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砍之荣耀》免费试读_空时

时间:2019-04-13 20:38:14   浏览:次   点击:次   作者:空时   来源:qidian.com   立即下载

第1章 穿越

卡拉迪亚大陆,诺德王国。

黎明前,整个萨哥斯城静悄悄的,东方的天空已经露出了朝霞,但灰蒙蒙的天空还是给人一种阴沉的感觉。大街上冷冷清清,没有一个行人,远处时不时传来几声狗吠,让整个城市显得更加寂静……

最近萨哥斯城强盗猖獗,这些强盗经常在夜晚袭击行人,所以一到晚上,家家闭门不出。有时,远处会传来一两声惨叫,人们知道,明天城中的某个角落又将会多出一具可怜人的尸体。

城东,此时本该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却坐着一个奇怪的年轻人。他穿着一身常见的佣兵装束,一头本该耀眼的金发被他揉的像一个鸟窝,普通的面容也因为过于纠结的表情而堆在一起。

他随意的坐在地上,左手放于膝盖,右手撑着下巴,如果不考虑其它因素的话,倒也有一些思想者的感觉。

没错,这个浑身散发着特殊味道,不对,是特殊魅力的年轻人就是本书的主角——林克。

林克,标准宅男一枚,有钱有房,父母双亡,再加个妹妹就是标准的人生赢家。和平时一样,林克在家玩了一会儿游戏后就上床睡觉了。可是当他醒过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出现在这个奇怪的地方,经过再三确认之后,他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他穿越了。

而此时,林克正与爱叉斯坦隔着不知道多少个世界进行着辩论,论题为《穿越时空的可能性》,伟大的爱叉斯坦认为,当物体的速度超过光速的时候就能够穿越时空了。不过林克并不同意这一观点,因为他只是在家里睡了一觉,连动都没动,就这么不明不白的穿越了。辩论的结果很明显,林克以铁一般的证据完爆了爱叉斯坦,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

“可贺你妹啊!谁爱穿越找谁去,我不想穿越啊,穿越大神你是不是弄错人了?”林克愤怒的在心里怒吼道。

“我老老实实的在家里睡觉,一没出车祸、二没遭雷劈的,怎么这么倒霉就穿越了呢?我还有大好的人生没有过完,我的上百平的房子、新买的顶配电脑、银行里几十万的票子都打水漂了?打水漂还能听个响呢。

这还是传说中的魂穿,穿越大神你给力点把我的身体也一起带过来能累死啊?

你再看看现在这环境,周围全是高大的的石制房屋,脚下踩的还是土地,恩,真真正正的泥土地。我身旁还有着木制的手推车,远处还能隐约看到石制城墙,还有城中央,那竟然还有一座城堡。你特么在逗我?这他码分明就是欧洲中世纪时期的大城市啊!

就算要穿越,你把我弄到中国古代也好啊,在中国古代我也许还能凭借历史知识封个侯、拜个相啥的,你把我弄到这儿算什么啊?

在这个人命不如狗、强盗遍地走,医生治病全靠放血的时代,死亡率实在太高了,就算我侥幸活了下来,以中世纪普通人那猪狗不如的生活水平来看,我还不如死了痛快呢。”

……

在心里将把他弄到这儿的家伙狠骂了一通后,林克还是无奈地接受了自己已经穿越了的事实,不接受又能怎么样呢?总不能自杀吧。

不过林克突然想到了一个令他兴奋可能——自己会不会有传说中的金手指呢?

那些小说里的猪脚们穿越以后金手指、金大腿的乱开,没过几天就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了。别说在中世纪,就是在异界、仙侠、洪荒、末世、星际等世界,人家也是牛叉到不行,一个个王八之气一放、金手指一开,美女小弟嗷嗷叫的求着猪脚收留。

林克不由的开始想象,自己凭借着金手指在这个世界大杀四方,美女左右相伴、小弟冲锋在前的和谐景象……

摇了摇头,林克神色一正,开始认真的寻找起金手指。按照小说中常用的方法,集中精神,仔细感应自己的身体和大脑。

在林克的期待中,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一秒、两秒、一分、两分。“噗”,金手指没找到,屁倒是憋出来一个。

“坑爹呢这是,怎么会没有呢?”林克愤怒地掀翻了心灵的茶几,开始有些抓狂了,随即神经质般的念叨着:“不会的,一定是哪里出错了,不会没有的。对了,一定是自己打开的方式不对,难道是语音操控?”

林克试着念道:“‘芝麻开门’、‘系统开启’、‘管家’、‘美女’、‘帅哥’……”一连念了几十个‘咒语’,全都没有效果。

最终,林克认命般地低下了头,接受了自己并没有金手指这一残酷的现实。

其实林克平时是一个还算冷静的人,如果不是穿越这件事太过离奇,他也不会这么失态。

常言道:生活就像强(哔),如果无法反抗,就尝试去着享受吧。消极了一会儿后,林克重新振作了起来,打起了精神,开始考虑起一些现实的事情。

首先,检查一下自己现在的身体,穿越之后,他还没仔细看过自己的身体。

嗯,下面的东西还在,这让林克松了一口气,还好是男人,如果变成女人的话,自己恐怕就真的得自杀了。

身高大概在1米85左右,还不错,比前身要高一些,这个要命的时代经常会发生战斗,身材高大还是很有优势的。

活动活动身体,没有什么不适,感觉很健康。挥了挥拳头,力量十足,不比原来差,看样子这具身体的前主人应该是经常锻炼身体。

没有镜子所以林克看不到自己的长相,用手仔细的摸了摸脸,皮肤正常、五官端正,感觉应该不会丑。略微一低头就看到了随意披在肩上的头发,颜色是棕色的,林克满意地点了点头,要是顶着一头骚包的金发,他还真不一定能习惯。。

检查完身体,林克又把目光放到了装备上,在乱世里,这可是安身立命的本钱。

身上穿着的皮短袖衣和脚上的皮靴都是常见的佣兵装备,它们有些破旧,但还是能为林克提供一点可怜的的防护。

武器装备一共有三件。

第一件是一把斜跨在背上的弓,个头不大,应该是把猎弓,试拉了一下,拉力大概有50多磅,威力应该还行,保养的也不错。弓这玩意林克并不陌生,大学期间没少和同学玩过,美式猎弓、传统弓都很熟练,20米之内准头还是没问题的。箭矢有24只,装在右侧腰间的箭囊里,可以很方便的取用。

第二件是挂在左侧腰间的一把有着几个小缺口的铁剑,大概一米左右,重量适中,很趁手,也很锋利,几个小缺口无关紧要,可以说是一把不错的剑。

最后一件装备是背上的一面圆盾,它有些旧,上面还有不少伤痕。林克用手敲了敲,发出一声沉闷的声音,显然还很结实,在关键时刻,它能保住林克的这条小命。

他还在身上找到了一个钱袋,里面有六枚银币和十枚铜币。

正当林克拿起一枚银币放到嘴边,打算用古老的方法测试一下银币纯度的时候,突然听到远处传来一个声音,令他脖子上的汗毛不由得竖了起来——那是刀剑出鞘的刺耳的声音……

第2章 这算是开门红吗?

那是刀剑出鞘的刺耳的声音。

林克急忙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只见几十米外的街口处,一个人影闪了出来,那是一个手持武器的男人,他看上去大概30岁左右,一头棕色的短发,鼻子下留着两撇厚厚的小胡子,显得极其猥琐。

小胡子穿着和林克一样的皮短袖衣,左手持着一面中间包铁的圆盾,右手握着一把明晃晃的残留着不明红色液体的单刀,脸上带着发现猎物时兴奋、嗜血的表情,正以不紧不慢的速度向林克缓缓逼近——这是个强盗!

看到这一幕林克一愣,这个场景怎么感觉有些熟悉?阴沉的黎明、无人的街道、高大的石屋、独行的佣兵与逼近的强盗,这他妈和记忆中骑马与砍杀(战团)游戏创建角色后的第一个场景完全一样啊,再联想到自己穿越前经常玩这个游戏,再迟钝的人也能反应过来了,自己穿越到了骑马与砍杀的世界,而·自己现在的身体就是游戏的主角,那个刚到卡拉迪亚的冒险者。

这一刻,林克突然觉得自杀是不是会好过一点,这可是骑马与砍杀的世界啊!强盗、山贼、乱军、劫匪、海寇横行无忌。六个国家混战不休,一些领主打起仗来无所不用其极,动辄屠村灭城,整个世界就没有多少称得上安全的地方。穿越到这个危险的世界上,像自己这样的普通人以后一定会混的很惨。

虽然玩游戏时,角色混的很牛掰,但游戏和现实毕竟是两个概念,游戏里所有npc的行为都是设定好的,一个个智障一样,现实可能吗?而且游戏里的角色是可以升级变强的,甚至凭借出色的技术能够以一挑百,林克可没有这个能力。

不过面对危险时,林克倒是还算冷静,因为他知道,如果不解决掉这个小胡子强盗的话,估计自己就没有以后了。

小胡子看起来并不着急攻击林克,而是想玩一把猫戏老鼠的游戏,很明显,他把林克当成了可以随意戏耍的老鼠。当然,也可能是想要凭借自身的气势来压迫林克,使林克自乱阵脚。

林克一下子就怒了,心想“我是理科大学毕业没错,是宅男没错,但这并不代表我好欺负。套用一句话:爷们儿当年也混过。想当年上大学时,那也是风云人物一个,身为××大学的搏击社副社长,拥有实打实的真本事,经常参加各种搏击比赛,还拿到过不错的名次。曾有过一个人打趴下六个混混的的壮举(虽然之后自己也进了医院),我会怕你?”

看着步步紧逼的小胡子,林克快速的将剑盾拿在手上,没有丝毫犹豫地——向后跑去。

不怕归不怕,谨慎起见,林克还是选择了暂时后退,示敌以弱。毕竟打架和生死搏杀大不相同,对面小胡子的刀上还沾着血迹,显然刚做了一笔“生意”,从他稳健的脚步中也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手。而自己自从毕业后就没和人动过手,在这种情况下冒然冲上去和他交手,很有可能会被虐出翔来。

小胡子见林克如他所料,“惊慌失措”地向后逃跑,显得更兴奋了,开始加快速度向前逼近。

在这一进一退之下,不一会儿,林克就被逼到了一个不足3米宽的小巷。而此时,他与小胡子之间的距离已经不到5米,甚至可以清楚的看到小胡子那残忍、嗜血的眼神,布满双眼的密密麻麻的血丝,以及眼角的眼屎……

反击的时候到了!

林克瞬间变后退为前进,以极快的速度冲向小胡子。在两人的对冲下,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就越过了5米的距离,借着冲力,他将手中的盾牌狠狠地撞了过去。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了,小胡子也没有想到眼前这个“猎物”竟然会突然发起反击,以至于根本来不及反应,两个人的盾牌就重重的撞在了一起,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响声。

即使早有准备,林克也被撞得左臂发麻,气血翻涌。而没做好准备的小胡子更加不堪,差点被林克撞了一个大跟头,退了六七步才勉强站稳,原本持盾的左手无力地垂了下来,盾牌也掉到了地上,短时间内,这条胳膊算是废了。

趁他病要他命,林克大步朝他奔去,右手的铁剑狠狠地劈向他的脑袋。

小胡子的战斗经验果然很丰富,即使突然遭到攻击并受伤,也只是惊慌了一瞬间,但马上就恢复了冷静。

看到林克一剑劈来,小胡子灵活的向左侧身躲过,然后下蹲前倾,以一个标准的战术动作——懒驴打滚,从林克的右侧闪向他的身后,躲过当头一剑的同时,也与一剑砍空向前踉跄了几步的林克拉开的一点距离。

林克见一击不中,也不恋战,转身向后退了几步,在小胡子站起来后,双方仿佛互换了位置一样,进入了对峙状态。

这次只有几秒的激烈交锋,却使形势调转了180度,猎人和猎物的角色进行了互换,现在被逼在小巷子里的人变成了小胡子,而且他的左臂还受伤了,使他战斗力大减。

双方对峙了一会儿,就在林克打算先下手为强时候,小胡子却突然开口说话了:“小子,你很不错,我对你刮目相看了,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凭你的实力,每月最少能弄到几百第纳尔,比你做佣兵强多了,怎么样?”

此时此刻,林克第一次感谢中国的教育制度,因为小胡子说的竟然是英语,如果不是中国的教育制度使自己过了英语六级,自己还真听不懂。所以说那些闲着没事黑教育的人可以闭肛了,我大中国的教育体系明显是为了培养穿越人才啊,要不然你以为那些穿越者凭什么一个个混的都辣么叼?

不过听懂了也没啥用,林克可没有当强盗的想法,所以一言不发,打算看看小胡子还有什么花招。

小胡子见林克不为所动,也有些急了,大声的说道:“我没骗你,真的,我可以做你的引荐人,你当佣兵不也是为了钱吗?加入我们,绝对比你当佣兵挣钱多了,不信你看,这是我这个月的收获。”说着,他将腰间挂着的一个看起来颇为沉重的钱袋解了下来,扔到了林克的面前。

林克看着脚下的钱袋犹豫了一下,放低了盾牌,作势弯腰去捡。这时,刚刚还一脸真诚的小胡子突然换上了一副计划通的表情,转过身背向林克,然后,撒腿就跑……卧槽,小胡子你的节操呢?

不过马上,他的脸色就变成了痛苦的样子,因为他刚一动,林克就以最快的速度拿下了背上的弓,抽箭搭箭开弓撒放,一气呵成。小胡子绝对没有想到,林克并没有被钱诱惑,并且一直在防着他逃跑。这一箭经过了零点几秒的飞行后,精准的从后面射入了他的脑袋。额,其实林克瞄准的是小胡子的后背,毕竟目标大,可是林克是第一次用这把弓,所以出现了失误,结果就是我们可怜而又点背的小胡子连声都没吭就这么挂了。

看着小胡子倒在地上的尸体,林克暗自摇了摇头,心里感叹道:“firstblood,我这算是开门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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