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漫世界的道士》——黄粱愚公
第一章 会有天使带你去穿越
“M673航班即将起飞,请……”
温婉的女声通过一个直径达2.88米,长4.74米,重1588公斤,最高功率可达2万声瓦,有效传声距离为12公里的广播喇叭将讯息传至每个人的耳中。
发达的减噪装置使这股声音既宏大又不刺耳,人来人往的潮流因这道女声而加快步伐,他们要赶航班。这群每天过着朝九晚五、早飞英格蓝晚飞菲律滨生活的成功人士对周遭没有时间去关注,哪怕他们的身边行走着一个可以称为行为艺术家的怪胎。
这个怪胎穿着一身奇古的服饰,草本植物麻的径皮纤维制成地麻鞋、及肩的长发、带鱼尾冠,大红袍、过长却潦草的胡须,后背更是缚着一个黑布囊。
然而这么奇葩的人却没人观赏,路人宁愿把目光放在候机室雪白墙壁上挂着地大屏幕上,好歹上面播放地是好莱坞大片:美国队长第一部,复仇者先锋。
“喂少年,我看你骨骼惊奇,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这本如来神掌,一万块我就卖给你了怎么样?”一个佝偻着,邋里邋遢地白发老头,穿着一身从道观里借来的肮脏道袍,蹲在路边,他的面前摆着一套便携式桌椅,拽住怪人低声说道。
“啊?如来神掌?不想要…你旁边这本新华词典卖吗?”怪人将目光放向了老头另一只手上的书籍,那本书看起来极为厚重,像砖头一样。
“哦,五十块钱,卖给你了。”白发老头顿时兴致索然。
而怪人缓缓取出怀中的小布袋,里面一张张红色大钞夺人睛目,从其中五十块钱拿到了这本新华词典放入囊中,大步迈进候机室。
“嘿嘿嘿,等等,少年,来一卦吗。”白发老头一副见财眼看的模样,抓住了怪人的大红袍袍底。
“你会卜卦?那来一卦吧。怎么卜?六爻?四柱八字?易经?梅花易数?奇门遁甲?还是文王卦?”怪人竟然真的停住了脚步,返回身坐在折叠板凳上,目光颇有兴致地看向白发老头,不得不说,眼前的白发老头看起来像个骗子,但那一身行头再加上他长及胸口的白胡子却给他平添一种仙风道骨的气质。
“...咳咳,算命卜卦之事奥妙的很,看你这年纪也小,要完全将这门学问融会贯通,你还得多练几年呢,你穿的这么奇葩,估计是个爱玩COSPLAY的年轻人,乖乖让我给你卜一卦就好啦。”白发老头嘴上是这么说,心里却嘀咕着,这下可好了,算卦遇到懂行的了...
“那你需要什么?手相?生辰八字?”红袍男子淡淡的说道。
“不不不,都不需要,你把你的名字和心里的想法告诉我就行。”白发老头颇觉尴尬的搓了搓手,见眼前红袍男子眼神狐疑,连忙补充道,“我与他人不同,你别看我落魄成这样,这也是五弊三缺的下场,所以说嘛,我是高人,自然有独特的算卦手法,另外说一下三缺中我缺钱...卦钱三千。”
依靠名字和想法能算出卦象,也许眼前的白发老头真的是高人呢。
“好,如果你算得准,钱一分不缺,我名江易。”红袍男子点头道,“我的师父被一个从另一个世界来的男人杀了,看样子那人是个僵尸,他叫我去美利坚寻仇,你帮我算算前程吧。”
“......”白发老头嘴角的笑容瞬间僵住了,浑浊的老眼骨碌一圈,讪讪一笑,胡子颤巍,道,“兄弟你真是拿我寻开心,看你这身道士的行头说僵尸把你师父杀了就算了,还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你当我是傻子吗?穿身古服就真以为自己是道士了?我看你是小说看多了吧!算不了,这卦算不了!”
“我本来就是道士,师父走后,我就是蓬莱观掌门,但我想先报师仇,哪怕这一去是去送死。”江易把小布袋扔到桌上,这里面是他师父所有的积蓄,粗略一看也有上万块,将小布袋撑得满登登。“如果你能算,这些钱都是你的。”
“好说好说~有钱就给大爷你跪了,来来来,让我为你算上一卦!”白发老头说完闭上双眼,双手在不断掐弄着,还真像那么回事。
过了许久,白发老头神情严肃道,“你往前走三十米,会有贵客送你去你仇人的世界,那贵客从天而降,带翅膀,胸大肥臀...”
“你说的是天使吧!当我是傻子吗?”江易怒斥道。
忽然,他感觉到内心传来一阵悸动,从他的大脑中枢,乃至浑身每个细胞都在传递出危险的信号!
危险!
然而就在此时,江易只感觉耳畔传来一阵刺耳的声音!
咔,那是玻璃破碎的声音;
稀里哗啦,那是玻璃碎片落下的声音;
啊,那是人群尖叫的声音。
在江易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天好像…塌了?
但见一个身长三米,宽两米,布满羽毛的庞然大物从天而降!极速下降地庞大身躯带来的风压就已经压得江易及周围的吃瓜群众趴倒在地,两支坚硬的爪子迅速捞起江易,下一秒这头足以媲美哥斯拉的稀有物种迅速升空。有多稀有?这种生物只存在于书籍里,那本书叫做逍遥游…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那速度之快都没给路人留下拍照的时间。
“刚才发生了什么?一只鸟把一个古装男子抓走啦?我靠,你们这群废物怎么不拍下来?我好发朋友圈呀…”迟来的保安队长低声咒骂道。
“真带翅膀啊...可惜不是大胸肥臀。”白发老头膛目结舌,默默地将小布袋塞入怀中。
罡风吹拂下,大鹏的身躯开始剧烈膨胀,顷刻间化作一座岛屿的大小,光是一对翅膀就有上万里的长度,随着大鹏的攀升,周遭的气压稀少到不足以维持一个婴儿的呼吸,江易彻底陷入昏迷。当大鹏停止挥动翅膀时,它已经身处数千万丈的高空,准确来说,已经快出地球了。
就在此时,随着一道金光闪烁,大鹏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金光射入江易的体内,金光入体,一股暖流再加上急速下降的坠落感涌上心头,江易顿时苏醒!
苏醒后的江易往左右一看,蓝天白云,再往下一看…
下一秒,江易下落的方向出现了一个螺旋形黑洞,那螺旋形黑洞凭空而生,强烈的撕扯力将周遭的云彩都撕成了一堆堆不规则碎片,鸟群畏惧地绕路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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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请问最鼎盛丧病的热兵器时代是哪个时代?
答案:二战。
没错,丧心病狂的二战,那个时代的武器从来不考虑美观、稳定性、便捷性,只考虑如何将重武器的杀伤力最大化。那个时代将一切都明码标价,一个核弹能清理多少平方公里的生灵、一个30吨级的虎式重型坦克能击毁多少美式坦克、一个全副武装的德军能屠杀多少平民、一个生化武器能节省多少战略资源…
二战、美利坚、一座非大型城市的小街巷。
一个白人小混混正在对另一个瘦弱的白人青年进行惨无人道的殴打。
嘭!嘭!嘭~!
左勾拳,右勾拳,直拳,每一拳都结实地打在白人青年瘦弱的小骨架上,小混混的拳法直来直往,标准的美利坚拳击手打法,根本就不跟你讲技巧,完全比拼速度和力气。
然而看看小混混果露在外的扎实腱子肉,再看看白人青年那一身骨瘦如柴,和拳法无关,似乎怎么打小混混都会赢吧…
“如果你再站起来,我就杀了你啊混蛋!”小混混俯视着瘫倒在地,却坚持站起来的白人青年。
“我…”白人青年刚要说话,忽然!头顶一阵强劲的风压剧烈下沉,他抬头一看,几个模样怪异的人正保持着站立的姿势从天而降,白人青年心脏一阵悸动,他兴奋地朝小混混大叫道,“哥们,快看!上帝派人来拯救世界了!战争就要结束了,就要结束了!”
“等等,上帝怎么派了歪国人来拯救美利坚…”看清后白人青年眼角抽搐,一脸懵逼。
第二章 茅山派和美国队长
忽然间,三个天朝人狂奔至这个小街巷,这三人穿着西服领带,神色匆匆。一个打扮古怪的道士紧随其后,手持一柄金光闪闪的古剑穷追不舍。
“嘭——!”
伴随着一声巨响,一道金光,以及铺天盖地的灰尘扬起,江易闪亮登场!脚面触地之时,他身上的金光爆发出强大而柔和的力量,将从天而降的冲力完全抵消,饶是如此,他也一屁股坐在地面,但所幸,摔成肉泥的惨状没有如实出现,江易只是感到不适…但毫发无损。
清醒状态下的江易眼看着自己穿越了另一个世界,但那股压迫力和扭曲力量却让他无法说话,索性穿越的速度十分之快,几乎眨眼间,他就降落到一个陌生的世界。由于接连频繁地在高空下降,别说肾上腺素,他连胰岛素都飚光了...
此时的他异常淡定。
江易面无表情的以手撑地,打算站起来,忽然感觉手下有些松软,江易低头一看,一个穿着打扮如同古装武打剧里的道士倒在血泊中,显然,这个道士惨死于他身下!
江易眉角抽搐,刚穿越完,就一屁股坐死了个同行?
“呕!”江易扶着墙根狂吐不已,死状惨烈的尸体,再加上恐高的他从高空坠落,他没把五脏六腑吐出来都算他厉害了。
“呃,刚才发生了什么?”
三个西装男子面面相觑。
其中一个天朝人明显是头目,约莫三十岁光景,他留着油光锃亮的大背头,西装领带,两根修理整齐的小胡子在他嘴唇上方一翘一翘,就差在脸上写个我是大反派的字样了。
此时这个头目皱起眉毛,他诧异的低声道,“这个人从天而降,把茅山派执法长老给一屁股坐死啦?我不是做梦吧?太好了,追我们的事只由朱长老负责,他死了我们能在这面安稳的躲过一劫,等风声过后再回去。话说这个人…阿羽阿籍,你们怎么看?这家伙是什么人啊...不会是神仙吧?”
“看他的打扮,估计也是个正派人士,为了老板你的安危,还是杀了吧。”阿羽扭了扭脖子,锐利的目光放在江易身上,这个穿着打扮压根与现代格格不入的怪胎在他眼里不过是任揉任捏的面团罢了。
阿羽的身材比例很好,几乎与天朝传奇人物李龙的身材别无二样,腹肌地人鱼线,微凸的胸肌,完美的二头肌,浑身的腱子肉都充斥着一股让人赏心悦目地流线感。目光中,更有股杀气,显然死在他手上的人不少,是个浑身散发恐怖感的男子。
殊不知,江易蓦然将眼皮睁开,毫无感情色彩的眼眸扫了眼四周,皱眉道,“这是哪里?”
“你都快死了还担忧哪个?这里呀,将是你的坟墓,谢谢你帮我们解围,但你还是要死呢。”另一旁的阿籍掌中出现一个精致的小手枪依靠着墙壁,防止江易逃跑。
“不,这里应该是另一个世界。”江易用肯定的口吻自语道,在他的感知下,周遭的空气都透着一股气,这是之前他从未感受过的,用专业术语来讲,这股气,应该叫做天地灵气。这股气此刻正随着他呼吸的频率被他吸纳,他心里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
“哦?你的意思是:你是从天而降的神仙?编,继续编,要不要告诉我你是七仙女?或者是下凡降妖伏魔的神仙?”阿籍嘴角带笑的看向江易,枪口却始终不曾移动半分。
“我感受到了‘道’。真是……太棒了,在先前的世界,尽管我拥有能看到魂魄的法眼,即便我融合了元神,却依旧没有这种……充满力量的感觉。”江易默然地抬起手,双脚也开始移动,不过不是逃跑,而是划着一个奇怪的步伐,就像老大妈跳广场舞的步伐…
随着步伐的迈动,这股感觉越来越强烈,终于,在江易迈出最后一步时,他精神一震!
“朋友,初次见面,请你去死你看如何?”阿羽狞笑着走近江易。
江易嘴角勾起一个僵硬的笑容,他凝视着一步步走来的阿羽说道,“在这个世界,我没有那么好欺负。”
“天地玄宗,万气本根,广修亿劫…”
“证吾神通!阳火,招来。”
江易的双手变化掌刀,在他的双肩上凭空削了一刀,诡异的一幕出现了,在江易的掌心上,出现两团明亮的火,那火与普通火光并无不同,在他的掌心悬停,发出噼里啪啦地响声。
“我…你大爷…老板,他不会也是道士吧?”阿籍话唠的嘴终于停下,逐渐放大到足以吞下拳头的程度,一副惊呆的表情。
西装男子一句话没说,继续注视着江易,目光中的瞳孔却极速缩小。
“WHAT FUCK MAN?”一直处于打酱油状态地白人小混混吓得一屁股坐在肮脏的地面,不断往后移,旁边的白人青年也是一副惊呆的表情。
“神棍的障眼法而已,大惊小怪。总不能真的是神仙吧?要知道,连茅山那群老家伙也不过是擅长打架和降服厉鬼僵尸罢了,连他们都不会法术,更何况眼前这个家伙。”阿羽冷笑着毫不畏惧,大踏步朝江易袭去。
“着!”江易红袍袍袖一挥,两朵犹如妖艳盛开的火焰花朵迅速飚向阿羽。
许是满心以为这是障眼法,阿羽连躲避都欠奉,但当火焰落在他肩膀时,阿羽眼眸瞳孔一阵剧烈收缩,那充满炙热的感觉以及肩膀燃烧的衣服都在告诉他,这一切,都是真的!
“妖术!”阿羽咬紧牙关,用手掌迅速扑向他的肩膀,试图将火焰扑灭,然而无论他怎么扑,那火苗就是不灭。
“不是妖术,是道术,你也可以理解为法术。人有三盏阳灯,亦有三朵阳火,这火如跗骨之蛆,寻常方法扑不灭,只能用童子尿…用不用我帮你?”江易好心的提醒道。
“够了!放过阿羽!”小胡子男子大喊一声,待江易目光转向他时,西装男子走到江易面前,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西装男子用低沉的声音道,“大仙,我的名字叫方冷,曾经是茅山派外门弟子,由于和女鬼相爱,被茅山派执法长老朱长老追杀到了美利坚,幸得大仙施展神通相助,阿羽性子鲁莽,带给大仙的不快方冷在这里道歉,请大仙原谅!”
哎,正邪不两立,人鬼恋,自古没有好下场。等等…人鬼恋?不会是拿聊斋里的事忽悠人吧?
“你说的…是真是假?”江易皱眉看向方冷。
“全是真的,请大仙相信!”方冷眼神坚定。“请大仙收留我,我愿意为大仙做牛做马!”
初来乍到,有几个本地人的帮助会省不少麻烦,更何况以他这三脚猫的功夫一旦遇到危险……
“希望你没有骗我,既然这样,那你跟在我左右,改过自新吧。”出乎方冷意料地,江易爽利的答应了方冷的要求,许是为了表达诚意,他来到阿羽面前,掌刀一挥将阿羽肩膀上的两团火焰收回,重新按在了自己的双肩上。
“老板,接下来怎么做…”阿羽肩膀上的皮肉都烧焦了三分,他强忍着疼痛来到方冷身边皱眉询问道。
“先把这人的尸体埋了吧。”江易说话间,就已经动身空手为被他坐死的道士刨了个小坑,方冷三人也跟着帮忙,很久,一个简单的小土坑被刨出。
“朋友,你我虽然不认识,但这份因果我愿一肩承担…愿你来世做个富贵人家。”江易心情沉重的打了个稽首,叹息道,“冤孽啊……”
“帮我找一个宽敞的房屋,记住,要东方位有窗户,保证清晨第一道阳光能够照到大厅。算是我救你的谢礼,还有,我不叫大仙,我叫江易。那个,你知道这里是哪里吗?”江易恢复了淡漠的表情,他从布囊中取出红葫芦,在拿出红葫芦的一刹那,他目光一凝。
重量,重量不对,里面的丹药呢?
江易把手掌按在葫芦口上,轻轻一拨,葫芦口却压根没开!江易细眉一皱,加大手上的力度,但无论他如何用力,葫芦口却始终不曾移动半分。
“好的大仙…哦不,江易,算了,看您年纪比我大,以后我就叫您易哥吧!”方冷眉开眼笑,他侧头吩咐道,“阿羽阿籍,去问问旁边那两个白人,这是什么地方,一直光顾着逃跑来着…”
江易眼见怎么弄都弄不开他的宝贝葫芦,一时间有些心烦,要知道,他平常吃的‘饭’,也就是丹药,全部放在这里啊!怎么突然间感觉这个葫芦里面没东西了?难道被掉包了?
然而现实容不得江易胡思乱想,很快,江易耳畔传来一阵飞机地轰鸣声。
“现在是什么时候?怎么还打仗呢?”江易皱眉问道。
听到江易这句话,方冷心中更加笃定此人怕是神仙的预测,连忙恭声回答道,“回易哥,现在是美军与脚盆国开战中。”
二战?
就在方冷话语落下时,一架美式战斗机从头顶飞过,旁边的阿籍抬头看了半晌后微笑道,“大仙,这种飞机的型号是P-47“雷电”,怎么样?是不是很棒?”
都穿越了还棒个屁…
此时的白人小混混和白人青年已经镇定下来,两人走到方冷面前,叽里咕噜的用英语说了一大堆。
方冷三人面面相觑,过了许久阿羽说道,“老板,你母亲不是移民到英国了吗?你一定会英语吧?翻译一下吧。”
“你是不是傻,我妈移民英国我就一定要会英语?什么狗屁理论…”方冷扶额叹息。
“咳咳,哥,我不会英语怎么可能去玩国外的枪械,那个白人小瘦子说他叫史蒂夫,旁边那个看起来像混混的家伙说他叫贾克斯…”阿籍笑容满面的说道。
“美国队长…不是吧…那不是电影里的情节吗…”江易皱眉道,“你去仔细问问,他家在哪,认识巴基*巴恩斯吗。”
江易拥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一目十行什么的,小意思。所以,在飞机场候机室大屏幕上放的美国队长电影,他从头到尾全看了,美国队长的名字叫史蒂夫罗杰斯,他自然也记住了…
“恩。”阿籍到那个自称史蒂夫的面前用熟练的英语问道,“你的家乡是哪里?你认识巴基•巴恩斯吗?”
“我来自布鲁克林,巴基吗?当然认识…”瘦弱的史蒂夫颦眉道。
“哎,穿越就穿越,还穿越到了电影里。”江易眉心几乎拧成一块,低声自语道。“按照电影剧情,下一秒冬兵战士巴基就会出现…而且更有趣的是,茅山派?毛小方?这两者都能混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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