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凡为仙》——银色萝卜
第一章 丁易
“丁易,我要为你敷药了,你忍着点疼啊!”衣着朴素,身材曼妙的年轻女子对着身下的少年说道。
趴在床铺上的少年,摆弄了下臂膀上的尚未坚实的肌肉,满不在意的道:梅姐,你就大胆的敷药吧,我丁易撑得住!
“好,那我可就敷了啊。”妙龄女子说罢,猛然将手中的绿油油的草药一股脑儿的涂在丁易的肩胛骨处,血肉模糊的伤口配上着冷凉的药汁,其中疼痛可想而知。
丁易陡然感觉到一股钻心的剧痛从肩胛骨上传出,“啊!”虽然心里早已有所准备,可还是忍不住惨叫一声。
穿上衣裳,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的他对着妙龄女子连连称谢,心中更是感叹:多好的梅姐啊,若不是脸上有这块胎记,哪里至于沦落到这灶房干活啊。
原来这名被丁易称为梅姐的妙龄女子右边脸上赫然有块巴掌大小的红色胎记,十分清秀的五官也被这块胎记破坏得毫无美感可言,也因此被血狼帮丢到灶房来帮忙,不然梅姐大概早就被帮里的高层给糟蹋了吧。
“草药已经敷上了,这几天好好休养,应该就没大碍了。”梅姐又细细的检查了遍丁易背上的伤,叮嘱道,“不过,你怎么能去后山的武场上呢!幸亏你这次命大,只被赵管事发现抽了一鞭,否则你的小命儿可就悬了!”
“梅姐,哪有这么简单!后山的武场可是帮派高层传功的重地啊!对于咱们来说,更是禁地!这次我偷偷的去武场,那赵清风发现后,当时就抽了我一鞭,接着就威胁我说,要我十天之内给他做碗百年人参的药膳,不然这事就没完!”想起那老王八蛋有恃无恐的嘴脸,丁易就气得牙根儿痒痒。
“百年人参做的药膳?那赵管事也真够狮子大开口的!不过这也能想象,毕竟擅闯后山武场禁地可是死罪一条呀!但是,我还是想不通你为什么非要去后山武场呢?”梅姐对丁易冒着弥天大罪也要去禁地实在是疑惑。
丁易见梅姐满腹不解,当即冷笑一声:“为什么?当然是为了学武功!”
“学武功?咱们现在每天好好的,吃喝不愁,干嘛要冒着生命危险学武功啊!丁易,梅姐劝你还是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吧!”梅姐听到丁易的想法大吃一惊,连忙劝说其放弃这一冒险的做法。
“哈哈!吃喝不愁?梅姐,你难道忘了上个月那个喂马的小五子是怎么死的了吗!”丁易狂笑一声,不甘的质问梅姐,“只不过是因为小五子发烧,少喂了一顿草料,就被马副帮主吊起来活活打死!”
“为了防止在做药膳时偷工减料,于是就禁止咱们学武功。没有了武功,没了内力,他们才放心让交给咱们珍贵的药材。”丁易越说越是气愤,狠拍了一下床板,“所以我要学武功,主宰自己的人生!”
一旁的梅姐第一次见平时闷声不响的丁易居然有这般志气,一时竟惊得说不出话来,呆呆半晌后,才蹦出来让丁易好好休息,自己去忙的几句话,匆匆离去。
丁易原是个普通人家的孩子,九岁时因为天灾饥荒,被家人卖进当地最大的帮派之一的血狼帮中。鉴于丁易当时瘦小枯干,帮中执事只好将他分配到灶房打下手。
丁易也因此认识了待他视如己出的刘师傅。春去秋来,他在血狼帮已经度过了五年时光,由于在灶房工作的职业特殊性,丁易从原先的瘦小枯干变得结实挺拔,小时候因为营养不良而略显矮小的个子也逐渐撵上同龄人了。
因为那刘师傅一把年纪了,却未有子嗣,故而将丁易看做是亲孙子般照顾。不但对他关爱有加,而且不遗余力的把自己的本事倾囊相授,希望哪怕自己有一天驾鹤西去,丁易也能凭借本领,能在这危机四伏的血狼帮中生存下去。
可惜好景不长,就在去年,刘师傅就因病逝世了。好在丁易比较争气,几年时间内便把刘师傅的厨艺学的七七八八,最重要的是刘师傅最擅长做的药膳,丁易也完全掌握了。
凭借这些资本,丁易才没有被帮里人如猪狗般役使,而是“子承父业”般的继续留在灶房做活。虽然这份差事算不得多好,但也不必提心吊胆受人欺凌,只要小心规矩些,总不会有性命之危。
从前,刘爷爷尚且在世的时候,丁易觉得自己在血狼帮里还有个亲人,这不大的灶房也算是自己的家。可刘爷爷这么一撒手,丁易顿时感觉这血狼帮简直就是片幽冥地狱,让他每时每刻都坐立不安!
于是丁易自然而然地产生了离开血狼帮的强烈欲望,到外面过自由自在的生活。可是想法很美好,现实很残酷!
自己的父母已经将自己卖于血狼帮,那在名义上,自己无论如何也没办法脱离血狼帮。
更何况自己的工作便是为帮派高层烹饪药膳,这个职位不算核心,却极为敏感。只要帮中管事脑袋还没坏掉,便绝不会将从小在帮中长大,底子清白可靠,能胜任这份工作的丁易外放出去!
“既然软的行不通,那老子就来硬的!”迫切希望摆脱血狼帮的少年,为了自由,自然无所不用其极。
当时的丁易通过每天往外送饭的机会,每次都刻意绕远兜圈子,发现整个血狼山几乎是五步一人,十步一哨,戒备森严,除了后山区域防卫较为松懈之外,其余地方根本没有任何逃跑的机会。
紧接着,不愿放弃任何一丝逃跑机会的他,又时不时地借着打野味儿之名,进山探路以求生机。
结果没过多久,丁易便绝望的发现,血狼帮的帮主将老巢选择建在此处实在是高明。因为自己花费了不少功夫,将山脚下的区域探测了个大概,山中林木森森,山势或阧或缓,山体如铜墙铁壁毫无缝隙,便得出了后山区域根本没有幽路生机的结论。
至于登高上山,企图越过血狼山来重获自由的念头,在脑中冒出的瞬间便被丁易的理智给无情的掐灭了。
开什么玩笑!山顶可是血狼帮培养高手和训练死士的地方,丁易百分百的肯定,自己通过翻越血狼山来获得自由的成功难度,是丝毫不比直接从正门口浴血拼杀出去的难度小!
丁易认清在现阶段无法脱身的残酷形势后,只好把目光放长远处打算。同时,丁易也开始下定决心修炼武功,因为不论自己是通过何种方法逃离血狼帮,武功都是可以派上用场的。说句白日做梦的话,要是自己现在就是一个绝世武林高手,那这血狼帮还不是和自家的厨房一般,想进就进,想出就出,哪里还用得着受这份窝囊气呀!
说干就干!丁易当时就开始每日扎起了马步,并加上各种大众式的强身训练。只要是可以增强自身的方法,丁易全都练了个遍。
可一年以后的丁易,绝望的发现,自己的身体虽然有了长足的进步,甚至可以媲美普通的成人,但仍离正经修炼过武功的武者的差距不可以道里计。
正在丁易焦躁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时,帮里又发生了喂马的小五子被活活打死的惨剧。这一事件好似一把尖刀狠狠地扎在了丁易的心头,使其疼痛,使其疯狂!
他再也按捺不住渴望逃离血狼帮的心情,大胆的决定趁着夜色到后山武场一探,能去后山顶上的藏经阁弄本武功秘籍最好,再不济的也要偷学学武场中的精英们是如何训练的!
“只可惜……出师未捷身先死!赔了夫人又折兵,真是他娘的晦气!嘶……”丁易回想起今天晚上的经历是越想越憋屈,一时气急,飞起一脚踢向了床沿,却不料被反震之力震裂伤口,疼得直吸凉气。
“妈的,真是人倒霉喝凉水都塞牙!还有那个赵老王八……”折腾了一晚上的丁易,此时也自觉有些困了,可躺在床铺上的他,也不忘诅咒一下威胁他的张管事。
“百年人参!亏他说的出口!我上哪给他弄去啊!只有……”丁易咒骂赵清风的同时,也在思考着解决难题的办法。不一会儿,丁易似乎想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可脸上却也浮现出肉疼之色。
“算了,这些破事等明天再说,先好好睡上一觉吧!”想罢,丁易四肢舒展,慵懒的松了松懒腰,沉沉的睡下了。
这是刘爷爷曾经住着的房子,丁易搬进来之后,房间内所有的摆设都未曾动换,只是为挽留那丝残存的温暖。丁易只有在这里,在这张床铺上,才能真正的放松自己。睡梦中,丁易似乎又回到了刘爷爷的怀抱中了。
第二章 深山寻药
“喔,已经是中午了吗?”丁易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看到炙热的阳光透过床边窗户,直射到低矮的杂书桌上,慵懒地道。
由于丁易主要是为帮中高层服务的,帮里平时的大锅饭并不需要他操心,所以平时大多数时间还是很悠闲的,也就没有人专门叫他起床干活。
从屋外不远处的水井打了盆清水,丁易匆匆的洗漱了一番,穿上了血狼帮统一的低级灰色杂役制服,准备出门。
丁易没心情自己生火做饭,便从山中前院大食堂里领了一份寻常的午饭,胡乱对付了几口,填饱了肚子,就开始闷头琢磨去弄百年人参!
人参在世俗大夫眼中是一味不可多得的治病良药,而在武功高手眼中却是增加内力的最佳补品!一般年份的人参只有滋阴养颜,调理身体的药用,但随着人参生长年份的累积,便出现可以增加内力的神奇功效。
而一株百年人参所增加的内力相当于武林高手苦练五年的水平,相抵于赵管事那样的二流货色的八年苦练。
鉴于百年人参的生长难度和神奇作用,使得其极其珍贵,一经发现,不是被有心人珍藏,就是被拍出天价!自丁易顶替刘爷爷,为帮中高层烹饪药膳至今,也只仅仅经手过一次百年份的人参而已。
这还是门中帮主、副帮主不知费了多少心思,明争暗斗,刀光剑影,千辛万苦才弄到手。
“如今这个赵王八,张嘴就要份百年人参做的药膳,真当我是帮主的私生子啊!”丁易在感叹百年人参的可遇不可求时,自然忘不了在心里狠狠咒骂狮子大开口的赵清风。
丁易冥思苦想了半天,也没想到什么万全之策,最后只好咬咬牙,打算收拾东西上后山一趟。
下午二时,阳光最是灿烂,和煦的日光将后山中的花草树木映的格外鲜艳美丽。
丁易正顶着烈阳埋头向后山行进,此时的他,除了往常的一身灰色杂役制服外,背上还额外多了个药篓,手里拿着一根药锄。
常年在灶房里供职的丁易,幼年羸弱的身躯早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白白胖胖的富贵相。不过近来一年多的刻苦锻炼,再加上时不时的到后山上打野味,微胖的身材变得挺拔,油白的皮肤变成小麦色,配上这身极其“低调”的衣服,活似一农家少年。
“嗯,大概应该就是这个方向。”丁易单手扶树,拨开遮眼的杂草,比对太阳的位置和周围的环境地形后,小心地做出来判断。从灶房出发,花了足足半个时辰,丁易才来到了血狼山深处。
山顶是培养战力和训练死士,同时也是收藏武功秘籍的所在,所以帮中的其他人员为了机密和避嫌,很少到这后山之中,只有丁易这个手无缚鸡之力,借着打野味的小厨子才敢理直气壮到山脚下踅摸一二。
说起那株百年野山参,还是丁易去年为了逃离血狼帮而在山中探路时,无意发现的。本欲立即采摘下,据为己有的丁易,临动手时却迟疑起来。
原因无二,百年人参之所以如此珍贵,是因为其有增长内力的神效。可如今的自己却还未学过武功,更别提什么内力了,哪怕自己服用了这株百年人参,除了强身健体外,并不能发挥出人参真正的效用,实属可惜!
至于拿出去献给血狼帮,丁易是压根也不会考虑的,不为别的,丁易绝不甘心将眼前这么好的天材地宝,赠与他人!毕竟这可能是自己出人头地的最好一次机会了!只要自己一修炼出内力,到时再服用下这株珍奇人参,功力大增的他,天下之大那里不能任其逍遥!
虽然现在迫于赵管事的威胁,丁易不得不去采摘下那株百年人参,但定然不会傻乎乎的将全参拱手让出。自己只要拿其中的一小部分做成药膳,就不怕堵不住姓赵的嘴!
毕竟百年人参可遇而不可求,丁易弄出一小部分人参做出药膳,赵管事可能会猜测会是自己监守自盗,偷偷克扣下来的,不会起疑心。但要是自己把整支人参都暴露了,反而容易引火烧身,因为这太骇人听闻了,自己一个小厨子,哪来的这么大本事?
“诶?我走了这么长时间,怎么还没看见标记啊”丁易在山路上,心中一直在合计着以后的行动方针,蓦然发现自己竟未见到理应早该出现的标记。
丁易心中猛然一沉,顾不得细想,马上弯下腰,认真检查地面的植被情况。当年发现百年人参的丁易,在做出暂时不采摘的决定后,自然要在此地留下标记,以便不会迷路。
至于要做什么样的标记呢?丁易经过深思熟虑,否定了最常见的刻痕记号,即用刀剑之类的兵器,在附近的树木、建筑物上留下明显的痕迹,以此来引领自己。不过,血狼帮中的众人都是些久混江湖的老油条,在这些人的眼皮子底下玩弄此等伎俩,万一被其察觉,无异于直接把百年人参送到他们的手里。
所以丁易决定别出心裁,用植物充当标志物!丁易先是踅摸了一袋鱼腥草的种子,然后以那株百年人参为定点,沿直线每隔二十米便种下一丛鱼腥草,连栽五处。并且后山上植被茂密,短短二十米的距离内,植被杂繁,树木丛生,若不是事先知道有标志,根本不可能识破这一秘密。
“我这么隐秘的标志,难道也被血狼帮的老油条们识破了?他们不会早就把标志给踩没了,将那株百年人参取走了吧?”丁易仔仔细细的将附近的地面搜查了一遍,但还是没有找到所栽的鱼腥草。
心急如焚的他,再沉不住气进行细微的找寻了,开始大踏步的向山林更深处搜去。
“啊!”
丁易在大步搜寻人参之时,脚下忽然一个踏空,顿时一个被泥土和枯草掩盖的深洞浮现在这世间。身体瞬间向下飞坠。情急之下的丁易,本能的抓住了一棵刚刚长成的小树苗。借着这瞬间的机会,丁易控制身体尽量和洞体边缘的泥土摩擦,最后顺着洞沿摩擦而下。
“啊……”又是一声惊叫,较之前边的那声,更多几分凄惨。
“哎呦!疼死我了!今天真他娘的背!”丁易原先的那番举动虽然最大程度避免了从高处摔伤的危险,但却忘记了后背上的鞭伤。原本敷了草药,再经过一天的休养,有些好转的伤口,现在被折腾得全部开裂!一股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剧痛直冲丁易的脑门。
“这他娘的是哪……”咒骂的话说到一半,丁易便如同被人掐住了脖子的公鸡一般,再也说不下去了。
因为距离丁易不到一米的地方,赫然有一具骸骨横摆在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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