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兵》: 我杀了两个人
第一章 我杀了两个人
我叫钟默,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失败者,天天梦想着出人头地,但是最近却人头落地。
事情是这样的,周末的时候,我骑着电动车准备去送外卖,为了赶时间,我闯了红灯,因为闯了红灯,我被车撞了,我的身体和头部分离。
对,是的,就是这样一个极其老套的桥段,我死了,连死都不轰轰烈烈,还有点窝囊。
这件事给了我一个忠告:不要闯红灯!
我确实也没法再闯红灯了。
我的遗体被送到了火葬场,一副一百五十斤的躯体,烧完只有两三斤。
还记得我在玩游戏的时候怼别人“我为了知道一个人的骨灰有多重,把你爸爸烧了”,如今,我把自己烧了才知道这个数字。
挣钱不容易,活着更不容易,死却真的很容易,有意的,无意的,都是如此。
我很痛恨那些自杀的人,即使那么难,我都不想死,可是因为意外,我躲不过,活不了,而他们,却如此武断而轻易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真想死的话,能不能把生命给我?
我的灵魂飘荡着,也不甘心。
突然,我感觉自己的灵魂被电了一下。
我没有肉体,为什么还会有触电的感觉?
我不敢相信这种感觉。
又一阵强烈的电涌搅动我的魂魄。
原来,我的魂魄飘到了特高压电线上。
魂飞魄散的话,我在这世界上的一切痕迹和回忆都没了。
我心中说不出的恐惧,但这已经不受我的控制,就如同我的死。
我的魂魄被电涌击散了……
不对,既然击散了,为什么我的脑子中还会有想法?
我看到了天空,很蓝很蓝。
看到了飞鸟,一闪而过。
我感觉手上有种黏黏糊糊的触觉。
我的鼻子闻到了一股浓重的腥味,和我被撞飞后渗出的血一样的味道。
我感觉身上很疼,很疼。
难道我还在车祸现场?
可是我已经被烧完,下葬了呀?
父母亲友的悲伤都还历历在目,难道都是幻觉?
我突然感觉有一阵风从我身上吹过,那种触觉,在我忙碌工作时从未细细感受过。
这是一种别样的愉悦,不同于我拿到工资时的喜悦。
原来,我从未去仔细审视活着,也从未细细感受活着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人都是这样,就像你一直活在渔场,不会意识到鱼腥,一直活在酒厂,不会意识到酒味,人一直活着,就不会意识到活着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
等等……
我试着用意识驱动自己的躯体。
对,躯体!
“我没死?”
我高兴地大叫出来,那声音真实而洪亮地从我的嘴巴又绕回我的耳朵。
我不敢相信地用左手摸着自己的右手,又摸了摸自己的脸、身子和腿。
我哭了,眼泪根本不受控制地哭了。
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
等等……
我突然意识到周边有些不对,紧忙擦去眼泪,望了望四周。
漫山遍野,都是尸体!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手上黏黏糊糊的,都是半干的血浆。
“大哥,这还有一个活着的小子”。
我朦朦胧胧听了远处的灌木丛里有人在说话。
等我反应过来时,我看到两个穿着粗麻材质衣服的年轻人朝着我走来,每人手里都拎着一把二尺长的尖刀。
“大哥,你们这演戏呢吧?”
我突然发觉自己的右腿小腿肚子上横插着一把匕首,钻心的疼痛此刻传进我的脑子。
周围没有摄像机位,也没有工作人员,鲜血正从那些死尸的伤口汩汩流出。
这不是在演戏,我确信。
“两位大哥,有话好好说”
我看到那两个年轻人凶神恶煞地走过来,知道情况非常不妙,但我只能这么说了。
我貌似穿越了!
这是我在确认这不是在拍戏现场之后的第二反应。
“宰了他。”
其中一个年轻人看到了我腿上的伤,知道我已经站不起来了,跟另一个年轻人如是说。
说完,那个年轻人转身朝着其他死尸走去。
我看到他在翻死尸的衣服,像是在找东西。
我不敢多看,转过头来继续盯着朝我走过来的年轻人。
年轻人拎着尖刀,面无表情地走到我的身边,又转到我的身后。
我感觉到头上有头发被人拎着。
有头发的感觉?
我记得我头上是地中海呀,生活的压力那么大,才大学毕业两年我的头发就掉光了。
正想着,我感觉脖子上一冷,明晃晃的刀刃已经架在了我的脖子上。
“下辈子别他么投胎来乱世了。”
年轻人说着,就要用刀抹我的脖子。
电光火石之间,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反应,拔出插在腿上的匕首便往身后刺去。
我只听见我的身后年轻人“啊”了一声,热乎乎的血浆直接喷到了我的后背上,那横在我脖颈上的尖刀,也落到了我的胸前。
我也不敢多想,用另一只腿使劲朝着地上一蹬,扑到年轻人身上。
年轻人双手捂着自己的脖颈,看样子是被我用匕首刺断了颈动脉,刺穿了咽喉。
我怕年轻人不死再来杀我,用匕首发疯了似的朝着他的身体猛刺,直到感觉他身体不再动弹了,才停下手来。
正在这时,我听见不远处刚才翻东西那个年轻人发了疯似的朝着我冲了过来。
我意识到不妙,他肯定是过来和我拼命的,我现在腿上有伤,他过来肯定会杀了我的。
“噗”
那年轻人冲过来一刀刺向我的前心,我顺势一滚,躲了过去,年轻人的刀插在了同伴的身体上。
他跳将着又拔刀砍向我。
我抓起身边一把土洒向他的眼睛,虽然被他躲了过去,但是他的本能反应让他往后退了一步。
我忍着钻心的疼痛,又冲他扑了过去。
他的刀被我扑落在地,我们俩扭打在一起。
他用拳头狠锤我的鼻子,我感觉眼前一阵黑一阵白又一阵红的,脑袋也越来越不清醒。
我要被他打死了。
难道穿越过来就嗝屁?这老天爷未免对我也太不公平了吧!
我心想,完了,这会儿真要凉透了。
年轻人看来是锤累了,喘了口气,歪斜着骑在我腰上的身体,去捡一米外的刀子。
他想要结果了我。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后背压着刚才扑过来时落在地上的匕首。
天不绝我。
我掏出匕首,狠狠的插进年轻人的心口,年轻人一点反应都没有,压在我的身上。
我能明显感觉到顺着他心口流出的血汩汩地流在我的前胸。
我杀了两个人,此刻却并没有感到害怕,或许是我已经经历过生死,又或者我把他俩的死看作是自己的一种正当防卫。
我有些累了,浑身的肌肉无比酸痛,但我还是要把他从我身上推开。
推开他时,我感觉他腰间束着的包裹鼓鼓的,便取了下来。
他的包裹里全都是散碎银子、铜板和一些小件的玉器,看来是从死尸身上掏出来的。
包裹里还有一个小布包,打开以后是一张大饼和一块肉。
我感觉这会儿老天爷待我不薄,知道我饿的没有力气,又有伤,竟然送给我一块肉和一张饼子。
我啐出几口嘴中的淤血,拽着年轻人的衣襟擦了擦满脸的血。
我的鼻梁被打断了,喘气都疼,还好我的牙口比较结实,没被把门牙打掉。
或许是我太饿了,食物的美味瞬间把所有疼痛都驱赶到一边。
我一边吃着一边观察周围的环境。
这是一片小山丘,山上没大有树,遍布的都是野草,很多或黄或红的花儿点缀其间,如果没有遍布的死尸,应当很美。
风吹的很柔和,我的第一感觉是,这是一个春天。
我看了看死尸们的穿着,这些死尸身上都穿着麻衣短褐,有老有少,甚至还有不少女人和小孩儿的尸体。
很显然,死的这些都是平民。
我朝着远处望了望,视野之内,没有村庄,没有路,只有一片空空的山丘。
我穿越了,但是,我是谁?我在哪里?
我什么都不知道。
第二章 与狗争食
在这样一个四顾空旷的原野上,腿上还受着伤,我有些慌神。
血还在从我的腿上渗出,我知道再这么流下去,我很快就会没有力气,进而昏迷,进而凉凉。
我撕开裤腿儿,看了看自己的伤口,贯穿伤在这样的环境中是极容易感染的。
我看了看四周,到处生长着飞蓬草。
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自然知道这种野草的功用——止血消炎。
我急忙揪了几把飞蓬,在手上搓碎了按在伤口上,剧烈的疼痛让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按了一刻钟,血终于不再流了。
我试着站起身来,受伤的腿一发力便疼。
我只得寻了几根尺把长的木棍,将伤腿固住,又从死人堆里找到一根老太太拄着赶路的拐杖,撑着自己。
想到此地不知是在哪,也不知道走多远才会遇见村庄,我于是学着刚才那个年轻人,到死尸堆里翻东西,最好是能翻到食物。
左翻右翻,翻了几十个人,在这些看起来有些枯索的死人堆里,我只翻到零零碎碎的一些烧饼沫儿,聚到一起都凑不成一张烧饼。
这些人在路上都不带粮食的吗?那他们是怎么挨到的这里?难道村庄就在不远处?
我的心里浮出一连串的疑问,但想到或许村庄就在不远处,我的心中还真有些激动。
“对了,另一个年轻人的包裹还没翻,说不定里面也有一块肉。”
想到这里,我竟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
因为常年送外卖,天天闻着、看着各种美食,我对食物不管是肉类还是蔬菜,都没有太大的兴趣了,不知道这算不算工伤。
不过现在,我竟然觉得吃,算是上天的一种恩赏。
我一瘸一拐地来到刚刚要抹我脖子的年轻人尸首旁,忽然想到“死于话多”这句影视剧经典段子。
没有主角光环,做事就必须麻利,拖泥带水,等于给别人反杀的机会。
他说“下辈子别他么投胎来乱世了”。
我忽然想起他说的这句话。
我特么是穿越到乱世了?难怪这里遍地都是尸体。
我这也太背了吧,看看人家穿越,要么是皇子阿哥太子妃,要么是将军大臣富二代,再不济人家也能穿越过去当个不愁吃喝太平庶民,就算差的不能再差了,穿越到乱世,好歹人家也是四肢健全,孔武有力。
再看看我,穿越来的是一个鸟不拉屎的地儿,饿着肚子不说,还废了一条腿,一身的破衣服,比二十一世纪的我都差的太远。
如果说二十一世纪的我,是社会的底层,那现在的我,就是底层中的底层,真的不能再低了。
看着这一地衣衫褴褛、骨瘦如柴的平民尸体,又想到从他们身上搜不到什么粮食,我开始下判断:这群人,不对,是我们这群人是逃荒的饥民。
那是谁杀了他们呢?
自顾不暇,还管得了那么多?
我打断了自己的想像,伸手去年轻人尸体的腰间拽出包裹来。
里面也有些散碎的银子、铜板和几枚小件玉器,也有一个小包裹,里面包裹着一块小肉,但是这一会儿已经沾满了从年轻人身上流出又渗进来的血。
“人血馒头?”
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个。
吃,还是不吃,这是一个问题。
高中时生物老师好像曾经说过血液是人体器官的一部分,如果吃了这块肉,那我岂不是就算吃人了?
细思恐极,我赶紧用小包将肉一裹,扔了出去。
忽然,一只野狗从灌木里窜了出来,与我对视一眼,便直冲我刚才丢出去的那块肥肉跑去。
“滚开,快滚。”
我不知道是出于本能还是对那块肉放不下念想,一见野狗去叼肉,我竟发疯了似的摇起拐杖呵斥野狗。
我好像在与狗争食。
野狗见我挥着拐杖,有些悻悻地夹着尾巴离开了,去到死人堆里,左嗅右嗅。
不多时,我看见不远处又来了十几条野狗,与刚才那只野狗混到了一起,见我在看他们,野狗们前蹄扒地,撅起屁股,便冲我龇牙咧嘴。
因为送外卖也经常会遇到被狗追的情形,我对狗子们对我龇牙咧嘴早已经习惯了。
我知道只要我不再上前去激他们,他们也不会冒险来和我这个持械的人搏命,但前提是我见着他们不能怂,这些小东西,和狼一样,是最善于察觉人的恐惧的,一见你有害怕他们的表现,必然反扑过来。
我继续拿着拐杖死死地盯着它们,他们见我并无惧意,也便妥协了,不再对我龇牙。
一群野狗在尸体堆里左闻右嗅,他们干瘪着肚子,并没有找到什么吃的。
突然,我看到了一只野狗朝着尸体的大腿咬去。
那狗用嘴死死钳住尸体大腿,旋即死命甩动着脑袋,不一会儿,一块尸体大腿上的肉被硬生生地撕了下来。
这群畜生是要吃人。
我的心中揪了一下,随即噗通狂跳。
再看这群野狗,一见有一只狗带头,立马也跟着学了起来。
我挥动拐杖吵着他们大喝,想要将他们吓走,但是他们除了应激退了几步,再没有惧意,反而凶狠地盯着我,让我心中不毛而栗。
虽然我有些看不下去,但是乱世犬食人是很正常的一种现象,而且我现在瘸着一条腿,万一激过了头,十几条野狗冲过来把我撕了也是极有可能的。
在野外生长的狗子,和狼没有太大的区别,就算二十一世纪,也常常能听到关于野狗撕咬过路人的新闻,别说乱世之中了。
我不再呵斥它们,木木地看着它们展露野兽的本能,直到他们像是打了胜仗,吃饱了扬长而去。
我如果死在了这里,肯定也会被它们撕咬着吃掉吧,然后变作一坨一坨的热翔,七零八落地分在这片荒原的四周。
想想,连死了都不如二十一世纪,最起码还能有个全尸。
算了,想太多也会耗费很多体力的,我还是赶紧想办法找个村庄,寻个活计吧!
想到这里,我踉跄着捡回肉来,揣在腰间,将两个年轻人从尸体上扒拉下来的散碎银子、铜板、玉器等一干物什聚拢到一个包裹里背在身上,又把二尺尖刀别在腰间,匕首封到裹腿上,拄着拐杖,寻了一个方向,一瘸一瘸地往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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