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魄的英雄》——青烟一梦
落魄与崛起
全世界的雪狮都有一个共同的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贡嘎雪山有些群自然属性解了,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那片方圆二百里的冈多平原。
在平原最北方一块沼泽边,那块龟形巨大的花岗岩后,卧着一头美洲狮,夕阳的余晖把她孤寂的身影拉得老长。他从下午就在这趴着,希望能等到只松鸡或羱羊来喝水,这样他就突然袭击,捕获一顿可口的晚餐。但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小雨,野物们都不必冒险来喝水了。这美洲狮失望的舔了舔爪子,喝了口水,只好去捕老鼠。
美洲狮不是猫,是北美和中美的冷血杀手,它很不欣赏这股怪味。
这只美洲狮叫“加拉诺”,他如今如此的狼狈,是因为最近她被母亲抛弃开始独立生活,如今才七岁,按照美洲狮30年的寿命来算,还十分年轻。他身上的毛发漆黑发亮夹杂在棕色中,黑棕色象征着力量和征服,奔跑时像一阵黑色掺着绿叶的旋风;加拉诺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有一种雄狮特有的气息。他回想起了之前同家人在一起的幸福生活:时光多么短暂,他与兄弟去抓捕马鹿,怀孕的雌鹿的肚子里那块未成型的肉团具有一种别致的风格。但是,如今它已经独立,必须独自生存。初出茅庐的小将怎么招架得住呢?如今的它早已筋疲力竭,他多么想要一顿可口的食物啊!想到食物,她肚子又开始辘辘叫唤起来。今早吃了只草兔,早就消化干净了。作为一头优秀的掠食者,这点食物还不够充饥,但它这段时间运气太差了,一直没有抓到羱羊、黄鹿、马鹿、这类美味的食物。这几天它最理想的一顿饭不过是只岩羊罢了,之前它并不光顾岩羊,而更忠于马鹿,羊驼这类食物。
它现在意志不清,心神不定,如果不是颓废的话。它急畅引一通鲜血来激起他心中的野心。它心中的野性。但它已经无力支持捕猎了。唉!看来今晚又要瘪着肚子饿着体肤度过了。它叹了口气,用粗糙的舌头舔了舔脊背,杨起身回到他的山洞中了。
他的山洞是一个口小腹大的暖洞,屹立在嘎贡雪山五百米的山腰上。刚开春,积雪尚未消融,山洞与雪线齐平,而洞内却异常温暖,岩壁上挂着紫罗蔓,十分隐蔽,对于美洲狮而言,这是极好的寄居之所。当然,觊觎它的决不止一个。
天刚破晓时分,阳光由橘红变得炽白。昨夜加拉诺并没有回山洞。而是在距山洞二百码的针叶林中趴着。在加拉诺的视野中,一只雪狐占领了山,如今正享用一只草兔。加拉诺决不能让其他人在自己的地盘上屙屎撒尿。加拉诺用一块岩石打磨着自己的利爪,使劲的磨着牙。瞬间,一个箭步朝雪狐冲去,朝空中一跃,纵出无限的威力和美。落下时,加拉诺伸出前爪,朝雪狐撕去。那雪狐一惊,朝洞中退了一步,避开了加拉诺。恼怒的加拉诺张开血盆大口,朝雪狐咬去,扯下一大块肉,鲜血迸射出,溅到了加拉诺嘴中,滚烫的鲜血激发了它的野性。雪狐痛苦的呻吟着,拖着尾巴仓皇而逃。加拉诺趁胜追击,撒开腿,一掌打在雪狐的脊背上,将雪狐撕成两半。加拉诺畅快的狂吼几声。他将嘴巴逼进狐狸的脖颈,咬断狐狸的大动脉,贪婪的吮吸着这咸涩的滚烫的血。加拉诺清理了他的战利品,跑下山冈,喝了一通清凉的泉水,收了收腹,甩了甩尾,觉得自己有力气去干一件事。
重塑王者品性
加拉诺躺在一块蛤蟆状的岩石上,在那小憩了会。这时,一阵凉爽的晚风迎面而来,天空被一块黑布笼罩,但星辰给了大地光辉。
突然,加拉诺脑子跳出一个奇妙的主意。在离山洞不远处,又一个英格兰人的养鹿场,里面饲养了不少油光的肥硕的马鹿和驯鹿及其他鹿类,而且相对草原中的野兽极其容易抓捕,为何不去人类的地界狩猎呢?但这也是个大胆的决定,因为鹿场有许多的猎人和一只大狼狗。狼狗虽不足为患,但猎人的猎枪却难对付。加拉诺曾见到一只像果贪婪之欲的狗熊去抓鹿,却被弹丸打碎了脑袋。但加拉诺绝不是狗熊那鲁莽之辈。
加拉诺潜入黑沉沉的冈多平原上。
人类毕竟是人类,实在精明,鹿场东端的岗哨足有15英尺高。岗哨中站着一名猎手,他怀里握着一把不论什么是肉类动物都闻风丧胆的猎枪。马鹿区的围场外有一条纯白的西班牙獒犬,在黑夜中十分显眼。
加拉诺迟迟不肯出击。谁也不知道它在犹豫什么?它居高临下,而且夜色为他提供了绝妙的掩护。他一动不动的伏在山包上,远远的望着养鹿场。难道是加拉诺怯懦了吗?不,加拉诺敢于和棕熊搏斗,这点事他绝不会退后。原来是现在加拉诺处于背风面,如果靠的太近,风会暴露他的行踪,给大狗递去危险的信号。狗的嗅觉是人类嗅觉的七倍,在等高顺风的情况下,它能轻易发现加拉诺,之后就是世事难料了。
就这样,加拉诺在这纹丝不动的趴到深夜,终于,风向转变,偏隅加拉诺的一边,现在加拉诺出击可以说是稳操胜券了;加拉诺谨慎的朝岗哨督去,岗哨的猎人已昏昏沉沉的睡了。加拉诺爬了起来,将爪子在岩石上磨砺着。加拉诺突然窜入草丛,朝养鹿场走去。见见他匍匐着身子,缓缓的落下双爪,扬起了粗大的尾巴,它的脊背两块巨大的肩胛骨一起一落,远看像座小山包;近看,像个驼峰。它俨然与暮色及操从容为一体,根本无法发现。突然,加拉诺在你为厂一百码的草坪上加快了步伐,犹如一阵疾风呼啸而过,避开了狼狗的视野。在土墙边纵身跃,跳出优美的弧线,一跃二十尺。加拉诺将爪子深深嵌在泥根里,魏然挺立在围场上。它在墙上观望着围墙,寻找着适宜的对象。突然,一只大雄鹿映入他的眼帘,这是一头大块头马鹿,顶上有一副琥珀色的鹿角。对加拉诺而言,雄鹿是极难制服的,但磁路或右路抓起来就容易多了。加拉诺锁定了一只倚在墙角根的雌鹿,巴望着他的鹿肉。加拉诺调整了角度,颠了颠爪子,使尽平生之力朝目标跃去,不料途中雄鹿扬了扬他那脚,加拉诺栽了个踉跄,急中生智缩在地上,不知情的雄鹿还以为这不过是块土罢了,便又睡去了。等到雄鹿已沉入睡梦时,加拉诺又去捕猎。
加拉诺朝目标一纵,一口咬断了雌马鹿的脖子,杀死了它。加拉诺无暇享用战利品,它必须赶紧离开围场,天刚泛出鱼肚白,人类就要活动了。但进来容易出去难,围场内有许多障碍,更何况它身上还带着一只鹿。加拉诺拖动着雌鹿,天际破晓,一只雄鹿站了起来,加拉诺趁机跳到雄鹿身上,扒在墙上,跳了出去。但这一举动惊醒了鹿群。
马鹿们一声接一声的鸣叫,惊醒了猎人和那条狼狗。
但这时加拉诺已经窜入浩瀚的冈多平原。
人类虽追赶不上,但狼狗不一样,他是拥有狼的血统的,更何况这西班牙猎犬与灰狼的旗系后裔,它是有资格做平原的精英的。
对于白犬来说,主人的财富极其的重要,甚至盖过于自己的生命。白犬追上加拉诺,加拉诺在一个低谷上,白犬在一个坡,他们互相对视着。加拉诺很欣赏白犬,因为一只草狗绝无胆量于美洲豹对视,而且这只白犬曾与狼群一起袭击过一只黑熊,不过是从胆量还是力量上都可以与能媲美。但她的母系不过是条猎犬,它必须服役于人类。
加拉诺不想伤害它,但白犬不肯。情急之下白犬竞和加拉诺厮打起来。但白犬终究斗不过加拉诺,它被加拉诺咬的伤痕累累,最终倒在血泊。但加拉诺没有杀死它,而是将它带回狼群,狼群不但不怪罪加拉诺,到还揣怀着感激之情,因为白犬一回到鹿场,就会因“办事不力”而处死。
加拉诺在山冈上享用着它的战利品,阳光洒在它浅金色的毛发上,浑然具有一种美洲王者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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