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不羡仙》——荣浩z

时间:2018-11-24 21:04:16   浏览:次   点击:次   作者:荣浩z   来源:qidian.com   立即下载

序幕

长亭外,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每当到了黄昏,从山岭分阖的灵虚峰的最高处,向西眺望。

那远方缥缈的云雾,都像是受到了召唤一样,层层连迭在更高的天空,柔软且祥和,有如传说中的天宫神庭,意境之静美。

可惜,这般蔚为大观,最遗憾的地方,便是在于唯有站在灵虚峰上的时候,才能够欣赏到这一切。

灵虚峰美景佳名传天下,却很少有人来拜访。只因这是欲成神之人,才有能力抵达的地方。要换做平常的人,哪里有来到山脚下的勇气?

怕没等翻山越岭抵至,便会被深山里的大泽掳走吞了去。世上有大概十分之九的人,对于灵虚峰,几乎终生都处在仰望的地步。

不过,虽没什么机会登上那地方,可那里,却总能够引起人们茶余饭后兴奋的讨论。

“据说,那位最年轻的剑神,要登上灵虚峰了?”

“对对,才三十二岁而已,活了短短三十二年,手里的剑竟是入了化境,当真是可怕!”

“戚,依我看,是江湖上的谣言太重,不过是经历了几场战斗,赢了几个家伙,便吹嘘成了世间最年轻的剑神,这也太可笑了,不过只是镜花水月罢了。”

云芸雾物。

黄昏之中的灵虚峰,此刻已被映成了满面金黄。鸟儿自由自在地穿梭在清幽的光线中,叽叽喳喳的哼着曲,犹如一个鲜活的黎明。

踏。

一道突然的脚步声响起,打破了灵虚峰里古旧的寂静。

一个宽厚的身体,披着件宽松的白衣,执着一柄似乎生锈了的剑,已经站在了灵虚峰脚下第一步石阶上,静静驻立。

清风浮袖,那垂头的黑发,随风轻轻荡动着。

男子仅走了一步,便是停了下来。

周遭不见金脆的小溪,却听得到潺潺的流水声,悠悠入心。

上一次闯入灵虚峰的人,还是在五十年前,林峰是这五十年来,闯入灵虚峰的首位。

踏..

又一步。

似乎是有着某种不可探寻的规律一样,林峰又行了一步。

而且这一步,似乎跟上一步,还存在着不同,但,说不出来。

清风吹到剑身上,使其嗡嗡得作响。也不知究竟是什么风,吹过时,竟是能带走那锈剑上面牢固的斑!

一柄古旧的剑转眼变成了一柄锋利的剑!

剑环体盘旋着蝴蝶似的黑纹,好似一柄生命。

踏...

林峰迈出了第三步。

可等左脚刚刚挨到那向上的石阶,身旁的侧林里,突然摇出来一股猛烈的狂风,狂风起势凶猛,劲头直冲天阙!

吹的满山青竹也为之摇颤,原本伫立天空的美景,顷刻被冲散为虚无。

天色骤变,群山隐晦!

鸟兽的目中皆是露出惶恐之色,成群地归穴散殆,似乎是要下暴雨了。

“何人闯我灵虚峰。”

一道如同惊禅的问语,在林峰的耳畔边响起,饱满并充满力量。

说话的人,是在这灵虚峰上,已经待了千年的守山人。

从面容看上去,那人与林峰的年纪,似乎是相仿的。观其五官的神态,明显与俗世里的人不同。

眉与眼之间,透着一种隐居的寡淡。但他的精神并不衰弱,眼神深处,如同云鹰一样锋利。

静,出奇的静。

哪怕他刚刚有那么大声的说话,依旧会让人觉得,他静的像块归然不动的磐石。

任凭天空间,风云怎样的呼啸。

青年都不动声色。

但是,林峰比他还静。

一件白衫之下,好像只剩下了空壳之躯,已无生命。

就这样,两人在灵虚峰的山间,平静地对峙着,一动也不动。

好像同时在渴望着某种永恒的东西。

......

过了很久很久,林峰才抱起了手里的拳,缓缓说道:“青州剑神林峰,冒昧前来讨道,多有打扰。”

周身吹动着猛烈的风,可竟吹不起林峰白衫的任意一角。

“你居然是个瞎子?!”青年瞪着两颗滚圆的眼睛,盯视着林峰,内心被深深震撼,这个闯入灵虚峰的青州剑神,竟然会是个瞎子。

一个没有双眼的人,究竟是怎样成为剑神的呢?

他在灵虚山,已经守了整整一千年,其中见过,几十位俗世里惊才奕奕的强者。

可他,还从来没有见过瞎子。

盲人如何练剑,又如何成神??

“是。”林峰点了一下头,平静的回答了青年的问题。

观其眼处,他的确没有两颗明亮的眼珠,在那里,还有些轻微的深陷,似两个肉坑,其间张着一道须臾的缝,是瞎子无疑。

“既然是瞎子,那你是如何抵达这灵虚峰的?”青年好奇的追问道。

要知道,从青州到这灵虚山,最捷短的路程,也需要先进入荒古平原,再翻过八条山脉,才能抵达,路上绝不可能碰不到吃人的野兽,并且,这山脉里的野兽,与其它地方的野兽还存在着不同,日积月累的吸收着灵虚山的灵气,血脉早已掺入了仙气,虽然是极其稀少的,可在这凡世上,无疑使它们成长为了一头头凡人难以战胜的存在。

不是世上巅峰的高手,是绝不可能到达这灵虚山下的。在这连绵隐晦的山脉里,不知道死了多少的寻道之人。

寻道一世,谁能料到,到头来,连个坟墓都没有....

一个瞎子,又是如何看清眼前的路,披荆斩棘,战胜常人无法战胜的凶兽,来到这灵虚峰下的呢。

“剑就是我的眼。”林峰平静的回答道,静得如同一汪隐山里的泉水。

闻言,青年被林峰的回答弄得满目震惊,诧异的看向林峰手里的剑,然发觉,他的剑竟跟他的人是一样的。

这世上有灵魂的神器,他见过很多。可大多都是桀骜不驯之物,人器能够如此契合的,青年生来,还是头一回看到。

“那路上遇到的大泽?”青年,又问道。

“杀了。”林峰果断的回答道,声音如同天空的怒雷一样猛烈,又如同身边的大风一样迅疾。

青年闻言甚至能够想象到,林峰在山脉里,与远古荒兽厮杀的场面。

旋即两个人再度陷入了寂静,过了许久许久之后,青年的脸上露出遗憾:“你还是回去吧,你不可能渡凡人劫成功的。”青年似乎已经预料到了林峰渡凡人劫的后果。

凡人劫,是剥离一个人七情六欲的过程,林峰根本离不开世俗里的七情六欲,青年已经透过事物,看到本质。

“结果不重要。”林峰答道。

任天边的怒雷拼命吼着,天空的劲风无尽嘶着,自林峰进入这远古山脉之后,他便没有再后悔过。

“好。”

见林峰如此坚持,青年惋惜的点了点头,不再出言阻拦。

不是为了别的,一个盲人能够翻山越岭地来到这里,便值得被这样尊重。

一个人或许无法决定自己如何生,可经历了红尘的茫茫路,还可以决定自己如何死,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难得的幸福。

转身引路去。

青山留不住,

毕竟东流去。

江晚正愁余,

深山闻鹧鸪。

.....

跟在青年的身后,林峰缓缓地走着。在步履间,丝毫看不出这是一个盲人。

那一尘不染的白衣间,双脚蹑足之下,滴滴鲜血隐隐的落着,落在层层石阶上,染出来朵朵血色的梅花。

青年都装作看不见。

林峰在这远古山脉里,与荒兽的厮杀,其实并不轻松。甚至说抵掉了半条性命,本就是常人无法战胜之野兽,他一个瞎子,又如何得心应手?

胸膛已遭到重创,此刻的林峰,感觉到连呼吸都十分的困难。

既然在山脉里,经历了一场艰难的血战,那白衣为何会一尘不染??

原因很简单,白衣与他手里的剑一样,皆不是凡物。两物的区别在于,剑是天赐。白衣,则是女人送的。

明远白衣,不为风动,不受雨打,不染凡尘与鲜血,不沾泥泞与贪婪。

传闻,这白衣是当年的诗豪辛弃疾贴身的衣物,由南无观世音菩萨身前一瓣白莲花叶,幻化成形。因欣赏其笔下的豪迈,赐于辛弃疾的,乃属仙衣。

一代诗豪辛弃疾,能文能武。在国难当头之时,弃笔从戎,厮杀于万军之间,衣服却从未染血。到现在,这明远白衣,已是天价珍宝!

“扶摇.....”林峰心中猛然一痛,想起了那个他从未忘记的人。

月角珠庭映伏犀,扶摇当上凤凰池。

她是明宫皇帝的亲妹妹,公主扶摇,林峰最不能忘记之人。

似乎是突然被某个东西刺中了心脏,林峰感觉到断裂的痛。

自你坠崖长眠后,我便挖掉了自己的双眼,只因...这世上再没有什么值得我迷恋的风景。

这成神之路,不求生,但求死。

死在神魂的山上,灰飞烟灭。

吾愿化作尘埃,无论是在无尽的深海里,还是在火山的溶洞里,或者是在潺潺的小溪里,我都要找到你,永远陪着你.....

石阶已到尽头,如果林峰有双眼的话,怕是会被青年看到眼泪。

此刻,天空原本的隐晦,已经褪去。

可黄昏的美意,似也到了尽头,就快要到夜晚了....飞鸟走散,群山凄凉。

林峰隐隐的听得到飞流直下的声音,可分不清究竟是错觉还是真的。

满身的重伤,使得他昏昏欲睡。

耳边响起守山人,如铜钟般的洪亮之声:“在这灵虚峰上,一共有两条瀑布,一条是光明瀑布,一条是修罗瀑布。光明瀑布渡人成神,修罗瀑布渡妖成魔。一会儿你准备好的话,便告诉我,我会用我的仙力,将你送入瀑布。不过,一旦进去,可就没有回头路了,你可想好了?”

........

第一章:一具尸体

天狗吞月。

白茫茫的雪地在夜色中仿佛一张巨大的羊皮,包裹着土地。

狼啸从深山发出孤独的声响,整个望洲几近入眠。

“美酒配羊肉!”

“林郎,来整一杯?”

今儿本是大年初一,阖家团圆的日子。

万香酒楼的老板朱七两,也没想着跟林郎一起过新年。

俩人本来就是租房和租客的关系,但奈何大年初一,朱七两的儿子,朱哲明在千里之外,准备科举考试,没回来过年。

酒楼的伙计,也全给放了假。

剩下孤单一人的朱七两跟年有八十岁的老母,守着这酒楼。

感觉没有什么过节的氛围,朱老板这才在酒楼打烊之后,摆出了好酒好菜。

宰了一头养了很久的羊,喊租房客林郎,一起过个新年。

主要是他感觉太无聊,想找个人聊一聊,有些话没地方说,平常打交道的基本上,都是些生意朋友,再不就是经常包他酒楼高档客房的有钱老板。

哪里有人愿意听他酒后牢骚?

而林郎不一样,他租的是朱七两酒楼后面的院子,价格便宜。

朱七两当时见林郎的时候,他就背着一个画篓,眼神避退。

朱七两心寻思林郎大概也就是个卖画的画家,而且像是沉默寡言的那类人,既然这后面的院子空着也是空着,倒不如就租给他。

没事看看别人作画,还能给酒楼增添点艺术氛围。

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乎,林郎一租朱七两的院子,就是整整半年。

果不其然,林郎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半年来,跟朱七两说话没超过三句。

或许是感觉话少的人,信得过。

朱七两这才舍得摆出好肉好菜,请林郎吃饭。

他也不指望,林郎能多说几句话。

反正他就是想说,有人能够在一旁听就好。

“唉,也不知道我那狗儿子,在西塘洲混的怎么样了,啥时候接我这个老子去那块享享福。”

快饮了一杯,朱七两露出美美的神色。

粗糙脸颊两边的彪子肉,懒洋洋的下沉着,红口白牙,滋溜一声,满嘴都是酒香气。

旁边的林浪没说话。

也是一个手握着酒杯,痛快咽下。

然后再倒一杯,再咽下。

再满上,再咽下。

至于桌子上那一整只炖的香气四溢的羊,他倒是好像没有丝毫的兴趣,边喝酒,边发着愣,好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这酒不错吧,这可是米萍酒家老板娘去年送我的珍酒,我都一直没舍得开封,本来想着等我那狗儿子金榜题名了,我再启开。”

“可想想到那个时候,肯定能喝得起更好的酒了,倒不如,现在就给痛快了,及时行乐!”

“哎呀,我那狗儿子,最好对得起我这么多年的供养,给老子考个状元郎回来,我还能享受一下当状元他爹是什么感觉,不过,要考不上了没关系,反正他也得孝顺老子,将来就老老实实接管这个酒楼,给我送入黄土完事,埋哪块我都想好了,就一百里外,那片谷子地头,那块安静,还有颗桂花树。死了躺那,挺好!”

朱七两一边喝,一边傻笑着说着话,似乎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喝醉了。

“哒哒哒...”

手里的小酒杯脱手滚在地上,在椅子跟前转了几个圈,朱七两瘫在椅背上,很快打起了呼噜。

热气吐到刚下过雪的空气中,冒起腾腾的白气。

林郎则不管不顾,仍然喝着酒,望着孤冷的夜空,有些出神。

“呜呜呜~”

突然,耳边竟是响起了小孩的啼哭声,好像是从酒楼外面传来的。

“嗯?”

林郎回了回神,感觉有些奇怪。

又看了一眼,那瘫在椅背上,睡得正香的朱七两。

旋即竟是放下了酒杯,顺着院子走了出去。

如果朱七两看到这一幕,肯定会大为不解。

在他的印象里,林郎一直都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独性子。

怎么突然会有兴致去管这种衙门都懒得管的事情?

这不合理!

院子外面连结着望洲的街道,旁边也是生着一颗说歪不歪的梅花树,梅花朵朵的在那树枝上挂着,骨朵之间,夹着雪白雪白的雪花,有一种寒冷的美感。

走上街道,林郎才终于看清那啼哭声究竟来自于哪?

是一个小女孩正坐在那边的雪地里,小脸被冻得已经毫无气色,裹着一个破旧的粉棉袄,女孩的小手抓着半团雪,嘴边也沾着些许的雪迹。

似乎是饿得不轻,刚刚试图吞雪填饱肚子。

林郎皱了皱眉,并没有走近,他的确不是个喜欢管闲事的人,可也没有离开。

而是在原地站了许久,像是在思考。

最终似乎是下了决定,这才走了过去。

走到跟前,朝着地上破衣烂洞的小姑娘,伸出了一只手。

小姑娘的眼睛水灵灵的,分外引人怜惜,在林郎伸出手后,她也是用手在棉袄上蹭了蹭,这才拉起了林郎的手。

“你叫什么名字?”

林郎皱了皱眉,问道。

“浮.....浮香!”女孩似乎已没了劲说话,从嘴里蹦出的每一个字,都轻飘飘的。

林郎见小姑娘这样子,竟是难得露出了一抹微笑,再度伸出手,勾了勾女孩的鼻子,说道:“走,我带你去吃肉。”

说着,就带着小姑娘,顺着他来时的脚印,往回走。

再回到酒楼的院子里,朱七两还是躺在那个椅子上,整个人静静的。

林郎在给小姑娘带到院子后,就撒开了手,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继续喝酒。

小姑娘则像是发现了绝世珍宝一样,一副不管不顾的模样,抓着那摆在桌子上的肥羊,就往嘴里塞。

也不管羊肉烫不烫,小手上沾满了肥油。

林浪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喝得糊涂了,但他彻底昏睡过去之前,仍没忘嘱咐小女孩到他的“画室”去休息。

整个后院,林郎都给朱七两付过钱。

一共三间院子,一间用来当卧室,一间用来当画室,一间一直都空着。

林郎在半年里一只都保持着不变的生活习惯,固定的时间画画,固定的时间吃饭,固定的时间睡觉,几乎从未变过。

然而今天似乎要破例了。

一夜很快过去,等到林郎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早晨九点多。

外面的街道似乎已经热闹起来了,响着行人聊天的欢笑声,伸了伸懒腰,林郎在房间里洗了把脸,随后,并没有离开屋子。

而是从抽屉里出去一根纸质发黄的画卷,缓缓展开。

中间画的是一个女的容貌,可细细一看,大致是个轮廓,仿佛是个未完成品,有很多细节,还是空白。

这幅画,林郎已经画了三年。

除过林郎本人,从未有人见过它的真面目。

抓起油彩笔,感觉到脑袋微微发痛,林郎又不得已的放下了笔,昨晚喝酒实在是喝得太多了,恐怕今天是没灵气,给这画添上几笔了。

叹了口气,像是农夫在担心今年自己田地的收成一样,林郎打开窗户,天空泛着白光,冷冷的摄入房间。

今天仍没有太阳。

他突然想起,昨晚收留小女孩的事情来。

推开门,打算到画室看看。

也不知道那个小姑娘究竟怎么样了。

自己也没具体问小姑娘从哪里来,是跟父母走丢了吗?

如今他的打算是,今天带着小姑娘到城镇的衙门去,交给衙役处理就好。

至于更麻烦的事情,他不想再做。

院子里还是乱糟糟的,摆着昨晚的那张桌子,可桌子上的碗碟几乎被横扫一空了,

林郎心里觉得有趣,朱七两这家伙分明昨天比自己睡得还早,喝的也比自己少,竟是难得的起晚了。

这家伙明明昨天还在酒桌上信誓旦旦的说道,今天还要起个大早,带自己那老娘,去镇子上看戏热闹。

却没想到,从没睡懒觉习惯的朱七两,如今也是失了言。

可等林郎目光看向酒桌一旁的时候,他突然静在了原地。

双目久久没有移开,死死盯着。

只见院子里的桌子旁,那个梨花椅上,朱七两倚靠在那椅背上。

整个人一动不动,脸上一副安详的样子。

身体跟昨晚睡过去的时候,摆的好像还是同一个姿势。

然而区别在于,现在的朱七两,是个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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