艺教给安德尔。
“他说过几天店里会挺忙,想叫你去帮手,端端盘子啊,扫扫地什么的,你去了问他吧。”潘森大婶把面包递给安德尔,又拿了个小罐子给他。“呶,我做的南瓜酱,你拿去吃。你要去了店里,这些天可得上心些,来的估计是些兵老爷。”
安德尔谢过大婶,决定晚上就去找杜马尔大叔。他知道,里德城里,所有人都要忙好一阵子,他的活儿也会很多。
教皇要来了。
……
圣神教会的第7任教皇,菲力一世的到来,对里德城是一件大事。教皇已经70岁了,自10年前接任后,活动范围一直限于教皇国境内。今年春天,教廷突然宣布,教皇将于8月间访问大陆东南的伊利亚王国,据说一时间,各国势力都是暗潮涌动。
“教皇大人能来咱们伊利亚,那可是有原因的,他老人家年轻时,可就是在王都传教呢。他老人家这次来,那就叫落叶归根。”“去你的,那叫故地重游。”“嘿,老巴尔,那你说说,教皇大人来伊利亚,为什么除了王都,就只来咱们里德城呢?”“为什么来里德城?这个你们还想不透?教皇他老人家要把圣神的荣光洒满帕库恩大陆的每寸土地,当然就得到咱们这儿来。保安官大人告诉过我,里德港可是大陆的最东南了,其他地方可比不上……为里德干杯!”
安德尔一边把黄铜酒壶擦得锃亮,一边听着酒馆里的熟客在那边高谈阔论。他已经在杜马尔的酒馆“铜山之约”做了几天零活儿,活计都很熟络,虽然忙,但杜马尔大叔给的工钱也比平日里多出一半。
安德尔知道,这样的工钱不是白来的,这几天警卫队的人在四处抓人,有些前科的要是没能溜出城去,就得在牢里待到教皇一行离开里德城。街面上干零活儿的人少了许多,却不断有外地人赶来凑热闹,城里的人几乎比平时多了一倍。
明天,教皇的队伍就要到了。
安德尔看了看吧台后面的杜马尔大叔。他不只给酒馆起了个矮人风格的名字,还处处模仿矮人粗豪的性格,就是为了让酒客联想起矮人精湛的酿酒技艺。熟客们有时候打趣,说可惜他天生一副光下巴,要不然他老爹的头可要绿油油了。可安德尔知道,大叔只是装着豪放,算账时可细致得很。酒客们兴致高的时候,杜马尔也最高兴,他冲安德尔眨了眨眼:“明天中午教皇的队伍才到,到时候给你放假,去中央大道看看大阵仗吧——可是得早点儿回来。”
正午的阳光落在里德城的时候,中央大道已经完全变了模样。几天来,警卫队都赶着路边的商铺和住户清理卫生,城主府和教会的人则忙着布置各种标语和旗帜,但现在安德尔眼里看到最多的,还是人。预留出的通道两侧挤满了人,有钱人带着女眷占据了路边房子的窗口和阳台,要不是警卫一直在驱赶,身手轻便的年轻人早就爬到了房顶上。
教皇的队伍还没到,城门已经打开了。人们都在翘首期盼着,低语声汇集起来也显得嘈杂了许多。若是有人聊得兴起声音大了,就会招来警卫队的呵斥。
“来了来了!”有人喊了起来。
人群像被风吹过的麦浪一样,向着城门的方向倾过来,安德尔也尽力把身子伸向那边。
人太多了,挡得他什么都看不到,只听到了歌声。
“……神之恩典,如泉不竭……神之荣耀,如日不晦……唯我圣神,与世永在……”
歌声最初只是飘飘渺渺,透过熙攘的人声传过来,却不改其澄澈。渐渐的,歌声越来越近,肃穆和超脱像涨潮的海水般淹没了人群,所有人都静了下来。
一个老人跪了下去,一个抱着婴儿的女人跪了下去,一个壮汉跪了下去……
现在安德尔能看清进城的队伍了。
数百位全身钢铠的骑士分作四列,控着胯下的褐色骏马缓缓前行,挺拔而肃穆的身形,仿佛行进的山岳。面甲掩去了骑士们的容貌,只留下一片阴影,却让每个骑士都像是铜铸石刻的上古英雄。当先的两个骑士擎着高逾十尺的旗杆,顶端垂下的旗帜在夏日的热风中纹丝不动,一面是常见的教会十字旗,另一面则有着皇冠和权杖的图案。骑士的身后,一众女歌者以双手托着一点点烛火,且行且吟,笼罩全身的白袍并未掩盖她们的美丽,更增一份高贵和纯洁。唱诗班之后,是一个黑壁红顶的车辇。车上除了那个皇冠权杖的徽章,再无其他纹饰,唯独驾车的四匹白马极为不凡,虽被训练得步调平稳一致,但修长的四肢显露的力量和硕大的眼眸中闪现的光彩,与传说中的神兽也相差无几。车子侧前方,是两位策着黑马的银铠骑士,他们未戴面甲,神情和缓,只有看到他们胸甲右侧的特殊徽记,才能发觉他们必然是教会骑士团的重要人物。车后,是数十位红袍的主教和数百个黑衣的执事,一眼望去,连绵不绝。
“……神之恩典,如泉不竭……神之荣耀,如日不晦……唯我圣神,与世永在……”
车窗不大,从安德尔的位置还看不到教皇,但在圣歌的海洋里,他看着那些骑士和骏马,感觉自己好像面对着故事里走出来的神灵。那些身影越来越近,越来越高大,仿佛跟着他们,就能一路走到天上去。他不由得想跪下去,又想要飘起来,飘到那队伍里去。
一道剑一样的目光猛地落在安德尔的身上。
好像一桶冰水浇到头顶上,安德尔吸了一口气,从那梦一样的感觉里醒过来。他看到周围的人都已经跪下了,而自己有半个身子都探出了观礼人群的界限,近处的警卫也看了过来,正紧张得不知道该怎么做——这时候要是有人闯到教皇仪仗里去,犯事的可不是挨一顿呵斥或者关到牢里几天能解决的,警卫也得跟着遭殃。
安德尔赶忙低下头,把小小的身子朝后缩去。
那道犀利的目光转开了。
安德尔偷偷沿着感觉中的方向望去,看到的是那位中年的银铠骑士,不知怎么的,他觉得是这位骑士先生救了自己——他在骑士的目光里,感觉到的是警示,甚至在最后,还有一丝安抚。骑士的视线已经转回道路前方,安德尔也没敢继续注视。他低下了头,脑海里一直萦绕着圣歌已经消散,开始想象骑士先生胸甲上蚀刻的十字圣剑图案有何含义。
这时,车轮正经过他的眼前。
……
随着“叮”的一声响,一线银光在安德尔眼前一闪而过,急速投向地面,只在他身前半尺处露着一截箭尾颤动不休。
安德尔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他抬起头,正看到一支支利箭如疾雨般倏忽而至,射向教皇车辇。
那“叮”的一声仿佛是讯号,不等隐藏在各处的刺客们射出这一轮箭雨,原本整齐肃穆的仪仗队伍,也已经瞬间活了过来。骑士们在瞬间下马举盾,大部分向着教皇的车辇回缩防守,处在外沿的则分散开,在观礼人群中扩大守御的范围。圣歌也戛然而止,女咏者们抛下了烛火,高声吟唱着各种咒语,似慢实快地挥舞着双手,随着她们的手势,教皇车辇和骑士身上开始闪现各色的流光。刚刚还面带慈和笑容的红衣主教们,顿时变得面如坚冰——看到这些老人的神色,就会明白他们根本不需他人保护。十多个小小地光团从主教中间中升起,像有人操控般向着道路两旁的楼房飞去,数十个骑士立即跟上,跃向光团指向的位置。
这时,才有数个铜盆大的火球出现,射向仪仗队伍。只是它们已经迟到,刚飞到队伍的上方,就仿佛撞上无形的墙壁,只闪了一闪就熄灭了。又有几个光团升起,沿着火球的来路标记过去,这次是引领着骑士和咏者的组合上前剿灭刺客。
到这时,再迟钝的人也知道出大事了。路边阳台上,一位淑女“啊”的一声尖叫,仿佛唤醒了被惊呆的人们,观礼的人群就像一锅热油被泼上了水,瞬间乱做一团。所有人叫喊着、推挤着,努力地奔向那并不存在的安全空间。局面不可收拾,小城的警卫们谁都没有这种经验,有少数强自镇定的,也不知是该躲起来还是做些什么。安德尔刚从眼前的乱象中反应过来,已经被人撞倒在地上。他脑子里空空一片,只是出于弱者的自觉,知道自己如果就这么倒在地上必死无疑,连滚带爬地钻到一栋房子的墙边,努力把身子缩到石头窗台的下面。他很害怕,却不敢闭眼,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可是还有人觉得不够乱。
火球魔法的无效,可能在刺客们的估计中,毕竟谁都知道,圣神教会有着全大陆最出色的牧师团。路边楼房的窗户突然破裂,三个大木桶被扔了出来。几位骑士立刻跃起,但他们尚未迎上,木桶就在半空中爆裂开来。
安德尔觉得天空和大地一齐震了下,视野里瞬间一片通红,什么声音都听不见了。
失去视觉和听觉只有一瞬,但重新映入眼帘的一切,让安德尔觉得自己仿佛错过了一刻钟的时间。
在教会牧师团的提前防御下,半空的爆炸只对仪仗队伍造成了闪光和巨响的冲击,爆炸的威力体现在高处。路边的十几间房屋从二楼往上都被炸塌,离爆炸中心最近的地方、土石都被吹飞了,烟气弥漫在半空中,隐隐有着灰绿的颜色,让人觉得无比诡异和压抑。
地面上则突兀地多了些东西。
一个庞然大物——准确地说,是庞然大物的尸体堆在地上。尸体覆盖着一片片粗粝的黑铁甲叶,看上去像是一头水牛,只是比安德尔见过的最大的水牛还大三四倍。虽然已经死去,但这个牛状怪物筋肉纠结的粗壮四肢、从铁甲里露出的针状硬毛,都显示着它曾经的强大。怪物的头上长着一对巨大的犄角,黑铁头甲上还竖着一支三尺长的利刃,浑身上下的铁甲上也布满尖刺,不难想象它奔跑起来后,就不只是一头巨兽,而是一台杀戮和破坏的机器。而现在,它的头落在躯干前方一人多远处,冒着汩汩的鲜血,离着教皇的车辇还有十多尺的距离。
怪物头的前方,是两个人的尸体。
其中一个居然赤身裸体,虽然已失去了生机,但颀长的身材和尖尖的长耳,显示这是一个女性精灵。安德尔惊恐地看着她洁白皮肤上凸现的猩红色图案,一片片一团团地覆盖了全身,狰狞得好像在噬咬她的身体。向下看去,精灵纤细的双足已经化为了土石,连在地面的石板上,而她的小腿,已经在血肉和土石的拉扯中不成形状。
不过这些都不如另一具尸体来得让人惊异——这是两名银铠骑士里年轻的一位,而他手里的长剑,赫然指着教皇车辇的方向!
挡在这三具尸体前方的,正是那个胸前饰以十字圣剑的银铠骑士。他手中的宽剑尚未回鞘,剑尖斜指着地面,银色的剑刃上,暗红的血液正在滑落。
就是这柄剑,在一瞬间切断了铁甲怪物的头颅、洞穿了女精灵刺客的腹部、劈开了叛逆骑士的整个上半身。
看样子,这就是刺客最后的攻击了。周围的百姓和警卫都还是一团糟,教会的队伍却已经基本镇定,只是有人在低声讨论着拿名银铠骑士的反叛举动。
只有安德尔在度过最初的震惊后,被另一件东西吸引了目光。
那是一把断掉的匕首,刀刃部分不知到哪儿去了,刀柄却正落在安德尔的身前。刀柄似乎是木制的,护手很小,却有着淡淡的银质光泽,柄尾处,镶嵌这一颗光华晦暗的暗红色宝石。
看上去,这是哪个刺客的,也许就是那个女精灵的,也许就是被那位银铠骑士击飞的。
安德尔确定的只是,这很值钱,至少值一笔对他来说很多的钱。
他没有再多想这东西怎么出手,也没抬头确认周围有没有人在看。他稍稍向前挪了下身子,把刀柄压在自己身下。
一双长靴出现在他的眼前。“把它给我,那不是属于你的东西。”
安德尔觉得自己全身的血都凉了。
“这是刺客的线索,而且上面可能有毒和诅咒。”安德尔忽然发现,这个声音给自己的感觉,像是那道目光。他抬起头,看到银铠骑士高大的身影,只是看不清他的脸。
安德尔爬起来,旁边有人过来,把刀柄捡走了。又有人上前来,要带走他,那个银铠骑士摆了摆手:“不关他的事,是个普通孩子,让安洁丽尔给他检查下身体,没事就送回家吧。”
银铠骑士转身走了,需要他处理的事情有很多。
安德尔最后也没能看清他的长相。
一个年轻的女咏者走了过来,先是对他施放了几个神术,估计是排除了中毒和诅咒的可能。看着他布满灰尘的脸和身上各处的擦伤,女咏者牵起他的手,把他带到路边一个伤患的聚集区,拿出干净的棉布和清水给他擦洗脸庞和伤处。
安德尔的脸红了。他并不是第一次接触年轻的女性,自己楼上的女人经常拿他开玩笑,但看着女咏者圣洁而美丽的面容,看着她专注而温和的表情,他真希望自己不是一个脏兮兮的小伙计,而是一个帅气的骑士。
看出了他的害羞,女咏者说道:“不害怕了就好,这次的事太大了,圣神肯定不想见到大家受这样的苦难……这些刺客太过分了,如果不是亚历山大大人,真不知道教皇大人会不会受到惊扰。刚才的事你也不用太担心了,亚历山大大人可是圣骑士中的圣骑士呀,他不会怪一个贪心的小孩子的。”
说到这里,她笑了笑,望向教皇仪仗前进的方向,眉宇间突然又多了些忧郁。“只是希望他不要太伤心了,那个大卫……可是他的学生啊……”
安德尔顺着她的目光看去,那位银铠骑士的身影伴在教皇车辇的旁边,很快进到里德大教堂的围墙里去了。他终于知道了那是谁,其实所有人都听过那个名字。
圣亚历山大,圣神教会四大圣骑士之一,圣剑骑士团团长,“圣骑士中的圣骑士”、“圣神之剑”。
……
多年后,安德尔又一次见到亚历山大,他说:
“先生,我觉得自己一直是个下等人,可我总能看到那些美好的东西。那些别人随随便便就能拥有、扔了也不可惜的东西,对我来说却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我想要,就只能用尽全力跳起来搏一搏,偶尔能搏到,但更多时候是重重摔下来——我承认这一点很像我父亲,他是个我看不起的赌徒,可我不那么做,就什么都不会有。在这个赌局里,我的筹码太少,压对了,有时也得不到什么,压错了就一定会受惩罚。遇到你那次,是我第一次,做错了还真的被饶恕。所以这一次,我把命赌上了,只能来找你。”
第一章 里德城的孩子
“安德、安德!等等我们!”
清亮的声音从身后传过来,安德停住了脚步,转身看着佩德罗和洛洛跑过来。他知道,自己不停的话,洛洛会一直喊,喊得半个里德城都听得见。
安德尔今年14岁,比洛洛大比佩德罗小,不管年纪和个子都是,可总是被那两个当老大看待。里德城的孩子有很多这种小团体小帮派,洛洛常说安德尔要是想的话,能当整个中央大道甚至整个里德城的孩子王,可安德尔连带着他们俩都不愿意。
安德尔很清楚,在孩子堆里搞帮派,不过是过几天打一架发泄一下精力,该吃不饱的还是吃不饱,免不了哪次倒了霉受了伤,就会被人扔在垃圾堆旁等死。如果费上大力气,再有老天保佑,真能像洛洛说的那样“称王称霸”,里德城真正的帮派就会接手过去,这时候为了人手用起来方便,原来的孩子王还是免不了被人扔在垃圾堆旁等死。
所以他只想挣钱,先每天填饱肚子,再攒一点是一点。他现在每天做两份工,白天给人送信,晚上在酒馆帮忙,每天能拿到十多个铜板。他打工的酒馆“铜山之约”,老板杜马尔大叔人很不错,让他在后厨吃晚饭,还能把客人的剩饭带走当第二天的早餐,安德尔很知足。
佩德罗和洛洛是和安德尔一起长大的苦孩子,现在都跟着安德尔,安德尔接了送信或者别的小差事,总是让他们先做。佩德罗个子大但懒得动脑子,洛洛虽然机灵,可毕竟是个女孩,都不如安德尔容易接到活计——他做这一行已经6年,算是个熟手了,里德城很多人都知道,那个叫安德尔的孩子,要价合理,做事利索,还很有脑子,常能帮雇主解决些不易发觉的问题,有送东西这种小活儿,特别是不想引起别人注意,找他总没错。
洛洛说安德尔不愿意带着他们,其实,安德尔只是不想没事儿带着他俩瞎跑。在他心里还是很满意这两个伙伴的,佩德罗有力气而且肯下力气,洛洛做事细心而且招人喜欢,他们仨在一起,虽然估计自己比一个人时赚得少些,却能接下大多数活计,也不大怕别的孩子捣乱搞破坏,长久下去,“是赚的”。
“是赚的”,安德尔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洛洛也经常拿这个笑他。
“那箱东西送过去啦?没事儿吧?”安德尔问洛洛。中午接到个活儿,是把一个箱子送到码头,安德尔就让他俩一起去了。
“没事儿,咱们是送东西给莫里斯老大,那些小混混们也不敢来捣蛋。”洛洛说,“后来他船上有人给家里写信,我知道你在忙,就带着笨牛直接去了,给,这是结的钱。”
佩德罗嚷:“谁是笨牛!”他力气大,跟别的孩子打架,常一把抓起小个子的就扔到一边,后来渐渐有了个外号叫“野牛”,他很得意,可洛洛总是喊他笨牛。
“你们自己干的活儿,自己分吧,给我干嘛。”安德尔瞄了一眼洛洛递过来的钱,没接。
“嗨,就是让你看看。”洛洛也不跟他客气,收了回去,也没多数,分了一大半给佩德罗。佩德罗接了,也没数,说多给点儿吧,自己才是出力气的。
“你是笨牛,当然出力气,你看过牛耕地就能吃麦子的么?还不是吃草。”洛洛嚷道,“老大为什么让我跟你去?还不是因为我能帮你摆平码头那边,要不是我,你今天说不定就惹着谁,给扔海里了。”
只有三个人的时候,佩德罗和洛洛总是叫安德尔“老大”。一开始只有洛洛这么叫,后来佩德罗也叫开了,安德尔也没办法,只是叮嘱他们别在外边乱喊。
安德尔笑笑,说:“好啦好啦,活儿干完了你们还这么有力气吵,要不等会儿和我一起去刷盘子!”
“我不去。”佩德罗不想干这种麻烦的活儿,他要摔一个盘子,会被杜马尔大叔提起来骂。
“我去我去!”洛洛想跟着安德尔。
“算了吧,逗你们呢,洛洛你还是别去了,要不被人看到这么个小美人,该有人把你从我这儿挖走了。”安德尔说的一半是真话,洛洛也13岁了,这个年纪的穷人家女孩,被人盯上其实大多不是好事。
洛洛的脸红了。
安德尔很容易就看出来了。虽然都是穷孩子,每天也都在外面跑得灰头土脸,可洛洛总比安德尔和佩德罗干净得多。安德尔有点儿想挠头,他又不是笨蛋,洛洛对自己那份喜欢,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可他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他觉得洛洛是自己的小伙伴小帮手甚至小妹妹,但那种喜欢……他觉得早了点儿,对未来,他想的太多,也觉得洛洛想的太少。所以他总是避免接触到这种话题。
可这范围也太广了吧!天知道洛洛从这句话里又听出什么来了。
“嘿嘿,真的啊,洛洛你要是成了南国之春的头牌,可要罩着我们俩。”佩德罗无意中帮他解了围。位于中央大道上的南国之春是里德城最大的销金窟,他老听别人说里面的头牌怎么怎么漂亮怎么怎么厉害,可真是干什么的,却是一知半解。
果然,能打翻女孩子细腻心思的,还得是这种笨牛。
“你才去南国之春,你才去南国之春,你们全家都去南国之春!”洛洛开始追着佩德罗打,知道佩德罗说要把今天挣得所有钱都拿出来请她吃东西才作罢。
对于穷孩子来说,能吃饱才是最重要的。
到了希维尔街,就能看到铜山之约那个硕大的招牌。杜马尔大叔把矮人的风格学了个十足,铜皮包裹着木板做的圆形招牌上,塑出了矮人族的圣山“麦格尼铜山”的形象,又怕别人以为这是铁匠铺,在山顶上加了个大大的酒杯。洛洛和佩德罗到这里就打闹着离开了,安德尔从旁边的小巷子拐进去,从后门进了酒馆。
在后厨匆匆吃饱了晚饭,安德尔来到大厅,也不等杜马尔大叔吩咐,就开始干活。酒馆从傍晚就开始忙,一开始是吃饭的多,他就帮着端酒上菜,收拾桌子,看到哪儿脏了就马上擦擦。忙过这一阵,从八点开始,就主要是招待酒客们了。酒馆的生意很不错,都是些老客,大家都说,虽然知道杜马尔大叔再怎么模仿,也学不到矮人那神乎其神的酿酒工艺,但铜山之约的麦酒,确实是里德城最好的。要有人问,那南国之春呢,城主府呢?就会有老资格的酒客站起来骂:“屁!那里能跟这儿似的自在说话么?”
安德尔在酒馆帮忙已经三年多了,干活一直很用心,杜马尔很喜欢他。从去年开始,酒客不太多时,杜马尔就放心地让安德尔一个人在吧台调酒、卖酒。他自己呢?“我的工作是陪兄弟们聊天啊!”
安德尔看着和老客们闹成一团的杜马尔大叔,觉得他真是个聪明人。对这些里德城的老少爷们来说,忙碌了一天,喝几杯麦酒,一边聊聊南国之春新来的头牌、吹吹老子当年差点成了骑士的大牛,才是他们每天来酒馆的意义。
安德尔喜欢听酒客们聊天,除了经常被逗得哈哈大笑,也能听到从里德城的各种消息。偶尔他也能从这些真真假假的话里,找出能给自己带来工作的信息,甚至有些时候,客人们聊着聊着就会喊他:“安德,明天去我那儿一趟,有个活儿!”
安德尔更喜欢听的,是那些走南闯北的客人,带来的帕库恩大陆各处的故事。去极西之地收购毛皮的客商,把蛮族战士和传说中的巨人形容得威武又可怕;经历了风暴的水手,说起大海中的九死一生还是忍不住颤抖;朝圣归来的信徒,会出神地描述教皇国里美轮美奂的大教堂;云游四方的诗人,最神往的还是精灵的国度和魔法师的高塔。
什么时候,我也能到那里去看看呢?安德尔有时候也会这样想。
不过今天,他想的不是这个。
这会儿已经是12点了,酒馆里只剩最后几个拼酒的客人,没有什么活儿了,安德尔擦着酒壶和酒杯,开始想一些自己平时并不会想起的事——有些事,习以为常了就不会去想为什么,但真去想想,就都有其原因。
佩德罗和洛洛晚上都不出来干活儿的,并不是因为找不到工作。里德是整个大陆的最东南角,有着伊利亚王国最繁忙的港口,也算是个商业大城,晚上各种酒馆、赌场、妓院、旅馆,最不缺的就是活儿。佩德罗要回家,是要回去帮着妈妈照看年幼的弟弟妹妹;洛洛要回家,是要照顾她相依为命的奶奶。
只有安德尔不需要回家。
回家做什么呢?萨拉街上的那一间小屋子黑乎乎冷冰冰的,也叫做家吗?那个每天喝得醉醺醺,回家时除了一屁股赌债什么也带不回来的赌鬼,也叫做父亲吗?
安德尔突然想,下次见到洛洛时,是不是告诉她,自己怎么会不愿意带着她和佩德罗呢?
杜马尔、佩德罗、洛洛,他们才像是自己的家人。
想到这儿,安德尔突然有点儿迷迷怔怔的。
是不是幸福得迷迷怔怔的?原来他也有家人。
酒馆的木门“哐”地一声被推开了,有人冲了进来。
“起火了、起火了,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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