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奋斗了》——吊魔
第1章煮了一辈子的爱
他是SX人,喜欢吃面,一日无面便不欢畅。
于是,从他们结婚的第一天开始,她就每天都煮面给他吃。她对他说,她要给他煮一辈子的面。
不喜欢吃面的她,为了他也开始吃面。因为她爱他,所以连他的习惯也一起来爱。
是夫妻就避免不了相互争吵,他们也不例外。
吵不过她,他就倒在床上生闷气,不理她。但只要她说,你起来吧,我去煮碗面给你吃。
于是,她下地去厨房为他和面、擀面、煮面。面还没煮熟呢,他却早已从床上爬起来,倚着厨房的门框,对着她嬉皮笑脸。
一年后,他们有了孩子。一个,两个,三个,四个。孩子多了,日子便日渐捉襟见肘,入不敷出。
于是,他和别人合伙去山里做木材生意。一天夜里,他和司机拉着一车的木材下山,山陡路窄,卡车刹车又失灵,车掉到了山涧里。车毁,人亡。
那一年,他32岁,她30岁。
她是一个贤淑端庄的女人。他去世后,各路媒婆几乎踩破了她家的门槛。
可是,无论媒婆怎样磨破嘴皮,介绍的男人有多么优秀,她始终就是不点头。
她噙著泪说,她不能对不起他,无论以后的日子有多艰难。
一个寡妇,带着四个挨肩大的年幼的孩子,日子过得要多难就有多难,要多苦就有多苦。
但她咬紧牙关,一个人死扛。她用锅底灰把脸抹丑,然后像一个男人一样,去货站做搬运工。
夏天,她带着孩子们去郊区挖山野菜;冬天,她领着孩子们去街上捡人家丢弃的煤核儿。
无论日子过得多么清苦,她每天都会煮上一碗面,插上一双筷子,端端正正地摆放在他的灵位前。
终于,孩子们一天天长大了,日子也一天天好过起来了。孩子们一个个或娶妻或嫁人,又相继一个个有了孩子,她做了奶奶或姥姥。
她也老了,满头青丝变白发,脸上沟壑纵横,牙齿脱落,嘴唇干瘪。
世界在变,家里在变,唯一不变的是,她每天都会佝偻着身子为他煮上一碗面,放在他的遗像前,默默地看着他“吃”。
她73岁那年,无疾而终。临终的前一天,她对她的小女儿说:你爸爸在那边想我了,43年了,我把你们一个个都拉扯大了,我也该去陪他,煮面给他吃了。
他是我的姥爷,她是我的姥姥。姥姥爱了姥爷一辈子,给姥爷煮了一辈子的面。
虽然他们在一起相伴的时间不长,但他们两颗心却整整相爱了一生一世,即便阴阳两隔也没能阻挡。
第2章请允许我回报
探视之后,离开重症监护室,走出医院,我去到附近的商厦。
我想给他买块表。
在国产品牌的一家专柜选中一款机械表:表盘略厚重,银色,圆形表盘,罗马数字显,金属表链———我确定他喜欢,别问为什么,他没说过,但我就是知道。
价位适中,算不上昂贵,否则他会心疼钱;也不算便宜,否则我会心疼给他的不够好。这样的选择,可以让我和他都心安。
付款后,让营业员将表链拆掉两个扣,我知道他手腕的尺寸,也知道他的习惯,喜欢手表略宽松地环在腕上。
包装盒精美宽大,我将它抱在胸前,走回医院。
这是他手术后因肺部感染被送入重症监护室的第三天,状况并未有明显好转。
昏迷,生命体征不稳,氧饱和度偏低,身上插满管子,仅是颈部的输液管便有3个接口,3瓶药液同时输入,每天上万元花费,病危通知下了两次……
家人都在做最坏的打算。但是,我却坚信他会醒过来。
那天下午探视时,贴近他的耳际,我轻轻唤他:“爸。”清晰看到仪器屏上,他的心跳突然加快。我甚至感觉,握在掌心里的他的手,轻轻动了动。
他听到了,毫无疑问。
尽管医生说,是我的错觉,但我依旧确定,他会在哪一天的哪一刻醒过来,他还有心愿未了,比如,一块新腕表。
而我,只想他醒来时对他说:“爸,给,你要的手表。”
没错,这块腕表,是他入院之前要过的。
半开玩笑地,在一次吃晚饭时他说:“闺女,看我这表该换换了,年头太长,越来越不准了,每天不是快就慢个两分钟。”
我不假思索,当即应允:“买。”过了两分钟才反问,“干嘛又是我?怎么不让你儿子买?”
他呵呵地笑:“你有稿费赚,比他有钱,舍得买好的。”
入口的米饭喷了一桌子,我哈哈大笑:“爸,你也太偏心了。”
是啊,他偏心,明显的。不只偏心,还贪心,想要换手表,并且要好的。而最重要的,他有心计,知道我的软肋在哪儿,一戳就中。
我的软肋,当然是……连我妈都会说:“就知道,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没错,我欠他的,在我成长的那么多年,仅是物质的亏欠便不计其数。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读初二时,小城里有钱人家的姑娘流行骑那种彩色的酷酷的变速车,班里有了第一辆,我眼热不已。
回来一说,我妈眼睛瞪得老大,“那么贵,咱可买不起。”
他则半天不语,然后静静看向我又失落又不甘的眼神,只说了一个字:“买。”
真就买了,为此,在长达两个月的时间,全家人集体节衣缩食……
后來为了早点还上饥荒,工作之余一向喜欢种花养草的他,去一家修理厂打了两个月短工。
这并不是特殊事例,而是常态,为此,他不得不常常去打点短工———在我成长的物质并不丰盛的年代,他倾其所有,纵我为所欲为。
他那种毫无原则性地纵容,使得我在整个中学时代,数次被划入了早期的“富二代”行列……
那些年,说出来我家亲戚都不相信,作为城里人有稳定工作的我爸我妈,却没有存款,属于早期“月光族”,尤其后来我读大学,更是“月光”得厉害,我妈说,工资卡余额从来没超过4位数……
那时候,他其实并不知道“女儿富养”这句话,用我妈的话说,他就是惯着我,没原则。
所以,早到了该还的时候了。
他也拿捏住了这一点,于是这些年,我和他常常会有这样的对话:
“闺女,这手机按键不大好用了。”
“换。”
“不要太大的,装兜里不方便。还有,不要翻盖的。”
“好。”
“闺女,今天上街看到一种电动车又轻便又好看。”
“买。”
“闺女,对门你李伯伯的儿子给他买了个按摩椅,看着挺好的。”
“买。”
他还爱美,年纪越大越讲究穿,早已不屑我妈挑衣服的眼光。确切说,是不满意我妈挑衣服的价位,她心疼钱,不舍得买好的。
所以,一年四季的服装,包括袜子拖鞋,他都要“等闺女回来再买,她买的好”。
我妈坚定认为他偏心,将他这种行为解释为“以前偏心闺女,现在想过来了,偏心儿子”。
他从来不辩解,只是呵呵笑。我亦从来不在乎,跟着他呵呵笑。
或者我妈是开玩笑,也或者她真的并不明白,从前他的给,现在他的要,其实都是对我的偏心———他知道我,如果不给我宠爱他的机会,我此生,怎会安心?
这才是关键。
这是我和他的秘密,我们心照不宣,他只管笑呵呵地要,我只管翻着白眼给,从来没有多余环节。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他开口索要的时候,我豪气应允的时候,然后我满大街地给他买衣服、买手机、买电动车……的时候,那种满足感,是任何一种快乐都不能代替的。
还记得他第一次跟我要的,是一顶“只有在大城市才能买到的毛呢礼帽”。
当时,我几乎跑遍了郑州大大小小的商场,后来才在平日里从不光顾的“百货大楼”一家柜台寻到他跟我描述的那一款。
付账,将礼帽小心装好,我松了一口气,然后想象他戴上这顶有旧年代痕迹的礼帽的模样,想像他欣喜得犹如一个孩子得到心爱玩具的眼神,我突然被一种庞大的幸福感击中了。
那种幸福感,从不曾有,又无法言喻,远远胜过升职、加薪、去心仪之地旅游,胜过和恋人花前月下,胜过收到玫瑰、钻戒和誓言。
胜过得到一切。
而这种幸福感,他早早就知道了吧?深谙此中秘笈,在那些年,他绞尽脑汁又倾尽一切宠爱我的时候,曾经一一享受过吧?
所以,他要把这种幸福传递到我手中,让我一遍遍感受和重温。
我只想说,他做父亲的智慧超过很多人———我见过、听过太多为子女含辛茹苦倾尽一切却舍不得让孩子分担毫分的父母,我见过、听过太多父母把一生的苦难尝尽,不舍分享子女人生的甘甜,他们拒绝子女的付出,将此当做亲情的天性。
可是我,从来都不认可这一点,我几乎不能想象如果他也那样做,那么作为女儿,我的人生该如何不圆满?
在适当的时候索取回报,才是他对我最大的偏心,是他给予我的额外的恩赐。
只是这一次,手表还没有来得及买,他被查出食管癌早期,很快入院手术。
因年事已高,心肺功能较弱,虽然采取了最安全的手术方案,但术后还是发生了肺部感染,术后当晚,他被送入重症监护室。
那晚,我在监护室外空寂的走廊坐了好久,深夜12点,换班的护士一脸疲态走出来,看我一眼,默默不语。
我朝她笑笑———我感谢但不想接受她的同情,我知道,他会醒。
在她离开后,我拿起那块新腕表放到耳边,听指针踏踏的声音,像心跳。
他是在进入重症监护室的第六天醒过来的,医生都说,奇迹。
我并不这样想。
回到普通病房后,我拿出腕表递到他眼前:“爸,给,你要的手表。”
他抬起左手手臂,示意我帮他戴上———他采用的手术方式避开胸,在颈部和腹部各留了刀口,伤到了声线,暂时说不出话来。
我帮他戴好,他轻轻晃晃,裂开嘴笑了。
我看着他,76岁的勇敢的他,勇敢地醒过来,让我还可以继续偿还我的所欠,回报他的付出。
压制了许久的眼泪突然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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