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射手》免费试读_不问听雨

时间:2019-03-27 10:04:08   浏览:次   点击:次   作者:不问听雨   来源:qidian.com   立即下载

1签名球鞋

”一若,这双怎样?“一个身材健硕的青年刚换上一对崭新炫酷的篮球鞋,正是最近新出的Jordan系列篮球鞋,这款球鞋是Jordan的力作,卖相帅气、设计科学,在美国已经是大卖特卖,更别说现在这款球鞋刚登陆中国,广大球迷争先恐后地挤进Nike专卖店,怕就怕祖国的黄牛倾巢出动,到时候就只有高价入手的份了。

青年眉目端正,眉宇间是掩盖不住的英气,看着脚下的球鞋,更是说不出的欢喜。

没法子,今天正好是他生日,女友陈一若偷偷玩他手机的时候发现浏览器历史上有整整两大页关于这款球鞋的新闻,男友在大学时就是系里的篮球好手,到了出来工作,虽然打球的时间少了,但是对球鞋的狂热却与日俱增。男生好像都有好几对篮球鞋,女友就提出要给他买双篮球鞋作为生日礼物,那晚青年好像中了彩票一样在西餐厅蹦的老高,还在那怪叫,差点没被服务员赶出餐厅。

陈一若正假装看正在挑鞋的其他人,但是眼角就偷偷地瞄了青年几眼,嘴角满是笑意,清爽的马尾,鹅蛋脸,水灵灵的大眼睛,活脱脱就一大美女。听到男友的呼唤,这才扭过头,双手交叉在背后,仰头看着英气的男友,心说果然是这双,嘻嘻,我还不了解你么?

陈一若面容姣好又大大方方,在高质量妹子扎堆的大学英语系里还能荣获系花称号,更别说在高中,就是无可置疑的校花级人物,走到哪都是众人的焦点,这不,在专卖店里,大伙先是带着欣赏的目光看着陈一若,然后就是带着愤愤不平的目光看着她的男友。但是那种嫉妒仅仅持续的三秒,因为青年185的身高,帅气的面庞,穿上新款球鞋一看就是打篮球的,还是很厉害的那种。

说不出的般配。

青年激动地摸摸陈一若的头,陈一若的脸有些微红,两人相视一笑,尽是恋爱的甜蜜。

既然女友要送自己礼物,为了在女友面前显示一下绅士风度,青年也决定投桃报李。

”不如你也买一双吧,咱们穿同款球鞋,正好去虐狗!“

”这哪行呀,一千多块的球鞋,我哪有那么多钱呀。“陈一若坏笑着看着青年。

青年拍拍胸口,”我给你买呗,你男朋友又不是没钱!“

”好啦好啦,你看看周围,咱们早就羡煞旁人啦,还穿同款鞋,那真成全民公敌了。“陈一若抚了抚额角的青丝,相比大学时候,陈一若又有了几分成熟……说白了就是会打扮了,更漂亮了,青年心想。

”不过,我也看上了一款球鞋,你给我看看这双咋样?“陈一若不慌不忙地掏出手机,点开淘宝。

青年接过手机,看了眼陈一若给搜的球鞋,是款球星签名鞋,不过是差不多九年前就出了的球星签名鞋,可以说早就绝版了,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在淘宝上卖得也不算贵,接近两千块——对于一款绝版鞋,这样的价格真不算天价。青年笑着摸了摸陈一若的头,”傻瓜,这双鞋都不是Nike出的,在这里哪有得卖啊。再说了,这是什么陈年老款了啊,我记得这个球星是我高中时候火起来的。“

”有啥不同嘛,还不是球鞋一双。“

男友却是若有所思,”你怎么偷偷看上了这球鞋,我可记得你对这些没什么兴趣啊。“

陈一若当然没兴趣,不过是现在没什么兴趣,在遥远的高中时代,她却是曾经很感兴趣。

有个人对这双鞋心心念念。陈一若当年也买过一双,不过不是买给自己。

那个人说:他的偶像就是那位背号为30的球星,他那风驰电掣的三分和灵动的突破,是他一直努力的方向。

还记得那年,自己还是懵懵懂懂的少女,不知道那时候有什么特别的力量,肯把自己存了好几个月的零花钱偷偷买了双球鞋,还在上面写了些什么……

陈一若的哥哥还以为是买给他的,结果被陈一若一把夺过来,还记得那时候自己的脸烫烫的,哥哥还在那里坏笑,直说什么”妹妹长大了“,还说什么”你怎么会喜欢一个跟你一样高的男生“。

不知道那个人怎样了,现在在哪,还在打篮球吗?

想到这里,陈一若眉头不知不觉锁起来,摇摇头,应该不可能了吧。

那天下着大雨,天色灰沉沉的,雨打在雨伞上却失去了它繁杂无序的声音,陈一若的耳边全是医生的话。

”真不知道你们一个小小的高中市赛还会闹出这么大的事,我真没见过一个高中生的膝盖能折成这样的。“

”那他以后还能打球吗?“

医生苦笑,没有说话。

那双鞋倒是交到了他手上,那时候他拄着拐杖。

也许高中时光就是那么短暂,高考过后,陈一若慢慢跟他失去了联系,还是有他的微信,却不知为什么聊不起来了,偶尔看见了他的朋友圈,想点下赞,却发现,没有了点赞了理由。

”窝草。“青年端起手机,突然感叹了一句。

”怎么了。“陈一若好奇地问道。

青年笑笑,没事,说起在虎扑看见的一场NBA比赛技术统计。现在是NBA季后赛的总决赛,那里灯光闪烁,有世界上最狂热的球迷和最强的篮球手,每个喜欢打篮球的都会自然而然地仰望着那个地方,好像在看什么圣坛。

青年继续滔滔不绝,说那个队的当家球星,一个背号30的球手全场命中7记三分,直接带走了比赛。

人们都说他很像9年前那位同样身背30号球衣的球手,那位已然成为传奇,现在正是生涯暮年。很难说这不是一种传承,仿佛30这个数字是无比神奇。

陈一若很是奇怪,七记三分很厉害吗?

青年说不算最厉害,但应经是很厉害的了,其他人撑死了四五个。

陈一若说,那我就见过更厉害的,有个人进了9个,还是连着进的。

厦城

夏天的厦城台风说来就来,窗外早就是狂风骤雨天昏地暗。余苦刚进门,收起了湿漉漉的雨伞,厦城的房价不算太贵,可说到底是大城市,再便宜的房子也不是一个普通的推销员能付得起的。余苦打了个哈欠,松了松领带,习惯性地脱下西装外套往家中的沙发一放。余苦的房子不大,甚至可以说是弹丸之地,城中出租房,六十平米,一房一厕一厨房,家具齐全拎包入住。

不过余苦特意架了个木架上面没放些什么,两张照片,一双篮球鞋,上面没什么尘,不过看上去是好多年前的款式,现在早不流行了。

170的男生怎么打篮球?人打球还是球打你?余苦挠挠头,这天是下雨天,外面都是湿漉漉的,余苦刚放下公文包,坐在沙发上……实际上到了晚上十二点,沙发就华丽变身为卧床,余苦感觉膝盖隐隐作痛,像是被针刺了几下。

余苦挠了挠头,轻轻捶了几下膝盖,感觉膝盖恢复如初,抬头就看到了木架上的相片和球鞋。

一张是一群大男孩穿着篮球服,肩膀搭肩膀,中间一位大约180有余的英气男生单手持球,背景当然是篮球场。男生们的角落,一个青涩的男生紧握拳头,不过却比旁边的男生矮了小半个头。

这是余苦高中时代班际篮球赛决赛后的大合照,虽然那场比赛他们没有胜出,可是,亚军的成绩在当时出乎所有人的预料,没有人认为一支没有学校篮球队成员的班际队伍能够站在决赛场上,包括他们自己。

余苦忽然想起淘汰赛阶段那几场,余苦笑了起来。

又想到自己因此在年级小有名气,同学们都被这个172的瘦小后卫惊人的表现惊艳了一把,神准的三分球把几支没有心理准备的队伍给射下马,只可惜……当时的冠军队伍中有学校篮球队核心,那时候余苦才知道,什么叫绝对的统治力。

不打不相识,后来余苦又受到那位核心的邀请进入学校篮球队,成为替补席中重要的三分射手,那年他们打到了市赛,他们的高中是市赛的冠军,但是余苦没有那次的合照,事实上他们夺冠后连合照都没有,大伙都跑到医院了。

然后就再也没有然后了。

还有一张照片,一男一女两个穿着校服的学生。两个人身高相仿,男生长相平平,说不上帅气,勉强说是清秀,但在大家都会打扮的现在,估计往人群中一放,就自然而然消失那种。但是他的眼睛,深邃又坚定,像是独狼的眼睛,不服输,不服输,还是不服输。

女生却是非常漂亮,长发飘飘,眼睛水灵灵的,带着莹莹笑意,好像很开心。

还有那双球鞋,有些旧,篮球鞋的鞋垫总是高高的,而鞋垫侧面就是宽宽的,上面用黑色马克笔写着几个清秀的字。

“加油,苦瓜!”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球星签名呢。

2球衣

厦城一中

三月份的厦城,灿烂的夏天还没有到来,海风就优哉游哉地吹着结开小果子的芒果树,小果子青青的,余苦想不到它们像什么,摇摇头,抱着篮球背起书包从厦城一中的篮球场走开。

余苦前面还有个带着近视眼镜的男生,看背影似乎很瘦弱,背上湿了一片。

余苦的眉角沾满了汗水,热气从校服的衣角蒸上来,他闻到的自然不是厦城春天的味道……而是十六岁少年的汗臭味。余苦忽然想起这阵子早读的时候同桌总是捏着鼻子读英语,弄出来的声音怪怪的,课间免不了被同桌吐槽几句。想着,余苦带着篮球走进厕所,拿出自己的T恤衫换上。

大概是早上七点整,刚好是宿舍锁门时间,按照厦城一中学生的尿性,高一小萌新肯定会按照学校的“鼓励”早起学习,高二的老油子个个都是压哨高手加百米冲刺好手,看着手表数着步伐踏出宿舍大门,后脚一出,门就锁了。门卫大叔叼着烧到一半的烟,看着那些老油子绝尘而去。至于高三,铃声跟高一高二根本不在一个次元。

所以现在大概六点四十五分的清晨,余苦的舍友们还在宿舍倒头大睡。六点四十五分的高二九班座位上稀稀落落的,几个学霸级人物肯定闷头学习,毕竟没那个汗水,哪来那个分数,更何况是厦城最好的高中、竞争最激烈的厦城一中。而余苦的同桌唐梦宁则是捧着一本小说在那津津有味地看着,平肩的短发在教室风扇吹拂下是不是翘上几条呆毛。余苦蹑手蹑脚地拉开椅子,把篮球往椅子下的空隙一放,悄悄坐下,掏出一本理综笔记有一眼没一眼地看着。

这本东西肯定不是余苦写的,毕竟不是那个境界的人物,他自己的笔记本最多就是抄录课本的黑字扮扮样子。

这本字体秀丽,归纳详细,包罗万有的学霸笔记,是在高三理科重点班的学长白歌给的,按照他的话,这样的本子太太太太多了,多一本不多,少一本不少,再说了,学霸的干货全在脑子里,这些笔记就是平时无聊的时候写着玩的。

当时余苦就是长大着嘴巴接过的,没法子,学霸的世界他不懂。

但是按照唐梦宁的话说就是你这个苦瓜怎么就走了狗屎运认识了个高三重点班的学长。

当然余苦还是会很慷慨地借给唐梦宁看,反正在白歌师兄看来这样的本子好像很不值钱。

还有,余苦一再重申,苦瓜这个绰号不算很好听。余苦一直不明白自己的名字为什么是“苦”,就因为这个他小学初中高中都没少受别人笑话,大家都说没讲过这么难听的名字,余苦终于鼓起勇气问老爸。老爸只是乐呵呵地说,自己是陈奕迅的粉丝,最喜欢《苦瓜》这首歌。

余苦挠挠头没再说话。

“真不知道你们这些男生为什么这么迷篮球。”唐梦宁看见旁边忽然多了个人,把手中的小说一放,看着余苦椅子下的篮球,“对了听说咱们的班际篮球赛快来了,看你每天抱着个篮球大汗淋漓回来,肯定很喜欢打篮球吧,你上吗?”

余苦没有说话,望了唐梦宁一眼,又在笔记本上游离。

然后唐梦宁就把班上那些篮球狂热分子用一顿夜宵为报酬拜托她设计设计比赛队服的LOGO一事告诉余苦。唐梦宁似乎很是自豪,不消说,作为一位信息时代的女生,把技能点点在P图上是当前主流,而唐梦宁的技能点似乎有点多,她就把多出来的点在了艺术设计上。一节语文课上,老师还让唐梦宁朗读她的优秀作文,当时余苦一脸惊讶,这个黑框眼镜小女生作文写得这么好。唐梦宁嘿嘿一笑,没办法,咱是学校文学社的中坚力量。

“参不参加好呢?”余苦对自己的篮球技术不是很自信,虽然这阵子六点钟就爬起来加练,说到底也只是加强了一下三分投射,运球、上篮这样的基本功余苦还不是很熟练,加上自己172的身高,体育课列队就在男生的前头,平时打半场没少吃身高的亏,李志德这样的大个子把余苦盖的怀疑人生,不过倒是能进几个三分,余苦认真观察了下班上的男生,好像就他的三分比较靠谱。

可是五打五全场比赛,防守罚球才是王道,特别是命中率偏低的高中班级联赛。

恰恰不是余苦擅长的。

“嘿。”唐梦宁在余苦眼前挥挥手,“问你话呢,苦瓜。”

“应该参加吧。”余苦想了想,还是先报名再说吧,他隐隐约约感觉自己会有上场的时间的——高二九班的几个会打篮球的水平比较平均,平均水平的平均,没有篮球队的,自然不懂什么战术,估计到了那时就是各种单打。刚好白歌学长就是学校篮球队的第六人,一听余苦说的就直摇头。余苦和白歌一致认为在垃圾时间上余苦应该可以上场的。

“那你是什么号码,我看他们最近在讨论球衣号码,还带上几个歪果仁的名字,听得我有点头晕。”

“没想好。”

唐梦宁白了余苦一眼,心说你这只苦瓜又把话给聊死了。余苦长相平平,基本与帅气无缘,虽然有些清秀,加上平时在班上不怎么说话,跟女生的日常交流就是哦、好、是的,然后就没有然后的。

所以余苦在班上的存在感不算高,班上女生一致认为余苦是个内向高冷的BOY,独独他的同桌唐梦宁不这么认为,高一的时候唐梦宁就是余苦的同桌,高二文理分班硬是没分出个结果,按照班主任老李的话,这是天大的缘分啊,不如继续做同桌呗。

所以一年多的相处,唐梦宁发现其实余苦不是高冷,只是不怎么爱说话……或者说是这个人的脑神经跟舌头好像断了联系。只要多找他玩儿,还是会发现余苦有些小幽默的。

看着余苦从抽屉里拿出字典闭上眼睛,在字典上摸到一页,猛地翻开。

唐梦宁看着余苦这奇怪的举动。

”what are you doing?“

余苦看了唐梦宁一眼,又看了看字典,”我想到我的号码了“

“是什么?”

“33。”

“为什么?”

“刚刚翻字典翻到33页。”

唐梦宁没再说话了,又拿起小说看起来。

余苦侧眼看了下那本书,《追风筝的人》。

然后,就看到了唐梦宁一只手托着小说,另一只手捏住了鼻子。

余苦自信一笑,从书包里掏出一盒奇奇怪怪的东西,关键是好像有点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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