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仙长歌》: 乞儿
第一章 乞儿
立秋。
是夜。
大唐秋天的夜晚,难能宁静。从北边荒地呼啸而来的狂风,嚣张无度。沾染上江河湖海的寒气,冰冷刺骨。
寒风奔腾如脱缰野马,长安郊外山野间的破旧小庙摇摇欲坠,仿佛一个不慎间便会坍塌。
窗外黑风滚滚,苦了庙里衣衫褴褛的小乞儿。
残破石像后堆起的杂草上,李然蜷缩着身子,咬牙绷紧身体,徒劳无功的想把那一点温度留住。
白天里晒的棉被,现在还不敢盖,盖了恐怕便撑不过这个冬天了。
李然再一次咬舌尖,尖锐的刺痛感留住了清醒。
这样的寒风中,他是万万不敢睡的。闭了眼,可能就睁不开了。
大唐的秋冬,是越来越冷了,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有想过离开长安,但一个不过十多岁的小乞儿又能去哪里呢?
一纸诛杀的罪令,注定了大唐再没有他所能依靠的人。
既然如此,哪里不是一样呢?
哪里的冬天不冷呢?
这股阴风到了三四更天,总算是稍缓了些。
李然放松下身体,揉了揉神经紧绷而略微疼痛的脑袋。裹了裹身边的杂草,准备就此睡下。
就在此时,庙门却忽然开了。
不是被风吹开的,是被人一脚踹开。
一个人影闪了进来,顺手还把门给关了。
李然握紧了草堆下的朴刀。
他不知道来的是谁,但要是想和他抢这间山神庙,就得问问他手里的刀。
几年前李然就是凭这把刀,从几个乞丐手里抢下山神庙的。所幸他自幼习武,还算身强体壮,这里离长安也不算近,几番争斗下,也没人愿意和这么个脑子有问题的硬茬,抢这么个破庙。
破烂的山神庙,至少给了李然一个的安身之所。
“这里已经被我占了,识相的赶紧滚蛋。”
此时天光未亮,山神庙里黑暗一片。李然躲在石佛后,故作老气的喊到。
“别误会,老道没想和你抢这间庙,在这里安息一晚,明日自然会离去。”
来人自称老道,却是声朗气清,没有一点沧桑感。唯有一些些不可寻的虚弱,被李然所察觉。
“别给我来这些花里胡哨的,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赶紧给大爷滚蛋,不然可别怪大爷刀不长眼。”
什么人才需要强装硬气,掩饰虚弱。自然是伤的很重,垂死却又处于危险境地的人。
“兄弟不必如此凶狠,让老道在此休息一晚,明日必有重谢。金钱灵药,老道绝不会含糊。便是你想登仙路,老道也未尝不能收你为弟子。”
修士!
李然有些心惊,如果来人是个普通人,李然这时肯定不会有半分犹疑,不肯走就用刀赶走。
可来的是个修士,这就让他头疼。他的刀可赶不走修士,哪怕对方受伤很重,要杀他怕也是挥手之间。
仿佛是想求证什么,李然把脑袋从石佛后探出,看了来人一眼。
雷霆乍惊,惊惧一瞬间笼罩心头。
这是人能受的伤吗?
那个人影胸口处一个手指大小的窟窿,有蓝色的电光相继向外爬出,发出噼里啪啦的细碎声响,周遭一片焦黑。
右边肩膀处血流不止,白骨倒刺,有枫叶般火红的火焰在其上燃烧,火光微弱却不肯熄灭,手臂已经不知去向何处。
若搁在普通人身上,恐怕已经够死好几次了。
这样都不死,这就是修士吗?
李然对修仙自然是很向往的,应该说一方世界内所有人对修仙都很向往。
试问谁不想御剑乘风,采一抹雷霆为矛,大杀四方,唯我独尊。
谁不想容颜不毁,与天齐寿,万古长青。
“你真的能带我踏上仙路?”
李然仿佛看到了一丝曙光,像茫茫海面突现小岛。但这没能让他冲昏头脑,依旧抱着怀疑。
“自然,只要你稍有资质,老道便能帮你,也算是老道行善积德。”
“那还等什么,你赶紧教我呗!功法,仙术什么的。”
“呵呵,这些可都急不得,你且先过来,让老道先帮你看看根骨资质。”
李然倒没有犹豫,握着朴刀就走了过去。
对方这伤势,肯定是需要他做些什么的,不然之前也不会许下重诺来引他贪心。
老道士看见走出来的是个少年,心下不禁有些愉悦。暗道难不成真是老天都要给我活路。
有些急切,老道士仅剩的左手一把握住李然的肩膀,一股温热感从肩膀处涌进身体。
待得那份温热,游遍全身之后。
老道士的笑容止都止不住了,“好好好,骨龄尚浅,极品根骨。天无绝人之路啊,没想到竟让老道遇见这么好的苗子。”
天无绝人之路啊!
老天爷都要我活,我不得不活。
玄灵宗,老道早晚会屠你满门。
老道士突然想到什么,收敛起笑容。忽然严肃的说:“从今日起你就是我的弟子了,为师有伤在身,这儿环境也过于简陋,拜师礼便来日再说。为师先传你本门功法,你且好好听着,以你的资质,引灵气入体洗髓不是难事。”
怎么这么急?
事有蹊跷,有蹊跷就不是好事。
这是李然的信条。
不过,要赌吗?
拿命来赌,赌自己能控制事态,用这老道士为踏板,踏上仙路,只有这样他才有那么一丝希望报仇。
还是,继续一日一日蹉跎,铭记仇恨却又无能为力。在大唐秋冬的寒风里,冻死庙中。
血液在身体中沸腾。
目光如炬,炽烈坚定。
赌了。
李然决定赌了。
这是改变他人生的机会,他不能错过。
七岁那年,因为他所不能理解的原因,那位高高在上的陛下一纸罪问,诛杀全家。他都搞不清楚事情的发展,被人暗中救下,在眼泪中稀里糊涂的成了如今的乞儿。
这些年来一年比一年的寒冷的秋冬两季,冻的他浑身发颤,暗疮处处。每每在夜里,都觉得撑不过去,死了算了。
如此苦难。
他也不怪。
没有怪过夜晚的寒风冷冽,没有怪过天降横祸。
别人推诿着。
所谓命运不公。
可惜他不信命。
只信自己。
第二章 苏家有女,清浅如画
先是遥远的天边出现一抹鱼肚白,在然后白光迅速驱走晨间黯淡的蓝,照亮大唐。
经过一晚的寒风,连晨间的太阳都能给李然些许暖意。
迎着太阳的白光,李然在心中默念起昨日老道士教的功法口诀。
这功法不过是引领入门的洗髓功法,并不如何晦涩,也还好记。更何况天道酬勤,老道士教起到现在,已经默念了多少个来来回回。要是还记不住,也太对不起极品根骨了。
李然沉下心来,细细的感受着周遭世界。
依那老道士所说,修行的第一步便是要感应这天地间的灵气。再引导灵气入体,运转功法依靠灵气完成洗髓。
时间在慢慢的推移。
太阳一步一步的向上爬,阳光照在身上,也越来越温暖,越来越舒服。
甚至于,有一股暖流,窜进了身子里,正随着他默念的功法口诀,在体内游走。
就好像几个时辰前,老道士将手掌按在他肩膀上一样。
“这就是灵气吗?”
李然想着,有些不安。
太快了。
李然对修仙不算全无概念,至少修仙一途很难很难,是知晓的。
而他居然如此之快便能感应到灵气,进行洗髓。
这未免也太不可思议了。
虽然老道士评了一句极品根骨,可李然还是不放心,有点怀疑是不是老道士传授的功法有什么问题。
拔苗助长。
这是李然现在的所见所识,唯一能想到的解释了。
老道士迫切的需要他掌握灵气,来完成自己的要求。
拔苗助长肯定是有副作用的,自幼习武的李然不会不知道这点。
如果说李然之前还是抱着不确定的犹疑,将犹疑尽量向坏的方面想,那么现在就是确定了老道士对他没安好心。
至少不是真心想收他为弟子,只是简单的利用罢了。
灵气依然在体内流转着,李然终于是支不住那股舒适感,倒在地上呼呼的睡了起来。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
老道士坐在地上,左手按着李然的脑袋,闭目凝神。
“师傅!!!”
李然几乎是喊出来的,如果没有最后的克制的话。
有些惊吓,暗恼自己怎么如此没有防备,这要是老道士就此下手,他不是死在梦里。
“嗯,不错,才短短几个时辰,就已经引灵气入体运转完一个周天了。”
对于老道士的夸奖,李然只能尴尬的笑了笑。
“有事要交给你,去长安城,按这张单子买药材,记住药材,年份一定要严格按照单子上的来。”
老道士一遍说着,一遍从一个小巧的红色锦囊中拿出一些碎金子递给李然。
“剩余的钱,你自己买些想要的。”
李然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金银了,手上能有些铜钱便不错了。现在看到老道士随手拿出这么多金子,不由得感叹修士是真的不差钱。
……
从山神庙到长安城,大约一两个时辰的路程。
而对于李然来说,不过是他锻炼的一种方式。每次都是疯跑着去,将时间控制在一个时辰之内。
通过时间的长短,来判断自己的身体强健程度。
而这次,李然明显感觉不同。身体更为轻快,跑的时候身体发肤好像都在欢快尖叫。跑着跑着,像是要飞起来半畅快。
极为明显的,这次他只用了半个时辰,就已经望见长安城门。
这让他暂时放下了老道士的阴谋,毕竟从目前的情况看,修行这功法对他的好处是很大的。
白天的长安城依旧繁华,与宵禁严明的夜间完全不同。
青楼与茶馆交织,赌场与饭馆辉映。各种叫卖声,吼骂声,欢笑声充斥着这座不小的城都。
白日放歌须纵酒。
无数人迷离醉倒在这个繁华如梦的城都中,肆意挥霍自以为年轻的热情。纸醉金迷,醉生梦死。
不过这些都与李然无关。
在街道上穿梭着,很快便来到了药店门口。
五年的时间过去,长安貌似也没有多少变化。只有他的家,还有家人,是再也回不来了。
如果不是小时候性格内敛怕生,很少见人,恐怕他也难得活到现在。
既然活下来,有些仇也就自然要报。以前怀揣仇恨却不敢往这方面想,埋一颗种子却不敢让其发芽疯长。
但现在不同了。
他要踏上仙路,成为修士。
他是连那个不坏好心的老道士都赞叹的极品根骨。
李然仔细的问了几家药店,药方上竟都是些寻常药材。
无论是从本身,还是从年份。
没有一点特别到,让李然有理由借口买不到的。
李然不是傻子,也不是蠢货。自然不会觉得老道士要药材是炼药给他吃,即使是给他的,也绝对不可能是什么好药。
没有借口,自然只能乖乖买好,李然也不敢做的太明显太过分。
李然和老道士现在维持着奇妙的平衡,李然需要老道士带领他真正踏上修行之路,而老道士也谋求着李然的某些东西。
很微妙,但至少在还能从老道士身上获取好处的时候,李然不想打破这种平衡。
从药店出来,李然也不想在长安城多做停留,毕竟是块伤心地。
原本熙攘的朱雀街人群,现在被手持长矛的军队隔开。将整个街道,清出一条路来。
似乎是在等什么人到来。
“听说了吗,今天是苏家小姐从天行宗归家,武后宣派朱雀轿从天行宗山门一路护送。”
“那可不,你也不看看是谁,那可是苏家小姐。且不说苏家现在在朝中的影响力,就凭苏家小姐在天行宗的事迹,也值得武后派朱雀相迎,亲自召见了。”
……
人群七嘴八舌的,李然也将事情听了个大概。
苏家小姐。
谁啊?
原谅李然,虽然也曾是权贵子弟,但实在是足不出门,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那种。
在这些百姓中仿佛家喻户晓如雷贯耳的苏家小姐,他竟是都不知道姓甚名谁。
哦,应该是姓苏。
人群忽然安静了下来。
因为在城门口出,一抹火光慢慢飞入。
火焰慢慢熄灭,一只通体火红的鸟雀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
额头处有一簇火焰,冲天燃烧,生生不息。红色羽毛光滑如锦,好似绫罗绸缎。不可细数的尾巴平铺在地面之上,腾燃起清澈透明的焰火。
朱雀背负的大轿里,少女茕茕孑立。
李然一眼望去,震惊在拥挤的人群当中。
世界一片空白,周围的人都成为一个个脸谱,仿佛只剩下他和她。
她没有看见他,便是看见了恐怕也不会认识。于是,继续的发着呆,不知道在思考些什么。
他盯着她,在朱雀背上。
靠近,经过,继而走远。
原来是她。
李然还是不知道她叫什么,却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年的冬天。
一个小女孩给他盖上的一床棉被,放下的几个馒头,还有十两碎银。
如今,馒头没有了,棉被破烂了,银子藏在石像后面。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想再见到她。告诉她:你的馒头我吃了,棉被我还在用,银子一直留着。
那是原本内向的少年,在突遭家庭变故后。第一次感受到,来自陌生人纯粹的善意。
温暖。
比棉被还温暖。
记在心上,就忘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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