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大魔王》——一头烦恼的猪
一、笑话
“不知夫公子王孙左挟弹,右摄丸,将加己乎十仞之上,以其类为招。”
――战国策·楚策四
“谁家大少,日出而歇,夜升而乐,宝车骏马纵横驰骋,灯红酒绿惹人醉,夜夜笙歌享生活。”
――现代·
纨绔无论在那个年代都是一个另类的职业,穿着奢华,生活阶层比较高尚,象征着富贵与权力,有人羡慕有人恨。
羡慕他们有资本,有背景资源,可以穷奢极欲,为所欲为,玩尽天下趣物,享尽尘世趣事。
若是想做二代,三代,数代的纨绔子弟,投胎一直是个技术活儿。
也有人恨他们的玩世不恭,横行霸道,富家,官家,盗家,可畏三家亲,不伦不类的。
当然,纨绔也有分别。
品格低俗的纨绔子弟,粗俗简称“恶霸”。
他们随便养着几只鸟儿,拉着几头恶犬,一来助助雅兴,二来更好显示自己的身份与地位。
身边再旁着几名家丁,当街当道调戏民女妇人那是家常便饭。
一旦遇上姿色较好的女子,欺压恐吓,明抢暗夺,见怪不怪。
至于高品纨绔,可以称之为“钱绅士”所谓的资本和思想高上一个层次。
玩乐方式,出入场所,都有独特的爱好,吃~喝~嫖~赌,亦能玩出别致的风格。
再一个就是另类的极品纨绔,应该属于非常罕见的人才。
也可以说那些人早己进阶到才华横溢的风流人士,假若再用纨绔子弟这个词汇形容此类人,那就彰显得较庸俗了。
他们的道行可畏高深莫则,令人捉摸不透,当然,所谓道行并不是指单方面问题。
一般人玩不出那种意境,煮酒,吟诗作乐,美人,歌舞升平,宁爱才华出众,舞技卓越的娼女,也不爱守身如玉的良家女子。
很多人想悟,还不定能悟得来那种意境,依靠半载岁月领略点皮毛倒是可以,前提是有那种纨绔资源。
不得不让人想起一句俗言;“贫穷能限制很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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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时分,夏季微凉,偶尔伴随着小阵凉风拂过,尽扫寸寸炎意。
天际,一轮落日渐渐笼罩着大地赤土。
万道暮色开始映照于废墟城墙上。
通过光线折照,悬浮于空气中的硝烟,尘土,随之腾起朦朦胧胧的迷雾。
居高远看,宛若一幅血染的江山画卷,凄凉而柔美。
不知是季节原因,亦是这片天地的演变,黄昏很漫长,西边落日似乎永不垂暮。
废墟赤土中,一个瘦弱少年左边背着破烂小书包,右边扛着麻袋,正在追逐着这一轮落日,不难看出,他显得异常匆赶,脚步径直往一个方向奔跑。
隐隐之间,掺杂着逃命之意。
少年,姓·林,名·天,字·天少(曾经打娘胎自带的纨绔光环)
林天个子并不高,身板儿也是瘦瘦弱弱的,倒像贫苦落魄家境的孩子,这小姑娘般的苗条小身材,无论放在哪里都太过平凡普通了。
唯一与众不同的是,他眼神坚毅,眉清目秀,比较偏向于古风类型,略带不符合该年龄段的锋气,仿佛一把待以开光磨砺的半刃之剑。
有锋却失其芒,有形却无其意,半刃遇敌难上战场,多以场下劈柴为主流。
所谓的半刃之剑,战场杀敌轮不到,庸挤一点可以说“无用武之地”。
毕竟,刺人不掉血要有啥用?不如来把开刃的小匕首更实际。
唯独场下劈劈柴火,砍砍竹子,割割杂草。
但用以贵为百兵之首“剑”当成割草工具,只能说“庸才”“可悲的庸才”“可惜的庸才”。
凡事还得磨,磨掌中刃,磨心中剑,磨手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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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还有一点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一身寒酸样儿的林天,竟然流露出几丝现代血统的贵质之气,除去双目双眉,那张脸庞就是最好的证明,几缕现代人的邪性诡猾全部呈现出来。
而那清灵秀气与邪性诡猾压根就不沾边。
奈何,他就是实实在在的挂上了,让人觉得很和谐,没有一点冲突,浑然一体,宛若现代人和古代人的完美结合,邪而不妖,秀而不俗,相互趋合,形似另一种难以描述的体现。
如果要比较,堪比现代的混血之人,而混血之人若与之相比较,倒是无法找出与此匹敌的古风飘逸之意。
也许,他天生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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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跑了多久,除了苍茫大地,血色暮光,滚滚硝烟,残戈断臂的城墙,残破不堪的废墟,周围环境还是一如既往。
林天也没有停下,但步伐慢了不少,气喘呼呼前进着。
由于长途奔跑与体能消耗,导致其脸色惨白如同一页白色纸张,亦在夕阳映衬下,他额头滴下的汗珠格外晶莹闪亮,浑身早己湿漉漉,呈现出快要虚脱的状态。
这种季节,大汗淋漓确实难受,粘粘乎乎的,气味还很重,让人特别不舒服。
也随着酸酸的汗水流落致林天胸前背部的伤口,仿佛往上面撒放着密密的盐粒,一种无法言寓的疼痛异常强烈。
加上扛着麻袋,其份量也不轻,应该有十来斤左右,凭借他的小身板确实不容易,甚至说万分艰难。
一路上,他跑了起码有几公里路程。
可天少没有余力去管身外之事,因为,若是天黑之前赶不回住处,等待他的将是无尽黑暗......
上一轮黑夜就差点儿饿死,不,,,与其说,己经死过一次了,而且死得很讽刺。
近百个小时没充饥的食物,面对这种悲催的境遇,林天只能亡命灌水,饿了就喝,饿了就喝,也唯有水源能维持不倒。
毕竟,那时候他没有丁点食物,住处里的虫子,老鼠,飞蛾,蚂蚁都被其掏出来。
至今,墙角还残留着几个洞呢!
严重得差点儿啃光木屑,草席,稻草被子。
但这些东西也有个底,吃多了胃肠都能磨穿,很难去消耗。
几天下来,他都不知道吃了多少有害垃圾,喝了多少水,几十斤的大水缸份量应该有。
可大家都明白,吃下太多过于坚硬的东西,反倒伤胃而达不到充饥作用,水也是填不饱肚子,也代替不了身体各种消耗。
况且,水这东西没几下子就得排泄出来,任你怎么喝也是徒劳无功。
而林天倒成了个笑话,也不知道是傻子成痴,还是活下去的强烈念头,促使其喝水喝死了。
如果非要讲到最细节方面,是这样的,本是膨胀数倍的肚子,可他还是觉得特别饿,那时候基本奄奄一息了。
最终,林天喝了人生中,可悲,可叹,可笑的一口水,导致他直接卡住喉咙,然后打了个饱嗝,然后就嗝屁。
正确的死亡方式:喝水咽死的!
该怎么解释?其实我也想不明白,世间还有这种死法?说出来......算了,我都没脸说!
“叮咚~~~”
“神级黑暗系统初步检测到两具高度契合的灵魂体。”
“神级黑暗系统正在尝试激活。”
“开始匹配灵魂。”
“开始灵魂融合。”
“神级黑暗系统融合完毕。”
宿主:林天
年龄:16
种族:纯血人族
背景:丧亲孤儿
职业:暂无
头衔:极品纨绔
战力指数:42
智商指数:高等智商
幸运指数:1
魅力指数:6
性格:放荡无度
爱好:声色犬马,冒险精神,美色,调戏女性。
品格:人族渣品
宿主健康指数检测:超标亚健康状态,超标亚健康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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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死了没多久,天少迷迷糊糊听到几道声音,无缘无故又活了过来......
二、盗取
这一切倒也蛮神奇的。
林天虽是林天,可己不是那个喝水咽死的林天。
天少睁开眼睛那一刻,百般确认是重生了,只不过这片天地与曾经的世界不再相似。
根据旧主人记忆,也经过好长时间思索,他发现自己重生于未来文明,很多东西己不覆存在,很多东西也改变了。
这里没有了飞机,地铁,通讯设备,酒吧,迪厅......只有残砖断瓦,破烂城墙,肮脏废墟,亦是残酷,现实,黑暗......
包括旧文明的语言也随之消失,迎来了另一种新文明通用语言。
对于天少来讲,真的大大出乎意料,没想到那个时代的极尽辉煌,从此一去不复返。
算是物极必反的道理?
坠入这片黑渊地狱之后,他的纨绔日子己成过眼云烟,更是伴随着深深的折磨与痛苦。
曾有几何,天少无不想重执纨绔梦。
可也仅仅是梦。
如今,通过旧主人的记忆,稍微了解一下这片天地,甭提什么纸金迷醉,夜夜笙歌了,活着都是一个奢侈。
其实,他后悔自己活了过来,上辈子身为纨绔少爷的天少,从没吃过任何苦头,纯粹一个含着金汤匙,喝着天价奶粉长大的孩纸。
出门保镖旁身,开着千万豪车,吃喝有人服待,睡觉美人相伴,钱崽子说是他爹也不为过。
脚趾头蹬在哪里,只有自己欺负别人的份儿,啪啪的打脸,那些人也得尊尊敬敬,卑躬屈膝。
这些,随着重生倒转过来了。
算是应验了一句话吧: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天少也恨林天的软弱,无能,苟(狗)且偷生,饱受冷眼欺负,说白了就像一条活着的狗。
不久前,他好不容易挨过一轮黑夜,几乎是前胸贴着后背。
黎明迎来之初,在死亡面前,天少红着眼圈选择了低头,选择了屈服,虽不适应这种天大的转变,但还是跋山涉水跑去近十公里远的学院――蹭饭。
因为在整个遗弃之地,林天找不来,也没有能力去寻找食物,只好重返旧主人的老路子,为那一饭之苦不辞放弃曾经的少爷光环。
世事总是不如人意,林天去到学院,没有第一时间拿到食物,基本被其它学生瓜分了,连他那份也不例外。
这样的情节倒也经常出现,毕竟在班上,林天属于人人可欺的瘦个子,体弱不堪不说,胆儿还贼小,随便来个娃都能轻易吓死,放翻他。
加上环境恶劣原因,那些人真的没有怜悯同情可言,食物意味着活下去的根本。
看到别人抢走了食物,天少气不过,那种时候也说不着生气吧!
因为饥寒早己侵入心智,二话不说就是上去干架。
结果却很悲惨,遭到众人围殴,毒打。
动手之前,天少明明只挑一个与他无异的个子抽,谁知道,下一秒却迎来很多拳脚,辱骂。
没几下,周身便伤痕累累,淤青一块又一块的。
那些人似死死压住他,不给一点翻身机会,仿佛自己那份食物就是奉献提供给他们的。
也许被打之后,天少清醒了很多,总算知道众人为什么要帮着别人对付他。
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法则,每每有些人喜欢拉帮结派,自立一个小群体,经过决定,然后盯上弱小目标。
从此,把这个人推入万丈深渊,不管是什么,只要有用到的地方,通通抢夺过来,直至榨干一切,论为死物。
林天正是众人的小目标,有任何小动作,那些人都会蜂拥而上。
这样的群体决策令人发寒,集结起来变相性间接死亡,互相残杀。
谁人不怕下一个目标是自己?但正是这样的组织才吃得饱,活得更久,世态炎凉吧!
天少也不是太过迂腐之人,倒也忍住了挨打,因为他明白,一己之力无法挑战这个现实群体。
贵为以前的富家子弟,他早早接触到很多知识,有那么一句话,有那么一个人,至今深深影响到他。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张良·子房。
一代谋圣,一个敢刺杀秦始皇的人物,既然选择了忍,何不一忍到底?既然选择放弃以前的尊严,那他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了!
虽然天少没有那种智谋,也不敢与之相提并论,但,张良能散尽家财,忍受韩国被灭之耻。
他一个小小的少爷算什么?一顿挨打又算什么?况且,天少也不是少爷了,一介贫民罢了。
果然......
经过漫长煎熬与等待,林天在学院里面找到了机会,也规划好逃跑路线,之后一举偷取近十斤粮食。
这是大收获,起码,这一轮黑夜不再有饿死的可能,天少也不管学院那边后果昨样,活着才能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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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下,他擦了擦汗水,忍着身上的疼痛,咬着牙根,继续狂奔。
......
幸运的是,黄昏时分很长,相比以前久了数倍不止。
三个多小时过去,林天终于熬到了头,这个时间跑个十来里路算是很慢的。
看着熟悉的落脚地,与其说,这里是贫民区,除了破烂和糟乱还真没什么特色,连鬼影子都不多一只,冷清得疹人。
残砖破瓦横七竖八堆积着,堵住了一条条道路,几乎把门口都填上了,想要进入房子得爬来钻去的。
不过,周围座落的诸多房屋都是如此,门口堵得严严实实的,让人很难分辨出来,乃至,若是不仔细寻找还真找不到入口。
而多数房屋建设风格有点像以前的出租房。
窝点就在眼前,林天却异常的小心翼翼,脚步略显神秘兮兮,紧紧的抱住麻袋,像是抱着新婚夜的小媳妇,还真怕被别人抢走。
钻入了房区之后,一眼望过去,只见走廊上排列着五六间房间,墙上大窟窿大洞的,非常破烂,门口挂满了蛛丝蛛网,倒也不像有人住了!
左右观察了一遍,没有其它情况,他快速走入房间,然后牢牢的锁住铁门,这才松了一口气。
室内不大,也很黑暗,所有的窗口都用木头封死了,很像居住囚犯的密室,点燃了一盏油灯才勉强可见周围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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